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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靖与欧阳锋的亲近感

星期日, 十一月 6th, 2011

最近重看了射雕三部曲,想到之前看的一篇文章,说郭靖为什么不杀欧阳锋。那篇文章里有些地方不尽人意,但观点吸引人,我也来谈谈这俩人。

在书中郭靖是好人,欧阳锋是坏蛋,但是两个人并无太大的冲突。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在面对杀师凶手的时候,郭靖对黄药师和欧阳锋的态度截然不同。其中的一种解释是郭靖在认定两人为凶手时候的心境不一样,在认定是黄药师的时候,是师父新死,且有柯镇恶在一旁煽风点火,知道是欧阳锋的时候,已经事过一年,且与黄蓉失散,郭靖此时要显得成熟得多。

但这无法解释郭靖在对待这两个人的时候态度相差实在是太远,面对黄药师的时候是死缠烂打,恨不得很同归于尽,这也是郭靖在两本书里面最失常的一次。当认定黄药师为凶手的时候,郭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我不杀蓉儿。」这种愤怒竟然让他上升到了考虑到要杀黄蓉的地步了,可见其愤怒之深,然后随即和黄蓉翻脸。须知金庸小说里处处暗含的一个价值是上代的深仇大恨与此代无关,就是上代是杀父仇人的也未必就不可解(例如胡斐和苗若兰),而在这点上郭靖连这个都跳过去了,可见其深仇大恨。其后的反应更是处处决绝,毫不通融,也绝不听解释。

在考虑证据的时候,郭靖把所有能考虑到的「可能」都毫不犹豫地落实为「一定」。我们知道,某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倘若这件事情不是一个人所意欲的,往往一个人会千方百计地寻找相反方向的证据,甚至会达到自欺欺人的地步。「师父死了」这是郭靖所极不意欲的,但是这个是他所亲见的事实,这无法摆脱,但是「杀师父的是黄药师」这个解释却对郭靖显得颇有吸引力。

而在已经确知欧阳锋为凶手的时候,对欧阳锋根本没有任何一次死缠烂打过,就是连报仇的决心都不是很强。那个约定三次不杀的誓言更是显得奇怪,当时黄蓉并未落入欧阳锋手中,而且以黄蓉的机智,在对付欧阳锋也当游刃有余,而且最差也不过就是把九阴真经告诉他而已,那也不是世界末日。在真正对付欧阳锋的时候,郭靖更是显得处处三心二意。尤其在沼泽中救欧阳锋的那次,根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首先他认为黄蓉已死,其次欧阳锋也不是落入他手中。书中的说法是:

「郭靖切齿道:“你害死我恩师,又害死了黄姑娘,要我相救,再也休想。”」

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切齿面对仇人的样子。如果这些都是行为上的,那再考虑心理上的不同倾向:当分别认定两个人是杀人凶手的时候,对欧阳锋的称呼是从「欧阳伯伯」下降为「欧阳先生」,对黄药师的称呼是从「黄岛主」下降为「老贼」。

郭靖对黄药师的友好态度纯粹是因为黄蓉,反之亦然。黄药师从来没有掩盖过自己对郭靖的厌恶,第一次见面在归云庄,就在毫无道理的前提下就让郭靖吃了个大亏,随即郭靖就立了个契约说要去桃花岛领死。郭靖就是再没心眼,也不会觉得黄药师很爽的。后来黄药师又在桃花岛上关了郭靖好多天,在招亲的时候又是百般刁难郭靖。甚至在女儿和郭靖结婚之后,说「黄药师性情怪僻,不喜热闹,与女儿女婿同处数月,不觉厌烦起来,留下一封书信,说要另寻清静之地闲居,迳自飘然离岛。」——之前跟女儿呆了几十年也没觉得烦过,所烦的当然是郭靖。

而遇到欧阳锋的时候,欧阳锋的第一句话却是:「七公收的好徒弟。」而郭靖跟欧阳锋打斗过多场,欧阳锋从来没有刁难和侮辱过他,也从来看不出他讨厌郭靖的地方。他和郭靖并无太多的过节,最大的过节无非就是九阴真经。郭靖对欧阳锋的反感,很大程度上倒是来自洪七公的。

但是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排除两个人在价值观上的根本不同,两个人的性格和气质是最接近的。

洪七公曾说过一阳指克蛤蟆功,是南火克西金。虽说老毒物名字里也带了个金,但是从性格上来说,洪七公和丘处机才是金的代表,类似于孙悟空,都是嫉恶如仇,行事决断,脾气火爆,而欧阳锋在任何层面上都跟这个金沾不上边。

在性格上欧阳锋是不折不扣的土系,在这点上跟郭靖在性格上是类似。首先两人都是内倾,欧阳锋是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郭靖是行事木讷,多自省,不大与人交流;其次两个人都是极为执著,认死理,坚韧不拔,郭靖硬是把那段咒语给背了下来,欧阳锋对九阴真经的痴迷那是不用说了,郭靖弄了个假经给他,他就深信不疑,一路走到底。也只有这两个人同时为「我是谁」这个问题所迷惑住的。

虽然欧阳锋不笨,但从来也没显得过欧阳锋在哪里有那种应变的急智,欧阳锋的心机更多的在于他想的多,而不是想的快。在一些灵机应变的过程中,欧阳锋甚至会吃亏,例如在船上打斗的时候,「欧阳锋本来料到对方大惊之下,势必手足无措,便可乘机猛施杀手,不料大吃一惊的却是自己,不由得倒退数步,突然间空中一片火云落将下来,登时将他全身罩住。」这是典型的郭靖风格。在行事风格上,洪七公处处显得漫不经心嘻嘻哈哈,黄药师是行事放诞,一灯倒是最为郭靖心折,但是气质相差也很大。只有欧阳锋练功最为刻苦,跟郭靖最为类似。

另外就是几个人所练的武功上来说,也是欧阳锋的蛤蟆功跟郭靖的路子最像。金庸小说里的武功往往跟人的个性也会搭上边,例如落英神剑掌的飘逸,降龙十八掌的刚猛。蛤蟆功是纯粹的内功 ,书中说到欧阳锋真正所长是蛤蟆功的内劲,而非那些武功招式,而「蛤蟆之为物,先在土中久藏,积蓄精力,出土后不须多食。蛤蟆功也讲究积劲蓄力之道」,怎么看都是郭靖这一路的力大无脑型。另外蛤蟆功的姿势极不雅,这也完全不是黄药师等外貌协会的风格,而郭靖从头到尾都透着个土字,这种其貌不扬而威力惊人的功夫才是最符合郭靖的路子的。

狗肉问题

星期一, 四月 18th, 2011

这几天看到有人在这边说狗肉以及救狗问题,有的搬出了救猪有的人搬出了救植物,确实在这里有一种近乎荒谬的喜感,不过我想讽刺的效果并不代表就能把问题给解决掉了。实际上这个问题也是个老问题,我记得很久以前在讨论虐猫问题的时候,就有人质问这种情感的不合理。

我想到了《宇宙尽头的餐馆》里面一种自我宰杀的肥牛,他(这里已经不能用它这个称呼了)很快乐地向客人们介绍自己身上的肉,并且告诉阿瑟,说他的肝很嫩,因为他强迫自己过度进食已经几个月了,最后他很快乐地宰杀了自己,过会一会牛排就端了上来,面对这盘刚刚还在跟自己说话的动物做的菜,阿瑟却感到深深的恶心,一块也没吃下去。当然银河系总统赞福特没有问题,他吃的很high。不过就算我们同意赞福特,我们也不会觉得福特的行为难以理解。但是赞福特的问题还是值得认真对待的:我们在吃牛肉的时候从来没有征得牛的同意,但是为什么自己乐意被吃的肉我们反而觉得难以接受?

这个问题和猪牛羊鸡鸭鱼虾什么的问题其实是类似的。如果硬要说为什么猪和狗不一样,谈不上有什么严格的标准,我们很难说得出有什么不一样,面对这个质问,朴素的情感很难回答。确实,感情在这时候不可能辩论得过理性,因为感情并不是为辩论而生的。我只是想说明一下为什么这种感情自有其合理性。

就比如对动物的选择,即使是对于那些认为猪和狗全都一样的人,实际上这里依然有一个尺度的问题。我记得有新闻说肯德基用养鸡很不鸡道的时候,几乎没看到多少人义愤填膺。但是之前虐猫的时候,这里估计为虐猫辩护的人可能就没几个。我猜假设哪天若是有的人报道说我们虐杀鱼虾之类的,可能根本没什么反应。而且即使引用猪来作反讽的类比的人,也实际上是意识到猪和狗对我们确实不同。说到狗的话,问题有点复杂,狗在一些地方是一种常见的食物,而对于另一些人是心爱的宠物,无论是你更赞同哪一种,都不免陷入矛盾。但是我想说的是,无论是赞同哪一种,不代表你可以嘲笑另一种。

我不认为将猫狗等宠物和牛羊等人类的习惯食物分别对待是一种很难理解的行为。也许不够理性,但是常常并不是理性支配我们的行为,而是我们的情感,而且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糟糕的习惯。我们的行为看起来颠三倒四,遵循的原则不一。但是这些行为并不必替理性蒙羞。

例如换成人,一个人在你面前受难,大部分人都会感到痛苦;如果别人告诉你同胞在受难,依然会感到痛苦;稍微远一点的,一个日本人受难,可能就次了点;更远一点的,一个非洲人受难,很多人可能救没更多的反应了。虽然一个同胞和一个非洲人其实并不你有更多的共同处。如果把这些东西统统换成数字,告诉你每天有多少人死去。恐怕就如斯大林所说,连悲剧都算不上。看过电影卡廷事件的人跟只是看到数字的,可能根本是完全两个不通的态度。一场惨案仅仅是一个惨案,如果是上了一张照片,可能就是会让大家感到义愤填膺。帮助结束越战的最有力的单个文件可能莫过于这张照片: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这无疑是我们非理性本质的一个明证。可能元首之流看到这个事实会很开心,并且可能会觉得人类是一种多么容易操控的动物。但是我不觉得任何一个我们活着的个体可以逃脱这个质问,特别是元首本人,恐怕他自己才是自己身上非理性动机的最大牺牲品。

我不认为我们的行为都有目的,我们的动机都是靠推理,而是一些最基本简单和朴素的情感。例如特别重要的一点是empathy能力,假设一种纯粹的智能机器,知晓我们一切的道德规范,知道在什么时候表现得合乎礼仪和合乎同情感,但是它依然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人的情感波动,而人可以做到。《银翼杀手》正是以此为基础,电影里用来区分人和人造人的工具是一个叫做empathy box的工具,问一些基本的需要设身处地体察情感的问题,机器的反应总是慢。而正是银翼杀手里面的核心的观点:同情心并不是一种推演。这种能力出自于何处姑且不问。也许基因在进化中发展了这种能力,依据某种类似推演的形式,让我们的行为看似合乎理性,但是这种行为并不是出于理性,只是能也许能找到理性的解释而已。随手接住一个抛起的球的人并不需要懂得微积分;在面对问题时做出自然和本能的反应的人也不需要懂得进化论。它深深地植入了我们的生活,并且在某种意义上赋予生活以意义。

而且这种能力恰恰是人类所特有的,只是在不同的人身上有所强弱。一本叫《性格》的心理学书上看到一个实验,在一个饥饿的面前的人放上两个拉杆,其中一个是给自己送来食物,另一根给自己和对面同样一个饥饿的人都送上食物,毫无疑问,绝大部分人都是会选择让自己和别人都得到食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黑猩猩去拉那个拉杆的时候,是完全随机的,黑猩猩是完全不考虑对方的感觉,不具备体察。对他者心境的一种体察,是人类的一种近乎天生禀赋的能力。

别说众生有情,即使是无情之物,一旦为人所寄托,都不免赋予上特别的色彩。也许有的有理由,有的没有,但是不管有没有理由,不代表这种情感不值得尊重。宠物对于有些人是寄托的对象,就算你不爱宠物,但是你依然能体会到他的情感。或者更远就算有的人爱纸成癖,你在面前把这张纸给撕碎了,他可能都会要难过半天,你未必对这张纸也有感情,但是能够对他的难过有所体察。

对开头的那题,自愿屠杀的动物让我们感到恶心,因为我们觉得对智能生物的会有一种自然的亲切感,我们会将自己对生的热爱推演这种智能生物,我们会认为他们也如我们一样对生有所热爱(也许在小说里不然)。我们对他者的情感寄托可能随着他们和我们的亲密程度的递减而相应地递减,但这并不奇怪。如果真正要给狗肉问题一句话的解释,就是狗为很多人所爱,而无人爱猪。

外语学习强烈推荐Rosetta Stone

星期六, 二月 12th, 2011


Rosetta Stone这个软件一直是听说的,只是以前一直是当成一个类似于帮你背单词的东西,我对这类软件一直不怎么感冒,所以没怎么在意。直到前一阵子看到介绍SLE(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一个神贴,才意识到这个软件应该不简单,于是找来实践文章里的一些理论,正好我也要学法语,就拿法语开刀,个人觉得效果非常好,有要忍不住大呼小叫此乃神器的感觉。

不知道什么是Rosseta软件的,看这里

一般传统的外语教学,都是翻译+语法教学。所谓一本原著一本字典一本语法书就上路了,我不知道多少人这样能坚持下去学会一种语言的。反正对我来说很困难。而这个软件的特色有两点:一是反语法教学,一是反翻译,完全没有其他语言的加入。虽然其中有Grammar的部分,但不会教你这个时态那个时态,只是起到类似纠正的作用。

下面说一下我的经验和一些感觉。我的法语是零基础,之前连法语没有变格都不知道,之前看过一点点拉丁语,还楞呼呼地在等着变格呢,也不知道名词几个格,就是现在那些动词的时态变化我也不知道,一切零基础,反正就下了这个软件就上路了。

这个软件的精髓很简单,无非就是猜,猜,我猜猜猜,给你一个图片或者一个场景让你猜什么意思。一开始给的是名词图片,然后是动词图片,然后是复杂的句子。刚开始的时候很简单,男孩女孩男人女人苹果香蕉什么的,没谁猜不着。但是等到中间的部分就有点为难了,常常一个句子的大概意思猜到了,中间的成分不清楚,尤其是一些复杂的场景和句子,常常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

但是坚持憋住不看语法和翻译,就跟打游戏坚持不看攻略看电影不看剧透一个道理,其实猜来猜去也是乐在其中,反正也不是特别难。很久才领悟到Tu和Vous一个是敬称,一个是普通称呼,但是跟汉语里的「您」其实还不大一样。就是坚持不看翻译,想想小孩子学语言的时候也没办法用翻译,那么小的小朋友都能懂,你为什么不能懂。而且发现其实不看比看的效果要好多了,我手贱查了一个单词dehors的意思,结果现在都一直会忍不住在脑袋里翻译一下。还有某些词我一直不知道中文是什么意思,尤其是一些虚词和介词,也不知道其中的区别是什么,像à, en, au这些东西,别人问我肯定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反正我知道就是这样说就是了。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亦乐乎?反倒是拉丁语看了一点点,离格呼格宾格这些语法知识都知道,名词变格背得十分痛苦,其实新句子一个都说不出来。

刚开始学的时候会很不习惯,常常一些东西不知道,不知道其实也没多大困难,就是背下来,以后总是会知道的。都是中国学生,连大段大段的课文都背下来了,背几个短语怕什么。一开始像nous sommes, je suis, vous êtes,tu es, il est, elle est,ils ont这些东西一开始都是背下来的。原来都是一个很久才意识到都是一样,但是因为一开始就是硬背的,所以领悟到了之后就是全部都是脱口而出。某天吃饭的时候一个菜很辣,我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词是épicé,那一刻真是泪流满面,学英语这么久都没想到这样,英语里好像是spice? 我是12月28日开始学习的,现在学到了第三级第二单元,至于相当于什么水平,我还真不知道。有人说三级学完了相当于英语的四级水平,但是我觉得过英语四级需要的单词要多一点。再说了,中国的英语考级就就是个扯淡……虽说它讲的东西不是很难,但是真的能做到脱口而出,其实并不容易,而且跟应用能力实际上也相关不大。实际上小孩子知道的词数量都不多,但是大部分学了那么多年英语的人,英语沟通能力恐怕都比不了四岁小孩。

我自己感觉,这玩意的方法是欲速则不达,一天一课的节奏最好,开始的时候因为简单,贪快,一天上几堂,后来发现一天上多堂的效果并不好,它不是高强度的那种灌输式的训练,强调的是沉浸式(它自己的名字叫动态沉静式学习)。有时候前一天的怎么都念不好的句子,中间也没怎么练习,然后第二天自然而然就出来了,很神奇。而且实际上如果你按部就班地两个月之内把三级学完,总的速度其实绝对不慢。

法语特别的一点是那个语音,法语的语音那个憋屈啊,一个句子磕磕碰碰怎么都念不下去,感觉就像虚竹背天山折梅手的口诀那样,但是等到一个句子脱口而出不用考虑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句子我会了。就这样一个一个句子就自然下去了。有人说一开始要纠正好发音,其实我个人弱弱地说,我觉得不是很必要,学话的时候一开始都不是让你先把汉语拼音学会了,小的时候一开始说的时候都是先说后来纠正。但是我自己的口音比较烂,普通话烂,英语也烂,法语不知道如何。当然,我是个悲剧,诸位一定有更好的方法,不必跟我学。法语的语音还是比较规范的,元音干净利落,我是学了法语之后才发现原来我英语里面的好多音压根就不正确的。而且这个软件实际上纠错能力是相当强的,把语音识别等级调高一点,光是一个bleu恐怕就难倒大多数中国人了。

另外一个教材是Pimsleur,纯粹的听力教材,没有拼写。我开始的时候是一起用的,晚上临睡之前听一会Pimsleur,后来发现效果其实不是很好,因为RS是反翻译的,而Pimsleur是会告诉你翻译,这样效果不是很好,而且Pimsleur的说明里也不主张和其他教程混用,所以我听到了第九课后面就不听了。但是Pimsleur的语音教学真的非常不错,方法不一样,但是也是反传统的语法教学的。讲的非常清楚,强调对话和参与(这是Rosetta Stone的弱点),一些口语的句子噼里啪啦地就冒出来了。后来又拿它听了一点意大利语,但是发现意大利语跟法语比较像,常常会忍不住混淆了,所以也没跟下去……推荐给听力学习者。

好了,零基础,不需要背语法,不需要背单词,这个软件的最提气的一句话就是,what’s your next language? 用这玩意学上瘾之后,大有「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的那种感觉。很爽。我要继续学德语学意大利语学阿拉伯语……什么都要学。

PS. 除了电驴上的,这边也有下载的:http://www.forece.net/post/315.htm

PS2. 关于安装困难,这边有的说明:http://www.read.org.cn/html/404-rosetta-stone-all.html

读书和笔记

星期三, 一月 12th, 2011

有朋友问我怎么读书,说来真是惭愧,我也很难说我读书有啥方法,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方法。对我来说很简单,就是拿起一本书,一直向下看就是了。如果真有什么方法可以说的话,大概是我记笔记的方法吧。

如卡尔维诺所说,一本经典从来不会丧失它能向我们说尽的一切。虚荣心驱使我们把一本书标为已读。但是我们自己知道常常不过是自欺欺人。看过一本书不代表看懂了,看懂更不代表理解了,理解也不代表记住了,记住了也不代表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而试图穷尽一本书的最好办法当然是重读,重读,反复地重读,从容往复,所谓一遍是一遍的功夫,两遍是两遍的功夫,十遍是十遍的功夫。就笔记的最方便的当然记在书边上,但是这样很难经常性地拿出来重翻。

我这人相当懒散,很少坚持培养过多少习惯,比方说到现在还没养成叠被子的习惯。真的记了这么多年,纯粹是因为自己觉得十分有用。年轻的时候以前从来不记笔记,尤其是课堂笔记,读书这么多年,貌似只有大一的数学课记过笔记。之前仰仗着自己的记忆力好,读一本书之后短期的印象总是充足的,觉得就没必要记,但过了几年后就发现当年的那些书基本想不起来了。倒是那些做了笔记,即使做的很零散,哪怕是只言片语,数年后却常常能凭借这零言碎语能略构建出一个大体的框架出来。进而重读的时候,也能获得更多的裨益。

另外的这个习惯就是,这两三年从南到北搬了几次,每次都尽量地搬大量的书,但是依然总是发现需要的书不在手边,有时候电子书是一个解决方法,但是总是不怎么方便,这时候翻能带在手边的笔记,总能帮助重新想到一些问题。

当然,任何时刻重读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对所做的笔记非常熟悉了,重读之后依然会发现一些意料之外,本来不在你的视野之内的东西。比方说看以前看的《歌德谈话录》,也是全部都是划满了东西,但是现在看划的线全然不是重点,只是当时我的能力所能理解的一些看起来漂亮的句子,旁边的批注,也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笔记本上的摘抄,也不得要点。一些细微之处,总是会随着知识和阅历的增长而日渐浮出的。

笔记另一个就是记录自己的想法。时常会有一些想法,但是想法却总是飘忽而来飘忽而去,想的时候印象清晰可辨,觉得自己想到的也许不会忘记,但是这些飘忽的没有根基的想法总是会淡化。所以自己的想法也经常性地会记下来,倘若没有价值,不够审慎,则隔段时间看也会更清楚,倘若有价值的话那就更值得保留了。有人说遗忘是最好的筛选者,但是遗忘却往往是一个自作主张的仲裁者,总是倾向于混沌和无序,而笔记则是以一种自觉的努力来对抗这种无序和混沌的最好方法。

不知道现在那种记那种卡片式的笔记的人还多不多,不过至少对我来说,笔记不是一个储物柜,而是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理解的和思索的东西,而不是一个对记忆力的弥补,倘若真的有一天,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成了自身的一部分,统统忘记也无所谓。所以我自己分门别类做的比较差,也不在意是不是需要的时候很快地找到。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经常性的重新翻阅。所以因此常常定期清理一些不必重看了的,比方说那些已经可以脱口而出成为自己思想一部分的,或者是那些现在看来觉得毫无用处的。我自己用的是活页纸,可以当书签,方便携带也方便整理,同时也方便清除。

总之,笔记是一件长期的事情,不是为今天的自己而做,甚至也不是为一个星期、一个月之后的自己而做,而是为一年或者更久之后的自己而做。就读书而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只期望我的方法能对大家有用。倘若还有什么方法可供一起探讨,欢迎提出。

三千年来谁著史

星期三, 十二月 29th, 2010


著史的动机有多重,也许是单纯的好奇,也许是为了让后人记住前人的光荣,也许是为了给后人提供参考,但是还有一种,是因为遭受了伤痛的反思。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萨战争史》说:「人们在作战的时候,他们的所作所为恰恰是颠倒的。他们首先行动,直到遭受痛苦的时候,才开始思索。」讽刺的是,这段话在历史上一次又一次地被不停地验证。

这样的中国人经历过,且经历过不止一次,东晋士大夫好空谈,于是桓温北眺中原的时候说:「遂使神州陆沉,百年丘墟,王夷甫诸人不得不任其责。」桓温的说法王夫之继续。王夫之评论士气的时候说:「战国之士气张,而来嬴政之坑;东汉之士气竞,而致奄人之害;南宋之士气嚣,而召蒙古之辱。……《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各安于其所,而作人之化成。鱼乱于下,鸟乱于上,则网罟兴焉。气机之发,无中止之势,何轻言气哉!」

不过可叹的是,也许这就是「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所以下一步这就是顾炎武、黄宗羲等人等到明亡之后,再次痛定思痛。当然在我们今天看来,中国的士大夫究竟能不能承担王朝衰亡的责任,也许颇为可疑。但是用顾炎武说来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换言之,在顾炎武看来,士大夫必须承担这个责任。

年鉴学派的代表人物马克·布洛赫面临的同样的问题。1940年的法国战败,这种战败在当时看来的惨痛要远比今天大得多,因为没人能够预料到5年之后的德国战败。在这严峻的时刻,布洛赫在书里提到他的一名参谋本部的同事哀叹道:「难道历史已经背叛了我们了吗?」戈培尔在五年之后问出了类似的问题,但是却是以一种更可怕的历史感:

「我坚信,我们的事业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假如不是这样,那么,历史女神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贪图钱财的妓女,一个只会崇拜人多势众的胆小鬼。要是这样的话,那么历史本身就可能是一位缺乏高尚道德的女人,她可能会认可的这个从战争的可怕的混乱中诞生的世界就不可能会有太深刻的理由存在。」

当然,历史女神并没有在40年背叛法国人,也没有在45年背叛德国人,她绝不背叛,只是带走。在1258年的巴格达,在1279年的崖山,在1453年的君士坦丁堡,在1492年的格拉纳达,她都没有背叛,只是带走那些并不认识她的人们。但是,为何历史总是不停地给人带来伤痛?布洛赫终于要回答他年幼的儿子的纯真而崇高的问题:历史学有什么用?布洛赫年轻的时候,大概也是如我们一样意气扬扬,从来不以这个问题为意的。但是老来却反问这个问题,其中的困惑可想而知:「当一个年迈的工匠扪心自问,花一生的精力从事这个行当是否值得之时,他心中难道不会产生一丝困惑吗?」

因此,布洛赫用这个标题,为历史学辩护,Apologie pour l’histoire. 当然,辩护并不总是一种弱势的行为,就像苏格拉底的辩护成为了史上最著名的立场陈词一样,辩护也可以是一种强有力提出自己的立场和意见的行为。布洛赫的笔调庄严肃穆,拒绝任何「我们从历史中所能学到的惟一就是我们不能从历史中学到任何东西」这样的轻佻的陈词滥调。他一开始就引用了一句纪德在1938年说的话:「当今之世已不容纯粹的娱乐,哪怕它是有益心智的娱乐。」38年容不下的娱乐,在40年战败的法国更容不下。任何一门成熟的科学都自有其本身存在的乐趣,作为一门娱乐的历史学当然自有其价值,但是在这个时刻,必须有更高的理由让其存在。而布洛赫给历史学找到的存在的理由是,历史学必须增进人类的利益。

历史学是一门严肃的科学么?布洛赫的回答是:历史学必须是一门严肃的科学,因为除此之外并无给我们的行动提供指南的途径。「一种根深蒂固的秉性使人们几乎本能地要求历史指导我们的行动。」布洛赫拒绝任何娱乐化的游戏式的历史叙说,因为「历史包罗万象,任何一个烦琐的枝节问题都可能虚耗人一生的光阴,如果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给一种娱乐罩上令人难以信服的真理外衣,那么,理所当然要被斥为滥用精力,滥用精力则近于犯罪。」

布洛赫的史观是,因为唯有通过整体才能把握细节。确实,今天任何人都不可能穷尽一门学科所有的分支,就是作大概的略览都不可能,但是布洛赫提醒我们记住,这是我们的局限,而非知识的局限。这时我们必须要如布洛赫一样地回答:「尽管罪不在我,但还是必须说,『我服罪』。」因为,「『我不知道。我没法知道』这种话听起来总是不顺耳的。尚未竭尽全力进行过研究的人是不应该讲这种话的。」反之,用希尔伯特的话来说:「我们知道,我们必须知道」,因为事情至关重大,我们无法为自己的无知辩护。非但如此,布洛赫还要我们「不仅拒绝谣传和卖弄辞藻的诱惑,而且要防止近代因习以为常而墨守成规的学问和经验主义的标榜,那才是更危险的毒素。」这大概也是年鉴学派的气势恢宏的叙史来源。也许在今天看来,布洛赫这种总体历史观毫无疑问地是过于庞大。但是,「无意义」绝不是任何可作辩护的陈词,布洛赫以一种近乎命令式的语气告诉我们:历史必须要有意义。

布洛赫在法国战败时候的问题和回答,对于今天的我们并不总是那么愉快。而且在当下,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不再那么确定了。但是布洛赫的这种反思永不过时:我之所学,有什么用?

我怎么做决定了我是什么

星期二, 十一月 23rd, 2010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很难说一个人能清楚的知晓自己所作所为到底有什么意义。一个农民知道播种和收割之间的关系,他为下一个季度而播种,有所期望并甘愿为之等待;但一个飞机零件制厂流水线的工人很难知道他的工作的意义,他与他的工作之间的联系就是每月一次的薪水。我知道很多人并不喜欢他们的工作,并视为自然。

今天的学术工作也同样如此。可能今天的大部分学术工作者都不清楚他的工作有什么意义,一个研究英国安妮女王时期阶级构成的人,他的工作跟当下和现实有什么联系?大部分的学术工作也仅仅是流水线上的一道程序,甚至还不如,因为工厂流水线不会容纳无用的程序的。在这层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被剥离的人,一个人大可以仅仅把学术当作一个谋生的手段,不必有任何意义和乐趣。

当工作和意义相剥离,仅仅是谋生手段的时候,更重要的不是你做什么,而你怎么去做,你以什么样的眼光和态度去做。像有的人玩游戏也是三心二意,有的人玩游戏也很投入和认真,更有的人说「哪里有天才,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打魔兽了」。那些热爱并完全投入一项事情(不管是什么事情)并以之为乐的人才能找到自己,只有在这种时刻,我才能彻底地明白蒙田所说的「让自己属于你自己」的意义;我才能明白孔子所说的「察其所安」,观察一个人在做什么事情最自如最安心,是了解一个人最好的办法。至于那些完全没有任何热爱的东西的人,恕我的偏见,我觉得这种人是值得怜悯的。

在今天,学者有时候仅仅是一项工作,一个专业(profession),或者干脆就是一个职业(occupation),谈不上有任何的神圣意味。但是这个词在汉语里的本意并不复杂,那就是学习者。大部分人不是一个学院意义的学者,但是大部分人都可以做一个学习者,对这个身份最好的教导我想就是乔布斯的那句: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对于一个学习者,好奇心永远是最好的伙伴。摘抄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学》的一段话:

「即使在那些令我们的感觉不太愉悦的研究中,那些塑造着研究对象的本性仍然会给能洞悉事物原因的学者带来无限的乐趣,同时也自然地具有哲学意义。…………我们不应幼稚的抗议对那些价值不高的动物进行研究,每样自然事物都有非凡之处。赫拉克利特曾有一些拜访者,他们希望见到赫拉克利特,却在看到他于火炉旁取暖时踌躇不前。据说赫拉克利特曾对这些人说:『进来吧,大胆些:这里还有很多神灵呢。』同样地,我们应该不带有任何遗憾的研究每样动物;因为,在它们的身上都有自然的一面、美好的一面。」

荷兰博物学家 Swammerdam 有过类似但更精炼的话:「我借解剖跳蚤,向你证明神的存在。」

我大胆的改编一下:「我借分析韩剧,向你证明诗与真。」

多梦记

星期二, 十一月 23rd, 2010

一直以来的说法是,掐一下自己可以确定是不是在做梦,现在我知道这是假的。我在梦中用刀割了一下手,感到彻骨的疼痛,但是我刚才发现手上没有任何伤痕。我以为我醒了,把梦写下来,但后来发现仍在梦中。

我在梦中经历了一生,梦里我是一个丧失身份的人。最初我是一个学生,收到一封电子邮件,一个上海的机构发过来的,说是让我去代写论文,我回绝了。但是对方不停地来骚扰我。于是我坐火车从南京去上海去找他,但是火车一直向东向东,过了上海好久我才意识到,然后我急忙下车找到了另一辆回程的火车。也许我在太平洋里坐的返程车。

后来我的办公室里的的文件总是丢失,于是我意识到生活的不确定性,开始用笔记记下来一些东西,试图找到一些线索。我用活页纸记录,但是昨天的笔记总是会丢失一两张,又会在一些出乎意料的地方出现,零星地散落在各处。我总难确定是不是所有的笔记都在那里,更难把它们归纳到一个地方。奇怪的是,我的办公室居然一直没换过。

而奇特的是,我永远不会有相同的证件,甚至证件的数量也在不停地变化,一些证件不见了又多出来一些证件。身份证上的名字也在不停地在换,有一次身份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面貌是一个印第安人,而所有人都以这个名字叫我。我只得答应。

有一次我成了一个摄影师,一个电视剧摄影师,扛着一个很重的摄像机走来走去。我听不清楚老板的话,于是说耳朵有点轰鸣,老板说你滚蛋吧,要辞退我。我很生气,说要去找法庭,老板大笑说你根本就没有签过协议,也不是正式员工。我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合同,甚至我自己都不记得我什么时候有了这个身份的。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找到了一个好多个身份之前的一个证据。我发现了抽屉里的一个带钥匙的锁链,一个绿颜色的钥匙扣,那是我很久之前的一个身份所用的,我以为找到了我自己是谁。我去问周围的人,但所有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说那是我死去的弟弟的。但我根本不记得我有什么弟弟。

最后遇到了我的一个亲戚,也许是哥哥也许是父亲,他回答了我所有的这些疑问,这些关于身份的疑问,而且如此合情合理。他说我有精神病症状,总是不停地在妄想一些东西,于是他们把我关在一个地方。就这样我过了半生,开始衰老。但这时我曾经拥有过的东西又开始慢慢出现,但是我已经没办法确认它们的先后顺序了。而我最早的一个身份的,似乎是梦境开始的地方,那个身份已经找不到任何证据了。

后来我在梦到我从这个梦中醒来,梦到我在家里整理书柜,我的小侄子老是在旁边乱翻书,我很烦,威胁要打他,我妈妈在旁边打麻将。突然我的一个很老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而发短信的人是我前一个梦中的人。但我知道那是梦,因为当时手机的左键非常正常,而我知道那个手机的左键是坏了的。但是我依然不知道梦中人是怎么穿越我的梦境的。

现在我唯一能确定现实感的事情是,我能确定之前的所有的这些都是在做梦。有时候梦很像真的,但是一旦醒来就发现全部都是荒诞的东西;但这个梦中的世界如此无序,甚至在梦中也意识到这个世界的混乱,而我又企图来解释这种迷惑中的混乱,但是我却没办法确认了梦中的思想和现实中的思想的区别。梦侵扰和腐蚀了我的现实世界,我只能试图用清晰的博尔赫斯风格记下这个梦,假装我在写一个故事。

死亡深处

星期三, 十一月 17th, 2010

普林尼说,人死后,一张面孔就此消失,从此再不出现。但我们并不是立刻意识到一个人的不在的。一个人死去后,我们总还能想象他的容貌和声响,也许他还会偶然间来到我们的梦中,他好像是慢慢随风飘去的。那么,隔开生与死的仅仅是死亡发生的那个瞬间么?但我们先为他们哭泣再为他们哀悼,他们在我们生活中消失是一件慢慢的事情。和我们对他们的回忆是慢慢消逝的一样,我们也不妨认为,死者们也是慢慢地死去的。

Philip Dick有一篇小说叫Ubik,里面有一种技术,将死去的人冷冻住,保持在一种半生命的状态,而活着的人通过脑电波跟他们交流。这个也许在技术上是可能的,不过不重要。小说里的一个团队中的中有一人死去,团队成员通过这个方法和他交流,但是他们发现他们的真实世界开始发生一些奇特的变化,他们的世界开始衰老,例如刚买来咖啡却已经在腐烂,技术慢慢退步到三十年代的那些,电视机开始变成晶体管。也许你已经猜到了结果,整个团队实际上都已经死去,而只有一个人在和他们交流,小说里大部分都是已死之人的故事。Dick是个出色地挑战了现实的真实性的作家,也许比博尔赫斯还成功。他成功地淡化了幻境与现实(大部分小说),人和非人(例如《机器人梦见电子羊吗》)的区别。而在这里,他又模糊了生与死之间的对立。

博尔赫斯有一个故事,他写梅兰希顿死后,他并意识到自己死去,因为所有刚到天堂的人都被放在一个和他们生前差不多的环境里。但当梅兰希顿宣称只凭信仰而无需恩典即可得救之后,天使们放弃了他,他的屋子开始慢慢发生一些变化。博尔赫斯写道:

「几星期后,家具开始蜕变,终于消失,只剩下椅子、桌子、纸张和墨水瓶。此外,住所的墙壁泛出白色的石灰和黄色的油漆。他身上的衣服也变得平常无奇。他坚持写作,由于他继续否定慈悲,他给挪到一间地下工作室,同另一些像他那样的神学家待在一起。他给幽禁了几天,对自己的论点开始产生怀疑,他们便放他回去。他的衣服是未经鞣制的生皮,但他试图让自己相信以前都是幻觉,继续推崇信仰,诋毁慈悲。一天下午,他觉得冷。他察看整所房屋,发现其余的房间和他在世住的不一样了。有的房间堆满了不知名的器具;有的小得进不去;再有的虽然没有变化,但门窗外面成了沙丘。最里面的屋子有许多崇拜他的人,一再向他重申,哪一个神学家的学问都赶不上他。这些恭维话让他听了很高兴,但由于那些人中间有的没有脸庞,有的像是死人,他终于产生了厌恶,不信他们的话了。这时他决心写一篇颂扬慈悲的文章,但是今天写下的字迹明天全部消退。这是因为他言不由衷,写的时候自己也没有信心。他经常接见刚死的人,但为自己如此委琐的住处感到羞愧。为了让来客们相信他在天国,他同后院的一个巫师商量,巫师便布置了辉煌宁静的假象。来客刚走,委琐破败的景象重又出现,有时客人还没离开,这种景象就显了出来。」

这两个故事里让我着迷的是关于世界衰老的描写。梦和真实世界的对应很有意思;例如我们梦到的敲门声可能只是一张纸的响声。科幻故事里虚拟事实也跟自我意识有着的对应,我们看到一个打斗可能对应着某些权限的控制(Matrix里)。而在这两个故事里,世界的衰颓和朽坏实际上是自身的腐坏。

我想到的另一个是里尔克的诗,《俄尔普斯、欧律狄克和赫尔墨斯》。写俄尔普斯去地府寻找欧律狄克的,他写欧律狄克时这样写:

「她已经沉思冥想,死亡
占据了她使她无能为力。像个水果
充满自身的神秘和甜美,
她被巨大的死亡湮没,死亡那么新,
她还不明白死亡已经发生。

She was in herself. And her being-dead
filled her with abundance.
As a fruit with sweetness and darkness,
so she was full with her vast death,
that was so new, she comprehended nothing.」

里尔克在这里将死亡和水果联系起来,我喜欢这个联系。当水果从树上摘下,它一如既往地呼吸着,虽然不再生长,不再获得新的生命,但是它并未意识到自己的死亡,只到慢慢地变的干瘪,然后腐烂,直到最终到变成泥土。

有个反驳灵魂存在的著名命题是,倘若死去仍有鬼魂存在,那么从古到今的所有的那些鬼魂岂不是要把整个地球盖满了。如果我们不接受转世轮回的观点的话,我们不妨认为鬼魂也会再次死去,死去的仍会死去。死亡是个渐渐发生的过程,我们并不是只死在那个瞬间。

我们可以认为,同睡眠一样,死亡也有浅层死亡和深层死亡,新死的人其实仍然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在别人唱安魂曲的时候他们在上方俯视,招魂的时候他们跟在行进的队伍后面,他们初看着时候还和亲人们一起哭泣,虽然不明白为何。但等到活着的人渐渐不再记起他们时,他们也开始慢慢地不再记起他们自己是谁。世界一步一步地从记忆中剥落,周围越来越黑暗,他们就这样地慢慢地滑向死亡深处。

Inception: 两种迷宫

星期二, 十一月 16th, 2010

刚看了Inception. 这可以看成是一部关于迷宫和解谜的电影,让我想到了博尔赫斯的一则故事《两位国王和两个迷宫》,不长,我就直接转抄一下:

「据可靠人士说(当然,真主知道得更多),远古时巴比伦岛有位国王,他召集手下的建筑师和巫师,吩咐他们营造一座复杂奥妙的迷宫,建成后,最精明的人都不敢冒险进去,进去的人都迷途难返。这项工程引起了轰动,因为它的诡异迷离人间绝无仅有,只能出于神道之手。以后,一位阿拉伯国王前来谒见,巴比伦国王(为了嘲弄憨厚的客人)把他骗进迷宫,阿拉伯国王晕头转向,狼狈不堪,天快黑时还走不出来。于是他祈求上苍,找到了出口。他毫无怨言,只对巴比伦国王说,他在阿拉伯也有一座迷宫,如蒙天恩,有朝一日可以请巴比伦国工参观。他回到阿拉伯之后,纠集了手下的首领头目,大举进犯巴比伦各地,势如破竹,攻克城堡,击溃军队,连国王本人也被俘获。他把巴比伦国王捆绑住,放在一头快骆驼背上,带到沙漠。他们赶了三天路程之后,他对巴比伦国王说:“啊,时间之王,世纪的精华和大成!你在巴比伦想把我困死在一座有无数梯级、门户和墙壁的青铜迷宫里;如今蒙万能的上苍开恩,让我给你看看我的迷宫,这里没有梯级要爬,没有门可开,没有累人的长廊,也没有堵住路的墙垣。” 然后替他松了绑,由他待在沙漠中间,他终于饥渴而死。光荣归于不朽者。」

巴比伦国王的迷宫是传统的迷宫,是伪装和歧路,是那些虚假的形式和曲折的复杂性,代表着文明及文明所附加的一切。而阿拉伯国王的迷宫是简单的,沙漠中没有其他,只有无边无际的沙子而已,那些海市蜃楼恶鬼热风不过是来自迷路者自己的想象。用博尔赫斯的话来说,后者代表着无法抚慰的野蛮。

无疑 Inception 中的迷宫是前一种,体现在电影里的三重梦境,意识潜意识,意识的各种投射,意识的自主对话,还有其他的无穷无尽的线索和暗示既指引着你,又将你引向歧路。网上的各种解释和理论层出不穷,连高等数学都搬了出来,我这里就不多说了。不过其实其中的梦境倒并不是很复杂,实际上如很多人所指出的,其实电影中的梦境只是用来讲故事的一个设定,有着十分清晰的层次,与真实的梦境毫无相似之处。整个电影比之诺兰的其他电影诸如《记忆碎片》在复杂度上或有所不如,但是更像是一个迷宫。

但是电影里还有一个迷宫,很简单,属于Cobb,但也属于每一个人。

这种迷宫很是简单,他的所爱为什么要离去?这些生死爱欲的基本问题,从一出生就包围着我们。我们不停地问,玫瑰为什么是红的天为什么是蓝的,为什么我爱他他不爱我,为什么离我们近的都要离我们远去,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创造了文明,我们发明了艺术,但是依然无法摆脱广陌的无穷无尽的苍白,每当有事情发生的时候,都会有人要来质疑世界的真实或者不真实,出于这个动机,Cobb投入到了了电影的三重梦境之中,电影中的Mal显然是Cobb的想象出来的,甚至到最后很难说究竟Cobb是不是仍在真实之中,但是无疑Cobb一直在自己所营造的迷宫中纠结。

死亡营造了无边无际的阴影,笼罩了从文明到野蛮的每一个人。我们营造了许多迷宫,或者说,电影本身就是迷宫,只是为了逃离我们发明了艺术也发明了电影。就像卡尔维诺所说的那样:「如果直线是两个命定且不可避免的点之间的最短距离,则离题就可以拉长它;如果这些离题变得如此复杂,如此交错和迂回,如此迅速,以致可以把它们自己的踪迹隐藏起来,那么谁知道呢——说不定死亡也就找不到我们,说不定时间就会迷路,说不定我们自己就可以一直这么躲在我们不断变换的隐藏处。」

用剧中Mal的话来说,that death was the only escape,死亡是唯一的出口。

或者我添上两个单词,that death was the only what we escape,死亡是我们逃避的唯一。

我们不知道最后陀螺有没有停下来,Cobb找到了出口了没有。

祝他好运。

泡一杯红茶

星期一, 十一月 8th, 2010

有朋友问我怎么泡红茶,奥威尔有篇文章已经讲得很好了,我就补充几点。

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认为茶是苦的。任何一种茶叶,只要不是太烂,都不该是苦和涩的。如果是觉得苦涩,多半是你的泡法不对,正确的泡法往往比茶叶的质量还重要。

我这里只说一下简便快捷地泡一杯好茶的方法,因此不考虑用茶壶了。个人喝的话,还是用杯子比较方便。首先杯子绝对不能是塑料杯和纸杯,这是不能容忍的,各种不锈钢的保温杯那简直就是犯罪了。另外,准确地来说,红茶应当不是泡的而是冲的,因为红茶相对比较浓,像绿茶似的一直泡在水中会让它的味道很奇怪。所以,茶叶和汤水的分离很重要。在这方面,我推荐各种飘逸杯或者是有夹层的马克杯,我自己用后者。

有人说比较随性的泡就行了,但是我觉得红茶在时间上要求比较高,就是说本该泡两分钟的泡上三分钟基本就要糟了,各种红茶的泡的时间不同,试验几次就好了。不幸的是,我自己泡的时候也常常忘记了时间,尤其是对着电脑的时候,然后就泡出这么一杯黑乎乎的苦得要命的东西出来。

然后是水温。相对泡绿茶,红茶的水温其实容易掌握多了,开水就行了,最好是刚沸腾的开水。水质的话,如果当地的自来水不错的话自来水就够了,原因很简单,一般自来水中的空气含量都要比瓶装水和桶装水要多,这对于泡茶很重要。

另外,奥威尔说过的一点,但我想再强调一下,预热很重要,盖碗泡茶常有一个洗茶的手续,我个人觉得其清洁作用只是心理上的,但是对预热作用对于一杯好茶是非常重要的。现在我们基本不会用炉子烧水,所以就多用点开水预热一下也就说得过去了。

贪图方便的话,袋泡茶也是不错的选择,有人说袋泡茶都是用最烂的茶做的,那我敢说你一定被立顿骗了:)至少我觉得 Twinings 的和 Ahmad 的袋泡茶比他们的散装茶在口感上并不差太多。

袋泡茶没有什么太多的讲究,只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要先放水,后放茶袋,而且尽量沿着杯壁轻轻滑下去,否则直接冲进去会空气在袋中难以浸透。时间到了之后,茶袋拎出来的时候要抖一抖,将茶水混均匀。大部分的袋泡茶只适合泡一次。

最后,我不清楚红茶有什么其他的功效,比方说减肥什么的,但是我想大部分的茶的爱好者不是因为它的这方面,就像美食爱好者也不会是因为它有营养。一杯好茶就是一杯好茶,胜过其他任何,它的存在本身就是难以抵御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