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妈的” 到标点符号的用法
今天看到有人说用“他妈的”可以消除歧义,并且举了几个例子。这是其中的一个:
今年的考题跟作业题他妈的一样 (指与作业题相同)
今年的考题跟他妈的作业题一样 (暗指考题太简单)
其实不然,在这里消除歧义的仍然是重音、是语调。例如在这里,第一句话的重音明显应该放在“一样”上,第二句的重音放在“作业题”上。在这里,声调显然更具备说服力。应该说标点符号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模仿口语的语调的。比方说:
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把着重号放在“合法”和“人民”上面,就是两个不同的意思。而“他妈的”只是用来强调自己的语气的,而非是在语法上消除歧义。例如下面,如果说: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这时候否定掉的就是整个句子。必须仍然要用强调语气来说明是: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或者: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当然,也可以是:
人民享有他妈的合法集会的自由
或者干脆最最强调: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但是这时候,要表达的语气与其说是讽刺,就不如说是痛骂了。这是两种不同的表达意味,不可混淆。而且,我在上面都没有标出最后的符号,是问号和句号还有感叹号,这两者的意味又是相差万里。甚至口语中可以靠语调表现出来的挖苦的气味,在文字里也只能通过内容来表现。
而且,即使在“他妈的”这三个字,依然还可以通过重音的变化来表示不同的语气。把重音放在“他”上,他妈的,这时候有种诅咒的意味,类似于“what the hell”这样的强调语法;而重音放在“妈”上,他妈的,这时候有种山大王的味道在里面,有点类似于“他奶奶的”。
诸位如果常用,相信不难区分其中的的区别。例如:
他妈的你有种给我滚出来
这时候,重音放的不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口气。当然,如果全是轻声,那就又是一种意味了。例如:
人民享有他妈的(轻声)合法集会的自由
这时候不难表达出来反讽的意味。
汉语的书写系统里面没有英语的那么简单明了的强调方法,英语里的正规书籍一般都是用 italic 体来表示强调的。即使没有纯 TXT 格式下,也可以用全大写字母来表示。而翻译过来的话,这种强调关系如何保留,这时候处理方法就各不一样了。我看翻译的书里面,有的使用黑体表示强调:
有的是用仿宋表示强调:
有的是用着重号表示强调:
此外还有用楷体表示强调的做法,但是我翻了一下手边的书,一时没找到,就不拍出来了。其中,着重号是《新华字典》里规定的强调方法。但是终究使用起来不方便,而且在网络时代里,我也不知道如何能在 CSS 里使用这个属性。我在这里用了斜体来表示强调,严格地来说,印刷出版的时候,汉字里没有这种做法的。所以我看的书里面有强调的,一般都是翻译书。中国人自己写的书里面,从来没见到有用强调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另外在西方,Italic 和 Roman 两者最初是各自不同的发展路子,可以看看这边的介绍 Roman 和 Italic 的地方。把 Roman 和 Italic 放到一篇文章里分别表达不同的意思的,是到后来才有的做法。而且,严格说来,粗体和 italic 完成的是不同的作用,前者是突出、醒目,一般会用在标题、段落大意和关键词上。
说到这里,我就顺便多说几句关于标点符号的话。我在网上见到很多人不注重标点符号的使用,往往就是一逗到底,这让我觉得非常不解。在我看来,标点符号是非常重要的发明。众所周知,古汉语是没有那么多标点符号的,顶多就是标句子的句读。一方面这使得后代的学者非常麻烦,句读也成为学力的一个标志,而且还未必不出歧义,例如简单的: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和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意思截然不同。另一方面,没有标点,也大大限制了作者所能表达的思想范围。早期的拉丁文也同样如此,顶多用一个中间的圆点“·”来表示分句。近代汉语的改革,其中一项就是近代标点的引入,早期的标点不大规范。但是,我们今天写作,有了标点符号之后的写作,跟给古书加上标点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最简单地,口语里的简单的:
“吃了?”
“吃了。”
这样的对话就完全不可能脱离标点符号来存在,因而也不可能想象古人会写这样的句子。而且往往一个句号的位置,就会影响到一个句子甚至一个段落的意义。类似的这种没有主语而完全对话的句式,古书里也不是没有,但是极少。
印刷术也相应地影响了我们写作的方式。例如我们今天沿用至今的最简单的段首缩进,就是沿用印刷时代的印刷方法。不过网络时代因为没有节省纸张的考虑,一般习惯用一个空行来表示分段。不过这个无关紧要,顶多就是美学上的考虑。同样地,有了标点符号,我们写作的手段也丰富了很多,例如,破折号不仅仅可以表语意的转折,也可以表达语意的递进,甚至可以表达某种视觉效果。我们知道,有一位特别爱用破折号的女诗人,埃米利·狄金森。例如下面的这首名诗: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棵——
我知道,如果我愿——
我可以爬过——
草莓,真甜!可是,脏了围裙——
上帝一定要骂我!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江枫译)
把标点去掉就完全丧失了其中的意味。
其他的,我们知道,蒲宁爱用省略号。铁血盛产感叹号。说到这里,我岔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喜欢用“。。。”来表示省略号,其实对于大部分的中文输入法来说,都是“^”,即 shift+6,打出来的那个符号是省略号“……”。明明一个是三个按键,一个是两个按键,为啥不打少的反而打多的。这是美学上的要求,其他的如果更细节上的话美学上的要求就更讲究了,例如是用中英混排的时候,用的是全角括号()还是用的半角括号(),都会讲究。不过可能大部分人都不会注意到这点,所以就不多说了。
另外再说一点,就是不同文化圈子里相同的符号意义有时也不一样。例如在港台那边,似乎引号“”的作用,就跟大陆这边不大一样,经常看到他们使用成语的时候,一般都是加引号的。不过我不是很清楚他们的使用方法。有一个更明显的区别就是分号“;”的使用。在英语里分号一般会有转折的意思,但是汉语里一般只表示并列关系。但是经常看到有的翻译的时候,依然把分号直接抄了过来,我想也许在这时候也许应该把分号换成破折号。
十二月 9th, 2009 at 8:34 下午
原贴在这:
http://www.matrix67.com/blog/archives/2571
十二月 9th, 2009 at 8:51 下午
多谢,已经更换过来。我在 Google 上搜居然没找到原帖。
十二月 9th, 2009 at 11:56 下午
我觉得在汉语里用斜体或者楷体都没有英文里的斜体和小号大写那么突出的效果;而粗体多了,文章看上去似乎又不够正式。
我看你文章里字体的颜色是#333,倒不妨把要强调的部分改用#000。
内容是英文的我都用()
内容是中文的我都用()
不知对不对?
请问你有关于标点的书推荐吗?我看了百度里的说明,感觉句子复杂一点就有点拿不准了。方便的话把书名和作者发我邮箱。
十二月 10th, 2009 at 12:05 上午
准确地说,汉字是没有斜体这个说法的,有粗体的字体寥寥可数。而且粗体的用法跟斜体不一样,一般就是用来做关键词之类的用。例如一片文章里面重要的地方用粗体标出来之类的。至于斜体,理论上是不该使用的,而且说实在的,点阵宋体的斜体看起来也是支离破碎,极不好看。
括号大体是这样的,但是其他的更复杂的,例如英文句子后面跟全角句号“。”还是半角句号“.”,该不该在英文之间用顿号“、”——因为英文里实际上是没有顿号的,诸如此类的问题,其实也没有多少固定说法。
关于标点的书,我这里主要引的是一个叫 The Elements of Typographic Style 的书里面的一些介绍,但是主要还是自己把握吧。
十二月 10th, 2009 at 12:08 上午
这个问题最关键的就是,没有一个约定俗称的做法。你说的用颜色固然可以,但是别人看到的话,未必能在第一时间内不用反应就能明白你是什么意思,其实我个人觉得最好的还是着重号。
十二月 12th, 2009 at 10:32 下午
不知为何,看见着重号就会有种作者在咆哮这几个字的感觉。
十二月 15th, 2009 at 11:12 上午
中文用斜体和楷体在屏幕上看起来较不清楚、较吃力吧,照搬西文做法不合适,用粗体或别的颜色表示可能更好些。但印刷时用别的颜色又不方便了……
十二月 15th, 2009 at 11:46 上午
[...] SWX做一个有趣的收集和比较。让我们来好好探讨下,在中文中,我们该不该使用不同字体作为强调?以什么形式? 尊重原创:关于转载 我们希望在国内倡导建立一种健康的 TrackBack 和链接机制,保证原创,并不影响传播。因此对于译文和原创文章,我们欢迎您在网站上推荐我们的文章,但不赞成任何形式的全文转载,尤其不欢迎商业网站的转载。个人博客如若全文转载,请您通知我们,并添加本站原文链接,标明所有的引用、参考信息和图片版权来源。 将本页加入书签。通过 RSS 订阅本帖的讨论. Post a comment or leave a trackback: Trackback URL. [...]
十二月 15th, 2009 at 12:32 下午
关于“他妈的”的那篇文章之前看过。虽然作者是中文系的,但他很多的兴趣在计算机科学领域,这一点可以从他写的其他文章看出来。
我对于那篇文章的理解是,作者想通过通俗诙谐的方式描述计算机领域中一个关于形式文法(http://zh.wikipedia.org/zh-cn/%E5%BD%A2%E5%BC%8F%E6%96%87%E6%B3%95)的问题。上下文无关文法在描述或者归约语言时由于能力不够会发生二义性的问题,引入“他妈的”后,一定上这个文法就升级成为了上下文有关了,描述能力加强,歧义也就消失了。
这只是我的猜测,文章结束的地方视乎是指这个。不过形式文法也是从诺姆·乔姆斯基研究上发展过来的,语言学真是很奇妙的。
十二月 15th, 2009 at 2:15 下午
@Sven
这个话题好。
我一直在修正自己的中外文混排规则。现在基本上把不独立的外文片段当作一个特殊的中文成分来选择标点,比如:name、邮件、website 以及 reply。否则在出现上面这种中外文混合列举的时候会出问题。而独立的外文句子就使用自己的标点。就像:Let’s turn Copenhagen into Hopenhagen!
我原则上使引号和括号与其外部的语言统一(well, like this)。这样能最大程度地统一标点,但和英语里的一些排版规则有点不协调(比如当引号或括号内都是 italic,引号或括号也应该成为 italic)。
不过我有个问题一直不知怎么解决更合适。比如”Google 阅读器“、”甲型 H1N1 流感“这样的中外混合词组在上下文中会显得很奇怪:
我使用 Google 阅读器来了解资讯,我得过甲型 H1N1 流感。
上面这种句子中,一个词组的组内成分之间关系反而没有句子组分之间那么紧密。
十二月 15th, 2009 at 2:40 下午
楼上语义关联度和视觉关联度的矛盾,我补充一个英文的例子。
比如地铁站名的标牌:
Fifth Avenue-Bryant Park
中文的表述(不是对译)可能是:
第五大道(布莱恩公园)。这倒绕过了矛盾。
十二月 15th, 2009 at 4:54 下午
关于英文 italic 括号的用法,Bringhurst 在 The Elements of Typographic Style 里认为不应该有斜体的括号,因为强调的是内容,而不是标点。而且,即使在一段 italic 段落里,也应该用 Upright 的括号的。类似的,也不应该有加粗的句号这种做法。
但是有时候在一大段 italic 里换成正体的括号还是挺麻烦的,所以一般就无所谓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英文之间要不要用顿号,因为英文里实际上是没有顿号的,所以 Nanjing、Beijing and Shanghai,就会比较奇怪。但是你要是 Nanjing, Shanghai, 北京、华盛顿,就会更奇怪。
十二月 15th, 2009 at 4:55 下午
嗯,加入“他妈的”之后,确实就变得上下文相关了。如果从计算语言来说,应该还是有道理的。
十二月 15th, 2009 at 6:46 下午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十二月 15th, 2009 at 8:36 下午
第一次听说“强调的是内容,而不是标点”这个想法,有道理。
前段时间买《Thinking with Type》的时候还看到了这本书,准备找来研究一下。
英文里确实没有顿号,所以我觉得对于中文行文中出现的“英文句子”,就该是“Nanjing, Beijing and Shanghai”了。但当中文上下文中出现不完整的英文词语,为之使用中文标点似乎就更合理了,比如“‘Nanjing’、‘Beijing’和‘Shanghai’是这些地名的英文写法”。又比如“前段时间买《Thinking with Type》的时候”,如果不使用中文的书名号,语义就模糊了。
十二月 15th, 2009 at 8:41 下午
@Smallspy
多谢提醒。已经更正。
@梁海
那么下面的问题就是,书名在中文里面的时候,要不要用一般的 italic?
十二月 16th, 2009 at 1:27 上午
在大段斜体*里面*使用正立的括号,逻辑上有问题。犹如引号的情形。引用别人的话加引号,这个引号是作者,是他的表情,是他的语义部分;但如果别人的话里本来就有引号,这个引号就是别人的表情和语义;引用内容粗了,这本来的引号也该粗,那么,斜了,也该斜。
十二月 16th, 2009 at 12:48 下午
不使用倾斜的括号的理由不大一样,因为符号没有 italic 和 sloped 的概念。而且说实在的,斜的括号也实在并不好看。
一开始 italic 和 roman 是分开来发展的,一本书里往往都是 italic,也没有倾斜的括号与之对立。
十二月 16th, 2009 at 7:38 下午
@Sven
按照我的思路,这种时候就不用 italic 了。因为英文行文中书名的 italic 就是为语义服务的——标明一段文字的书名属性,而中文中有书名号来完成这个任务。
十二月 17th, 2009 at 8:29 上午
不用……是因为太正式。
。。。就有一种随意自然的感觉。
十二月 17th, 2009 at 1:23 下午
“。。。”实在很随意,不过倒真不怎么自然。
啊,刚看到 zeyez 的“Fifth Avenue-Bryant Park”的例子,有意思,真挺巧妙。不过因为我实在不了解纽约地名,所以有些疑惑——这 dash 的前后两部分究竟是什么关系?如果它俩的关系像“第五大道(布莱恩公园)”一样,是不是本来是用“—(em dash)”来连接的?
一月 30th, 2010 at 6:25 下午
真是吓自己一条:“他妈的”真管用!
四月 7th, 2010 at 3:38 下午
[...] 从“他妈的” 到标点符号的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