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风格

有本讲文体的小册子叫 The Element of Style,在网上可以免费下载。就这个句式还有其他的著作,有本讲编程的书叫 The Elements of Programming Style,有本讲排版的叫 The Elements of Typographic Style。另外有法国人写了本讲建筑变迁的小册子,叫Charactéristique des Styles——风格的特征。风格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醒目的特征之一,当你称一篇文章一副画一部电影毫无风格的时候,这绝非是一种赞美的语调。我们渴望风格,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风格。

那么风格在于何处?风格在于选择。苹果被称为具有风格的最大因素在于,购买者告诉你:我可以买更廉价的商品,但是我“选择”了苹果——但是当满大街都是 iPod的时候,选择即不成为选择,风格不成为风格。三十年前一条补丁的裤子非常之正常,但是在现在的语境下,一个穿着补丁裤子的人,谁也不会理解为这个人穷到连新裤子都穿不起,而只愿意去理解他故意做此选择,风格成为风格。新古典为什么成为新古典?是因为这是对浪漫主义的一种回应——无论在绘画上还是在建筑上。相反在希腊,一座“希腊式”的庙宇完全不成为古典,而是最普通的建筑。

那么落实到文体上的话,文体的丰富总是件好事。就例如说“做出决定”这种句式是汉语里本来没有的,那么有了,大家不以为怪,这就是对汉语的一种补充。落实到个人上,可以选择用,也可以选择不用。其实古汉语里的文法也有很多是从梵文里借来的,例如最简单的“如是我闻”最明显的例子,“这就是我所听到的”,是汉语里原来没有的。还有其他的如“见于史籍”这样的“动词+于”的用法,都是来自梵语。有了选择之后,风格才有了它存在的地盘。简洁和简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选择,后者是一种贫瘠。

用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来说,就是如无必要,勿用复杂的表达方式;但是反过来说,那也可以说,若有必要,那一定要用复杂的表达方式——For Everything, it depends,这完全取决于你的要求。

当然,这些必须在读者意识到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作用,例如当你说“我决定……”而不是“我做出决定……”的时候,可能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对于三十年前的人来说,更不会意识到,因为他们只有这么一种说法。有时候我写的时候就考虑,到底是把话说得更无漏洞些还是更简单些。但是在今天这种大吵大闹的环境里,这些细微的变化未必能被认为是风格,反倒是诸如“梨花体”这样更明显的特征更容易辨别。我觉得,丧失了细微的辨析能力,这才是汉语的沦丧。而在网络时代,这并不是一个无谓的忧虑。

说一个时代,网络时代总有网络时代的文风,而且这种文风是相互影响的,一个圈子写的东西的影响就更明显了,例如程序员有程序员写作的风格,豆瓣电影圈有电影圈的风格。当然,每个人仍然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但是获得了更多读者认同的那些文章,总有一些类似的特征,例如文风上简捷明快,不需要读者去猜测和推敲。特征上强调较短的分段,方便阅读;强调结构化写作,方便判断大意。不过最简单的概括,还是体现在标题党的横行上,一句醒目的呐喊远比细致的阐述更容易吸引目光。

《文心雕龙》说:“铨序一文为易,弥伦群言为难。”品评一个人的作品比较容易,但是品评一个时代的作品那就为难多了。诚哉斯言。苏轼做给韩愈戴高帽子,说他“文起八代之衰”,把六朝文学一棒子打死。其实六朝文学未必全然不足观,三百多年之间写的东西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在诵读,倒是苏轼自己的那篇《石钟山记》,说了半天还讲了一通歪理(后人有驳斥的文章),前面华丽的叙述跟自己的论证几乎全然没关系,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实在算不上上佳的文章。

在恰当的时候,繁复和简同样都是美德。而一个时代的人想欣赏另一个时代的美德,总是需要点努力的。一百年后的人们,就未必能够准确把握诸如“土工”“天朝”这样的词的内涵,更不会理解“中国”这个词本身所具有的相反的文体价值了。脱离了语境之后,即使是最诚挚的坦白也能被当成是难以容忍的矫饰。蒙田在他的《随笔集》开篇就说:“你不应该把闲暇浪费在这样一部毫无价值的书上。”今天的读者不难反问:你既然不想给别人看,何必将其出版?在这个看一部电影都得留着点戒心提防各种技巧的年代,有这样的疑问完全正常。但是对于蒙田的时代,可绝非如此。继续读他的作品,读者不难做出自己的判断。

【按】 这篇是看到阮一峰的这篇文章,临时有想法,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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