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的敏感和活着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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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豆瓣上不少人在推荐余光中的一篇文章,而且表示相当赞同,让我颇觉得惊讶。在我看来,这篇文章完全是用一种静止的观点来看文学的流变。一个熟悉语言流变的人不难写诸如《怎样改进拉丁式英文——论日耳曼语的常态和变态》、《怎么改进汉式日语——论大和民族语言的变态和常态》这样的文章来。
外来语言对汉语的「入侵」,翻译小说里最为明显。而很多译者就意图实现傅雷的理想:「一个好的译本如同是用母语写作」。这几天一直在看一本小说,蒋天佐先生翻译的《匹克威克外传》,大概也是如此。老实说,这本书看的我实在是吃力,因为译者刻意地抹去几乎所有的外来文化的特征,用作者自以为是本地化的语言来翻译,但是看起来却是无比别扭。用鲁迅的话来说,即是用一种相当之「归化」的汉语,这种译文屡见不鲜。
在对汉译中对陌生感的这种精心的「归化」中,他们所依据的是来自某种已经完善了的汉语的典范,而不是正在变化中的汉语。在我看来这即是死了的敏感和活着的敏感的区别。死了的敏感可以是藉由某个经典,而活着的敏感即是从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的事实和世界。我们今天的世界变化如此之快,几乎让任何试图追求不朽性的作家都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但这也确实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
一方面作家要有历史感,得以知道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所藉由的语词和其后的文化是如何生成的和流动的;但是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作家必须有当代感,得以把握我们当下瞬间千变万化的世界,准确地用当代所使用的同样在千变万化的语言而表现出来;一方面要紧紧地把握住词与句所具备的新含义,另一方面也要抗拒那些过于新颖的含混不清的表达方式。用爱默生的话来说,作家必须是时代的代言人,他必须为当代的读者而写作。
而在我看来余光中既没理解我们的文化的流变的事实,也未能仅仅地抓住当下活生生的汉语的事实。对连「人们」这样的词语都感觉不舒服的人,该是生活在一个多么古老和久远的世界里呀。关于余光中先生自己对当代汉语的微妙性的把握究竟到如何,我们不妨看一看黄灿然先生的《译诗中的现代敏感》,看一看对托马斯一首诗歌的不同翻译法。我完全赞同黄灿然先生的批评。
在我看来,余光中先生代表的是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可以藉由那些尚未死去的过去依然创造出不错的诗歌。也许一个人品味楚辞和诗经,可以体会那些细微而微妙的区别,但是这绝不代表他具有某种现代敏感,而能对当下的语言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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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余光中忽视了风格的多样性,意图以一种单一化的表达来取代另一种同样具有生命力的表达方式。在他看来,似乎汉语只能是简洁,而不能是繁复的。
就比如说,「很有名」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这两种措辞是具有不同的文体价值(stylistic value)的,而且都已经被现代汉语所接受,而绝非是一种可以取代另一种,它们应该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一个正式的公告中说「很有名」无疑会显得很怪异;同样,口语或者接近口语的小说中说后者也很不自在。余文中将后者视为病态,并欲排斥之,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其他的「因为」和「基于这个原因」,这两者的文体价值也并不相同,前者更为随意,后者更为强调。
余光中认为「千锤百炼」优于「千炼百锤」,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的审美观点,因为他意欲比较两个词的优美,而不是放在文本之中来谈论。这倒更像是一个十七世纪甚至更早时期的人的审美观点:曲线是美的,直线是不美的。单纯地谈论一个词的美与不美在我看来意义不大,正如他所翻译的托马斯的诗里面,「爱情无恙」比「爱情却一定长存」看起来要美一些,但是全文的效果却要差得远了。
还有对何其芳文章的胡乱指点。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何其芳的文章,但是,明明「暴雨将至」和「暴雨的将至」、「白色的鸭」和「白鸭」都是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凭什么在他看来是应该对等的?白鸭是单纯的白颜色的鸭,「白色的鸭」则强调了其中的颜色,而白色往往有纯洁的暗示,与下面「不洁的城市」构成一个对比。
余光中沉醉于成语背后的古代文化,而忽视了这些古代文化的对当代人的意味。大量地运用成语,恰恰是丧失了对文本和世界之间的张力的敏感把握,反而意欲追求某种固定的不变的表达方式,如卡尔维诺所说,这种表达方式「变成自动性,往往把一切的表达都简化成最通用、划一和抽象的俗套,把意义稀释,把表达力的棱角抹去,把文字和新环境所引发的火花熄掉。」
想象一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样的说法的因为央视的滥用而产生的俗套吧,再比如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本来是多么地丰富和优美的说法,在现代的语境里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其穿透力,而一个具有当代敏感的作家必须能跳出这种窠臼,而不是一如既往地跳入此中。
相比汉语丧失了这些所谓的简洁美丽的特征,更为值得可虑的是现代读者丧失了这些敏感性,丧失了辨别这些细微的区别的能力。这也绝非是汉语独有的问题,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里称之为文学的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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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曾经达到过一个很高的地步,但是那是古代汉语。近代汉语起步很晚近,相比西方四五百年的近代文学的硕果累累几乎完全不能比。现代白话文文学而成就,而留下的遗产更是寥寥无几,鲁迅曾经很长时间被视为经典和典范,但是很多人都表示他的文章相当之硬邦邦且不舒服。我个人还相当欣赏的作家还有周作人和老舍,他们的汉语纯熟运用,达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不过这两位似乎是刻意地避开了新思想的范畴,而恰恰避开了现代汉语的的最弱点。就今天我们所面临的白话汉语教学,甚至要质疑,究竟有无一个典范作家,可以担当起莎士比亚在英语、伏尔泰在法语、歌德在德语中的这种地位呢?
中国古代的文学传统几乎不能为现代汉语所用,这除了所用的语言的语法特征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产物。
中国古代的文言文坚持了两千多年,除了我们所熟知的方块字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也是一种慢节奏时代文化的特色。任何一个满节奏文化,都有某种的保守主义的倾向。旧词和新词的战争一直在进行,保守文化里都可以见到,但是没有一个例子比得上汉语中文言文的例子更为突出了。两千多年来,甚至连所表达的东西也都没有太大变化。语言本身的的进展微乎其微,只有那些专家们才能辨别出。二十一世纪的章太炎,他的文风甚至比公元前二世纪的司马迁还要晦涩。同样的比喻同样的寓意使用了数千年,每个词都是精心雕琢,充斥着大量的典故、隐喻、暗示,每个词都无限叠加而近乎完善。一个慢节奏的时代里,可以精雕细凿地发展出一种完善得无以复加的精致的文学,但是这也几乎不能为我们这个时代所理解和采纳。更别说纯文学之外的思想领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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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的催生很大程度上是西方压力下的产物。近代中国的巨变,用梁启超的话来说,是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茫然醒来的士大夫们,依次意识到的是器械不如人,制度不如人,文化不如人,但是一直到相当晚近的时候,才意识到文学也不如人。早期的留洋的大员们不乏郭嵩焘、薛福成、曾纪泽等开明人士,他们都对西方的器械制度抱有了极大的热情,薛福成还兴致勃勃地描写了他所见到的栩栩如生的西洋绘画,但是无一例外地,他们的都对西方文学相当的冷漠,认为文学中国古已有之,何必去借鉴外国的?包括后来的林琴南,他的翻译的最初动机也是为了去诱惑青年来学古文。(可参考钱钟书先生的《汉语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
确实,中国历史悠久的古典文学比之任何文学传统都不逊色,这足以自傲。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近代西方兴起是由其民族语言而代表的大众文化,而中国依然是少数人把持的精英文化,不恰当地比方的话,可能相当于西方的拉丁文传统。而这晚来的觉悟,则是意识到中国的文学也不如人,无论是在表达新思想上,还是在表达新内容上,都远远不能满足近代文化的需求。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们甚至认为,中国的方块字之艰辛难学,是中国的没能产生近代文化的原因。这并不是笑谈,这是傅斯年对 H. G. 威尔斯所说的,后者把它记入他的那本巨著《世界史纲》里面。
要理解当时中国人的焦虑,可以摘抄一段蒋廷黻先生在《中国近代史》里的话:
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的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成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能的话,我们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话,我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
这种质询是那代中国人的问题。整个白话文运动,即是在类似这样的一种焦虑下产生,我们的文化能否成为一种近代文化?在那个时代,甚至连肤色都能被怀疑是落后的原因还有什么不能被质问的呢?而当亡国亡种的危机摆在面前的时候,一代中国人有着向死而生的勇气,汉语拉丁化绝非是一个空泛而没有实践过的口号,甚至连西里尔字母也曾在考虑之列。鲁迅提出的口号是,究竟是为我们而牺牲汉语,还是为汉语而牺牲我们?
上面的背景是必须被叙述的,否则历史即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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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们今天书面汉语来说,其中大体上有力的改造有几点,新式标点,繁体改简体,竖排改横排,白话文,其中白话文动静最大,但是效果也最显著,一旦成功,几乎没有任何翻案的可能性;繁体改简体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新式标点几乎无人反对,竖排改横排在悄无声息地就进行了。但是有一场并不怎么引人注目的变革,则是关于现代汉语本身的问题。算起来白话文可以至少追溯到元末明初的白话小说,但是《红楼梦》式的短句式的白话根本不能满足近代层出不穷的新思想的需求。
有人说白话译《圣经》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唯一成就,在我看来与其去赞美那几个远非是汉语大师的传教士,还不如去赞美《圣经》的翻译方式。与《古兰经》不同,任何一个民族都可以使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来翻译《圣经》,而无须担心理解不能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出于《圣经》的神圣性,翻译不允许有任何的意译和自由发挥。这也正是当《圣经》说汉语的时候所发生的。白话圣经几乎完全是逐字翻译,任何一个初读《圣经》的人,都会对那些看起来古里古怪的句式印象深刻,这完全不合中国传统白话的风格,但这也因而给现代汉语带来了大量新的用法,例如,万军之耶和华,再例如,王中之王。我不懂希伯来文,不过据博尔赫斯说,这是因为希伯来文里缺少最高级的原因,而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了几乎所有语言的通用说法。
因为中国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圣经》的翻译对近代语言的塑形并无在西方的作用大。路德的德译圣经几乎是一手奠定了近代德语的基础,而 King James 的圣经在英语文学里的重要性也绝不亚于一个乔叟和一个莎士比亚。一种语言的形成完善往往借助于另一种更加准确的语言的标尺作用,拉丁和希腊这两种语言在历史上长期互译,几乎可以到了可以毫无瑕疵地互译,古代流传下来的一句李维乌斯的翻译《奥德赛》的残稿,几乎从构词方式、词序、句式都完全一致。拉丁文化的的文法很大程度上也是参考了希腊文的部分。而现代汉语的形成,几乎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借助这些西方语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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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前一阵子有人批判周有光,理由是他当年主推汉语拉丁化的运动,顺便发明了汉语拼音。也许在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似乎将汉语拉丁化是一种罪无可赦的行为,这是对我们伟大文化的犯罪。我们的光辉文化多悠久呀,尤其是当这个持续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奇迹之后,谁还能说中国文化不如人?也许是带着点滑稽意味的是,那些高叫汉语文化伟大传统的人,有几人还能背诵全文的《论语》,或者任何一种古代经典?
今天的中国比起一百年前的中国无疑是大大进步了,但是这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和政治上,而今天依然没能完成反复在念叨地「输出价值观」的任务,没能产生任何一名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和思想家,更别说伟大的哲学家了。我真不知道这种自大是从何而来?来自那万国来朝奥运大会,还是折腾的世博会?有意思的是,这两种方式都是标准的西方式的。几年前的邓晓芒提出的口号是让哲学说汉语,至少从今天这个状况而来,这个希望依然是渺茫而遥远。
今天的汉语依然远非是一门完善的而不可更改的语言,当然,事实上任何一种活语言,也永不可能完结。这种生命力不是依靠那些已死或者正在死的经典,而是依靠今天的活生生的流动和变化之中,这也是任何一种语言的必然特色。
八月 15th, 2010 at 4:48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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