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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害怕什么?

星期二, 十一月 22nd, 2011

关于拖延,自己有过很多次不愉快的经历,以前以为是一个自制的问题,并为此深深自责。但是总体上来说,如同《拖延心理学》开始即说的:「拖延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一个时间管理方面的问题,也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心理问题。根本而言,拖延的问题是一个人跟自身如何相处的问题,它反应的是一个人在自尊上的问题。」如果不能接受这点,拖延的问题永远改正不了。拖延往往只是症状而已,和很多病症一样,症状本身并不是真正的问题。当你意识到了拖延之后,实际上发现这不过是冰山一角,就像书中所举的那个例子,就像一颗花园里的蒲公英,看似可以轻易拔起,但是当你尝试的时候却发现它根深蒂固,甚至和你的人格深深地纠缠在一起,想要拔除它将会非常痛苦。

首先要确定的是,究竟什么是拖延?豆瓣上有很多人声称自己拖延,但是其实有的时候只是偷懒和暂时不想去做。如书中所说,真正的拖延是极端焦虑的体验;有时候我们只是将事情延后处理,而不是拖延,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这不是书中探讨的问题。书中列举的一个标准的拖延流程是这样的:

a. 开始,“这次我想早点开始。”
b. 过了一段时间,“我得马上开始。”
c. 又过一段时间,“我不开始又怎么样呢?”(“我应该早点开始。”“我可以做任何事,除了这……”“我无法享受任何事情。”“我希望没人发现。”)
d. “还有时间。”
e.“我这个人有毛病。”
f. 临近时间点,最后的抉择:做还是不做?不做(“我无法忍受了!”“何必庸人自扰呢?”);做(“我不能再坐等了。” “事情还没有这么糟,为什么当初我不早一点开始做呢?”“把它做完就行了!”)
g. 事情结束后,“我永远不会再拖延!”

这个过程相信拖延者非常熟悉。当然,下一次不可避免的,你依然会再次拖延。书中还列出的一些特征,为了回避正在要做的这件事,除了手上这件事,其他的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去做,于是我们会发现很多拖延者装着自己很忙,但是却不去那件真正重要的事情。

举个我自身的例子。一般我自己看书的时候,一本书拿到手,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一般三天即可看完。去年有一次要做一个presentation,每个各自挑选一个题目,我自己选择了一个其实并不熟悉的题目,一个关于奥斯曼帝国的。并且自己在心中给定下了一个非常高的标准,我自己要把这个做成最好的。我从图书馆把书借来之后,就一直告诉自己要赶紧看完,但是我就是不去看,于是直到这个presentation的前一天,这本五百多页的书,我依然一页都没看。最后,快到两个小时了,仍然还是没有看。我心中无比焦虑,但是依然在悠哉悠哉地做别的事情。

最后一个小时的时候我终于在心中彻底放弃了这个目标,奇怪的是,当自己决定放弃的那一瞬间,突然发现自己能看下去了,当然,这个时候剩下来的时间已经不够我做完这个展示,我只是能看一些书而已。这时候,我自己彻底地意识到,这种拖延远非一个时间管理和自制的问题。如果从这个方面来解决,永远解决不了。每个经历过拖延的人,都知道这种经历绝不好受,如果从外人的角度来看,觉得你非常悠哉悠哉,啥都不做,但是只有拖延的人自己知道,心中正在进行的斗争非常痛苦难熬。

那为什么你还是拖延?下次不拖延不就行了么?为什么就是做不到呢?与我们想象的相反,这本书认为,拖延本身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偷懒和自制的问题,而是一个防卫机制,你并不能像甩掉一个包袱一样就此甩掉它。你拖延,是因为拖延能够保护你真正的自我。「你也许意识到是怎样耽误了你,但是我们觉得,你或许并不了解拖延为你带来了怎样的潜在好处,所以,知道你看清楚拖延是如何服务你的之前,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你还是会一再推迟实践我们为你介绍的应对技巧。」

当你意识到拖延已经严重地干扰了你的工作和生活之后,实际上你一定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拖延了,而且书中说,一旦拖延开始,那么就很难停止。如果慢慢回忆的话,我拖延的习惯至少是可以回忆到高中的时候,特别是在写作文的时候。我自己的作文其实本来不错,但是高中考试的时候作文拿的分数却总是不怎么高,因为我自己往往对自己的作文,有点过高的期待。一般每次考试的时候,语文考试一共两个半小时,但是我一般就花一个小时候把前面的题目都做完,最后花上一个半小时左右来完成作文,而这其中,大概有一个小时是在所谓的酝酿期间,一直在犹豫、纠结,最后在还有不到半个小时的时候,终于下笔如飞舞,在半个小时之内刷刷刷地把作文给写完了。这样,我就在内心深处给这个完美主义的自我一个答复:我作文分数不高是因为我没有能好好写。

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个是拖延,而且,我们高中那种非常紧张压迫式的学习方式,也不允许你有任何自主地,也不会让你的拖延会有多少表现机会,一直到大学之后,这个问题才显现出来,然后一次又一次地在紧挨着deadline之前完成任务。我记得考会计学的时候就是最后三个下午把所有的笔记和课程看完,最后得了一个中等的成绩。我用这个回答来欺骗自己,说如果我看的更多,那么一定会考得更好,那么问题是,你为什么没有更用功?为什么一定要回避?

「人们之所以产生拖延的不良习性,是因为他们害怕。他们害怕如果他们行动了,他们的行为会让他们陷入麻烦。他们担心如果展示了自己真实的一面,会有危险的结果等着他们。在所有无序和拖拉的背后,他们其实在害怕他们不被接受,以至于他们不仅躲开这个世界,甚至还躲开他们自己。……比起去看清真实的自我所带来的脆弱和无地自容,这样的感受或许更能够被承受得起,拖延是保护他们的盾牌。」

那么,你恐惧什么?

而如果进一步回忆的话,这种意识可能来自于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对我一遍一遍所唠叨的,你很聪明,但是不用功。从小到大一直到进大学之前,这句话都是我的梦魇,因此我非常抵制这种言语。每次考试考得不好的时候,都会有人来对我唠叨这句话。我考得好的时候从来没有人来对此表示奖励,因为觉得这是你应该的,相反你考的不好是需要批评的,因为你本来是聪明的。于是一次又一次,甚至我自己也将这个接受为事实了。如果你以“聪明”为自己的标准的话,那么你就不仅仅要表现的好,而且要表现的不费力。如果自己接受了别人眼中的这个自我的话,并且以此为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那么下面的人生注定将是一场灾难。

我有一种深切的感觉,就是每一个比我用功的人都是以某种方式来责备自己的不用功。以这样的心态,我把每个用功的孩子,都在潜意识里看成了自己的某种敌人。除非是他表达了自己确定无疑的善意,否则我总是在某种层面上怀有敌意。这伤害了我和其他很多人的关系,更伤害了我和我自己的关系。我害怕不值得很多人对我的评估,我害怕我的人生会是一场彻底的灾难,但是如果我不去做,我可以给这场灾难在心理上寻找一个借口,哪怕失败了,也可以把理由推给我的拖延,但是如果我百般努力去做了,最终结果却是失败了,那么这个结果却是无法接受的。

拖延可以保护你自己的真正的自我不暴露在别人面前。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从某种意义,拖延把你服侍得很好。它保护你,不让你意识到自己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一面,还帮你躲避内心的烦恼和恐惧。在你不像采取会让自己内心不安的行动的时候,它给了你一个方便的理由让你心安理得。」所以书中问了一个看起来很奇怪的问题:「如果停止拖延,你必须面对怎么样目前你不必问津的新问题?」当然,拖延问题是通向成功的巨大障碍,很多人都是因为面临工作和学习的障碍,然后才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你试图解决拖延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书中给你的另一个问题:「成功是为了学习和进步,还是为了证明你聪明?」

拖延伤害的绝不仅仅是你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知道的很多拖延症患者在外界看来可能都是表现的不错。但是,「一个拖延者可以表现得很成功,有能力,有才华,聪明而慷慨,但是拖延的内在后果却让他背负重压,渐渐地破坏了一个人的自信和满足。」这是一种恶疾,伤害的是你的人生。 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想挽救的也许只是我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计划;但是当看完之后,我却发现,也许需要挽救的是我自己。也许你并不能最终从根本上拔除这颗顽固的蒲公英,但是就像书中最后所说的那样,如果你不能把这个蒲公英拔起,那么你必须接受它在你的后花园里这么一棵植物的存在,并且与它共存。

最后再引一段书中的话:

「去认识哪个拖延之外的你是很重要的,那样你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本来面目,而不是按照你所希望或者你认为的样子,来接受自己。这绝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它包括了诚实地了解自己,现实地评价自己,并最终接受你所发现的那个你。心理分析学家荣格说过:『最可怕的事情是去全然地接受自己。』这个『可怕』的接受自己的过程——接受所有的缺陷、创痛和伤疤,同时也可以让你如释重负。」

Antebellum

星期一, 十一月 7th, 2011

英语里有个奇怪的词,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就是战前,特指美国南北战争前南方的生活,但是这个词背后有种丰富的意蕴可能不大容易理解。因为对中国历史来说,一般“战后”是个远比“战前”更美好的时代。但是在英语里,antebelleum常常包含一个美好的时代的怀旧的回忆。南北战争摧毁了南方的生活方式,让一些生活在其中的人无比怀念,所以有了《飘》。

不久前那个光速事件让不少人激动不已,似乎科技到了一个新时代。不过我真不觉得。之前阅读十九世纪历史,那才是激动不已的时代,那个是西方人的世纪,而且是真正的全面突飞猛进的世纪。今天人们要发现一个新元素既费力又激动,但是当时新的元素真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更别说伟大的元素周期表的编制了。光速的突破确实了不起,可是曾经有一个时代,真正伟大的理论不过几年十几年地就突破了。至于技术上的突破那就数不胜数了,比方说青霉素,外科手术的革命,火车,轮船,精确的计时……现在的人们大概只会觉得眼花缭乱吧。

倘若一个人出生在1900年,那么他小的时候,人们还在坚信比空气重的飞行器还是不可能;但是等他老的时候,他却亲眼见证了人类登上了另一个星球。所以五六十年代所谓的科幻黄金时代的小说,有一种迷人的气质,有一种无往不胜的乘风破浪的感觉,那个时代的人们真的相信2001人们会探索木星,他们鼓噪不安,他们认真地在地在进行很多探索,似乎地面已经不能让他们安心了。可是这种退潮也来的快去的快,80年代太空探索收缩,科幻小说也更多地转入对我们现有文明和现有生活方式的探索。

我们时代的人们,对着文明有着一种奇怪的信念,似乎永远不相信文明会衰退,就如Hazlitt所说,青年人永远不相信死亡。但是罗马帝国的衰亡对我的想象的影响是巨大的,文明的衰退不是单纯地来自外来的打击的,而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那些入住意大利的蛮族一开始是选择和继承了之前的生活方式的,维持了最初的民政系统。只是慢慢地,人们自动或者被动地放弃了以前的更好的生活方式,很多东西,建筑术,修辞,浴室……这些东西慢慢被废弃。农田不再有人收割,道路不再有人维护,我无法在根本上能够接受这一点,我无法真正体会当时人们的想法。

有很多科幻故事都是以文明的毁灭或者衰退为背景的,比方说《基地》,《莱博维茨的赞歌》,《迟暮鸟语》,电影里的Matrix,等等。衰落或者是来自一次巨大的打击,或者是来自某种慢慢的衰退。总之那些魔术般的技术统统不见了,复苏需要艰苦的努力。未来的人们也许终将复苏文明,可是以前的那个美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只是艰苦岁月,他们所拥有的不是富足,而只是希望。

因此我无法坚定那种文明注定不会消亡的理念。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即使是对于现在,我也要用一种怀旧的眼光来发现其美好,因为毕竟回忆可以看不到其中诸多的不美好。我常有一种奇怪的想法,也许我们这个时代真正乃是最好的时代,真正的黄金时代。以后的人们无法想象一个巴掌大的设备拥有的计算能力,能超过他们所有的人;他们也无法曾经有一个时代,食物丰裕到不需要人们去努力就多得过剩;他们也无法想曾经有一个时代,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轻松地在一天之内穿越半个世界;他们可能更难想象的是,在这个时代里,很多人都不快乐。但是倘若那时候英语还仍被广泛使用的话,他们会发现,antebellum来是描绘那个时代最好的词汇。

听得到音乐的人

星期日, 十一月 6th, 2011

姜特德有一篇小说叫《除以零》,里面写一个女数学家,证明了数学的基础是完全的自相矛盾,最后长时间徘徊在精神失常和自杀的边缘,并且最终放弃了自己的工作。我不懂数学,无法明白里面除以零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是就算我懂了,恐怕不会有这种类似的感觉。数学与世界的关系,对我来说,或者对大部分人来说,都隔得太远。就算整个世界的基础都是自相矛盾的,或者哪怕最终即将毁灭,这又和我何干?至少世界依旧正常运行,生活也是。我无法看透世界和数学之间的这种薄膜。

但是对于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就如小说中的女数学家那样,这恐怕就很难说如此安心了。有时候我就会在想,一个人被赋予了一种极为强大的能力,只有他能看到世界最终的和谐或者不和谐,只有他能感觉到整个世界的秩序,那么这种能力究竟是一种诅咒还是祝福?或者说,退一步,只有一个人知道了一个隐秘的事件正在发生,非常重大,但整个宇宙也只有他知道,那这又是一种如何的感觉?他的行为渐渐在他人看来失常,这个无比重大的事情正在发生,但是他不能告诉别人,他也没办法告诉别人,或者告诉了别人别人也不相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种是一种强烈的感觉,但是有人硬生生地把这种感觉给抓住,并且牢牢地固定在文字中,这就是康拉德所做的。特里林评论《秘密的分享者》的时候,说,在康拉德小说里,往往有种强烈的道德感,但是这种道德感不是相对于人类社会的,而是相对于宇宙的,相比之下,人类社会反而是依附于这种关系的。他小说里常常有以忍受的干净和纯净,就像罗素所说的那样,像是从井口望出去的一颗明亮的大星。

就像某个评论说的,他以亨利·詹姆斯之笔,写出了麦尔维尔之心。在康拉德很多小说里,始终有一种感觉,就是某件重大,非常重大的事情正在发生,但是你们始终都不知晓,例如Lord Jim,为一个谎言,或者为一个真理,为此而生或者为此而死:

And besides, the last word is not said — probably shall never be said. Are not our lives too short for that full utterance which through all our stammerings is of course our only and abiding intention? I have given up expecting those last words, whose ring, if they could only be pronounced, would shake both heaven and earth. There is never time to say our last word — the last word of our love, of our desire, faith, remorse, submission, revolt.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must not be shaken, I suppose — at least, not by us who know so many truths about either.

在康拉德小说里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是主人公与人类以外的东西在打交道,比方说荒芜,海洋,比方说immensity。当他描写主人公在听两个人在密谋的时候,他写道:All this was great, expectant, mute, while the man jabbered about himself. I wondered whether the stillness on the face of the immensity looking at us two were meant as an appeal or as a menace. 还有最初他出发的时候,就是公司门口的两个普通的织衣老妇,在他眼里都庄重得如同地府:

Often far away there I thought of these two, guarding the door of Darkness, knitting black wool as for a warm pall, one introducing, introducing continuously to the unknown, the other scrutinizing the cheery and foolish faces with unconcerned old eyes. Ave! Old knitter of black wool. Morituri te salutant. Not many of those she looked at ever saw her again–not half, by a long way.

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这种庄重和崇高支撑着整本书。康拉德总是在说:某些事情的将要发生,一定会发生,正在发生,我无法忍受这些,为什么你们就是看不到?

这不是祝福,也不是诅咒。但是对于没有这种感觉的人来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正常,正如我一直没法真正感受姜特德小说里面的那种破灭感,这时我总会想到尼采的话:And those who were seen dancing were thought to be insane by those who could not hear the music.

关于精英主义

星期四, 七月 28th, 2011

维持精英主义是一件成本很大的事情。在古代,这是建立在极不平等的经济基础上的,并以绝大部分人的无知为代价;而在今天,精英感的最大敌人可能是嫉妒感,既包括他人也包括自己的。尤其是在今天的平等时代里,嫉妒是最自然的情感,近乎无处不在。很多人讨论过这个问题,托克维尔直接将嫉妒心理称之为民主的本能。他说:

「不可否认,民主制度使人们心中的嫉妒感情发展到了最高点。这与其说是因为民主制度给每个人提供了使自己与他人拉平的手段,不如说是因为人们总是觉得不能得心应手地使用这些手段。民主制度唤醒和怂恿了永远无法完全满足的要求平等的激情。这种完全的平等,总是在人们以为得到它的瞬间,便从他们的手中溜走和消逝了。用帕斯卡尔的话来说,就是永远消逝了。」

而我们就已经很大习惯了这种感情,我们时代的文学和艺术都时时刻刻在编织着人人平等的神话,如此广泛,如此深入人心。而一旦接受了人人平等的理念,就无法接受一个人天生而自然而比其他人更优秀。当你说一个人比另一个人强的时候,你必须加上幸运这样的限定语。在任何意义上,你都不能说一个人绝对意义上地好。我们无法接受一个人比自己好,我们时代的神话就是人人平等,我们时代的英雄是阿甘。

这种感情甚至阻碍了我们去欣赏一些原本好的东西。我第一次看《荷马史诗》的时候就不大喜欢阿喀琉斯,阿喀琉斯的诸多行为让人深深不快。但是希腊人没有觉察到这种不快,或者说并不太以为意。在史诗里,阿喀琉斯傲慢,逃脱责任,孩子气,任性,最特别的是他很张扬,几乎总是在羞辱对方。但希腊人依然赞美和崇拜阿喀琉斯。而这些是一个为平等时代的人所不能接受的,因为阿喀琉斯这是幸运,仅仅是幸运。培根说,幸运是隐秘的德性所带来的,但是我们看不到阿喀琉斯所拥有的人格特征能够带来这些美德。最后他跟赫克托耳单挑的时候我看了好多遍,但是每次都有一种种莫名其妙的不爽感,他们并没有在一个现代的意义上公平决斗,阿波罗放弃了赫克托耳,而雅典娜一直在帮着阿喀琉斯,他是靠着神灵的帮助打败了对手,但是他并不以之为不好,因为为神灵所赐福为神灵所保佑,正是其福祉的所在。在这时,最大的问题质询是:「你凭什么?」

阿喀琉斯大概是不能理解像圣弗朗西斯和托尔斯泰这样的人,前者我们知之不很多,后者终身为一种深深的自责感而萦绕。托尔斯泰极为富有,在跟他同时代的那些农民们相比的时候,这种不平等尤为突出。那我凭什么拥有着一切?这是托尔斯泰一直在自问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托尔斯泰临死的时候,他说的是:「这世上有很多受苦的人,为什么你们只来看我一个?」对阿喀琉斯来说,这丝毫不成问题。我就是比你们好,这凭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依然比你勇武俊美聪明大度。但是他不从中获得任何优越感,他在面临神灵的时候也一样张扬,因为在最重要我有我的命运你们有你们的命运,在面临各自的命运的时候,好的人和差的人一样,都不能违抗,只能以一种高贵(kalos)的方式接受,甚至就是神灵也不例外——「我已经接受了我的命运了,而且只为这个命运所折服,神灵的意志并不能改变这一切。」

事实上,羞辱对方对他来说甚至都并不是一个攻击手段,对他来说,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已——「你比我差得多」。但是他确实很强大,很聪明,很俊美,即使他在面对神灵的时候他也很张扬。这点尤让我特别之不舒服。

只在我们今天,隔着漫长的时代之后,这一切与我们都无利害干系,我们无可能被一个阿喀琉斯这样的人当众羞辱,只在这时,我们才能去赞美他,能在其中欣赏到一种美感,但甚至是这种美感都不是他所刻意维持的。在杀死对手后,阿喀琉斯最后拖着赫克托耳绕城墙转了几圈,这让很多人无法接受。羞辱一个跟自己类似,都很强大的,这种态度既为我们时代不容,也为骑士精神所不容许。骑士精神极为强调尊重对手,这是一种很强调压抑而不是张扬的精神,以一种极度压抑的方式来维持一种生活和生命中的美感。而这种美感阿喀琉斯根本就不在意。

相反,赫克托耳要更接近我们。《埃涅阿斯纪》里面埃涅阿斯见到赫克托耳的时候,赫克托耳遍体鳞伤,因为一直在被阿喀琉斯拖在地上,浑身是伤(这和荷马的叙述不合,荷马说阿波罗一直保护着他的尸体,没让受到损伤),维吉尔写到,「这几乎已经不是赫克托耳了。」埃涅阿斯说,「特洛伊的明灯啊,特洛伊人民最可靠的希望啊。」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无比难过。在很多层面上,赫克托耳跟我们很像,他是凡人的后裔,几乎做到了和半神一样出色,最重要的是他有强烈的责任感,勇于保护着他的傻瓜的弟弟,他的妻子儿女和人民。他的妻子安德罗玛开已经丧失了父亲和兄弟,不想再丧失他的丈夫,她哭泣着求着赫克托耳不要出战。赫克托耳这样回答道:「如果我像个懦夫似的躲避战斗,我将在特洛伊的父老兄弟面前,在长裙飘摆的特洛伊妇女面前无地自容。我的心灵亦不会同意我这么做。我知道壮士的行为,勇敢的顽强,永远和前排的特洛伊壮勇一起战斗,替自己,也为我的父亲,争得伟大的荣光。」所以,他是「特洛伊的明灯」。赫克托耳做到了一个凡人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但是他依然没有能做到最好。

但确实在每一点阿喀琉斯都更强大。当他在羞辱你的时候,你几乎无话可说,这是一个为神所赐福的人,虽然命运最后剥夺了他的生命,却没有剥夺他的光荣,但是他在他的短短的一生中已经足以耀眼得让人无法仰望,而只能存在于神话之中,就使今天,wikipedia上关于他的词条长度也是远长于赫克托耳的。

这几天看了《尼各马可伦理学》,又有点想法。亚里士多德时代的ethike和我们时代的ethics很不一样,他更多地,而他的arete和英语里的virture和汉语里的善也都很不大一样,有点接近一个好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更多地强调的是做一个「好的人」,而不是一个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好人」。而他所认为最好的人就是那最出色的人,特别体现在他对megalopsuchia这个德性的论述上,这个词很难翻译,字面意思是the Greatness of soul, 英语里常常翻译成magnanimity。汉语里廖翻译成「大度」,《西方哲学史》里翻译成「恢宏大度」,我觉得后者更好点。我来摘抄一段罗素所引用的话:

「恢宏大度的人既然所值最多,所以就必定是最高度的善,因为较好的人总是所值较高,而最好的人则所值最高。因此,真正恢宏大度的人必定是善良的。各种德行上的伟大似乎就是恢宏大度的人的特征。逃避危难、袖手旁观、或者伤害别人,这都是与一个恢宏大度的人最不相称的事,因为他——比其他来,没有什么是更伟大的了——为什么要去做不光彩的行为呢?……所以恢宏大度似乎是一切德行的一种冠冕;因为是它才使得一切德行更加伟大的,而没有一切德行也就不会有它。所以真正做到恢宏大度是很困难的;因为没有性格的高贵与善良,恢宏大度就是不可能的。因而恢宏大度的人所关怀的,主要地就是荣誉与不荣誉;并且对于那些伟大的、并由善良的人所赋给他的荣誉,他会适当地感到高兴,认为他是在得到自己的所值,或者甚至于是低于自己的所值;因为没有一种荣誉是能够配得上完美的德行的,但既然再没有别的更伟大的东西可以加之于他,于是他也就终将接受这种荣誉;然而从随便一个人那里以及根据猥琐的理由而得的荣誉他是要完全加以鄙视的,因为这种荣誉是配他不上的,并且对不荣誉也同样是如此,因为那对他是不公正的。……为了荣誉的缘故,则权势和财富是可以愿望的;并且对于他来说,甚至于连荣誉也是一件小事,其他的一切就更是小事了。因而恢宏大度的人被人认为是蔑视一切的。……恢宏大度的人并不去冒无谓的危险,……但是他敢于面迎重大的危险,他处于危险的时候,可以不惜自己的生命,他知道在有些情形之下,是值得以生命为代价的。他是那种施惠于人的人,但是他却耻于受人之惠;因为前者是优异的人的标志,而后者则是低劣的人的标志。他常常以更大的恩惠报答别人;这样原来的施惠者除了得到报偿而外,还会有负于他。……恢宏大度的人的标志是不要求或者几乎不要求任何东西,而且是随时准备着帮助别人,并且对于享有高位的人应该不失其庄严,对于那些中等阶级的人也不倨傲;因为要高出于前一种人乃是一桩难能可贵的事,但是对于后一种人便很容易如此了,意态高昂地凌慢前一种人并不是教养很坏的标志,但是若对于卑微的人们也如此,那就正象是向弱者炫耀力量一样地庸俗了。……他又必须是爱憎鲜明的,因为隐蔽起来自己的感情——也就是关怀真理远不如关怀别人的想法如何——乃是懦夫的一部分。……他尽情地议论,因为他鄙夷一切,并且他总是说真话的,除非是当他在对庸俗的人说讽刺话的时候。……而且他也不能随便赞美,因为比其他来,没有什么是显得重大的。……他也不是一个说长道短的人,因为既然他不想受人赞扬也不想指责别人,所以他就既不谈论他自己也不谈论别人。……他是一个宁愿要美好但无利可图的东西,而不愿要有利可图又能实用的东西的人。……此外,应该认为徐行缓步对于一个恢宏大度的人是相称的,还有语调深沉以及谈吐平稳。……恢宏大度的人便是这样;不及于此的人就不免卑躬过度,而有过于此的人则不免浮华不实(1123b-1125a)。这样一个虚伪的人会象个什么样子,想起来真是让人发抖。」

罗素已经是很有精英感的了。罗素曾经说过,对平庸的崇拜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恶德之一,但是罗素仍不能接受亚里士多德这种极度高调的精英主义,他在下面评论说:

「无论你对恢宏大度的人作何想法,但有一件事是明白的:这种人在一个社会里不可能有很多。我的意思并不仅仅是在一般的意义上说,因为德行很困难,所以就不大容易有很多有德的人;我的意思是说,恢宏大度的人的德行大部分要靠他之享有特殊的社会地位。亚里士多德把伦理学看成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所以他在赞美了骄傲之后,我们就发见他认为君主制是最好的政府形式,而贵族制次之;这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君主们和贵族们是可以「恢宏大度」的,但是平凡的公民们若也要试图照着这种样子生活起来,那就不免滑稽可笑了。这就引起了一个半伦理、半政治的问题。一个社会由于它的根本结构而把最好的东西只限之于少数人,并且要求大多数人只满足于次等的东西,我们能不能认为这个社会在道德上是令人满意的呢?」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好可以仅仅好,而不是因为他对别人有用或者给别人带来了快乐,并且其他人可以因为他仅仅好来赞美他。亚里士多德在谈及友爱的时候区分了三种友爱,分别是因为对方是更好的人,对方是有用的,对方能给自己带来快乐。亚里士多德最赞美的是因为对方是善的和好的这种友谊,他认为高于另外两种。

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不比你好」才是最大的政治正确。同样类似的,你不能说出任何类似于「我比你好」「我比你有德」「我比你高贵」这样的话,无论是在道德判断还是审美判断上,当说出「我比你品味高」这点就包含了极大的攻击性的成分,哪怕这仅仅是一个事实判断,这大概就是Bloom让很多人深深不爽的原因。

我在这里,无法心平气和地接受这种高度的精英主义,我也不认为一个人(不管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就是比其他很多人要好。但对于亚里士多德没有这个问题,他那个社会就是一个贵族社会,他确实是生来高贵者。他公然多次地鄙视工匠们的善(arete),并且几乎从来不曾把奴隶当做人来看。在他赞美柏拉图的时候说的是,这是一个邪恶之人无权去赞美的人。据说亚里士多德人缘不是很好,但是他肯定不会在乎这点的。

说到这里,我试图给我所理解的精英主义做一个解释,就是认为有的人比另外一些人要好(在任何意义上),人在根本就是不平等的。如果要列出两个极端的话,很难说托尔斯泰式(也许可以称之为基督教式的)和亚里士多德式的哪种更好,我们今天的态度可能更偏向托尔斯泰这边,但是也依然没有强到那么极端,我们看到乞丐的时候也并不会有太多的自责。但是在这个时代里,你并没有太多的自主的选择。与时代别扭着干常常是毫无结果的,一个人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超越自己的这个时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与时代和大众作对是一件徒劳的事情。因为无论是胜是负,都必须以灵魂的损失为代价。例如,对他人态度的无视必然会导致自己在某种道路上偏离适度——亚里士多德认为的最重要的德性。就使当你无视对方的嫉妒感的时候,往往是更能让你成为一个张狂的人而不是一个张扬的人,而狂狷在任何意义上都跟magnimity这个品质是不相容的。一个想象自己生活在古代并且以古代的方式来自居的人,一个在内心深处对自己真正诚实的人,当他力图维持着一个与这个时代不相容的美德,在灵魂深处,他也不带有一点点的逃避感和脱离现实感的愧疚么?你可以在一个圈子里维持这种感觉,但是这依然不是没有代价的,这代价就是目光狭窄和自以为是。

与时代保持何种的步调确实是一件很微妙的行为。贡布里希在谈到时代风格的变迁的时候,他以昆体良为例。昆体良认为和生活方式一样,在语言上也有一种中庸之道。贡布里希说:

「但是我的让步已如此之大,请不要再紧逼我。我向时代作出让步的,是不穿邋遢的宽外袍,但不向穿丝绸宽外袍的时尚让步;是剩掉头发,但不向搞成一束束卷发的时尚让步……Do tempori,即我向时代让步,我屈服于时尚。在这个意味深长的格言中,昆体良提出了任何卷进由『时代』造成的情境中的个人所面临的问题。当然,他不一定要屈服。他可能会拒绝在演说时插进『警句』,可能会身着邋遢的宽外袍,可能会蓄发不削。但是他担心这种举动的行为反而使他鹤立鸡群,他比别人更害怕被指责为装模作样,因此,他按『中庸之道』办事,不去追求每一种创新,但也不反对那些已经普遍流行的创新。这是一条理性之道。」

钢笔

星期日, 九月 19th, 2010

突然想用钢笔写字。经zzz介绍,跑去文具店买了一支英雄616钢笔。一开始还以为是什么经典钢笔呢,结果一看之下就笑了,这不就是最常见的那种钢笔么,恐怕80后的基本都用过。还便宜,中号的8块钱,小号的6块8.

又去买了瓶碳素墨水,店员提醒我上墨水之前要先清洗钢笔,突然有点失笑的感觉。未用钢笔已经有若干个年头了,连这个仪式般的细节都已经全然忘记了。其他的一些细节,刷钢笔,清洗,修笔尖,还有动不动弄得一身的墨迹,这些琐碎的事情,都突然有种郑重的感觉。

好久不写,已经有点不是很习惯钢笔的感觉了,钢笔略有点涩感,不是很跟得上我的思路。我的字很难看,不过只有用铅笔写的时候才略能看一下,圆珠笔对我来说过滑了,写得会更难看。钢笔的话还可以接受。实际中学时我父母以前每个假期都会强迫我练字,但是一个暑假过去字会很有长进,但是一个学期回来字又难看得不行了。如此往复。

写什么呢?一时也想不到写啥好,我不喜欢用钢笔记笔记,也不喜欢在书上划线,这些都是铅笔的职责。所以实际上我买这支钢笔也不知道该拿它干什么。那就抄书吧,于是我就抄了一个下午的《诗经》。白纸上碳素墨水慢慢地吐露着悠缓的心思,也是挺好的呀。

比悠久更悠久

星期六, 九月 4th, 2010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来这里。在旅舍的时候有个小姑娘问我,你来过了那么多次的地方怎么还是老来啊?我不知怎么回答,应该出于贪恋或者是懒惰吧,习惯了一个地方之后就再不想去换另一个地方了。

该有很多美好的地方我没见过,即使就是那些我所钟爱的湖泊,有我萦绕而挥之不去的而不曾相识的,有日内瓦湖,有瓦尔登湖,有安大略湖,威尼斯的泻湖,但是我总粘附在这一处太深,这一切对我太过于根深蒂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这个场景已经复现过多次又多次了,但是我在一瞥之下,依然丢失了有十秒种,好像是魔咒一般,那句话又冒出了心头:「山色如娥,花光如颊,温风如酒,波纹如绫,才一举头,已不觉目酣神醉。」

我不必穷举这一切。事实上每一个印象都是鲜活的,每一次重逢实际上都是发现,而不带一丝回忆的震颤。我不必走过这一切也知道那里该是如何。就像我没有去的九溪,那里刚刚下过雨,溪水该是又涨起来了吧?或是我也没有去的虎跑,那两边的杉树该是被雨水冲刷得锃亮吧?我总知道那些地方,所有的这些在场和不在场的,我全知道。

不必走完,也永远走不完,其实不是为了看风景,而只是为了重温那份熟悉,重温那一份闭着眼睛也能摸到的那一丝熟悉,就像追逐个影子永远追逐不完。

我躺在长椅之上,躺在湖边的一个亭子里,有微风吹来,有鸟儿歌唱,听着浪涛拍打着岸边的水声,这一刻我只想说:「请让时光永驻。」

就像济慈的诗:

「你委身“寂静”的、完美的处子,
受过了“沉默”和“悠久”的抚育。」

让我看,却永远看不完;让我爱,却永远爱不完。

红茶的香气

星期四, 九月 2nd, 2010

最近一直在喝红茶,想找一种语词,来描述红茶的的香气。

就浓郁来说,还是半发酵茶的香气更重点。像铁观音,沸水一浇上去,立马香气四溢,也更吸引人一点,但是红茶的香气要远为变化多端,更氤氲一点,更微妙一些,也更难控制,水温和时间的稍微变化,往往香气也就随之而变。

具体来说,红茶的香气形容一般是高香,像大吉岭的香气说是一种麝香葡萄香,茶我喝了不少,麝香葡萄倒一直未见,我只能假设麝香葡萄就是大吉岭的味道吧。正山小种的香味很好描述,一种松木烟香,不过这个是后来熏上去的。有一次我买了放久了的,一股子酸味,但是并不难闻,有点像酸梅汤的味道。祁红的香气很难用其他的东西来比拟,但是其实也是一闻即知。更为难,我迄今似乎从来没有喝过两次气味完全相同的红茶,每次买的批次味道都不一样,尤其是祁红,我几乎找不到两次完全一样的祁红。

或者是心境也会影响。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次在昏天黑地地玩了七天游戏之后,终于通关了,浑身也近乎脱力,泡了一杯正山小种,当打开茶杯盖的时候,似乎整间屋子都融化在那飘渺的香气中了。还有一阵子整天窝在住处,连觅食都不想出去,有一天手边只有方便面,又只有茶杯,没有其他的容器,将方便面一块块掰下来,放进茶杯里和隔夜的红茶叶放在一起,浇上开水,也染上了若有若无的茶味。

天龙八部里有一种生物叫乾达婆,不靠酒肉只靠香气生活。金庸小说序言里说,“乾达婆”在梵语中又是“变幻莫测”的意思,魔术师也叫“乾达婆”,海市蜃楼叫做“乾达婆城”。香气和音乐都是缥缈隐约,难以捉摸。对应在小说里面的话,该是谁呢?有人说是阿朱,但是我倒更愿意理解为阿紫,她要更坏一些,也更不切实际,相对也虚无飘渺,更难把握得多。有时我想,中文里的「浮生若梦」,大概也是这种轻盈。

不过这种气质这真是令人神往:不依赖具体的食物,只靠生命中愈发的那一丝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来维持,而终不接触这实在的万物,就像隔着面纱来观看这世界,只观看人们灵性上的节日盛装,甚至只看人们披戴的灵感的婚纱,该是多么美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