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
前些日子看到有人问,为啥八零后这么快就开始怀旧了,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动不动怀念什么葫芦兄弟确实有点不适宜。其实,时间的运行好像并不线性的,千年如一瞬,谈论千年以前的人物,倒好像还活在昨天似的,说起十年前的事情,倒如如同是在另一个世界。有时候十年之间的变化,是百年也难以想象的。就像很久以前有一首歌,说:“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得快。”而现在,连这首歌本身已垂老得需要去纪念了。而在书写工具上,工作了千年的毛笔让位给钢笔,钢笔让位给圆珠笔,然后再转眼之间,又让位给各种键盘,连笔本身,都用得很少了。
这篇短文,也始于一点点怀旧的东西:铅笔。尤记得《挺进报》里那个细节,主人公(是谁?我已经记不得了)拿到了一根小铅笔头,让他激动不已,因为终于有笔和纸张可以写东西。想起这些的时候,就想起我们祖先一句带有敬意的话了:敬惜纸张。在工具里面,倘若车是腿的延长,锤子是手的延长,那么无疑笔和纸就是思想的延长,好比CPU的二级缓存。能如彭加莱和博尔赫斯那样几乎完全依靠记忆力工作的终究是少数,大部分人还是不得不依赖其他的辅助工具。
我可以学习布丰,给铅笔加上很多半拟人的优秀品质,例如庄重、朴素等等,铅笔在很多地方也确实对得起这些赞美。但是在这里,宁愿举出更加实用的理由。对我来说,一是廉价,一是轻便。我看书的习惯是,一边看一边记,而且另一个习惯是拿着当书签用,随便看到哪就夹到哪。另一个习惯习惯于同时看好多本书,这样往往会同时夹上好多本。这时候明显铅笔才是最好的选择,其他的各种水笔一是相对贵一些,且未必可靠,难保会在书上留下一点点不该有的痕迹。随身携带的话,更是不保险。
另外,对我来说,各式各样的笔记软件永远都代替不了纸张,单机的往往会丢,联网的又未必总是能在线,其他的诸如 Evernote, Onenote 之类又太复杂。拿手机来记又录入太慢,跟不上想法的速度。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我的大部分文本都还不是在电脑上完成的。随处可得的笔和纸更适合我的生活节奏和工作方式。而笔里面,让人觉得最可靠的,无疑还是铅笔,至少不会像圆珠笔那样深藏不露,不知道到底还有多少笔墨,也不知道顶尖的圆珠有没有坏掉。一只拿到手的铅笔会用最明确的方式告诉你,我可以工作。
喜欢这类东西,有时候往往发展成癖好,不过也没发展成收集狂,顶多就是看到漂亮的铅笔往往就很有拥有欲。幸运的是,这个癖好不算昂贵,我买过的最贵的铅笔也就是一根五块钱的捷克产的铅笔,是墨绿色的,比常见的中华铅笔颜色要深得多,买的原因主要是非常喜欢这种颜色。另外我常买的一个牌子叫STAEDTLER,一买一大把,不过主要还是更喜欢这家牌子的圆珠笔,长得也很像铅笔。
我不用圆圆的铅笔刨刀,因为我铅笔削得很好,而且削铅笔是一个很好的集中注意力的方法,一般思考的时候,一边削铅笔就可以排除掉很多杂念,就好象打游戏的时候一般也不会去想其他的什么东西的。而且我还很不喜欢刨刀削出来的笔尖,尖锐得有点冒犯意味。一只削得很好的铅笔,是一件简单而优美的东西,而这种品质,恰恰是我们这个忙碌的世界所缺乏的。
不过也许我还是漏掉了也许是铅笔重要的特性,有人以为这是缺点,而我以为这常常是优点,就是笔迹不能长留。用一个英语的单词就是 ephemeral,我很喜欢这个词,在汉语里好像找不到准确对应的词。其实,那又如何呢?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留下的痕迹,又有多少是非留不可的呢?与其让以后回忆的时候,看到我们自己曾经有过的愚蠢和无知,不如让这些东西随着时光的流逝,消失在那慢慢模糊掉的笔迹里。
十一月 25th, 2009 at 6:01 下午
看完這篇文章,我挪一下腳剛好踢倒了掉在地上很久的鉛筆,我把它撿了起來。
十一月 29th, 2009 at 8:33 上午
那句话似乎是说“敬惜字纸”,也就是写上文字的纸张,不能使之坠地、污损。从这点看,我们的祖先也有一点所谓的“言灵”崇拜的意思,认为语言和文字是带有魔力/神圣的事物。
十一月 29th, 2009 at 8:59 上午
确实如此,多谢提醒。
那这句话在这里就应该做完全不一样的解释了。
十一月 29th, 2009 at 11:55 上午
STAEDTLER,我也很喜欢用这个牌子,香港翻译为施德楼,还看到了大大的广告牌
十一月 29th, 2009 at 5:06 下午
Lol 我已经回归铅笔了,不过是自动铅笔… 我喜欢细的笔迹。
十二月 14th, 2009 at 2:04 上午
工作闲余,一直用中华的HB铅笔抄写经典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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