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语言’

修辞的力量

星期一, 十一月 30th, 2009

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论语·卫灵公》

今天重新翻了翻好久不读了的《庄子》。数年前读庄子让人手舞足蹈心欲发狂,今天再读的时候,已经几乎完全不为所动了。不过意外的是,我却发现了另一层面的庄子,不是作为哲学家和思想家的庄子,也不是作为散文家的庄子,而是作为作家的庄子。庄子的文笔极好,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他的文风汪洋恣肆,大量地引用各式各样的寓言和比喻,我本来是以为这些修辞仅仅是加强他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的。但是当我重读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修辞本身即是他说的一部分。

庄子在他的书里宣扬一种彻底的相对论,来论述他的道。而这种相对主义,本身即是很难论述的。倘若他再正正经经地如我们今天学术论文一般,来个一二三四分段论证,那么他就在用自己的文字来否定他的思想。他的风格和他的根本完全不相协调,甚至我们可以说,他的论述方法跟他本人想要表达的观点是完全相矛盾的。因此,庄子巧妙地避开了这种呆板的论述,而大量地使用了寓言来表达他的思想,例如这个并不难懂的寓言:

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吃诟索之而不得,乃使象罔,象罔得之。黄帝曰:“异哉!象罔可以得之乎!”

他的意思并不晦涩,黄帝丢失了他的玄珠,让人去找,只有象罔(这个词带有点混沌的意思)能够找到。但是却让人感觉无法反驳,那么他想说的是什么?但是他并没有直接地说什么,用一个比喻而已。倘若他直接说:只有通过混沌才能保持住帝王的宝座(当然我的表达也不准确),那么我们就可以直接地进行反驳。但是他没有,他只是用寓言,用一种模糊的手法来阐述他本来即模糊的命题。

早期的宗教爱用大量的比喻。佛经里的故事和寓言特别多,甚至还有专门的《百喻经》,专以各种寓言和故事来说道理。再想到《圣经》里,耶稣也特别爱用比喻,当福音叙述者(Evangelist)说到为什么要用比喻的时候,他说这是为了印证诗篇里:“我要开口用比喻,把创始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马太13:34)另一个更好的陈述是《浮士德》的最后一段:

Alles Vergänglche
Ist nur ein Gleichnis;

一切无常事物,
无非譬喻一场。

那么,问题就是,为什么是比喻来把这一切说出?我想到的回答是,似乎是在世界和他们之中,有一层难以跨越的界限,光靠直接的叙述,并不能清楚地描述。而需要通过说者的比喻,让听者或者读者的自身的努力,来跨过这个界限。也许这样说有点接近某种神秘主义的学说了。我们来看看具体的,例如哲学家的例子。我想说的是,哲学家所用的工具,跟诗并不是全然矛盾的。
(更多…)

从奥巴马到欧巴马

星期六, 十一月 21st, 2009

这几天的一则新闻是,美国方面要求天朝把大肯尼亚驻美利坚大统领Obama的译名从奥巴马换成欧巴马,而新华社方面严正地拒绝了这一无理请求。准确地来说,确实是欧巴马比奥巴马更接近英文原来的发音,不过,事实上汉语里面音译将错就错的误读,不知道有多少,一个个纠出来,也足以写成了一本厚书了。不过至少有一点让我们欣慰的是,没人会去翻译成“耦疤犸”,虽然这在读音上也是正确的。与早期翻译人名的千奇百怪的用字相比,现在的人名音译已经大抵集中在那么几个字,诸如“斯”“克”“达”“希”……之类,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音译的改善。不过,译名终究是件不讨好的事情,往往同一个名字,两个人绝少会有相同的音译。同是Bergman(原意应该是城堡男),导演叫做伯格曼,演员就叫做褒曼了。音译者尚且如此,意译者就更加为难了。

近代西学东渐,起于明末耶稣会教士来华。明末初来中国的传教士们,除了他们手中的本身并不受太重视的奇技淫巧们,处于绝对的文化劣势地位,在中国文化圈子里是纯粹的异乡异客。几乎没有人关心这些人从何处来,泰西各国不过是一个遥远的名词而已。而对于他们,本来已经被视为夷人了,倘若再自称什么查理约翰,更是夷上加夷了,清末尚且有人声称,葡萄有牙,尚可理解,西班如何能够有牙?所以他们只要地乖乖地服从天朝的规矩,叫上利玛窦、白晋之类的名字。或有识者如康熙诸人,能意识到“千百年后,中国必受其累”的不过寥寥可数。他们所服侍的皇帝们,大抵也不过把他们当作天朝庇护之下的奴仆。

天朝无所不包,当然也包括文化和文字。天朝跟洋人们的交流,从来不是平等的,不过从起初的傲慢到随后的屈辱,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而在翻译上,也是如此。早期的翻译者们的雄心颇大,严复以桐城派散文来作《天言论》,甚至有人尝试以旧体诗的格式来译西方的诗歌,而且也颇有一些成就。后来的翻译者们,也总是试图把西方给转换到东方来,把Monk翻译作和尚,Nun翻译作尼姑。傅雷翻译《老实人》的时候,把教母翻译作干妈,以消除这种陌生感。但是没有预料到随着文化的交流,教父教母之词已经满大街都是,让异质文化变成了同质文化。倒是那个“干妈”,让人觉得颇不自在。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也许也是最重要的载体。在翻译的过长中,语言互换往往也伴随着文化的交流。在名词翻译方面,用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的说法,也许可以用隔与不隔来区别,让人感觉到陌生的,无疑是隔的,反之,让人感觉到亲切的就是不隔的。例如克莱润特(clarinet)无疑是隔的,而单簧管无疑则是不隔的。大抵上采取民族化的翻译的,一般总是给人以不隔的感觉。就我所知,在名词翻译这点上,汉语是唯一广泛采取民族译法的,德语在纳粹统治之下,倒也曾尝试过纯粹化的路线,把duodenum(十二指肠)换成zwölf Fingerdärme,倒也表达了十二指肠的意思。不过德语在这方面终究显得有些笨重,而且德语毕竟是一门拼音语言,难以抵挡外来词的诱惑。

作为现存的唯一的以形意为主的语言,汉语实在并不适宜于拼写其他语言。从万叶假名算起,日本人弄了上千年,搞出来这么一个世界上仅有其二的音节文字(另一个是埃塞俄比亚文,不过埃塞俄比亚文也是用音素符号搭起来的音节文字),然而初学者仍以为难,很多人抱怨五十音图的繁复。至于其他的,如韩语的谚文都是另起炉灶,重新发展。而想到今天我们尚且争论简体繁体之优点,尚且以“日”“水”等字能想到原始图像为优点,感觉真是天朝脉络之永不断绝。当然,至于拉丁字母a与alpha以及更早的aleph的关系,自然是没有多少人关心的了。

从梵阿铃(violin)到小提琴,从朔拿大(sonata)到奏鸣曲,英特耐雄尔(international)让位给国际化,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被灵感所取代,汉语顽强地,慢慢地一点点消化掉其中的异质文化的陌生感。至于早期的印度文化的产物,涅磐、三味、菩萨、佛陀、罗汉已经熟悉到几乎成为汉语言的一部分了。至于准确与否,那是另一回事。诸如至于法国号与法国到底有没有关系,英国管究竟是不是来自英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定音鼓的音并非是固定的也不打紧。准确性让位给民族性。

很多时候,这些名词或者说是术语的,与其说是翻译,不如说是重新命名,根据他们原来意思,在汉语里面重新给他们命名。诸如phalanx, hoplite之类,除了音译之外,让人全然不知道如何翻译,只好勉为其难地翻译作方阵和方阵兵。Musketman翻译作火枪手,姑且算正确,而Musketeer一般特指法国的火枪手,那么就只好多此一举地翻译成了法国火枪手。凡是看到一个新名词,倘若见不到原文,几乎不敢肯定。至于游戏里其他的常见这等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几乎每个历史名词的译名之后,都浸透着译者们的血和泪。音译和意译的矛盾,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翻译中的铺床叠铺。Charlemange本来就是查理大帝(Charle the Magnus),翻译作查理曼大帝,回译就是Charle the Magnus the Great。

汉语的重新命名,往往割裂的是其背后的文化和历史背景。能理解emperor与king,还有rex的关系的,明白欧洲的emperor与中国的皇帝几乎没太多的共同点的时候的,也仅仅是限于一小簇人群。奇怪的倒是哈里发、苏丹、法老、可汗这些名字却都能译出来。等广大人民群众悟出Paladin并不见得都骑马的时候,圣骑士的译名已经流传多年了,于是大家都在问魔兽里的扛着个铁锤跑来跑去的家伙为啥没有坐骑。至于Knight固然多数情况下都会有马,但也并不尽然,知道星战里的拿着光剑的家伙们也叫Jedi Knight就明白了。封建与feudalism的翻译,惹出无穷无尽的麻烦,至于今天也没完全消除。

至于哲学术语,就更不好说了,有些词,本原,太一,这些词的翻译,熟悉得让人总是怀疑其外来性。至于本质,属性,这些词在汉语中的意义,总是难以准确地传达。何为“本”?何为“质”,“种”,“属”,“形式”,“质料”这些词,引向的往往是误区。倒是至于nous之流,汉语里压根没有与之对应的词,只好干脆地翻译为努斯。idea的翻译,有持“相”的,有持“理念”,早期老派译者们,往往有旧学上的根底,尤其佛学的影响颇大,所以多有译为相的。至于今天的如我等的后学们,有几个能知道“相”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意蕴的?只好没文化地称之为“理念论”。

严复云,译者重在“信,达,雅”,这三个词的顺序并不是乱定的。但是似乎在很多翻译里,往往顺序是“达、雅、信”。很多人评价一个译本的优秀,往往是让自己看着舒服,其次文笔是好,至于信不信,那是另一回事了。不过这里不谈文章的翻译,只说术语的翻译。很多人以为雅为最高的标准。披头士、披头四的译名尚未争出高下,又有人干脆直接翻译为“甲壳虫”了事,哪种为妙,说者各执一端,于是另有一派打酱油的,干脆叫作beatles了事。UFO或有翻译为幽浮,颂者盛赞其妙译形神兼备,既保持了UFO的声音,又传达了神秘莫测的感觉,不过并不算是准确的翻译,准确的翻译无疑是老老实实的“不名飞行物”。名字的声音事实上不过在空气中的声波而已,名字背后的意义的准确传达方才是更重要的。

这些名词之难定,很多时候往往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laser早期翻译作镭射,或有莱射,最后定位激光,真如严复所言,一名之定,难于数年之功。因特网互联网这两个名字,打了这么多年的架,也丝毫没见到哪方更占优势,倘若再加上港台那边的译名,更是五花八门,已经严重脱离了翻译最基本的一对一的原则。今天的“回”字的故事应该这样写:你知道internet有多少种译名么?来,我来一个个教你。

说到这里,我顺便非议一下港台那边的自由发挥的译名风格。例如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翻译作《爱在瘟疫蔓延时》,这个格调一下子让人想起来了肥皂剧。黑岛的大作Fallout翻译为《异尘余生》算是贴切,但是总不如老老实实的《辐射》来得准确,Planescape:Torment(位面:折磨),港台纯粹的意译《异域镇魂曲》倒也还算贴近剧情,大陆这边的翻译《异域惊魂曲》,虽只是一字之差,意思却相差甚远,一下沦为恐怖游戏了。至于Matrix,大陆这边翻译作《黑客帝国》已经有点莫名其妙了,港台那边的《廿二世纪杀人网络》更是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我以为,翻译这东西,本来在于桥梁,在于在传达的同时,能够继续交流。所以准确性永远是第一位的。钱钟书云,好的翻译当如媒婆,让人想到对面的好处,让人浮想联翩,而坏的翻译则完全断绝了这种可能性。读着这些这些一个个被完全“汉语化”的新名词,有时候深感,这不是桥,而是墙。

英语本位下的误读

星期四, 十一月 12th, 2009

英语是当今最流行和通用的语言,跟历史上曾经的多文化国际语言相比,诸如拉丁语、汉语、栗特语、斯瓦希尼语……也许它都要更为成功。相应地,英语也挤压了很多其他语言的生存空间,既在拼写方面,也在读音方面。

在拼写方面,拉丁字母本身,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互联网空间,而英语的拼写构成了最多的内容。在德语里,比方说常见的Bohm,应该是Böhm,指挥家 Furtwängler 成了 Furtwangler;在法语里,也许é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所以Lévi-Strauss变成了Levi-Strauss。法语和德语都算是强势语言,尚且如此,其他的阿拉伯语之流就更不好说了,为了讨方便,干脆给他们冠上诸如Saladin(萨拉丁),Averroes(阿威罗伊)还有Avicenna(阿威森纳)诸如此类的名字得了。谁愿意去拼写Ṣalāḥ ad-Dīn Yūsuf ibn Ayyūb,Abū ‘l-Walīd Muḥammad ibn Aḥmad ibn Rushd和Abū ‘Alī al-Ḥusayn ibn ‘Abd Allāh ibn Sīnā’呢?毕竟,名字不过就是空气的声音么?罗色林这样跟我们说。

拼音语言的优点之一即是读写合一,而当丧失了“正确”的拼写方式之后,正确的的读音也无从拼写上寻找,而只能从字典里寻究了。想想“常恺申”是如何产生的吧,这固然是译者本人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是多重转录之下结果。当一个中国人在柏林,问到“慕尼黑”的时候,恐怕他绝对不会知道你在说哪里的。因为München的正确读音应该是“缪琴”,在英文写作Munich,读作“缪尼克”已经错了一半,再到慕尼黑就更不知所云了,拉丁字母的元音字母数量,并不足以表达足够多的音节,因而除英语之外其他拉丁语系的语言一般多采取了上下标的形式,转写其他字母体系(transliterate)的时候一般也会被标出来,例如说Nirvana, 实际上正确的转写应该是Nirvāṇa,这些音往往在最初的时候都是被标注出来的。

而英语则不然。因为历史的原因,英语同时受到法语和德语的影响,还有一些盖尔语的影响,这使读音系统极为复杂。照着字母来念单词,大概就跟我们“汉字读半边”差不多。拼音语言的读写合一的优势,在英语这里荡然无存。Nike,当今最流行的体育品牌之一,原本是胜利女神的名字,在英语的强势推广之下,从“尼克”变成了“耐克”;相应地,埃及神话里Osiris,也不应该是俄西里斯,而是俄塞柔斯;而在几重转写之下,阿加门农的故乡,从希腊文的Μυκῆναι(密刻奈)变成了英文的Mycenae(密锡尼),再到汉语的迈锡尼,简直没有一个音是正确的了。不过幸好最初翻译圣经的人,并不是从英文翻译的,所以我们知道埃及,而不是“伊及普特”。诸如此类的例子不一一而足。

这些误读里,常见的是英语里的硬c(念k)和软c(念s)并没有准确地区分出来,在迈锡尼的误读中就是如此。th和ch的不同读音就更常见了,你能猜得到“果次”是谁么?这是德国诗人Goethe第一次为中国人所知的名字。类似地,Seth也读作塞特,而不是塞斯。而i的读音无疑是最纷杂的,除了长音跟断音的区别,还有我们在Nike中所见的读ī的音。要读正确的音,最重要的无疑是要回到这些单词最初的语境之下,例如在英语里同样是Munch,挪威画家Munch读作蒙克,而德国指挥家Munch读作明希。多语言环境(multi-linguistic)下的误读,也是对多元文化无知的一个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