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Tagged ‘文学’

埃涅阿斯纪

星期三, 七月 21st, 2010

艰辛的旅行

“我们已经不是特洛伊人了,伊利乌姆和特洛伊人的光荣伟大已经成为过去;无情的朱比特已把我们的一切都交给了希腊人;木马高昂地屹立在城市的中心,放出成群的武士。城市在燃烧,希腊人已经是城市的主人。”

——《埃涅阿斯》第二卷

这是一场战争,却引发一段爱情,这是一场爱情,却埋藏一场战争。

希腊人十年征战,攻陷特洛伊,得胜者凯旋归国,战败者漂泊他乡。特洛伊人幸存者领袖埃涅阿斯,在海上漂泊了七年了之后,因为朱诺制造的一场风暴,来到了迦太基。迎接他们的是热情的迦太基狄多女王和她同样好客的人民。在狄多女王的要求之下,埃涅阿斯开始叙述自己的经历。

特洛伊陷落之后,埃涅阿斯率领着幸存者逃离了他们的城市。他们在海上漂流多年,遇到过奥德修斯曾经遇到过的独眼巨人,经历了无数的艰辛苦难,最终来到了这里。在朱诺和埃涅阿斯母亲维纳斯的安排之下,狄多疯狂地爱上了英武的埃涅阿斯。然而埃涅阿斯还有更重要的使命,因为他注定要前往意大利,成为罗马人的祖先。

在朱比特的数次提醒之下,埃涅阿斯毅然抛弃爱情,前往意大利,去完成他的使命。狄多女王苦苦挽留不得,悲痛欲绝的她自焚而死,在自杀前,她将诅咒留给了罗马,预言她的后代们将注定与罗马为敌。“让我的骨肉中出现一个复仇者吧,让她用火和剑去追赶那些特洛伊移民。”这就是后来布匿战争的起源。

最终,他们来到了众神给的许诺之地——拉丁姆。他碰到了当地的统治者拉提努斯。在神逾的告知下,拉提努斯将他的女儿拉维尼亚许诺给了埃涅阿斯。然而这激怒了拉维尼亚的未婚夫图尔努斯,于是埃涅阿斯又开始了新的战争,最终,在神的帮助下,埃涅阿斯杀死了图尔努斯,开始罗马人祖先的光荣历史。

罗马的起源

她(朱诺)让这些没有被希腊人和无情的阿喀琉斯杀绝的特洛伊人在海上漂流,到达不了拉丁姆,年复一年,在命运的摆布之下,在无边无际的大海漂荡。建成罗马民族是多么艰难。

——《埃涅阿斯纪》第一卷

自台伯河口上溯约22公里,两岸耸起不甚高的丘陵,右岸的稍为峻峭,左岸的稍为低矮。至少2700多年来,罗马人的名字就与左岸的群山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传说中罗幕洛斯和雷慕斯建立城市的地方。在罗马的纪年里,他们把这个时间定为公元前754年。这当然是传说,不过考古发掘表明,罗马人建城的时间确实在这个时间左右。在史诗中,这大约是埃涅阿斯建城后三百年左右。

他们生来就注定要和战争联系在一起,与周围城邦不断的战争之中,罗马逐渐称霸了拉丁姆。而这在史诗里也得到了反应,也正是埃涅阿斯和本地意大利人的战斗,不过吊诡的是,伊特鲁斯坎人本来是罗马人的仇敌,而在史诗中,却成了特洛伊人的同盟,与他们共同的敌人拉丁人一起作战。

不过如圣奥古斯丁所言,罗马在建城之后的几百年间征服了数十个王国,却不过把边境推进了数十英里。而实际上征服整个地中海,不过花了200年的时间。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迦太基人的三场布匿战争,前后延续了近一百年。罗马人的刚毅和坚韧最终使他们赢得了胜利。

我们知道,在维吉尔写下狄多女王这个人物的时候,布匿战争的阴影仍未消除,当罗马人把目光投向地中海对面的那个行省的时候,不能不记起,这个国家曾给罗马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埃涅阿斯在地府中碰到狄多的时候,他恳求女王的宽恕,因为他不过是众神意志的服从者,然而狄多的爱意早已销往,所剩下的只有仇恨。而正是同样的仇恨,使得汉尼拔在九岁的时候就发誓,永远与罗马为敌。

对希腊文化的回应

有的人将造出栩栩如生的铜像,有的人在法庭上更善辩,有的人擅长画出天体的运行图,并预言星宿的升降。但是,罗马人,你记住,你应当用你的维权统治万国。你应当确立和平的秩序,对臣服的人宽大,对傲慢的人征服。

——《埃涅阿斯》第六卷

罗马征服了希腊之后,希腊人私下里常常将罗马人的崛起归功于公元前400多年时亚历山大没有挥兵西进,否则意大利早成了亚历山大帝国的一部分。这令他们的罗马主人幡然不悦。而事实上另外一个问题则更现实,被征服的希腊人在文化上反而征服了罗马,罗马的青年们都为希腊的修辞艺术所折服,而罗马本身在文化上却罕有建树。

在这种背景之下,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可以看做是一种回应。史诗不遗余力地赞美罗马民族,赞美屋大维,赞美屋大维统治之下黄金时代。此外他们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光荣的祖先,特洛伊人。被希腊人打败了的特洛伊人再度杀回来了。“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一天他们将成为罗马人,将重新振兴特洛伊王朝的血统而成为统治者,他们的权力将遍布海陆。”

埃涅阿斯在地府之中,他的亡父给他展示了后来罗马人的光荣历史,给他展示那些罗马历史上的赫赫有名的人物,从这埃涅阿斯的后裔——也正是维吉尔时代罗马人的祖先,这使得埃涅阿斯坚定了他建立国家的信念。我们可以看到维吉尔毫不掩饰的爱国主义的自豪情感。而且既然罗马人是埃涅阿斯的后裔,而埃涅阿斯则是维纳斯之子,从这个意义上,朱里乌斯凯撒,将自己的世系上承到了天神,宣称自己也是女神的后裔。

有意思的是,法国人宣称自己是赫克托耳的后代。而在斯图鲁松的笔下,北欧神话里的奥丁,也是特洛伊人的赫克托耳的兄第。他们更多宣称自己是被打败了的特洛伊人的后裔,而得胜归来的希腊人却少人问津,这或许是因为失败者身上有一种特有的尊严,而这种尊严则很难在成功者身上找到。

文人与黄金盛世

“你(埃涅阿斯)经常听到,要归在你名下的奥古斯都凯撒,神之子将在萨图努斯昔日统治的国土,重建更美好的黄金时代。他的权威要越过北非和印度,直到星河之外,直到土星和太阳的轨道之外,直到背负苍天的阿特拉斯在他肩上转动着繁星的天宇的地方。

——《埃涅阿斯纪》,第六卷

罗马没有众口相传的民族史诗,或者说没有一个荷马能保留下他们的最早的传说,《埃涅阿斯纪》更多意义上的是一种文人史诗。虽然在结构以及文辞上处处可以看到《荷马史诗》的影子,但是更多的我们可以看到随处可见的诗人的精心构制,例如看似漫不经心的对领袖的歌颂,对国家和民族的歌颂,在这个意义上,维吉尔是西方传统上歌颂黄金盛世的第一人。

史诗的第一个字即是战争,战争是整片史诗最重要的主题,而这也正是维吉尔所处的时代的现实。内战刚刚过去不久,战争的疮痍依然残留在整个地中海世界,处处是战争留下的老兵和待处理的事务,而屋大维的统治终于结束了数百年来的战乱,开启了长达两个多世纪的罗马和平,这也带来了拉丁文学的第一个高峰。

罗马不是一个伟大的征服者的创造,没有一个萨拉贡,没有居鲁士,没有亚历山大,罗马是在数百年里靠着无数的世系和英雄们逐渐地从一个台伯河边的小村落扩展到了整个地中海,因而在他们的文化中,不是去歌颂个人的荣耀,而是赞美个人对民族的功绩。

史诗中随处可见的朦胧如梦般的忧郁感,也与《荷马史诗》中的那种带着野蛮气息的凶狠大相径庭。不同于《荷马史诗》中对英雄业绩的赞美,《埃涅阿斯》而更多的强调的是罗马式的爱国主义,个人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例如埃涅阿斯处处记得自己要建立罗马的使命,而依然抛弃自己的个人幸福,离开了迦太基。支配罗马的宗教感情的是一种强调坚忍的斯多葛主义,生活中的艰辛并不能妨碍个人的美德。

罗马的遗产

看,罗马将由于他(屋大维)的权力而闻名天下,它的威灵将与天为伴它将用城墙围起七座山寨,建成一座城市,它将幸福地看到子孙昌盛,如同众神之母。

——《埃涅阿斯》第六卷

世界上没有永恒不朽的帝国,罗马的帝国也没能延续万代。在维吉尔写下史诗后不过400多年,北方来的蛮族们就摧毁了整个帝国,欧洲进入了中世纪。罗马在西方重新分裂成了碎片并且开始了各自分开的传统。然而有一件事情没有灭亡,并且生长了起来,这就是罗马的世界帝国的观念和罗马诸帝王的传统,还有维吉尔笔下的萨图努斯黄金时代的辉煌成就。

一旦真相被毁,丧失了证实的可能性,那个壮丽显赫平静安定的罗马成了整个西方文化中挥之不去的图景。日耳曼人宣称他们的帝国是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拜占庭人宣称他们是第二罗马,俄罗斯人宣称他们是第三罗马,而世界上最后一个称为凯撒的人直到上个世纪初才伴随着俄国革命的炮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随着近代西方的崛起,罗马人真正的或者自封的后裔们把西方文化给推广到了天涯海角,有现代文明的地方就有拉丁字母。也许在这个意义上是,罗马的权力终将遍布了地球。不过,并不如维吉尔所预言的那样,他们的权力不是建立在他们的特洛伊先祖之上,而是建立在他们的日耳曼继承者身上。

给一切闷骚的灵魂和温柔的心

星期二, 五月 11th, 2010

p63875413-2

古人的词用的好,夜色如水。夜深的时候,夜色确实就如水一般地慢慢涌起,淹过整个人,让人整个都沉静在夜色之中,思绪也仿佛化在了其中,这时候心底就慢慢有一些东西苏醒过来,爬到脑海之中,人在这时候也会渐渐地变得闷骚,会想到一些白天不会想的东西。

一些当代的词用在古人身上,未必合适,例如装逼吧,用来形容刘伶和第欧根尼,也未尝不可,但是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但是有些时候却特别精当,比如闷骚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很多人和事,例如但丁和 Beatrice。

Beatrice 是但丁为他所钟情的女子所起的名字,朱维基的版本翻译为俾德丽采,有人用萝莉情节来解释但丁,但是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错用的词。但丁第一次碰到 Beatrice的时候,小姑娘是八岁,而他不过才九岁,这样惊鸿一憋之下,却萦绕了但丁一生,最后她死的时候已经二十五,而且还曾嫁过人。用一个更准确的术语则是 courtly love,这是个萦绕了一个时代的一种情结。
(更多…)

豆瓣的评论

星期四, 五月 6th, 2010

总体来说,豆瓣的各式各样的评论质量不高,但是热门的影音书的后面,能在数百条评论里脱颖而出的,获得数百条有用评价的,一般总是不错的。观察一下这种评论的类型,以及他们为什么受欢迎的原因,还是很有意思的。

以前看到过个说法,说科学和艺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科学是用大家都明白的语言,说出大家所不知道的东西;而艺术是用大家不知道的方法,说出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我想豆瓣的评论也可以做此划分,一种是说出自己想说而没有说出的东西,一种是告诉你一些你所看不到的东西,前者偏感性,偏抒情,偏个人化,后者偏理性,偏分析。

前者的风格到了极致就是完全的抒情文,比方说体积庞大的诸粉丝圈的诸同人作,能把文章写得再让人落泪三分的;后者的风格到了极致就是完全的技术文,从镜头调度的分析一直写到演技的归类。文风上这两种也很容易辨认,前者多半是文学化的,因为能把大家都知道的剧情说的舌灿莲花本来不容易,后者多半是极度技术化的,因为本来就是说道理,再不讲清楚就更没人看了。

就我所见,广受欢迎的,大部分都是前一种。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大家更乐意去看那些说出自己想说的东西,然后是热烈的心态去寻找同感。后者则相对更难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因为大家看碟看书多半都是找乐子,而不是去学习的,不是么?

其实,你所看到的东西,跟我所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有高明的,也有不高明的,这不管怎么说都是存在的。继续扯下去就涉及到品位和批评的问题了,这两个话题都是有点犯忌的,毕竟,品位问题无需争辩。

其他的领域也是差不多。比方政论,韩寒的文章未必有多高明,但是他最出色的地方在于他说出了很多人想说而没有说出的东西,用韩寒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看着很解气。其他的一些热门的读物,一些所谓的普及性东西,多半也是如此。例如谈论民主的时候,普及性的读物永远更受欢迎,翻来覆去说的仍然是不超乎常识的简介,而诸如《论美国的民主》这样的论著永远静卧在书架的高处。

能把大家都明白的东西,说的妙笔生花,当然也是不容易的事情。只是,我想,这更多的是一种技艺,一种关乎写文章的技艺。

萧伯纳谈到写音乐评论的时候说,写乐评要求三个条件,一个是懂音乐,一个是懂写作,一个是懂批评。我觉得放在其他的行当里也同样适用。前两者可能容易容易理解,但是可能很多人未必分得清懂音乐跟懂批评之间的区别,往往想当然地以为懂那门艺术的人就是最懂得评论的。这其实差别很大。我觉得就我所见到的广受好评的文章,大部分仅仅只是懂写作,不多的懂写作+懂音乐/懂电影,就已经很受欢迎了。

一个宅男的自我拯救之道

星期三, 三月 31st, 2010

Faust_Rembrandt

西方文化的两部伟大的著作,都是以某种形式的中年危机开始的。但丁在《神曲》的一开头就迷失在人生中途的黑森林里,他以一种悲苦的笔调写道:“那是多么辛酸,死也不过如此。”这种悲苦究竟来自何处,来自他个人的身世浮沉,还是来自弗洛伦萨的政治格局?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但丁在天上地下往复追寻,追逐着他的个人理想。

类似地,在歌德的《浮士德》的一开始,浮士德也面临着类似的危机,甚至更加明显,更加紧迫。在一开始,浮士德在知识和学识上是完美的,但是他感到的却只是更大的困苦,博学的只是不能给他带来满足感。一个窝在书斋里的学者,一个十足的宅男,却发现人生只是更多的痛苦:

我象虫蚁在尘土中钻营,
以尘土为粮而苟延生命,
遭到行人的践踏即葬身埃尘。

(更多…)

卢梭与梭罗

星期二, 三月 16th, 2010

这是两个退隐者,卢梭和梭罗,他们都是文明社会的厌倦者。卢梭曾经远离巴黎,住到退隐庐一段时间,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他一生中最最安定的时间;梭罗,则曾带着把斧子,跑到瓦尔登湖边上住了两年。同样地,他们最后都回到了文明社会,虽然原因不相同。卢梭去退隐庐的时候,他已经名气极大,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做到真正的退隐了,而且他本身的行为也引起了公众的极大注意,成为争论的焦点。而梭罗去瓦尔登湖的时候,则全无名气,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去体验一种新的生活的。

他们两人都是热爱自然的人,但两人热爱的方式却并不相同。卢梭爱的是某种精神意义上的自然,对自然风光,他有一种精神上的狂喜,而且含有很强的自我解放意味和浪漫化的词句:

只有在这样的地方,大自然才能向我展现它永远清新美妙的景色。染料树的金色和欧石楠的大红色是那样的华丽,简直是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挺拔的树木把他们的影子投在我身上,我周围的灌木和我脚下的花花草草,既赏心悦目,又能引起我的细细研究的乐趣。那些都美好的事物令我目不暇接,看了这个又那个,真是心醉神迷,好像进入了梦幻之乡。我一再禁不住地说,啊,所罗门在极其繁华的时候,也不如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那样美。

(更多…)

线索式的叙事

星期日, 三月 7th, 2010

昨天看了《华尔街》,一部八十年代的电影。这部电影故事讲的非常之好,结构非常紧凑,节奏非常明快。通常几乎没有一个浪费的人,没有一个浪费掉的背景,没有一个浪费掉的故事情节,看起来如此流畅自然,我们几乎不会对主人公的动机有任何的怀疑,主人公的举动如此地合乎情理。蓝星公司从一开始作为背景出现,然后再到作为主角推向前场,间杂着男主角跟老爸的闹翻,再到跟他老爸和好,和主角的幡然醒悟。整个故事有着近乎完美的结构。

但是其实稍微想一下,就会明白这是一个非常具匠心的布局。这种看似的自然来自作者的精心,每一个人物都有其作用,甚至连一个被辞退的业绩不佳的业务员,也被用来和主角的腾达来做衬托。

可能大部分人没看过这部电影,那么我举一部大部分人都看过的电影,就是我不久前看的……《泰坦尼克号》。故事的叙述同样非常精彩,故事是大家都知道的,上流社会的 Rose 爱上了底层社会的 Jack,最后如何两人缠绵而最终一人挂掉。但是故事人人知晓,而讲故事的手段却并非人人熟悉。只要不是琼瑶小说里的人,一般都会知道两个处于完全不同阶层是相隔得多么遥远,要想把故事说得合情入理,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排除冰山、沉船、大钻石这些常见的罗曼蒂克元素之外。故事从一开始就在做背景交代,一方面是性格叛逆,一方面是空有才华,期间的每次发展都有其理由。举一个简单的剧情来说,Jack 要去参加上层社会的晚宴,但是他没有晚礼服,那是不行的,这时候,但是倘若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借他礼服,那肯定瞒不过观众。这时候就事先交代一个肥老太太出来跟 Rose 的妈妈来斗嘴,而被鄙视,然后肥老太太赌气的成分来把 Jack 推向前台。这显然也是作者的交代。在电影里面老太太斗嘴在前,借礼服在后;但是在作者的构思中,则是借礼服在前,老太太斗嘴在后。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线索式叙事。
(更多…)

荷马史诗

星期五, 一月 1st, 2010

荷马已去;朱庇特在何方?何处是那竞争的七城?
他的歌比这些都经久:时间、塔和神——除了苍天之外曾经存在过的一切。

一个金苹果引发的血案

特洛伊人的领袖们就是这样坐在望楼上,
他们望见海伦来到望楼上面,
便彼此说出了有翼飞翔的话语:
特洛伊人和胫甲精美的阿开奥斯人
为这样一个女人长期遭受苦难,
无可抱怨,看起来她很像永生的女神。

——《伊利亚特》第三卷

首先是简要的背景介绍。

金苹果带来的并不总是好运和幸福,也可能是灾难和祸乱。希腊首领佩琉斯与女神忒修斯结婚的婚礼上,遍邀诸神,偏偏却忘记了争吵女神。于是女神留下了这么个金苹果,上面写着:送给最美的女人。争夺这个苹果的包括天后赫拉,雅典娜,和阿芙洛狄忒,她们争吵不休,找到了特洛伊城的王子帕里斯来做裁决,分别提供了权力、智慧和爱情,帕里斯选择了爱情。于是在阿芙洛狄忒的帮助之下,在斯巴达王那里做客的时候,帕里斯拐走了他的妻子、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海伦。希腊人愤怒无比,他们组成了联军,去征讨特洛伊。

史诗叙述战争第十年的事情,又集中叙述了其中五十天的战事。诸神的意志支配了一切。但是纵然天神们裁决了一切,其中也绝不缺乏了不起的英雄气概,可歌可泣的勇敢行为;当然也有船只、风与火的壮观景象,受惊的马狂奔的平原,还有战士们轰然倒地如同高大的冷杉;空气中浸透着野蛮的生命力,凡人们和半神们一起厮杀。

他们中间最卓越的无疑是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分别是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中最出色的战士。阿喀琉斯骄傲如亚历山大,他们都在为着自己的命运而战,一个人注定要攻打一座自己无法打下的城市,而一个人却要守护一座终将被毁灭的城池。最终的命运之战中,阿喀琉斯杀死了赫克托耳:

魂灵儿离开了躯体,他飞往哈得斯的宫殿;
一路痛哭运命的不幸,把青春和刚气一路抛洒。

史诗最后以赫克托耳的葬礼结束。阿喀琉斯夺去了赫克托耳的尸体,特洛伊王普利阿莫斯在赫尔墨斯的陪同下赎回了赫克托耳的尸体,这是整个西方文学史上最动人的一幕:

我亲吻着杀害我孩子的凶手的手。

(更多…)

重读《哈尔茨山游记》

星期二, 八月 25th, 2009

海涅的天才实在太太了不起了。尼采曾经称赞过德语作家里只有海涅可以与他相提并论,连歌德都被忽视了。

按卡尔维诺的划分,总体来海涅是属于轻盈和迅捷的一路,可是凝重起来肃穆的让人起敬,戏谑得让人捧腹。或戏谑,或讽刺,或庄严,或肃穆,提笔转承之间,竟是没有半点呆滞得感觉。超级才气纵横啊。在这点上想不到其他任何文学作品可以相提并论,也许只有莫扎特的音乐差可比拟。

嘲讽:“我说他很对,并且补充书哦,上帝创造牛,因为肉汤能使人强健,他创造驴子,为得是驴子能够给人充作比喻,他创造了人,为得是他吃肉汤,不要做驴子。我到旅伴很高兴,他找到了一个同样有思想得人,他到面目更快乐地放着光彩,分手时他很快乐。”

庄严:“人人都严肃地静默这站了一刻钟,看这灿烂得火球怎样在西方缓缓下沉;脸被晚霞照射,双手不自觉地拱起;好像我们成为一个静默的教团立在一座巨大的寺院里面,牧师正举起圣体,从风琴中倾斜出巴雷斯特里那的永恒的赞美歌。”

抒情:“今天是5月1日,一个可怜的商店小伙计今天都有权利变得多感,你可要对诗人加以遏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