学习赫克托耳,赞美阿喀琉斯

七月 30th, 2010

即使在我赞美蒙田的时候,我也仍然是一如既往地学究气。蒙田看到这样的文章,大概也要嘲笑我的苦恼和我的学究吧。

蒙田代表着我所渴望的品质,他有着我所努力向往、但可能永远都达不到的境界。蒙田亲切、随和、轻盈、有趣,性由所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我苦恼、晦涩、沉滞、笨拙、严肃(自以为的),哪怕写一两百字都要反复修改。倘若他是一个活着的人,我想大概会难以抑制我对他的嫉妒。

蒙田从来不为任何形而上学问题所烦恼,而我却永远神经兮兮地为这些问题所烦恼。尤其恼火的是,当我为这些问题苦恼的时候,蒙田也许还会嘲笑着我的苦恼。

小曼小西说蒙田是命好。确实,就光光是贵族出身这点,就已经胜过我们今天的大部分人,包括大部分的富二代。更难得的是,对蒙田来说,拉丁是他的第一语言,西塞罗,塞涅卡对他来说都是第一作者,在这点上他免除了任何的由苦读而带来的不自然感,而今天多少人为了掌握拉丁而染上了难以去除的学究气。

确实有很多人是命运眷顾的,而更难得的是,那对于他们就像是自然的事情,不会去跟你炫耀,但是他们达到的境界别人怎么努力都达不到,他们就在哪里,他们的工作就像是神启。

就像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长期以来我一直喜欢赫克托耳而讨厌阿喀琉斯。在史诗里,赫克托耳富有责任感,他顽强、勇敢,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完美的儿子和一个完美的父亲,是特洛伊的灵魂人物,特洛伊的明灯,特洛伊人民最可靠的希望。而阿喀琉斯任性、好斗,傲慢,不能控制自己,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不成熟的大孩子,在哪方面都难以信赖。

但是后者才是神所恩宠的。哪方面他都更受人们崇拜,就是wiki的也是后者的页面远长于前者,史诗也围绕着他一个人转,以他的愤怒而开始,以他的愤怒结束,他的骄傲让后人难以逼视。

但我多眷顾那被打败了的赫克托耳。赫克托耳是人而不是半神,他的系谱跟神的关系得扯到数十代之前,他的道德观也更接近我们。而阿喀琉斯更像是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骄傲的仗着自己身世而发飙的大小孩,尤其是看他殴打河神的时候,我总盼望他倒霉。我可以由衷地崇拜赫克托耳,因为他更像我们,却总是难以心平气和地忍受阿喀琉斯,也许就像电影 Amadeus 里面萨地利难以忍受 Mozart 一样。

但是我想,在学习赫克托耳的时候,我还是应该赞美阿喀琉斯,因为他更美,更强。美总是应该受赞美的,不是么?

在喜剧和悲剧之外

七月 29th, 2010

在一篇晚期的随笔中,蒙田声称他的生活不为他人,而只为自己:

我日复一日地生活,恕我直言,我只为我自己生活,我的目的止于此。我年轻的时候学习是为了炫耀,后来,是为了使自己变得聪明,现在完全是为了取乐,此外别无所求。

这个说法我们并不陌生,今天大量的年轻人都以我行我素为目标。年轻的时候很多人以一句大家都熟悉的名言为座右铭:「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有时有人还喜欢在后面加个感叹号。但是无论如何,或是迷茫,或是丢失,或因父母的期待,或因他人的期待,往往到最后,自己的路就成了他人的路。

而对于蒙田,这句话却远非是一个随随便便做出的陈述,他的生活与以此为轴展开。幸运的是,蒙田的留给了一副也许是文学史上最好的自画像,我们可以在其中辨认出他的思想的轨迹和他以此而生活的根据。

说到蒙田,就难免要和培根相比较。他们论述了大量类似的话题,死亡,虚荣,高位,享乐等等。相较之下,对于一个现代读者,培根可能是一个更容易接受的读者,他的论笔更赋予现代口味。Oliphant Smeaton 在对这两人做比较的时候说:

蒙田的书对社会问题的感想较为丰富,对人生观察批评的范围也较为广大,但是我们在他的文章里看不到培根所表现的那种确凿不惑的了解,精密思想的「筋骨」,对学问全体的广泛认识,在比你事物道理方面的几乎非人间的敏锐,以及对当时各种学问的渊博。在另一方面,培根也缺乏蒙田的轻巧的笔法和刻画如生的笔调,用了这种笔调蒙田能把老生常谈的道理说得好像新鲜非凡。同时蒙田却没有培根的直达事物之灵魂的那种卓识和极高的推理天才。所以,如果说蒙田是较优的文章作家,则培根所表现的是较深刻的道德和智慧。

确实,相较培根那种让人赞叹不已的晶体似的精密和严整,蒙田缺乏严谨性而显得松松垮垮,而且蒙田一生都对学究气深恶痛绝,也谈不上学问渊博,较之培根的科学主义,蒙田更为我们所知的是怀疑主义。但这绝不代表蒙田缺乏思想性,因为没有什么魅力是只来自文笔而不来自思想的,对于一个熟悉他著作的人,蒙田的文章就像潮汐一样富于生命力,思想在其中四处出没,一个乐在其中的人可以寻求到极大的乐趣。蒙田的的文章有一种喧嚣的秩序,而恰好与他的世界共振。

在培根那里,他描述的是他思想的形状,完工了的精雕细琢的思想;而蒙田进行的的是一项远为困难的工作,他描述的是他自己的形状。而蒙田更突出的是,他第一次认识到人的多变性。在《殊途同归》一文中,他最后感慨说:

确实,人是极其虚荣而又变化无常的。对人很难做出不变和一致的评价。

Certes, c’est un subject merveilleusement vain, divers, et ondoyant, que l’homme. Il est malaisé d’y fonder jugement constant et uniforme.

在这里,蒙田用的是一个不容易准确翻译的词组,divers, et ondoyant, 大意为多变和波浪似的。蒙田还宣称,「我描绘的不是存在,而是瞬间」。因此,描绘这个变化中的瞬间,这项工作就像是描述火焰的形状一样困难。这该如何着手?幸运的是,因为描绘的是他自己,他可以慢慢来,花上数十年的时间来做这项工作。

他以怀疑主义来开始他的探索。蒙田的时代正是宗教不宽容的时代,人们为着各自的真理而互相攻讦。蒙田发问的是,我能否因为我坚信我掌握了绝对的真理而烧死对方?他的回答更接近后来克伦威尔的话:「同胞们啊,我以上帝的名义请求你们想想也许自己是错的。」也许除了老普林尼,蒙田在各方面都不轻信[1]。他先问的是:Que sais-je? 我知道什么?这句话成为思想史上的著名的问句。在另一篇文章里,他说,「我们会发现,与其说是科学,毋宁说是习惯,为我们揭去了蒙在事物上的怪诞性。」

当质问生命的意义的时候,他一开始从斯多葛式的命题入手,先从死亡开始反思。他早期的一篇文章的题目是《学哲学就是学习如何去死》,但是当探索愈加深入的时候,他却愈发现生是一件远较有趣的事情,生活的世界对他远有吸引力。

任何一个严肃地思考过生命的人,都不难发现人和世界的紧张性,这也许是根本性的紧张感。如卡夫卡所说,我们没有谁是申请来到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是误入世界。各种紧张感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社会层面都无处不在,尤其对于一个二十世纪后的人来说更不陌生;人和人的关系则更为为难,叔本华以此打过一个绝妙的比喻,就像是冬天里拥挤在一起取暖的豪猪,靠得太近则被刺扎,靠得太远又不够暖和。人和自己也处于这种紧张感之中,焦虑不好,但是适度的焦虑却又让人有作为;怯懦和谦卑,自负和自信,这些品德似乎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这种微妙的平衡性极难把握。

而蒙田致力于化解这种根本性的紧张感,他欲同世界和他达成和解。「认识你自己」,这是项从希腊时代就开始的工作,但是也许没有人比蒙田做得更好。他先确定自己的状态,他描述那些看起来不确定的状态,例如说感情。他在一篇《论悲哀》的文章里列举了那么多悲哀,文笔之恳切,让我们感同身受,但是蒙田笔锋一转,他宣称自己是不受情感所左右的:

我是很少受制于这种强烈的情感的。我的感觉生来就迟钝;理性更使他一天一天凝固起来了。

他似乎在宣称理性对情感的束缚作用,这似乎又是在追寻着苏格拉底的足迹。但是不同于他的先人和后辈的地方在于,蒙田绝不偏狭,他绝不用理性去限制他自己,他意识到自己常常并不服从理性的判断,但这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说到感性和理性,伏尔泰有句绝妙的妙语,他说,世界对于一个爱思考的人是一个喜剧,对于一个爱动感情的人是一个悲剧。但是伏尔泰这样说的时候,他暗含了一个假设,他假设生命当是某种在剧场上活动的东西,「人生如戏」,也许这对于他和他的时代是适宜的。他和他的对头卢梭正好可以做一个对比,给这句话做一个绝佳的注脚。但是这对于蒙田并不适宜,蒙田的时代是一个激荡的时代,但是在蒙田本人那里我们看不到戏剧性,这既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蒙田的生活和他的文章一样,更像是无韵的散文。

散文绝不等同于平淡。我们知道散文易写难工,诗歌有韵律,小说有故事,戏剧有冲突,而散文什么都没有,当你的话题平淡无味的时候,那就更麻烦了,那只能靠作者本身发现这种内在的魅力来吸引作者。而且尤其为难的是,蒙田的他的散文更多地是关于他自己。

今天谁会对他人感兴趣呢?我们关心自己还关心不过来,blog上和 twitter上每时每刻都充斥大量的个人信息,他吃了什么买了什么看了什么,这种转瞬即逝的信息几乎无人关心。他同时代的批评者说,谁关心你生病的时候在马上最舒服?但是读者们却在此中找到乐趣。这似乎是因为蒙田具有一种化平淡为新奇的力量,能把稀松平常的事情说得也是妙趣横生。到后来,蒙田絮絮叨叨得有时甚至接近琐碎,他兴致盎然地描绘他自己的一些怪癖,比如爱吃略变了味的肉,爱在酒里掺水,爱搔搔自己的耳朵,爱用餐巾擦自己的牙齿,两只脚爱动来动去。蒙田意识到了他的自我有理智所不能控制的部分,他承认并且服从他的自我,并乐于在其中自得其乐。当蒙田和他的猫玩耍的时候,他在想猫是不是也在跟他玩耍。

这种对自我的探索,就像伍尔芙所说的那样,「也许会使人的世俗功名受到一定损失,但它的乐趣足可以对此补偿而且有余。一个人一旦认识到了自己,便能独立自主;他再不会沉闷无聊,只觉人生短促,而他的一生都沉浸在一种意味深长而又温和适度的幸福之中。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过着真正的生活,其他人不过做了一辈子俗套子的奴隶,让生命像梦幻似的从身边溜掉。」

而给这种稀松平常的生活赋予了非凡意义的,绝非像 Smeaton 所说的那样,是文笔和描绘事物的能力,而是对生活的重新发现。当重新认识到了自我之后,蒙田开始重新发现这些细致的事情,世界对于他是有趣的,但是这并非是喜剧式的乐趣,也非是悲剧式的洗礼。每一件事都不是无意义的,他的笔给每件细微的事件赋予意义,看似琐碎的事情散发独特的光环,日常生活被更加清楚和牢固地把握住。灵魂在世界之中投下她的阴影,使得空洞的东西变得真实,脆弱的东西变得坚固,使得白日充满了梦幻,蝴蝶轻如蝉翼,幻影坚如真实。

——————

[1] 这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的特点,他们对古代世界的人深信不疑,而对现实的航海报告倒是什么都要打个折扣,蒙田的笔下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来自老普林尼的奇谈怪论。这也许是人的一个弱点,在这方面怀疑,在那方面就容易轻信。

死了的敏感和活着的敏感

七月 22nd, 2010

1

看到豆瓣上不少人在推荐余光中的一篇文章,而且表示相当赞同,让我颇觉得惊讶。在我看来,这篇文章完全是用一种静止的观点来看文学的流变。一个熟悉语言流变的人不难写诸如《怎样改进拉丁式英文——论日耳曼语的常态和变态》、《怎么改进汉式日语——论大和民族语言的变态和常态》这样的文章来。

外来语言对汉语的「入侵」,翻译小说里最为明显。而很多译者就意图实现傅雷的理想:「一个好的译本如同是用母语写作」。这几天一直在看一本小说,蒋天佐先生翻译的《匹克威克外传》,大概也是如此。老实说,这本书看的我实在是吃力,因为译者刻意地抹去几乎所有的外来文化的特征,用作者自以为是本地化的语言来翻译,但是看起来却是无比别扭。用鲁迅的话来说,即是用一种相当之「归化」的汉语,这种译文屡见不鲜。

在对汉译中对陌生感的这种精心的「归化」中,他们所依据的是来自某种已经完善了的汉语的典范,而不是正在变化中的汉语。在我看来这即是死了的敏感和活着的敏感的区别。死了的敏感可以是藉由某个经典,而活着的敏感即是从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的事实和世界。我们今天的世界变化如此之快,几乎让任何试图追求不朽性的作家都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但这也确实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

一方面作家要有历史感,得以知道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所藉由的语词和其后的文化是如何生成的和流动的;但是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作家必须有当代感,得以把握我们当下瞬间千变万化的世界,准确地用当代所使用的同样在千变万化的语言而表现出来;一方面要紧紧地把握住词与句所具备的新含义,另一方面也要抗拒那些过于新颖的含混不清的表达方式。用爱默生的话来说,作家必须是时代的代言人,他必须为当代的读者而写作。

而在我看来余光中既没理解我们的文化的流变的事实,也未能仅仅地抓住当下活生生的汉语的事实。对连「人们」这样的词语都感觉不舒服的人,该是生活在一个多么古老和久远的世界里呀。关于余光中先生自己对当代汉语的微妙性的把握究竟到如何,我们不妨看一看黄灿然先生的《译诗中的现代敏感》,看一看对托马斯一首诗歌的不同翻译法。我完全赞同黄灿然先生的批评。

在我看来,余光中先生代表的是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可以藉由那些尚未死去的过去依然创造出不错的诗歌。也许一个人品味楚辞和诗经,可以体会那些细微而微妙的区别,但是这绝不代表他具有某种现代敏感,而能对当下的语言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

2

在我看来,余光中忽视了风格的多样性,意图以一种单一化的表达来取代另一种同样具有生命力的表达方式。在他看来,似乎汉语只能是简洁,而不能是繁复的。
  
就比如说,「很有名」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这两种措辞是具有不同的文体价值的,而且都已经被现代汉语所接受,而绝非是一种可以取代另一种,它们应该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一个正式的公告中说「很有名」无疑会显得很怪异;同样,口语或者接近口语的小说中说后者也很不自在。余文中将后者视为病态,并欲排斥之,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其他的「因为」和「基于这个原因」,这两者的文体价值也并不相同,前者更为随意,后者更为强调。

余光中认为「千锤百炼」优于「千炼百锤」,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的审美观点,因为他意欲比较两个词的优美,而不是放在文本之中来谈论。这倒更像是一个十七世纪甚至更早时期的人的审美观点:曲线是美的,直线是不美的。单纯地谈论一个词的美与不美在我看来意义不大,正如他所翻译的托马斯的诗里面,「爱情无恙」比「爱情却一定长存」看起来要美一些,但是全文的效果却要差得远了。

还有对何其芳文章的胡乱指点。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何其芳的文章,但是,明明「暴雨将至」和「暴雨的将至」、「白色的鸭」和「白鸭」都是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凭什么在他看来是应该对等的?白鸭是单纯的白颜色的鸭,「白色的鸭」则强调了其中的颜色,而白色往往有纯洁的暗示,与下面「不洁的城市」构成一个对比。

余光中沉醉于成语背后的古代文化,而忽视了这些古代文化的对当代人的意味。大量地运用成语,恰恰是丧失了对文本和世界之间的张力的敏感把握,反而意欲追求某种固定的不变的表达方式,如卡尔维诺所说,这种表达方式「变成自动性,往往把一切的表达都简化成最通用、划一和抽象的俗套,把意义稀释,把表达力的棱角抹去,把文字和新环境所引发的火花熄掉。」

想象一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样的说法的因为央视的滥用而产生的俗套吧,再比如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本来是多么地丰富和优美的说法,在现代的语境里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其穿透力,而一个具有当代敏感的作家必须能跳出这种窠臼,而不是一如既往地跳入此中。

相比汉语丧失了这些所谓的简洁美丽的特征,更为值得可虑的是现代读者丧失了这些敏感性,丧失了辨别这些细微的区别的能力。这也绝非是汉语独有的问题,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里称之为文学的瘟疫。

3

汉语曾经达到过一个很高的地步,但是那是古代汉语。近代汉语起步很晚近,相比西方四五百年的近代文学的硕果累累几乎完全不能比。现代白话文文学而成就,而留下的遗产更是寥寥无几,鲁迅曾经很长时间被视为经典和典范,但是很多人都表示他的文章相当之硬邦邦且不舒服。我个人还相当欣赏的作家还有周作人和老舍,他们的汉语纯熟运用,达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不过这两位似乎是刻意地避开了新思想的范畴,而恰恰避开了现代汉语的的最弱点。就今天我们所面临的白话汉语教学,甚至要质疑,究竟有无一个典范作家,可以担当起莎士比亚在英语、伏尔泰在法语、歌德在德语中的这种地位呢?

中国古代的文学传统几乎不能为现代汉语所用,这除了所用的语言的语法特征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产物。

中国古代的文言文坚持了两千多年,除了我们所熟知的方块字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也是一种慢节奏时代文化的特色。任何一个满节奏文化,都有某种的保守主义的倾向。旧词和新词的战争一直在进行,保守文化里都可以见到,但是没有一个例子比得上汉语中文言文的例子更为突出了。两千多年来,甚至连所表达的东西也都没有太大变化。语言本身的的进展微乎其微,只有那些专家们才能辨别出。二十一世纪的章太炎,他的文风甚至比公元前二世纪的司马迁还要晦涩。同样的比喻同样的寓意使用了数千年,每个词都是精心雕琢,充斥着大量的典故、隐喻、暗示,每个词都无限叠加而近乎完善。一个慢节奏的时代里,可以精雕细凿地发展出一种完善得无以复加的精致的文学,但是这也几乎不能为我们这个时代所理解和采纳。更别说纯文学之外的思想领域了。

4

白话文的催生很大程度上是西方压力下的产物。近代中国的巨变,用梁启超的话来说,是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茫然醒来的士大夫们,依次意识到的是器械不如人,制度不如人,文化不如人,但是一直到相当晚近的时候,才意识到文学也不如人。早期的留洋的大员们不乏郭嵩焘、薛福成、曾纪泽等开明人士,他们都对西方的器械制度抱有了极大的热情,薛福成还兴致勃勃地描写了他所见到的栩栩如生的西洋绘画,但是无一例外地,他们的都对西方文学相当的冷漠,认为文学中国古已有之,何必去借鉴外国的?包括后来的林琴南,他的翻译的最初动机也是为了去诱惑青年来学古文。(可参考钱钟书先生的《汉语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

确实,中国历史悠久的古典文学比之任何文学传统都不逊色,这足以自傲。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近代西方兴起是由其民族语言而代表的大众文化,而中国依然是少数人把持的精英文化,不恰当地比方的话,可能相当于西方的拉丁文传统。而这晚来的觉悟,则是意识到中国的文学也不如人,无论是在表达新思想上,还是在表达新内容上,都远远不能满足近代文化的需求。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们甚至认为,中国的方块字之艰辛难学,是中国的没能产生近代文化的原因。这并不是笑谈,这是傅斯年对 H. G. 威尔斯所说的,后者把它记入他的那本巨著《世界史纲》里面。

要理解当时中国人的焦虑,可以摘抄一段蒋廷黻先生在《中国近代史》里的话:

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的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成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能的话,我们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话,我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

这种质询是那代中国人的问题。整个白话文运动,即是在类似这样的一种焦虑下产生,我们的文化能否成为一种近代文化?在那个时代,甚至连肤色都能被怀疑是落后的原因还有什么不能被质问的呢?而当亡国亡种的危机摆在面前的时候,一代中国人有着向死而生的勇气,汉语拉丁化绝非是一个空泛而没有实践过的口号,甚至连西里尔字母也曾在考虑之列。鲁迅提出的口号是,究竟是为我们而牺牲汉语,还是为汉语而牺牲我们?

上面的背景是必须被叙述的,否则历史即不能理解。

5

就我们今天书面汉语来说,其中大体上有力的改造有几点,新式标点,繁体改简体,竖排改横排,白话文,其中白话文动静最大,但是效果也最显著,一旦成功,几乎没有任何翻案的可能性;繁体改简体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新式标点几乎无人反对,竖排改横排在悄无声息地就进行了。但是有一场并不怎么引人注目的变革,则是关于现代汉语本身的问题。算起来白话文可以至少追溯到元末明初的白话小说,但是《红楼梦》式的短句式的白话根本不能满足近代层出不穷的新思想的需求。

有人说白话译《圣经》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唯一成就,在我看来与其去赞美那几个远非是汉语大师的传教士,还不如去赞美《圣经》的翻译方式。与《古兰经》不同,任何一个民族都可以使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来翻译《圣经》,而无须担心理解不能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出于《圣经》的神圣性,翻译不允许有任何的意译和自由发挥。这也正是当《圣经》说汉语的时候所发生的。白话圣经几乎完全是逐字翻译,任何一个初读《圣经》的人,都会对那些看起来古里古怪的句式印象深刻,这完全不合中国传统白话的风格,但这也因而给现代汉语带来了大量新的用法,例如,万军之耶和华,再例如,王中之王。我不懂希伯来文,不过据博尔赫斯说,这是因为希伯来文里缺少最高级的原因,而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了几乎所有语言的通用说法。

因为中国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圣经》的翻译对近代语言的塑形并无在西方的作用大。路德的德译圣经几乎是一手奠定了近代德语的基础,而 King James 的圣经在英语文学里的重要性也绝不亚于一个乔叟和一个莎士比亚。一种语言的形成完善往往借助于另一种更加准确的语言的标尺作用,拉丁和希腊这两种语言在历史上长期互译,几乎可以到了可以毫无瑕疵地互译,古代流传下来的一句李维乌斯的翻译《奥德赛》的残稿,几乎从构词方式、词序、句式都完全一致。拉丁文化的的文法很大程度上也是参考了希腊文的部分。而现代汉语的形成,几乎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借助这些西方语文的帮助。

6

看到前一阵子有人批判周有光,理由是他当年主推汉语拉丁化的运动,顺便发明了汉语拼音。也许在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似乎将汉语拉丁化是一种罪无可赦的行为,这是对我们伟大文化的犯罪。我们的光辉文化多悠久呀,尤其是当这个持续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奇迹之后,谁还能说中国文化不如人?也许是带着点滑稽意味的是,那些高叫汉语文化伟大传统的人,有几人还能背诵全文的《论语》,或者任何一种古代经典?

今天的中国比起一百年前的中国无疑是大大进步了,但是这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和政治上,而今天依然没能完成反复在念叨地「输出价值观」的任务,没能产生任何一名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和思想家,更别说伟大的哲学家了。我真不知道这种自大是从何而来?来自那万国来朝奥运大会,还是折腾的世博会?有意思的是,这两种方式都是标准的西方式的。几年前的邓晓芒提出的口号是让哲学说汉语,至少从今天这个状况而来,这个希望依然是渺茫而遥远。

今天的汉语依然远非是一门完善的而不可更改的语言,当然,事实上任何一种活语言,也永不可能完结。这种生命力不是依靠那些已死或者正在死的经典,而是依靠今天的活生生的流动和变化之中,这也是任何一种语言的必然特色。

埃涅阿斯纪

七月 21st, 2010

艰辛的旅行

“我们已经不是特洛伊人了,伊利乌姆和特洛伊人的光荣伟大已经成为过去;无情的朱比特已把我们的一切都交给了希腊人;木马高昂地屹立在城市的中心,放出成群的武士。城市在燃烧,希腊人已经是城市的主人。”

——《埃涅阿斯》第二卷

这是一场战争,却引发一段爱情,这是一场爱情,却埋藏一场战争。

希腊人十年征战,攻陷特洛伊,得胜者凯旋归国,战败者漂泊他乡。特洛伊人幸存者领袖埃涅阿斯,在海上漂泊了七年了之后,因为朱诺制造的一场风暴,来到了迦太基。迎接他们的是热情的迦太基狄多女王和她同样好客的人民。在狄多女王的要求之下,埃涅阿斯开始叙述自己的经历。

特洛伊陷落之后,埃涅阿斯率领着幸存者逃离了他们的城市。他们在海上漂流多年,遇到过奥德修斯曾经遇到过的独眼巨人,经历了无数的艰辛苦难,最终来到了这里。在朱诺和埃涅阿斯母亲维纳斯的安排之下,狄多疯狂地爱上了英武的埃涅阿斯。然而埃涅阿斯还有更重要的使命,因为他注定要前往意大利,成为罗马人的祖先。

在朱比特的数次提醒之下,埃涅阿斯毅然抛弃爱情,前往意大利,去完成他的使命。狄多女王苦苦挽留不得,悲痛欲绝的她自焚而死,在自杀前,她将诅咒留给了罗马,预言她的后代们将注定与罗马为敌。“让我的骨肉中出现一个复仇者吧,让她用火和剑去追赶那些特洛伊移民。”这就是后来布匿战争的起源。

最终,他们来到了众神给的许诺之地——拉丁姆。他碰到了当地的统治者拉提努斯。在神逾的告知下,拉提努斯将他的女儿拉维尼亚许诺给了埃涅阿斯。然而这激怒了拉维尼亚的未婚夫图尔努斯,于是埃涅阿斯又开始了新的战争,最终,在神的帮助下,埃涅阿斯杀死了图尔努斯,开始罗马人祖先的光荣历史。

罗马的起源

她(朱诺)让这些没有被希腊人和无情的阿喀琉斯杀绝的特洛伊人在海上漂流,到达不了拉丁姆,年复一年,在命运的摆布之下,在无边无际的大海漂荡。建成罗马民族是多么艰难。

——《埃涅阿斯纪》第一卷

自台伯河口上溯约22公里,两岸耸起不甚高的丘陵,右岸的稍为峻峭,左岸的稍为低矮。至少2700多年来,罗马人的名字就与左岸的群山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传说中罗幕洛斯和雷慕斯建立城市的地方。在罗马的纪年里,他们把这个时间定为公元前754年。这当然是传说,不过考古发掘表明,罗马人建城的时间确实在这个时间左右。在史诗中,这大约是埃涅阿斯建城后三百年左右。

他们生来就注定要和战争联系在一起,与周围城邦不断的战争之中,罗马逐渐称霸了拉丁姆。而这在史诗里也得到了反应,也正是埃涅阿斯和本地意大利人的战斗,不过吊诡的是,伊特鲁斯坎人本来是罗马人的仇敌,而在史诗中,却成了特洛伊人的同盟,与他们共同的敌人拉丁人一起作战。

不过如圣奥古斯丁所言,罗马在建城之后的几百年间征服了数十个王国,却不过把边境推进了数十英里。而实际上征服整个地中海,不过花了200年的时间。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迦太基人的三场布匿战争,前后延续了近一百年。罗马人的刚毅和坚韧最终使他们赢得了胜利。

我们知道,在维吉尔写下狄多女王这个人物的时候,布匿战争的阴影仍未消除,当罗马人把目光投向地中海对面的那个行省的时候,不能不记起,这个国家曾给罗马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埃涅阿斯在地府中碰到狄多的时候,他恳求女王的宽恕,因为他不过是众神意志的服从者,然而狄多的爱意早已销往,所剩下的只有仇恨。而正是同样的仇恨,使得汉尼拔在九岁的时候就发誓,永远与罗马为敌。

对希腊文化的回应

有的人将造出栩栩如生的铜像,有的人在法庭上更善辩,有的人擅长画出天体的运行图,并预言星宿的升降。但是,罗马人,你记住,你应当用你的维权统治万国。你应当确立和平的秩序,对臣服的人宽大,对傲慢的人征服。

——《埃涅阿斯》第六卷

罗马征服了希腊之后,希腊人私下里常常将罗马人的崛起归功于公元前400多年时亚历山大没有挥兵西进,否则意大利早成了亚历山大帝国的一部分。这令他们的罗马主人幡然不悦。而事实上另外一个问题则更现实,被征服的希腊人在文化上反而征服了罗马,罗马的青年们都为希腊的修辞艺术所折服,而罗马本身在文化上却罕有建树。

在这种背景之下,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可以看做是一种回应。史诗不遗余力地赞美罗马民族,赞美屋大维,赞美屋大维统治之下黄金时代。此外他们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光荣的祖先,特洛伊人。被希腊人打败了的特洛伊人再度杀回来了。“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一天他们将成为罗马人,将重新振兴特洛伊王朝的血统而成为统治者,他们的权力将遍布海陆。”

埃涅阿斯在地府之中,他的亡父给他展示了后来罗马人的光荣历史,给他展示那些罗马历史上的赫赫有名的人物,从这埃涅阿斯的后裔——也正是维吉尔时代罗马人的祖先,这使得埃涅阿斯坚定了他建立国家的信念。我们可以看到维吉尔毫不掩饰的爱国主义的自豪情感。而且既然罗马人是埃涅阿斯的后裔,而埃涅阿斯则是维纳斯之子,从这个意义上,朱里乌斯凯撒,将自己的世系上承到了天神,宣称自己也是女神的后裔。

有意思的是,法国人宣称自己是赫克托耳的后代。而在斯图鲁松的笔下,北欧神话里的奥丁,也是特洛伊人的赫克托耳的兄第。他们更多宣称自己是被打败了的特洛伊人的后裔,而得胜归来的希腊人却少人问津,这或许是因为失败者身上有一种特有的尊严,而这种尊严则很难在成功者身上找到。

文人与黄金盛世

“你(埃涅阿斯)经常听到,要归在你名下的奥古斯都凯撒,神之子将在萨图努斯昔日统治的国土,重建更美好的黄金时代。他的权威要越过北非和印度,直到星河之外,直到土星和太阳的轨道之外,直到背负苍天的阿特拉斯在他肩上转动着繁星的天宇的地方。

——《埃涅阿斯纪》,第六卷

罗马没有众口相传的民族史诗,或者说没有一个荷马能保留下他们的最早的传说,《埃涅阿斯纪》更多意义上的是一种文人史诗。虽然在结构以及文辞上处处可以看到《荷马史诗》的影子,但是更多的我们可以看到随处可见的诗人的精心构制,例如看似漫不经心的对领袖的歌颂,对国家和民族的歌颂,在这个意义上,维吉尔是西方传统上歌颂黄金盛世的第一人。

史诗的第一个字即是战争,战争是整片史诗最重要的主题,而这也正是维吉尔所处的时代的现实。内战刚刚过去不久,战争的疮痍依然残留在整个地中海世界,处处是战争留下的老兵和待处理的事务,而屋大维的统治终于结束了数百年来的战乱,开启了长达两个多世纪的罗马和平,这也带来了拉丁文学的第一个高峰。

罗马不是一个伟大的征服者的创造,没有一个萨拉贡,没有居鲁士,没有亚历山大,罗马是在数百年里靠着无数的世系和英雄们逐渐地从一个台伯河边的小村落扩展到了整个地中海,因而在他们的文化中,不是去歌颂个人的荣耀,而是赞美个人对民族的功绩。

史诗中随处可见的朦胧如梦般的忧郁感,也与《荷马史诗》中的那种带着野蛮气息的凶狠大相径庭。不同于《荷马史诗》中对英雄业绩的赞美,《埃涅阿斯》而更多的强调的是罗马式的爱国主义,个人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例如埃涅阿斯处处记得自己要建立罗马的使命,而依然抛弃自己的个人幸福,离开了迦太基。支配罗马的宗教感情的是一种强调坚忍的斯多葛主义,生活中的艰辛并不能妨碍个人的美德。

罗马的遗产

看,罗马将由于他(屋大维)的权力而闻名天下,它的威灵将与天为伴它将用城墙围起七座山寨,建成一座城市,它将幸福地看到子孙昌盛,如同众神之母。

——《埃涅阿斯》第六卷

世界上没有永恒不朽的帝国,罗马的帝国也没能延续万代。在维吉尔写下史诗后不过400多年,北方来的蛮族们就摧毁了整个帝国,欧洲进入了中世纪。罗马在西方重新分裂成了碎片并且开始了各自分开的传统。然而有一件事情没有灭亡,并且生长了起来,这就是罗马的世界帝国的观念和罗马诸帝王的传统,还有维吉尔笔下的萨图努斯黄金时代的辉煌成就。

一旦真相被毁,丧失了证实的可能性,那个壮丽显赫平静安定的罗马成了整个西方文化中挥之不去的图景。日耳曼人宣称他们的帝国是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拜占庭人宣称他们是第二罗马,俄罗斯人宣称他们是第三罗马,而世界上最后一个称为凯撒的人直到上个世纪初才伴随着俄国革命的炮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随着近代西方的崛起,罗马人真正的或者自封的后裔们把西方文化给推广到了天涯海角,有现代文明的地方就有拉丁字母。也许在这个意义上是,罗马的权力终将遍布了地球。不过,并不如维吉尔所预言的那样,他们的权力不是建立在他们的特洛伊先祖之上,而是建立在他们的日耳曼继承者身上。

告别维也纳

七月 17th, 2010

Farewell to Vienna 是 Bruno Walter 的一张唱片的名字,这是他39年离开维也纳的告别音乐会。30年代纳粹兴起,大批的音乐家作家科学家离开德国,赫尔登广场上,挤满热血沸腾的群众。弗洛伊德逃到伦敦,鲁特至巴黎,布鲁赫远去耶鲁,茨威格在南美自杀。当1901年25岁的瓦尔特接受马勒的邀请来到维也纳的时候,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会以这样的一种方式离开维也纳,同样,德国文化圈,一个曾经诞生过巴赫、歌德、贝多芬、尼采这些天才的文化,大概也从来没有想到会以纳粹这种丑陋的方式来谢幕。

与我们想象中的轻佻欢快的维也纳不同,这个城市一开始是作为一座堡垒,一座前线城市而存在的。奥地利在德语里是 Österreich 意指东部帝国,而维也纳则是这个东部帝国的最前线的堡垒,从这张从布罗代尔的《菲利浦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与地中海世界》里面的图可以清楚地看出,维也纳背靠阿尔卑斯山,面对多瑙河,与喀尔巴纤山遥遥相对,用麦金德的话来说,「维也纳地当欧洲内地的入口处,抗阻着从两方面——直接穿过俄罗斯草原与绕道黑海、里海以南而来的游牧民族的袭击。」维也纳一次次地承受着来自马扎尔人,蒙古人,突厥人的冲击。

1683年维也纳围城战,尤金亲王和索别茨基在城下大破土耳其大军,这也是土耳其军事辉煌的天鹅之歌,从此维也纳解脱了他对东部草原的最后负担,不过,与此同时的是,哈布茨堡家族在解除了他东部的威胁之后,也开始地慢慢地走向了下坡路。但是历史上常见的一个景象,文化上的发展往往迟滞于政治经济的发展,维也纳从此成为了不再担负军事上的地位,政治上的地位也逐渐不再重要,它作为文化城市的地位却逐渐发展起来。

维也纳迎来的第一个黄金时期是我们所熟悉的贝多芬舒伯特的维也纳,作为音乐之都的维也纳,这是对所有音乐爱好者们都不陌生的维也纳。对于大部分城市来说,这样的一个黄金时代一个即已足以让它青史留名,但是维也纳不止一个黄金时期。德国在一战中战败,但是却并没有消灭他的生气,不管留给德意志文化圈的记忆是茨威格笔下的昨日的世界,还是雅哈谢克的《好兵帅克》里那冷漠的回忆,德意志还是复苏了,在 Google Earth 上中央咖啡馆并不难找,想象这些伟大的名字吧,Peter Altenberg, Ludwig Wittgenstein, Erwin Schrödinger, Leon Trotsky, Robert Musil, Alfred Adler, Herrenhof, Karl Kraus, Sigmund Freud, Gustav Mahler, Stefan Zweig, Hermann Bahr, Gustav Klimt, 当然,还有我们可爱的元首同志。但是这也却是一个注定不安分的时代,德国文化圈中注定不安分成分正在慢慢滋生,从那些满街横行的褐衣党们上我们即可看到。

这种不安感绝非来自近代德国文化本身。德国文化最开始的奠基者们,他们绝非是一些偏狭的人们,他们更多地作为世界公民来思考的,当然,理性时代的人们他们以为自己就是世界。赫尔德立志于写一部人类史,康德的作品标题叫《世界公民观点下的普遍历史观念》,而歌德,作为整个德国文化的代表,却恰恰最少德国味,正如塞万提斯较少西班牙味,莎士比亚较少英国味一样,歌德在文化上更受古典文化和法国文化的影响,德国人的优点和缺点歌德都不多。当拿破仑入侵的时候,艾克曼作为一个热血青年大声召唤民族主义,歌德却不愿意,他说,法国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对这样的国家,我怎么恨得起来呢?贝多芬也不遑多让,众所周知,他曾想把后来冠之为英雄的第三交响曲题献给拿破仑,而粉碎他的梦想的不是拿破仑的入侵,而是他的称帝。

而他们的继承者,却要偏狭得多。德国浪漫派们,他们较少地关注他国,开始从德意志自己的土地上吸取营养,也从他们这些德意志的传统的前辈们身上吸取营养。歌德一直抱怨德国民歌无人收集整理的状态,不过他死后不久,《格林童话》,《男孩神奇的号角》这些民歌集一打一打地就出版了,大把大把的更多地 lieder 也更多地写出来。

臭名昭著的反犹反人类者瓦格纳我们就不说了,看看他名义上的死对头勃拉姆斯是如何呢?他时刻关注着当时的政治,普法战争胜利之后,他还写了首胜利之歌来吹捧胜利,可以想象地,这首歌在当时非常流行。威廉一世死的时候,他无比沮丧;当俾斯麦被威廉二世排挤下台的时候,他几乎要参加当时的抗议活动。这一代的德国人他们不再去他国寻找文化养料,他们歌唱的是:

「神圣罗马帝国化作一缕轻烟,神圣罗马帝国的艺术永世长存。」

随着德国的统一,经济上的蒸蒸日上,而德国的小市民的庸碌气息却越发地兴盛,尼采在《不合时宜的观察》里批判他们身上难以忍受的庸众气息,韦伯在忧虑着德国民众的政治不成熟状态,但是他们不代表德国民众,代表德国民众情绪的乃是甚嚣尘上的民族主义狂潮,而在浪漫主义思潮的粉饰之下,这种民族主义几乎已经不能称之为民族主义,因为在他国几乎找不到对应物,也许只能称之为德意志主义。

法国大革命给西欧带来了新时代的民族主义,各个国家开始塑造自己的神,塑造自己的民族之神,鼓吹着各个国家的敌罗马者,但是谁也没有日耳曼人更有魄力,毕竟无论是英国人鼓吹的 Boudica(不列颠起义女王),还是法国人鼓吹的 Vercingetorix(高卢起义的领导者),他们都只能以失败者的方式被纪念,而 Arminius 却是实实在在地在条托堡森林战役中砍翻了罗马人的三个军团。Klopstock (他也是后来马勒的《复活》的词作者》写了一个鼓吹 Arminius 的戏剧。他们还从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里寻找日耳曼的光荣传统,虽然当时还根本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日耳曼民族,一个千年帝国,一个自打条顿时代即光荣的日耳曼传统就这么被塑造起来。

在这个韦伯所说的祛魅(disenchantment)的时代里,德国浪漫派们却给这个国家的几乎每一寸重新包装上魔力,从莱茵河到黑森林到哈尔茨山,歌德笔下的布罗肯峰,海涅笔下的洛塞莱,每一寸土地都萦绕着浪漫派们的心血和热爱,里芬斯塔尔的《意志的胜利》里有一处精心布置的选段,一位士官问下面的士兵们,你们来自哪里?士兵们用同样坚定而德意志式的口气回答到:我来自巴伐利亚,黑塞,纽伦堡……在这些地名里束缚着德意志的想象和德意志的灵魂。Furtwängler 并不满意纳粹,但是当美国人邀请他去美国的时候,这却怎么可能?远离黑森林,远离德意志?当戈林等人从卢森堡押送到纽伦堡去审判的时候,他们还要求看最后一眼的莱茵河。他们萦绕于德意志的土地太深……

而当德国掌握在这样的一种人手里,他也跌跌撞撞地走向他神秘莫测的旅程,这已经不再是一种可控制的,就像是最深的梦魇一般,行尸走肉地控制在一群癫狂的人手中。

在第三帝国的历史里,我们随处可见这种可怕的历史感,每每希特勒需要什么说法的时候,他都谈到1918年的背叛,谈到1914年的马恩河,而一次又一次地,会诉诸那些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巴巴罗萨,弗里德里希二世,腓特烈大帝,俾斯麦。号称千年帝国的第三帝国,似乎是一个巨大的亡魂一次次站起推动着它前进,而当他希特勒的最后的时刻里,当他听到了罗斯福去世的消息之后,他还在幻想着历史重演腓特烈大帝的好运。当腓特烈七年战争最后最艰难的时刻里,俄国女皇凯瑟琳的突然死亡扭转了他的所有的运气。这绝非是正常人的想法,无论是历史感,宿命感,这个国家不知为何而战,他只是被这种历史而推动。甚至当德国已经注定要战败的时候,在戈培尔的演讲里,这种慷慨激昂的浪漫式高调也丝毫不减:

“我坚信,我们的事业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假如不是这样,那么,历史女神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贪图钱财的妓女,一个只会崇拜人多势众的胆小鬼。要是这样的话,那么历史本身就可能是一位缺乏高尚道德的女人,她可能会认可的这个从战争的可怕的混乱中诞生的世界就不可能会有太深刻的理由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得将会比地狱还糟糕,我会认为这种生活对我自己,对我的孩子和对我所爱过的人都是毫无价值的。就我本人而言,我将很高兴抛弃这种生活,因为这种生活除了被抛弃外,别无价值。……”

战后,1948年,以色列建国,苏南争端,朝鲜分裂,而千疮百孔的德国正在上演柏林危机,然而这场柏林上演的闹剧却没有德国人什么事,而只是另两个超级大国在德意志土地上的角力。另一个并不引人注目的事件则是 Richard Strauss 也于留下了《最后的四首歌》,并于次年去世,这也许也看作是德国文化最后的挽歌,最后一首 Im Abendrot 中艾兴多夫的诗,宁静而又哀婉,像是给德国文化这场华丽的落幕添上最后的一抹斜阳:

靠过来呀,让百灵鸟到处飞;
就寝的时候快到了;
别让我们迷路
迷失在这荒凉之地。

广阔宁静的和平啊!
日暮之时,多深刻的和平。
我们徘徘徊徊的,多累——
莫非,这就是死亡?

Tritt her und laß sie schwirren,
bald ist es Schlafenszeit.
Daß wir uns nicht verirren
in dieser Einsamkeit.

O weiter, stiller Friede!
So tief im Abendrot.
Wie sind wir wandermüde–
Ist dies etwa der Tod?

「古罗马式的优雅」

七月 14th, 2010

1

今天看到有人推荐一个相册,名字叫古罗马式优雅——弗兰,这个标题让我觉得有点雷。因为无论从哪个层次上,我都很难想象罗马和优雅这两个词能联系在一起。如果说是拉丁的话,考虑到近代意大利和法国的倾向,说不定还勉强沾边,但这里偏偏说的是古罗马。古罗马给我的印象更多地是傲慢,残酷,高贵,与优雅毫不搭边。

不过这让我想到前几天看到安东尼·伯吉斯评论埃尔加的说法,很有意思:

“Elgar is not manic enough to be Russian, not witty or pointilliste enough to be French, not harmonically simple enough to be Italian and not stodgy enough to be German. We arrive at his ‘Englishry’ by pure elimination.”

熟悉古典音乐的人一下就能明白,这其中的几个形容词是针对几个特定的作曲家的,例如Rachmaninoff, Debussy, Rossini, Bach. 这类形容词并不少见,再比方说德国式的古板,法国式的轻盈,俄国式的癫狂,英国式的中庸。当然,英国式真的意味着中庸么?伯吉斯作为一个英国人,他却迷惑了,他只好通过这种减法来解释什么是英国式。他通过自己对他者文化的定义来描述自己的文化,正同斯宾诺莎所说: Omnis determinatio est negatio. (Every determination is a negation.)

可以看到的是,这种「德国——坚韧」「俄罗斯——癫狂」式的对应关系只对于他者文化有意义。它们更多地是用来做一个比喻,一个隐喻,一个借代,而对于文化背景中的人来说,这往往很难成立。当我们身处其中的时候,我们就很难理解到其中自己对他者意味着什么了。中国式的……?山寨?嘈杂?喧闹?是,又不是。我只知道在很多语言里,中文被用来做难懂的代名词。或者再如一个生活在二世纪的安纳托里亚的角斗士,他该如何理解「古罗马式的优雅」?

2

这是一种并不严格的约定俗称而已。约定俗称在我们的文化里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并不是仅仅通过语法和单词来交流的,我们的语言中包含有大量的隐喻,一个不懂得「酸葡萄」的意味的人是一个非常无趣且乏味的家伙,这并不需要他真正对其中的意蕴有真正的了解,但是他必须知道这一意蕴。有人说「堂吉诃德式的偏执」,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读过《堂吉诃德》。一个不懂得《圣经》的人根本不可能懂得希伯来语。这些被我们称之为常识的知识也构成我们的语言体系,我们随意地运用它任何而不觉得。

指向往往是随意和个人化的。我不会下国际象棋,但是我一直觉得国际象棋里面的各种名词开局很有意思,例如苏格兰式开局,西班牙式开局,土耳其式开局(这也是一个俄国电影的名字),斯堪的纳维亚防御,西西里防御,一个对西方文化有所了解的人,每个名字都可以唤起足够多的想象。但是这可能只对我自己有意义,而且这种想象又需要对其保有距离,一个真正的国际象棋高手看到土耳其式开局大概就只会想到它的针对性走法。

有意思的是,这种隐喻的随意性往往会很快地暴露使用者的文化背景,尤其是在当使用者想要表达某种效果,但是自己并不觉察到的时候。数年前的南京的一个地产广告的标语,大概是这种:「当代思潮下的英伦风情」。其他的地产广告这种风格也很常见,如漫天所能看到的「阿拉斯加冰雪世界」,「加利福利亚的阳光海滩」……面对这样的广告,你会想到什么?

3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中学作文课的时候老师大概都曾讲过引用的必要性,但是可能未必讲过为什么要引用,也很少说如何引用。事实上,在这个权威已经不再流行的时代里,引用的用意并一定不在于诉诸权威;有时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强调的效果。不同引用的不同效果可以通过下面这个例子来得到说明,我们先随便编造一个名言:“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然后分别使用不同的引用。

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最常见的)

希波的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应该是最接近哲学书中的引法的)

古罗马哲学家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也许是在写教科书)

一个著名的哲学家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位大概是在写作文吧?)

一位名人说过:“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很有自己炮制的嫌疑……)

记得一位名人曾经说过:“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简直肯定是自己炮制的)

你也许知道奥古斯丁,也知道他是他是希波的主教,这样他对你就有一个明确的所指,那么我们换个说法,安达卢西亚的犹太人麦阿托蒙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对于一个不知道安达卢西亚是哪里的人,这又怎么办?不要紧,他只需要知道这是一个外国地名就行了,至于这个麦阿托蒙究竟是否活过,那也有什么要紧?也许还有一个安达卢斯的犹太哲学家叫迈蒙尼德斯,那又有什么关系?安达卢斯和安达卢西亚是什么关系,这同样不重要。一个陌生的地名,一个陌生的称谓,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异域文化,这已经足够。

博尔赫斯深谙此道。他的小说里旁征博引,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知道所有的典故和寓言的。当博尔赫斯想要写一个题材,那么他就假设这个书已经存在了,然后他来对这本事实上不存在的书做一个书评,这个指向的链接返回的是404错误,但是并不要紧,博尔赫斯并不在意,他的书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引征,指向一座座迷宫,而他所欲求的就是这种迷宫式的效应。你并不需要通晓所有的隐喻才能体会到他的小说的乐趣,甚至我怀疑,一个过度博学的学者会从博尔赫斯中那里读不到任何乐趣。

4

回到那个标题,「古罗马式的优雅」,这是一个可以很常见,似是而非,但有经不起太多的推敲的说辞。我们换个说法,说:

「古希腊式的优雅——弗兰」
「土耳其式的优雅——弗兰」
「潘帕斯式的优雅——弗兰」
……

或者干脆换个形容词:

「古埃及式的尊贵——弗兰」
「西班牙式的华贵——弗兰」
「奥地利式的雍容——弗兰」

同样可以成立。或者我们再指向一个更不知所谓的指称,「波江座式的优雅——弗兰」,至于波江座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三个并不需要多相关的词的拼凑,一个简单地指向,即可营造出一种看似优雅的氛围,这个技巧并不复杂。至于弗兰究竟是不是优雅尊贵华贵雍容,那就天晓得了,反正我球不多,看的两场乌拉圭队的比赛,他跟别人跑的一样满头大汗,愣是没见得有多「优雅」。

这并不是一个刻意的技巧营造,而只是一个能指过剩的世界里的又一个过剩的能指。

《美国丽人》:两个问题,一个答案

七月 2nd, 2010

对中产阶级恶劣趣味的最好讽刺,大概是福塞尔的《格调》。福塞尔谈到中产阶级是对自身地位最为焦虑的一个群体,因而需要各种各样的修饰和包装来掩盖自己的乏味,掩盖自己的匮乏。

因此,中产阶级大概是对低俗或者说恶俗最为敏感的一个群体,中产阶级趣味总是良好的,往往意味着中庸,意味着不过分。在影片里就是修建整齐的草坪,干净整齐的衣服,鲜红的玫瑰,午餐时的轻音乐。

中产阶级伪善就更宽泛了,意味着家庭的和谐,哪怕已经一年或者更久的时间没有做爱过;意味对子女的关怀,哪怕双方都对此极为厌烦;意味友好的邻里关系,哪怕互相极为看不上眼。

而对此厌烦的年轻人,那些处于 Teenager 的年轻人们,倘若生早个几十年,大概也是嬉皮士中的一员,吸着大麻,听着摇滚。可惜的是他们晚生了这么多年,因而只好偷偷摸摸地吸大麻,周围都是一群看起来(至少是看起来)无比正常的小孩,叛逆点的就被视为怪胎,没那么叛逆的就跟着后面混,如同影片里的 Janie, 也许顶多在《南方公园》里找找快感。塞林格已死,若干年前在大学里筑街垒的年轻人早已成了传说。

不过,影片到最后,已经超出了对中产阶级趣味的讽刺,而上升到了一个对我们自身地位的焦虑。影片里的每个人都不正常,每个人都被重重的包装包裹着,都对自己的身份严重缺乏认同,同性恋者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

影片给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伪善,一个是恶趣味。前者是道德上的,后者算是审美上的,而这两者的最大问题都在于伪。

对于恶趣味,电影算是给出了某种形式上的答案,飞翔的塑料袋,如同拉斐尔画中人物一样的肃穆的面容,Lester 的最后感悟,还有影片本身的名字,American Beauty,都在毫不迟疑地回答,这个世界绝不缺乏美,缺乏的只是发现。从一开始的惊鸿一撇,Lebster 的每次发现都不断地撕开这个恶趣味的口子,他开始重新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做自己热爱的职业,美国的美丽一点点重新展现在我们面前。

但是另一个问题却迟迟没有给出答案,这个世界毕竟并不仅仅是靠审美就能支撑起来的,一个善的社会仍然是必要的。Lebster 被枪杀,Jenie 和她的男友离家出走,无论如何算不上一个圆满的回答,这个解决算起来怎么也不比《毕业生》最后的公车上的回眸有更多的希望。对于这个看起来不断变糟的社会或者说世界,难道善良仅仅只能存在于《读者文摘》似的故事里吗?导演迟迟没有给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回答:这个世界存在善么?

「国王已经怀孕」

七月 1st, 2010

我们周遭的世界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性别的影响?我们的二元对立的世界观能否看作是一个性差世界下的产物?

若干年前 Gustav 同学还叫 zf2065 的时候,他的昵称就叫黑暗的左手。当时我不知道啥意思,想当然地以为黑暗的左手大概就是某个恶魔。后来发现这是部小说,但是仍然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此后又若干次看到有人提到,终于昨天下决心找来看了。看了后才发现,这原来是里面的一句诗:

Light is the left hand of darkness.

这句诗也跟小说里面的宗教观有关。

老实说,因为翻译得比较磕磕碰碰,阅读体验并不好,但是即使这样,还是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其中的震撼。作者描述的是在一个处于冰期,叫冬星的星球上的双性的文明。这个文明上每个个体并不自然是男性或女性,而是类似蜗牛一样的双性,同时他们的性是周期性的,只在一个月的那么几天里才会有冲动。考虑到人类是地球上不多的总是处于发情期的动物,这个事实并不怎么令人惊讶。因而他们的性冲动对他们的文明影响极少,比方说并不存在诸如恋母情结这样的潜意识冲动。

跟后来某些故弄玄虚的奇幻式科幻不同,作者带来的是实打实的思想上的触动,其中提出的最大的问题即是性别问题。作者问的是一个被大部分人忽略的问题:我们的文明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性差的影响?至少在文学,艺术,政治上,几乎每个问题都极大地打上了性差问题深刻的烙印。事实上,Le Guin 最初的构思是从思考战争问题开始的,她思考战争在多大程度上是性别问题的产物,比方说多大程度上出自于男性的占有欲?而在她小说里的这个星球上的两个国家之间从没有战争,虽然在小说的故事里,已经在了战争的边缘了。

在阅读小说的时候,这个因为我们毕竟是地球人,思维方式也太深地受到这个性别因素的影响,而且因为作者用的是 he,在想象小说的情节的时候,总是很难完全地代入到那个环境中去。我很难真正意义上完全想象出一个不具备特别性别倾向的个体,我总是潜意识地把 Estraven 想象成某种具有女性化气质的男子,或者是相反;想象中国王应该是某个具有男性倾向的个体,其他的预言家都应该是男性的。因此,你如何想象这样一个事实:「国王已经怀孕」?因为无论是在汉语英语里,国王/King 和女王/王后/Queen 都是一个性差世界的产物。

作者 Le Guin 是人类学家的女儿,长久以来我一直以为人类学和科幻最接近。我也相信,假设哪一天某个外星文明降临地球,最先能够理解它们的人群,必然包括人类学家。事实上绝大部分科幻作品里描写的他者社会,都远不如一个太平洋岛屿上的部落离我们的社会更远。甚至包括这篇小说本身,我们也能够轻而易举地认出我们所熟悉的西方社会的运作模式:一个国家是君主制,一个国家是寡头制——亚里士多德的影响远至数十万光年以外。

有人称之 Le Guin 为一个女权主义者。她的其他小说我没怎么看过,但是至少在这个小说里,她绝不能称之为女权主义。女权主义也是一种男性主导文明下的产物,无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都天然地有一个性别的立场。但是在这部小说里,这是抛弃了性别来思考——既不是女权,也不是反女权。不过,性别问题可能更容易被一个女性所思考,因为一个男性可能更多地会把男性主导和男性思维方式视为理所当然,而不去思考其中的差异,以及性别带来的影响。

有意思地是,作者似乎不满于白种男人天下的科幻圈,不知道是不是出于潜在的同盟心理,她笔下的主人公应该是一个同为「弱势群体」的黑人。作者笔下的国家名和人名,诸如 Karhide, Orgoreyn, Argavan,都带着几分不同于西方文明的异域色彩。

最后,这张照片本身,似乎也并不能在第一时间内看出作者的性别。:)

关于学术和思想

六月 26th, 2010

一点个人意见,欢迎拍砖。只针对文科。

学术和思想的联系过于明显,不想多谈,这里只想说分歧。思想和学术的最大区别也许在于一个是个体性的,一个是群体性的。你可以一个人思想,但是你不能一个人做学术,你的工作必然要能为他人所用。因此,与思想不同,学术更多地是薪尽火传的事情,一个人和他的作品的重要是用他的工作对后人的帮助来谈的。

一般来说,读某书一般有两个原因,一种是因为他有影响,一种是有帮助或者说是有用。有影响的作品无所谓喜不喜欢和好不好的问题。你可以不喜欢哈贝马斯,你可以不喜欢福柯,你可以选择。但是你不喜欢柏拉图是件无意义的事情,你总得读他,你认为他是一个三流或者一流的哲学家并不重要。柏拉图的声名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他身后的「一长串注脚」建成的。

学术试图消解思想的张力,试图把思想给归纳到一个体系之中,总想让一切工作都变得可以继承,可以铺垫。

但总有那些超出了这一体系之外的人,譬如卢梭,譬如尼采,他们的工作可能作为学术的价值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尼采在写《悲剧的诞生》之后,他的老师(谁我忘记了)极为反感,认为这是一个为瓦格纳做颂歌,认为写出这样的作品的人在学术上不如说是已经死了。但是,今天大量的人读它,研究它。因为它本身已经成为一个事件,尼采对于二十世纪的影响太过于巨大。

而那些既没有影响,也不能被直接继承的工作或思想,则被自动忽略。那些有影响的人的无影响的工作,也被忽略。

比方说马克思,从学术角度来言,他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而存在的。或者更严格地来说,他只作为一个社会学家而存在的,因为他的经济学著作对于后来的主流西方经济学影响不大,对今天的学生几乎毫无意义。因此,读马克思的更多地是研究马克思的人,而不是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人。而作为预言者和社会活动者的马克思,几乎只被历史学家研究。

再比如说卢梭。除了在政治学之外,卢梭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影响者而存在的。因此,如果是研究政治的,那就是《社会契约论》,研究教育学说史(而不是教育)的就去读《爱弥尔》的,研究康德的人也许也会研究《爱弥尔》之于康德的影响。《新爱洛伊斯》只被那些研究文学史的人研究。而只有研究卢梭的,才会读这些全部。

学术往往倾向与追逐那些「正确」的东西。一个完美的学者的应该是:他的工作被继承,他的名字被纪念,但是他的个人被忘记,就像物理教材里面大把大把的常数、定理、单位一样。阿伏伽德罗的因一个常数而被纪念,但是他具体的工作已只被同行记住。一个完美的学者所做的工作应当都是那些「正确」的工作。例如,世界是不是有限的?学术上的荣誉不属于那些回答了是和否的人,而属于那些详尽地罗列了所有的回答的人。

在我看来,学术是群体性的事情,因而也是一件「有用」的事情,可能会很艰苦,也是个职业,职业的意思就是说它也可以养活自己。但是,思想并不能给你带来任何直接的收益,而且恰恰相反,很多追逐思想的人往往在生活上穷困潦倒。

国王与诗人

六月 21st, 2010

国王生了重病,御医束手无策,一道命令被传下来,要召唤一名诗人。国王以冷酷而著称,有人说国王爱好诗歌,但又有人怀疑一个冷酷如斯的人怎么会爱上诗歌?国王拥有这个国家最大的图书馆,还在太子的时候就以博学而闻名,而每年添加进图书馆的书籍就像是田中的麦穗,还有人说国王就是迷恋在这些书籍中而始终不理朝政。

战战兢兢的诗人地来到了深宫里面,国王召唤诗人来到他的花园里。花园里载满了奇特的花朵,这些花朵不像是鲜活的,而像是采自某个波斯挂毯中,花园的布局让诗人想到了一个罗马的庭院,花园里的亭台让他想到隋炀帝的一座高楼,当来到国王所在的亭子时,国王正背对着他。诗人偷偷地抬眼看了国王一眼,与诗人的想象不同,他看起来并不垂老,甚至可以说是年轻,也许三十岁,也许四十岁,而且看起来并不像生病的样子。太监表明了诗人已经被带到后就退下了,庭院里只剩国王和诗人。

国王开口了,他的声音的冰冷让诗人想到冬天里某个冰冻的湖面,「你看过那些美如群星的花朵吗?」国王不待他回答,就自行说到,「你们什么都不曾看过,最美丽的花朵只能在诗歌的想象中。」

诗人垂首帖耳,并不敢应对国王的发话,国王依然没有转过身来。

「我没有读过你的诗歌,可是我不用读就知道你写过了哪些东西。」国王顿了顿,「你们歌颂的永远是类似的题材,我只要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诗人,但是我不需要看,每次预知后都是一次索然无味的告知。这个世界让我觉得平淡无味,我们所遇到的都是平淡中的平淡。」

诗人没有做声,因为国王并不是发问。

「当我还是太子的时候,我就读诗歌。我曾以为我的王妃会乘飞毯从天而降,会像满月一样照亮我的生活,我还想到了那些月下的庭院,星光下的海滩,还有那些低声呜咽的森林,草原上会有羚羊满群。可是我面对的是宰相的女儿,她就像路边的野草一样普通,而我被告知在婚礼上必须要保持严肃的仪表,我们的新婚生活就像这些奏章一样乏味,我的失望如同坠入深谷的鸟儿。从那一刻我知道了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平淡,诗歌让现实生活黯然失色。」

国王转过了身,诗人用余光瞟了一眼国王,国王的面容让他想到一朵枯死的栀子花。

「我也读史诗,那些兴盛而又消亡了的国家像星辰一般地罗列在天空,当盲歌手在宴会上吟唱那些伟大的英雄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些年轻人眼睛闪烁着跃跃欲试的表情,他们总相信未来,相信自己会更伟大,我年轻的时候也是如此。可我已经不再年轻,大臣们的阻扰已经磨灭了我所有的雄心,邻近的国家他们只知道民众的生活和那些千篇一律的幸福。更何况我知道即使征服了比亚历山大更广阔的土地,我也只能被看做那个疯子的另一个不成功的效仿者而已。这个国家里每天被杀死的只有数千死囚而已,他们所犯下的无非是杀人、抢劫、贩卖假币,这些乏味得如同陈年饼干般的罪行。」

国王停顿了一下,他的嗓音依然冰冷,略微的颤抖让诗人以为这是一点点兴奋。

「你看,」国王指向了花园外一个路过的妇女,「她的悲伤写在脸上,身边病重的孩子告诉了悲哀的原因。这可怜的母亲不会知道美狄亚,她曾经亲手杀死了他的儿女们,只为了复仇,她也不知道中国的武皇帝,对权力的渴望让她自己杀死自己的儿女。曾有一万个诗人悲恸过丧子的母亲,每个人的悲恸都足以让这位母亲的悲哀相形见绌。她可怜的世界只不过被局限在她的周围的数十人,她不会知道吕底亚的国王克罗诺斯,他曾经以财富著称,但是他的妻子和儿女们被杀死的时候,他连哭泣都已经不会了。」

诗人的表情依然掩盖在他低垂的脑袋之中,国王并不理会诗人,继续他的独白:

「我知道在我们的国家里,我是作为暴君而被暗暗诅咒的。但我并不缺乏怜悯,我也并不缺乏慷慨,可是我的慷慨又怎么能比得上那些伟大的君主。纵然我想一天慷慨一天残酷,但是这不过为暴君的名声添上一笔而已。甚至我去做一个暴君也缺乏想象力,我总不能如同土耳其的苏丹那样,砍下他们的脑袋,只为我来欣赏颈部肌肉的悸动;或者如中国的纣王一样,剖开踏冷水的人的腿骨,来看他们是否与众不同;或者哪怕我杀死所有的人,也不够来垒成帖木儿的骷髅金字塔。曾经有过那么多的国王,他们做过各种各样疯狂或残酷的事情,而我再努力,也不过是在这个列表上添上一个并不起眼的名字。

「诗让这个世界太过于沉闷、无聊、乏味、冷淡、枯燥,这个世界的所有价值都已经被诗歌所磨灭。看看我们所面对的都是些什么,我们所将要面对的都已经被面对过,我们所写下的已经被反复写下,我们所歌咏的曾被无数次歌咏——对于这样的世界我无所留恋。」

诗人依然战战兢兢一言未发。国王并没有期待对方的反应,诗人的沉默和国王的滔滔不绝,形成一个威严而庄重的对比,国王想起了很多这种对话,他想到了一个精巧的二重奏,一方的沉默和一方的失语构成一个严酷的问答,国王又想到了面对呼喊而缄默不语的诸神。

「是你们,正是你们这些诗人,你们写完了世界的所有可能性,让这个世界变得平凡而无趣。」国王的声音略微提高,但是依然安定而不动,「所以,我决定,焚毁我国的所有的诗歌和书本,让之前所有的诗歌统统被忘记,把一个全新的世界还给我们的后代。」

国王又叹了口气,他的焚书让他想到始皇帝,也许又是一个拙劣的效仿而已,他欲终结时间,而他不过是释放想象。

当然,这个努力不免归之于徒劳,禁令实行后的第三个年头,革ming就发生了,愤怒的臣民们冲进了宫殿,卫兵们也迅速倒戈。不过,这一切早已在国王的预料之中,他精心铺设的大红的地毯预备着掩盖他自己的鲜血,他的表情如同面对高卢人的罗马元老一样严酷,但是叛民的行动就像乱草一样涌过,缺乏真正革ming命的热情而只像是一场例行公事,谁也不曾注意国王的面容。当国王被杀死在宝座上的时候,他倒下如春天被农夫砍倒的杉木,在这一刻他想到的是他之前无数的被杀死的国王们,埃及的、亚述的、罗马的、拜占庭的,他又想到了被刺杀的凯撒,被砍头的查理——「这可真是一个平淡而缺乏新意的世界。」

一代又一代的人们继续生活。就我们所知,那位诗人最平庸不过,他的诗歌连一首都没能流传到今天,他仅仅作为国王故事的一个配角被记录在史书的最边角,而国王本身也没有被人们记住太久,只是作为一系列诗人国王和尼禄、宋徽宗、路德维希一样被记在陈旧的书中,让位给那些更疯狂、残酷、血腥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