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历史’

一个国家的美德

星期五, 四月 16th, 2010

前几天跟一个朋友聊到斯多葛,他之前一直为赛涅卡的很多名言所折服,然后他说他忽然鄙视起斯多葛来了。我也赞同,因为我觉得斯多葛们的那套东西乃是奴隶们的哲学,他们无可依赖,因而只能依赖德行,他们无可信任,因而只能相信他们是神的子女。

File:Emperor Traianus Decius (Mary Harrsch)

晚期罗马帝国是一个奴隶化了的时代,正如今天的中国是一个官僚化的国家。奴隶主们驱使着奴隶们,但是自己却为奴隶的思想所占有,朝不保夕的思想浸透了整个帝国。加上当时的衰落的经济状况,连皇帝们都不能为自己的地位做保证,那还有谁能保证自己的幸福?财富、朋友、荣誉、家庭……这些统统都是可以在瞬间被剥夺的。皇帝 Decius 的这副如此忧郁的面容,也许是那个时代的缩写。

斯多葛主义者们不依赖与他人的关系,他们只能信赖德行,德行之有价值仅仅是因为它为德行,而并不因为他们带来益处。世界本身自然是无趣而无须他们太过于关心的,他们只需要维持住自己的德行,他们的乐趣在于进行着一种高度精英主义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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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及历史中的时间感

星期二, 四月 6th, 2010

科幻小说讲述的是另一个世界,在时间上先于或后于我们,在地点上发生于异域或故土。在那个世界中往往会有一种陌生感或者异质感,精确而恰如其当地传达一种陌生感,就事关重要。一部失败的小说,就是三千年后的世界写得如同三十年后。

创造陌生感的最好办法即是不加解释地描述一个陌生的事物,而不是如《小灵通漫游未来》里面那样四处介绍这个时代的新物品。这个技巧可能来自海因莱茵,不过对于长期读科幻的人来说,一些陌生的东西也变得熟悉,例如远距传物、电浆枪、可控奇点之类的东西,则会很自然第让我们想到某个特定的环境。

但是另一点,故事写出来必须是为人读的,虽然完全可以想象一个完全陌生化的世界,但是如果不能有趣且易读的话,那么也不会赢得读者的赞同。所以即使是描写一亿年后的世界,作者们也不大可能写出一个全然不同我们今天社会的构成。因此,控制时间感,让人信服地让读者相信这是未来的世界,就是一个很值得玩味的技巧。

营造时间感的前提当然是线性史观。虽然在历史上还曾流行过形形色色的循环史观,例如维吉尔在《第四牧歌》里所歌咏的:

在库迈语言里所说的晚年已经到来;时代的伟大季节已经到了周而复始的时刻。圣处女和黄金时代已经再度来临;一个信的种族已经又从天而降。……行将出现一个提费斯和一个阿尔戈率领一堆新的英雄选民。旧的战争将从新开始,伟大的阿喀琉斯将再一度被送往特洛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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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围城》──反革命大作

星期三, 三月 17th, 2010

这片子拍得不算好,从一开始我就对一些细节不满意,就开始挑刺,当慈禧出场的时候,我就在想孙文这个人有这么大的能量来惊动慈禧么?然后接下来的情节几无一满意。一路路下来,革命的人四处张扬,革命的组织无比涣散(大部分人都是新拉的人),他们甚至唯恐天下不乱,连基本的保密工作都没有──我就在纳闷,革命有这么革的么?

当前半部分的时候,我还在四处找G点,找让我看下去的理由,因为我觉得,但是找到中间的时候我不需要了,我觉得这片子够high了,虽然我不知道是他们 high 了还是我 high 了,但是这确实让我很不喜欢,很不舒服。

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很莫名其妙,因为对历史比较熟悉的原因,我一开始就觉得这片子很假,每一处都假,一群乌合之众,没经过任何的训练,也没有经过任何配合,然后忽然之间把正规刺客打得落花流水。孙文为什么在这时候上岸没有动理由(难道他不会秘密潜入吗?)为什么要弄替身也没理由,甚至连保护他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在保护什么,但是依然义无反顾,抛弃自己的即将到手的幸福去追寻一个多么飘渺的目标啊。

当李玉堂质问巡警头目的时候的时候,你是不是中国人。这个代入是多么地快啊。从封报馆反对宣扬孙文,忽然上升到爱国的态度,然后又突然上升到我们熟悉的那句话,“你是不是中国人?”这句话我本人也被问过无数次,当然是在网络上,而发问的方式甚至都没怎么变──我们是爱国者,凡是反对我们的,就是卖国贼,而卖国贼就要被质问,“你是不是中国人?”

《老无所依》里面的杀手多邪恶啊,纯粹的恶,黑得让人窒息,但是统计了一下,从头到尾他“不过”杀了十几个人而已,而在这里面,不过是几分钟的事情,当然,你可以说杀得方式不一样,《老无所依》里面杀得更冷血,更无情一些,这里面每个被杀的人不过是一个符号,刺客就是坏蛋,坏蛋死了还用说什么呢?可是那个穿着警服的清廷杀手举起手枪啪啪两枪打死两个根本无关的警察的时候,我只觉得他们差不多,革命和反革命,也差不多。

革命的一方无有任何正义性的体现,他们并不比另一方更具备哪怕稍微一点点的正义性,至少在这个片子里面没有。革命是为了什么?革命是为了文明?革命了之后呢?是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吗?那也未免太遥远了。我们也不说之后的反革命,再革命诸如此类的痛苦了。可是当陈少白说:“革命就是用我们这代人的牺牲,换取重光这一代的幸福!”我突然很坏地想到了薄瓜瓜,多么讽刺啊。不幸的是,重光成了毛岸英,没能享受到了他本应该能享受到的幸福了。

这片子一方面是矫情,可是矫情也让人矫情得那么不舒服,也真是让人佩服了,这片子总体上缺乏动机,缺乏合理的情节,叙事上乱糟糟。但是我转念一想,难道革命不也是这样缺乏动机,缺乏合理的理由,革起来乱糟糟么?

在他们出发之前,导演安排了一场戏,让他们每个人都在幻想着自己“后天”之后的幸福。其动机一目了然,无非就是让他们的牺牲更有对性比,每个人显得很傻很天真,无比单纯而又无比煞笔,一个个似乎都天真得仿佛以为革命就是请客吃饭,毫无哀兵必胜的气势。可是我转念一想,革命也不就是由这样的一群人发动的么?

而孙文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大救星大太阳出场的,比列宁在更列宁,比东方红更红太阳,我们不谈历史,不谈一九零六年的革命高潮和革命,我们也不谈武昌起义的近乎冷幽默般的过程。没有孙先生,就没有中国革命,这调调多么熟悉啊。我们可以添上很多台词,没有×××,就没有×××……可是,那么多人几乎为着一个空洞的理念,一个个死去,坐在车子里的大救星,就依然能够那么稳如泰山么?

历史上的孙文有孙大炮的外号,意指他言论无忌,又有人指责他总是让别人去送死,自己躲在后面指挥,康有为之所谓遥控革命家。在历史上在广州军政府跟陈炯明的关系处理上,也实在是不敢恭维,但是我依然佩服中山先生,因为确实无有他即无中国革命,百折不挠,或欺或诈,总不屈服,其意志力担得上革命家的称号。可是我看完这电影之后,真是不得不说,这片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黑孙的片子,同时,也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反革命大作。

陌生的想象力

星期一, 二月 22nd, 2010

旧大陆上其他国家的单个地名的历史浓度未必比中国的要大。但是这些陌生的地名在想象里,却往往更让人浮想联翩。例如君士坦丁堡,例如西顿提尔大马士革巴格达,例如底比斯孟菲斯亚历山大里亚,例如罗马威尼斯,例如丁巴克图,例如科林斯以弗所,例如巴比伦。仅仅是这些名字,已经足以唤起一个又一个想象。

相反地,中国的地名很难让我有这层想象,即使是长安洛阳,在我的想象力里,第一印象竟然是长安汽车和洛阳拖拉机厂。“何事不随东洛水,谁家又葬北邙山”,这反倒是下一层才想到的。北京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那无比宽阔的马路;南京无比熟悉,但是又什么都说不上来;杭州是亲切而又温存的,但是在想象之中,无论如何难以和威尼斯相比。其他的诸如邺城,甚至还不安卡拉这些名字更能激发人的想象力。看歌德的《意大利游记》,穿行在一个又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之中,费拉拉、佛罗伦萨、帕多瓦、那波利……

不过杭州是我第一个有着想象的城市。若干年前第一次去杭州的时候,那时候正好看白娘子的故事看得发狂。于是到杭州的当天晚上就立马拉了一票同学走夜路去西湖边上,到的时候真的不敢相信居然我站在断桥上,激动地给很多人发短信,虽然有点失望第发现断桥上面竟然有路灯。可是我今天仍然难以想象我竟然可以亲身居住在那里,可以在那里工作买房,更难想象今天有数百万人在那里居住。一个熟悉的杭州和一个想象中的杭州的距离是越来越远,虽然,湖水依然是柔软的。

更愿意想象柳永笔下参差十万人家的钱塘,或者是《武林旧事》中的临安,《梦梁录》里的汴梁,还有南宋的泉州,想象欧洲人想象之中的灯光之城,他们把它称作刺桐,或者是卡尔维诺笔下的看不见的城市。哪怕隔着三重想象,也依然是如此地鲜明。还有那个永远让人迷失的词,江南。可是我走过南京,走过无锡,走过杭州,走过上海。可是,我还是要问,哪里是江南呢?

希腊意味着什么

星期三, 十二月 2nd, 2009

新传统与旧传统

说到传统,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一种活的东西,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东西,一种一直在流变的东西;而非是一种死了的、需要我们去抢救、需要我们去悲叹的东西。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传统是如此地丰富多彩,需要我们去认识理解和发现。

传统可以死掉,可以复活,但是我们常常忽略的一点是,传统本身也是一件被构建的,例如以色列的士师们之于一神教的传统,大阿尔伯特(Albert Magnus)之于中世纪亚里士多德的传统,“虽然亚里士多德翻译到西方只有三百年,但却好像他已经是开天辟地依赖的权威。”在中国历史上我们也不难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董仲舒之于儒家的传统,朱熹之于理学的传统,甚至在一百多年前,还有康有为试图“重建”“孔子改制”的传统。旧传统和新传统之间的分野,也许只在于他们的发展。

传统即使在他看起来被遗忘的时候,也是在起作用的。在爱德华三世和亨利五世的时候,《大宪章》的传统在何处?但是一旦需要的时候,就可以在一个恰当的时候被搬出来。同样,孟子所说的“君轻民贵”,恐怕从来也没得到过任何程度的真正落实。但是每次当有人需要的时候,这句话总是一个最好的支撑。这也就是为何明太祖觉得这句话隔外刺耳,甚至把孟子排除在圣贤的行列之外的原因。

因此,要理解希腊,必须将其视为一项传统,而非是固定不变的东西。我们不可能不从它的后继者这那里去理解。正如要理解中世纪,就必然要理解文艺复兴,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中世纪”是文艺复兴人创造出来的。首先这个词本身,就是由一个文艺复兴人——彼得拉克——创造出来的:当他们需要恢复辉煌的古代的光荣的时候,自然要把那中间的岁月称之为 Medieval——过渡阶段,处于他们的称呼,他们愿意直接跳过那过度时期,而直接与古代世界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在对中世纪的理解,就没办法跳过他们来理解,你可以反对、可以赞成——但是你不能无视。即使使用“十三世纪”、“十四世纪”这样看似中性的词语,都无法跳过去。

我们如果问希腊人什么是希腊?他们必然瞠目结舌不知所对——事实上他们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希腊人,希腊是后人的创造物。就好象今天的我们,谁能说得清楚什么是中国?这并不是说他们对希腊的知识理解不如我们,而是说,我们所说的希腊只有对于我们所继承的部分来讲才有意义。

那么谁能代表希腊呢?是雅典的苏格拉底吗?是马其顿的亚历山大么?可是前者被雅典人判了死刑,他的行为恐怕也从来不为当时占主要人口的奴隶所知;后者被当时的文明世界视为蛮族,对一个希腊人来说,用亚历山大来代表希腊,也许就好像对于一个中国人,用契丹来表示中国一 样。

并不需要作为一个古典学者才能谈论希腊精神,就好象并不需要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才能谈论历史,诗歌并不只写给诗人看,作曲家也并不仅仅写给作曲家听。对于不同人来说,有不同的希腊,例如教会中的希腊,例如萨卢塔蒂从拜占庭的手稿中发现的希腊,谢利姆挖出来的希腊,温克尔曼在希腊雕塑上发现的希腊,当然,还有“希腊人的希腊”,那么,究竟对我们——两千多年后的中国人来说,希腊究竟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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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讲稿》:有史以来最烂译文

星期六, 十一月 28th,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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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讲稿》,这是我所见过的翻译最烂的一本书,在抓它出来批判的时候,我怀疑这本书是否能够作为一个典型。因为译得如此之差,即是在译文质量普遍不高的中国翻译界,也是十分罕见的,完全算是一朵奇葩中的奇葩。我有点犹豫,在想浪费这么多时间,来批判这么如此之烂的译文,是否值得。不过我又想了想,毕竟这毕竟是一本卓有声誉的出版社出版的,它是上海世纪出版集团那套白皮的世纪文库里的一本。我买的时候,是希望有声誉的出版社能够提供一定的保证的。当然,让我买下这本并不算厚而却价格不菲的书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我对作者的期待。

作者是大名鼎鼎的阿克顿勋爵,就算你不知道他本人,你也一定听过他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阿克顿勋爵同时也还是第一套《剑桥近代史》的主编者。不幸地是,我忽略了一点,一个糟糕的译者可以对文章造成完全彻底的毁灭性的打击。

坦白地说,阿克顿的文风非常不好译。他被汤因比称赞有近代历史学上最伟大的头脑,阿克顿的知识极其渊博,引述极其庞杂。另外这本书是他作为近代史钦定教授的讲稿,因此可以想象的是,他在讲课的时候一定会做一些自己的补充的。另外在行文风格上,他还特别爱好指代、借代、隐喻等等。还经常喜欢用头衔来指称某人,例如经常说约克伯爵来指称 James II,如果不标出来会造成很大的理解困难。但是,正因为如此,一个优秀的译文的作用因而也更大。

不过事实上,这些问题对于今天的我们,实际上并不算太复杂,把所有的问题都扔到 Google 和 Wiki 上去,很快就应该能找到一个大致不差的结果,再伟大的头脑也毕竟只是一个头脑,比不上网络搜索的便捷。问题是,译者根本没有做任何这方面的工作。

以奥卡姆的剃刀闻名的奥卡姆 (Ockham) 翻译成德克海姆之类的错误(p49),我们就不说什么了。那你就算新立译名的话,自己也得保持一致对吧?法国历史上的著名首相 Colbert 在189页是柯尔伯,在后面就变成了科尔伯(p197)。当然,这个还是很容易看出来是同一个人的,不过法国名将 Turenner 在后面统统翻译成蒂雷纳,而在前面翻译成杜云尼 (p150),让人完全想不到会是同一个人。更惨的是甚至在同一段里,Lodovico能先翻译成洛多维克,然后再翻译为卢多维科 (p19)。当然,最神奇的还是凭空编造出一个并不存在的教皇尼古拉九世出来 (p32)——实际上是尼古拉五世。

the Great 翻译成“大帝”,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这里也不能勉强作者。腓特烈大帝虽然实际上是腓特烈大王,但是“大王”一次太过草莽,所以还是继续大帝好了。可是你总不能把一个实际上连总督都没当过的 Albuqerque 也叫做大帝吧?况且这方面又不是没有先例,伟大者庞培 (Pompey the Magnus),不也是挺好的么?

其他的,稍懂英语就能区分的医生和博士的混淆:

(路德)在这位中世纪教会最伟大的医生的庇护下(p72)

这样的错误在书中比比皆是。

然后是译注问题。坦白地说,与上面的译名的错误相比,这个译注的惨状已经不能算什么了。非常重要的人物没有加注释,毫不稀奇,绝大部分的译注都是简单的把人名的原文给加上,然后再加上一个生卒年份,至于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在这里是干什么。例如在《V字仇杀队》里大名鼎鼎的盖伊•福克斯是怎么描述的呢?就是:

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 1570–1606),英国阴谋家。

火药案阴谋只字不提。

有的时候,不重要的地方例如连《匹克威客外传》里的一个小酒店的名字都加了注释。该译注的地方根本不提,例如这句,在写奥格斯堡战争的时候:“英国人被驱赶到爱尔兰的东北端(注:这也是误译,原文是driven);特卢伟尔比范特龙普有更好的理由在他的桅杆上别上一朵金雀花。”

这样的晦涩的文字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么?实际上特卢伟尔是法国的地名,(补充:Trouville是法国的地名,但是阿克顿更有可能指的是法国海军将领 Tourville,经朋友提醒发现,可能是阿克顿的记忆错误)。而范特龙普(von Tromp)是荷兰的海军上将,原文的意思是,英国人更有理由停止跟荷兰的战争,而一起对付法国。这种地方没有注释根本不可能看懂。

当然,还有比没有注释和不完备的译注危害最大的,那就是错误的译注。在论及黎恩济 (Rienzi) 的罗马复兴运动时,作者说:

Patriotism, national independence, popular liberty, all were founded on antiquarian studies and the rhetor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fragments of the Lex Regia.

翻译成:

爱国主义、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在古代研究和里吉亚法 (Lex Regia) 的未完成作品的修辞解释中全都可以找到。

关于里吉亚法的译注是:“里吉亚法(1665),丹麦专制主义宪法。”完全莫名其妙,搜一下wiki就明白了,这实际上指的是古罗马奥古斯都实行的尊敬皇帝的法律(参见《罗马十二帝王传》)。幸好的是,这个译注也太过明显且太过蹩脚,稍微看一看就能发现根本说不通。另外,这句话本身又译错了,明显译者是把 founded 看成了found了。正确的翻译是:

爱国主义、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都建立在对古代的研究和里吉亚法残篇的修辞性解释之上。

翻译本身的问题,从头到尾,几乎任何一页都有译得不准确或者干脆就是错误的,至于文风的晦涩,那几乎是贯穿在每一段甚至每一句的。再看下面几个例子。

He(腓特烈大帝) was the author of a commonplace treatise against Machiavelli, partly founded on Montesquieu’s Grandeur et Decadence.

作者翻译成:“他是这篇反对马基雅维利的陈腐论文的作者,这篇文章部分基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我不明白的是,the 和 a 这种定冠词和不定冠词的区别,明明是初中英语的内容,作者凭什么也能搞错了?另外把 commonplace 译为陈腐也太过了。正确的翻译:

他写了一篇关于反对马基雅维利的寻常的论文,部分基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

下面是整本书里面最可笑的译文:

国王是一个一生都致力于创立一支欧洲最伟大的军队的人,但从没有试图要使用它,他留给他儿子的这支军队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

The king, who had devoted his life to creating the greatest army in Europe, never attempted to employ it, and left it a thunderbolt in the hands of his son.

姑且不论这个怪里怪气的文风,且看看这个thunderbolt的译法,关于这名译者究竟这位译者是刚刚看过《教父》,对 Michael 初见 Apollonian 时的形容词 Thunderbolt 记忆犹新,还是用他自己的译文向我们表明,他的译文本身有多么雷人呢?

可以看到,我们不说把译文译得多准确多流畅了,就是能少点错误,作者都没能做到。其他的不通顺完全不符合现代汉语习惯的译文我就不列举了。我在这边所举出来的绝大多数错误,都是非常低级至不能容忍的。别说需要校对了,就是译者本人,如果他自己能从头到尾完整地读一遍,很多错误都应该能够避免。我们不仅要发问,需要有怎么样的翻译现状,才能够炮制出这么一篇惨不忍睹的译文出来?

读《游牧者的抉择》

星期日, 九月 27th, 2009

很精彩的一本书,不过,与其说是解决了问题,不如说是提出了问题。

想在这么一本短短篇幅的小书(200多页,不要被它的厚度骗了,它的纸张较厚,行距很大),把这么大的一个问题给说清楚,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了。即使想就其中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一本四倍份量的书也未必能说清楚。

游牧是个大问题,我对这方面历史比较感兴趣,以前看过的书中,一般本书的最大价值在于从游牧部落的角度,从他们本身的经济结构,他们本身的弱点和缺点来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在以前的史书里,对游牧部落的处理,往往是当之黑匣子,只有当他们与帝国接触的时候,才予以记载。中国历史上,跟游牧部落打了那么多年的仗,他们之中肯定有很多对游牧和草原很了解的。不过没有保存下来。不过借助今天人类学和考古学的一些进展,我们可以了解很多我们的前辈不了解的事情。

作者的书中的几个基本的观念很有意思,提出的一些观点也很有意思,虽然并不是作者首先提出来的。例如,游牧乃是一种精致的对人类社会边缘条件的利用。而且是在与农耕生活方式的互动种产生的,两方都促使了对方更加的专门化,因为精致,也因而脆弱。而且游牧是一种严重依赖具体自然环境的生产方式,因而也随着环境的变迁而有所不同,远非我们以前的草原部落来如风去如电的浪漫想象。

作者从人类学的详细的解释了大量的田野工作,虽然这是当代的最后的游牧标本,但是也可以推之到历史上的一些部落,但是,匈奴的经济结构,从最基本的牲畜构成(当然,很多都是推测),到他们每年的游牧路线,到羊群或者马群成熟的时间,劫掠在帝国和部落之间的地位,战略性的劫掠和日常的劫掠之间的区别,然后再到他们的国家的结构,习俗及其他。让我想起布罗代尔在《地中海世界》一书里描写西班牙农民的放羊路线。历史就是由这些简单的约束所组成的。

羌人为什么没有能形成大规模的国家?匈奴的分裂是为什么?很多地方作者给的回答不够。作者的历史学背景的欠缺也是同样的,书里面的史料部分严重不足,就某些具体的问题,缺乏从史料中找佐证的能力。不过,这些问题本身也是需要继续发问的。我并不对这些具体的问题感兴趣,让我感兴趣的,是这些问题,可以帮助我们对历史本身的理解。

作者最后的结语无甚意义,大谈了一番本相、表相、边缘、边界的形而上学。

秦汉罗马展览归来流水账

星期一, 九月 21st, 2009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希腊罗马文物,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兵马俑,第一次……据说去年的中国记忆更好点,当时也在北京,但是却没有来得及去看。我对这些文物并不熟悉,进去之后有种茫然的感觉。大部分东西都是第一次听说,如入宝山,眼花缭乱,不过幸未曾空手而归。

流水账一篇,没功夫细致地记叙了,希望对想去看的人有用。因为我对西方的更熟悉点,所以可能说的更多一些。因为没带相机,所以可能无图无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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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门就发现出了个错。主办方在门口摆了几个柱子,秦汉的柱子和罗马的柱子错开摆的。虽然只是用纸包的象征一下的。但是这几个柱子就搞错了,弄了几个埃及的纸莎草柱而不是罗马最常见的科林斯柱子。问题是纸莎草柱不管是在实际应用中还是在图片里,都是非常少见的,远不如爱奥利亚柱和科林斯柱常见。真不知道这种错误怎么犯下的。

随机进门就是意料之中的兵马俑,据说是按真人大小的。但是我瞅着怎么都要比我大一点,虽然不过寥寥几人,但是还是能够依稀相见秦陵下面的壮观。他们的手势很有意思,或握剑,或拿马缰,都各有特色,我模仿了好一会。

然后是一个 Claudius 家族的青年男子的全身像,铭牌说可能是卡利古拉。著名的暴君,看过同名电影的人多半对他印象深刻。不出意料的话这也是美化过的,因为英明神武,有种神的气势,看起来不像是真正的人。下面是一堆皇帝的头像,有图拉真的,卡拉卡拉的,奥古斯都的。图拉真的雕像也许最写实,不过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奥古斯都的,也许是光线的原因,光线是从上面打下来的,让人的脸部有点类似骷髅。不过正是这样才使他的脸部显得神秘莫测。

后面看到了 Adonis,看来罗马人或者说希腊人对这个维纳斯的情人都是情有独钟,雕刻得是非常之漂亮。还有雅典娜救出伊菲革尼亚的情景,伊菲革尼亚即阿加门农的女儿,在出征前因父亲的不敬神,而要被献祭,然后传说在雅典娜所救走。这个是个古典作家非常钟爱的题材。后面还有 Isis,这个埃及的神,不过看起来已经完全被希腊罗马化了,完全没有半点埃及的风格了。另外有米特拉宰杀公牛,这也是古代播种与献祭文化中常见的主题,《金枝》里对此有很多的描写。他们相信从血中诞生了新的生命,是下一年丰收的保证。

在雕塑方面,中国方面的文物就差多了,看到了几个汉朝的说唱俑,形神兼备,确实很有意思,但是跟人家的一比,立马就下去了。

后面的物质生活的部分。因为我自己完全不熟悉,没办法勾画出一个整体出来,只是随便说说感叹:罗马的浴室水管很高级,秦汉的农具很不错,秦的兵器技艺很高超,石制的铠甲很显摆,罗马的医学器材很先进。不过特别需要提的是汉代的漆器,完全看不出来这竟然是两千年前的器具,如此精美,且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你总不能在饭店里拿一个青铜爵来喝酒吧?)稍微装修一下,直接摆到饭店里,也是完全可行。

还有很多文字类的东西,比方说碑文和帛书,或者铭刻在金属板上的法令。可惜就我这个半文盲来说,不管是隶书还是拉丁文,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读的——拉丁文给我断好词,隶书给我加上句读,还可以认一认,直接上来的就是啥都不知道了。唯一略可辨识的是周易,因为九四九五这些很好认。

到楼下去的时候我走错了方向,结果一下子就走到了死者们的居所了。楼下的是秦汉跟罗马的死者们的,好多各式各样的棺材跟骨灰盒,在这里见到了传说中的金缕玉衣,不过没啥感觉,对我不识货的人看来就像是铜丝穿着塑料板。葬礼仪式是文明游戏里最早和最重要的科技之一,通向宗教之门。维柯在《新科学》里说,对死者和葬礼的重视是所有文明的共同特征,意味着人意识到他们与死者的联系,和另一个世界的联系。顺带扯一下,火葬似乎是印欧语系诸民族的共性,例如《荷马史诗》里,《贝奥武夫》里,都是火葬结尾。印度人现在仍然还是如此。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在欧洲丢掉这个习惯的。

虽然是地下,但是周围有灯光,工作人员,来来往往的观众,更何况千年过去了,在这里没有一点点死亡的气息。不过从永恒的观相(Sub specie aeternitatis)来看,我们和他们,都不过没什么区别,就是永恒中的一瞬。

其他的文物太多了,说不过来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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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感言。他们似乎都特别爱用人体来做器具和建筑的装饰,例如说一个人举着个灯,比方说我们所熟悉的长信宫灯,还有大量的以人体为母题的器具,比方说一个奴隶扛着桌面样子的桌子,一个杯脚是奴隶样式的杯子,一个杯底是人形的碗,等等等等。旧大陆两端的文明中,他们在这点上有着共同的爱好。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就我自己而言,如果我的屋子里放上这么多的人的雕塑,我肯定受不了,半夜里爬起来上厕所,突然看到一个人影在我屋子里,多半会吓得半死。至于那些桌脚是一个奴隶扛着的形象,更是让人觉得有种不适感。也许是因为他们大量地使用奴隶和奴婢,社会的特征之一即是形形色色的人身依附和人身从属关系,所以一个人的地位并不在于他所能支配物质力量,而在于他所能支配的人数和其他。所以即使在物体上,他们也要用人来表现他们的支配权。的这也许是一个足够大胆的猜测,但是我没有太多的论据来证实它,所以暂且放在这边。

另外的一个是关于风格的想法。即使一个未经过任何训练的人,他也能轻而易举地说出哪个是秦汉,哪个是罗马的文物,太轻而易举了。即使是那些日常用具,包括镰刀,战剑的风格都迥然不同。凭借器具上的花纹,轻而易举地识别这是汉代的,虽然也许并不知道哪些是饕餮纹,哪些是兽形纹路,他们这样同一的一个装饰的纹路也许能用上上百年,甚至上千年。

这在今天是不可想想的。你能分得清一个意大利的杯子和中国的杯子的区别吗?好吧,就算你能,那你能分得清一个中国笔记本电脑跟美国笔记本电脑的区别吗?不过,与之相反的是,我们的装饰风格随着时间的变化却明显得多,即使,想想诺基亚的手机,几年前还是五颜六色,随着近年来极简主义设计风格的兴起,基本全都成了暗色的了。也许未来一个训练有素的观察者可以轻易地判断哪些物品的制造年代,误差甚至不过十年。

因为这个问题继续扯下去无边无际了,打住。

最后的感言是:古代文明比我们想象得要伟大,但是他们在通向现代文明上出了什么差错,走了很多弯路。这个是个大问题,也许一个永远无法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