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寸卑微的意义
星期三, 八月 4th, 2010我前两天说到 loser 俱乐部,并且提议蒙田为会长,查尔斯·兰姆为秘书。不过重读《伊利亚随笔》后,发现其实不对,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兰姆都比蒙田更有资格来做会长。
确实,蒙田也赞美无所事事,为各种看起来很糟糕的生活方式辩护。但是他好歹做过波尔多市市长,和国王亨利四世相从甚密,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声名鹊起,死后影响的名人也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了,其中还不乏莎士比亚卢梭歌德这样的大牌,在某种意义上说蒙田塑形了此后几百年的西方文明也不为过。这样的人纵然赞美 loser 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而兰姆要正当得多,他远接近我们一个通常观念的 loser,他是一个小职员,在这个职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了数十年,好像很难确切地说兰姆影响过什么人,他仅仅是好看,好读,人们赞美他是英式散文的巅峰之作,但是似乎仅仅是好文章而已,似乎仅仅是一个消遣作品,而消遣作品在我们这个时代是不缺的,如果你欲求从兰姆那里获得什么,那你永远会失望的。
我在另一篇说到蒙田的文章里,将他的思想比作潮汐。确实,你很难准确地把握住蒙田的思想,更难以精确地描绘之,但是潮汐依然是可见可感知的。而反之兰姆的文章,他更像是温婉平静的湖泊,映出一片片蓝天白云。他思想痕迹几乎是无迹可求,当你以为抓住的时候,就像泥鳅一样,随即脱手。但是他却又是无处不在,每篇文章,每段话,甚至每个句子,都浸透着十足的兰姆。
他的世界要比蒙田小得多。当蒙田纵论中国和波斯的时候,兰姆可能甚至从来没有设想过另外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也不会去设想,他只贪念他那块小小的世界——而这已经足够了。
他们都对这个世界有着敏锐的观察力,但在蒙田那里,我们看到的是类型;在兰姆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个体。两人都对学究气深恶痛绝,厌恶炫耀,厌恶自以为是,但这对于蒙田更接近一种思索后的举止,而对于兰姆则是一种天性。
兰姆远离大量似是而非的知识。他也大量读书,但是他极其杂食,口味极其芜杂,不会遵循任何学院化的教条规则,也从不试图把他的知识系谱化。牺牲了系统化的知识,换来的是极其敏锐的观察力。对兰姆来说,每一个个体都是不同的,每一片树叶确确实实地有着它独特的形状(而不是一句哲学上的论断),每一米的卑微都有着它自足的价值,所有被数字化社会消磨掉的意义在兰姆这里又重新找到了他们的地位。
请看《南海所追忆》,请看《记内殿律师》,在任何地方,兰姆都能发现趣味。即使在打牌的时候,兰姆也能惊奇地发现生命的意义。写的妙趣横生只能因为他看得妙趣横生,想得妙趣横生,而这种观看的趣味就已经足够令我们大部分人羡慕不已了,更别说这种化平淡为神奇的妙笔了。
文笔可以分析,可以学习,但是这看世界的艺术却永远是教不会的。这世界上有无数形形色色的卑微,台面上的和台面下的,看得到的和看不到的;而当我们看到卑微的地方,他看到的是美丽,就像拾起一本无人注意的旧书,抖一抖,掉落一地的珍珠。
他谦逊,他卑微,他绝不争辩,他只展示——请看,这就是查尔斯·兰姆的世界。他的的谦卑是如此地谦卑,令我的骄傲无地自容。在蒙田那里,loser是一个无意义的单词;而在查尔斯·兰姆的世界里,loser是一个不存在的单词。
他也不讴歌,不抨击,不讽刺,甚至也很少同情——同情也太过于居高临下了,他只欣赏,就像是一个永远的大孩子,永远带着惊奇的眼光来看这个万花筒,这个世界永远都是新鲜的,他对这个世界太过于贪念。在蒙田那里是严肃地从死到生的重新发现;而在兰姆这里,生命本身就是永远难以抹去的热爱:
「我不希望被那时光的大潮携与俱去,虽说它会把人的生命轻轻携至永久;并对那命运的最终结局深表遗憾。我所热爱的是这篇绿色大地;这些村容市貌;那难以言状的幽寂乡间,那甜美不过的宁静街道。我的圣幕神龛即将设在这里。我宁愿自己现在就这么大,就这么大,永远停住;宁愿我,以及我的朋友,不再年轻,不再富裕,不再美妙。我不想让暮年把我从我现有的一切从中断开;也不要像,照人们的说法,一枚果实一样,便将落入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