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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悠久更悠久

星期六, 九月 4th, 2010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来这里。在旅舍的时候有个小姑娘问我,你来过了那么多次的地方怎么还是老来啊?我不知怎么回答,应该出于贪恋或者是懒惰吧,习惯了一个地方之后就再不想去换另一个地方了。

该有很多美好的地方我没见过,即使就是那些我所钟爱的湖泊,有我萦绕而挥之不去的而不曾相识的,有日内瓦湖,有瓦尔登湖,有安大略湖,威尼斯的泻湖,但是我总粘附在这一处太深,这一切对我太过于根深蒂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这个场景已经复现过多次又多次了,但是我在一瞥之下,依然丢失了有十秒种,好像是魔咒一般,那句话又冒出了心头:「山色如娥,花光如颊,温风如酒,波纹如绫,才一举头,已不觉目酣神醉。」

我不必穷举这一切。事实上每一个印象都是鲜活的,每一次重逢实际上都是发现,而不带一丝回忆的震颤。我不必走过这一切也知道那里该是如何。就像我没有去的九溪,那里刚刚下过雨,溪水该是又涨起来了吧?或是我也没有去的虎跑,那两边的杉树该是被雨水冲刷得锃亮吧?我总知道那些地方,所有的这些在场和不在场的,我全知道。

不必走完,也永远走不完,其实不是为了看风景,而只是为了重温那份熟悉,重温那一份闭着眼睛也能摸到的那一丝熟悉,就像追逐个影子永远追逐不完。

我躺在长椅之上,躺在湖边的一个亭子里,有微风吹来,有鸟儿歌唱,听着浪涛拍打着岸边的水声,这一刻我只想说:「请让时光永驻。」

就像济慈的诗:

「你委身“寂静”的、完美的处子,
受过了“沉默”和“悠久”的抚育。」

让我看,却永远看不完;让我爱,却永远爱不完。

红茶的香气

星期四, 九月 2nd, 2010

最近一直在喝红茶,想找一种语词,来描述红茶的的香气。

就浓郁来说,还是半发酵茶的香气更重点。像铁观音,沸水一浇上去,立马香气四溢,也更吸引人一点,但是红茶的香气要远为变化多端,更氤氲一点,更微妙一些,也更难控制,水温和时间的稍微变化,往往香气也就随之而变。

具体来说,红茶的香气形容一般是高香,像大吉岭的香气说是一种麝香葡萄香,茶我喝了不少,麝香葡萄倒一直未见,我只能假设麝香葡萄就是大吉岭的味道吧。正山小种的香味很好描述,一种松木烟香,不过这个是后来熏上去的。有一次我买了放久了的,一股子酸味,但是并不难闻,有点像酸梅汤的味道。祁红的香气很难用其他的东西来比拟,但是其实也是一闻即知。更为难,我迄今似乎从来没有喝过两次气味完全相同的红茶,每次买的批次味道都不一样,尤其是祁红,我几乎找不到两次完全一样的祁红。

或者是心境也会影响。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次在昏天黑地地玩了七天游戏之后,终于通关了,浑身也近乎脱力,泡了一杯正山小种,当打开茶杯盖的时候,似乎整间屋子都融化在那飘渺的香气中了。还有一阵子整天窝在住处,连觅食都不想出去,有一天手边只有方便面,又只有茶杯,没有其他的容器,将方便面一块块掰下来,放进茶杯里和隔夜的红茶叶放在一起,浇上开水,也染上了若有若无的茶味。

天龙八部里有一种生物叫乾达婆,不靠酒肉只靠香气生活。金庸小说序言里说,“乾达婆”在梵语中又是“变幻莫测”的意思,魔术师也叫“乾达婆”,海市蜃楼叫做“乾达婆城”。香气和音乐都是缥缈隐约,难以捉摸。对应在小说里面的话,该是谁呢?有人说是阿朱,但是我倒更愿意理解为阿紫,她要更坏一些,也更不切实际,相对也虚无飘渺,更难把握得多。有时我想,中文里的「浮生若梦」,大概也是这种轻盈。

不过这种气质这真是令人神往:不依赖具体的食物,只靠生命中愈发的那一丝丝若有若无的香气来维持,而终不接触这实在的万物,就像隔着面纱来观看这世界,只观看人们灵性上的节日盛装,甚至只看人们披戴的灵感的婚纱,该是多么美丽啊。

一周年

星期天, 八月 15th, 2010

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下了这篇有点奇怪的博文。

实际上不确,这个 blog 其实是09年8月14号的建的,而现在已经是15日的凌晨了。不过鉴于这还是晚上,所以就还算是一周年吧。一年前的今天我还窝在帝都的一个斗室里挥汗如雨。这一年来个人发生的许多事情,比之过去的数年还要多,期间的一些选择很可能影响我的一生。

一共81篇文章,378条评论。看起来,访问数极不规则,平常时间日访问量不过50多,一个个流量的高峰在平线上显得极为扎眼。其中的大部分流量都来自豆瓣的九点。九点上的这个博客订阅量是近500人,Google Reader 上的订阅量是300多人。我自以为这个博客关注的内容还是相当之冷门,有这么多人看是还是让我欣慰的。

我的写作指导一直是贺拉斯的名言:「给人乐趣与收益。」

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怯怯,毕竟,我是什么人,敢自诩能给别人带来收益?不过看起来,不管别人赞不赞成这个信条,我自己的写作还是收到了一些关注。

对我来说,空对空是没办法写作的。在我写的时候,始终是假设跟我类似兴趣的人在看、在评价;同时也期待着他者的反馈,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而我也从来不曾对自己的任何一篇文章满意过,始终在努力、在挣扎,既对文风不满,也为思想苦恼。幸运的是,看来我的努力并不都是白费的,还收到了一些赞扬的留言,让我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其他的,不管有没有留言,你们的关注都是我写作的动力。

一些回忆

星期二, 八月 10th, 2010

这张照片与我小时候的场景如此相似,高高的草堆,轰隆轰隆的手扶拖拉机,不带杂色的蓝天,甚至连远山柔和的线条都是如此接近。当然,我家那边的山多是小土包。这样的稻草车,小时候我特别好奇的是,这麦秆怎么能堆这么高的,人是怎么能爬得上去的。而我总是特别担心这样的草堆会倒下来,每次路上经过这样的车的时候,我都会跟在后面跑很远,看着车上掉落一地的金色。

现在我在打字的地方依然还是这块土地,但是这个场景已经久不见了。十年前的时候,这里还是中世纪式的那一套耕作方式,除了牛耕,栽秧,收割,打谷,扬场,除了化肥种子和不多的手扶拖拉机,几乎见不到现代文明的影子。就在这十年之间所有的都已经全部改变了,现在已经基本上都是机械化了,只有插秧的时候基本人工的。而且现在也基本不用麦秆和稻草做燃料了,连焚烧秸秆都被禁止,只能烂在地里。所以也基本看不到这样的草堆和稻草车了。

这些记忆一一数来,先从耕作的时候说起,耕田的时候印象最深刻的是茫茫——从山顶上看下去确实是茫茫——的水田种错落的耕牛和耕田的人,一般要唱一种悠长的号子,我一个表舅唱得很好,有一次还有采风的人来找他唱。这种调子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特别悠长,几乎谈不上旋律,全然是随意的,跟秦腔也完全不一样。应和着稻田里耕牛的节奏,不过我已经许久许久没听过他唱这个了。

每次读赫西俄德的《工作与时日》,一些章节特别亲切,「布谷鸟第一次鸣叫于橡树之间,天涯大地上的人类都为之高兴」——当然,我们这是没有橡树的,不过布谷鸟的到来即提醒了一年中最繁忙的季节的到来。小麦的收割水稻的插秧同时进行,小学的时候要我们这时候要放忙假,来帮家里做农活。其中最繁忙的时候即是打谷子的时候,那时一般会通宵的在打谷场,有轰鸣的手扶拖拉机响声震天,同时接在200瓦的大灯泡照得打谷场亮堂堂,但是这依然不能盖住那满天的灿烂星色。

而这时候要看场,即人也睡在打谷场上,看守粮食。有一次我跟我的一个哥哥没有席子睡,我们就在草堆脚下挖了一个洞,就睡在草堆里,天知道小时候是怎么忍受扎人的麦秆的,现在让我钻我肯定不干。初夏的天空也天空也特别美丽,长河就像是浸透了雨水显得格外宽阔而壮观。有一次看到个故事,安第斯上某个天文观测站(忘记了是哪个)一个实习生跟教授说今晚云很大,不能观测,教授不信,跑出去看了一下,回来说:孩子,那是银河啊。

我完全可以想象这种对如云般的银河的惊诧。而且我自己现在也好久没见到银河了。一个是空气中的粉尘,一个是光污染,让我们这边的星空也不再灿烂。我最近一次看到灿烂的星空,还是春节的时候,刚刚下过雪,天空特别晴朗,又因为是大年夜,路上几乎没有车在跑动,那天晚上我在寒风之下站了小半夜。那不过冬季星空的壮阔始终不能跟夏季,虽然冬季是全天亮星最多的时候,但是毕竟寥落稀稀拉拉,完全没有夏季星空那种繁星若尘的气势。

冬季是工作停止的时候,但是这却是孩子们玩耍的最佳时节。那时我们最爱的事情之一即是去赶猪,因为我们村的麦田在邻村的后面,他们村子的猪有时候会跑到我们这边的麦田里吃小麦,我们负责去赶猪。我们先在干涸掉的水渠里挖上一个个洞,埋伏在里面,还用竹子自制了拙劣的弓箭,这哪里是赶猪,其实也就是好玩的而已,每次邻村的猪出现了,我们先是不动声色,然后突然之间大呼小叫从各个方向出现,把猪吓得屁滚尿流地跑回去。最成功的一次是把一只箭射进了猪耳朵后面,那猪丧破胆地飞快跑回去。现在回想起来,可能每次赶猪对麦田造成的损害要远大于猪本身。

似乎城市的人对天气的敏感要远差于农村里的人,钢筋水泥阻挡了所有的风霜雨露,也阻挡了所有的此类体验。「清晨有益的雾气从繁星点缀的天庭弥漫到大地上有福者的田野。」雾气始终是有的,有一年冬天特别寒冷,早晨大雾吹在了树上迅速结成了冰,白花花的像是雾凇。不过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凌晨去山上,那次的雾气不多,只有数米高,几乎能看到像水面一样的雾面在流动,村庄所有的屋子,还有田野,都笼罩在雾之中,只有那些高出来的树梢像是露出水面的孤岛。还有一次是有一年从中学回家,是清晨,路两边的田野里全是白茫茫的霜,仿佛是下过雪。

当然,现在,其他的记忆还有很多,其他的钓龙虾,冬季冰面上的欢乐,放牛,夏季的瓜棚里的娱乐……太多了,太多了,这些琐碎的记忆,但是一一说出也未免太絮絮叨叨了。

当然,我始终只是一个见证者,我父母始终嘲笑我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也确实是,到现在都分不清小麦和水稻的苗,虽然我也有时候会帮帮忙什么的,但大部分时间里我只是旁观者,对于大地的优美我感同身受,大地的辛劳我却是始终是隔膜。而这种辛劳恰恰是大地的诗意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学习赫克托耳,赞美阿喀琉斯

星期五, 七月 30th, 2010

即使在我赞美蒙田的时候,我也仍然是一如既往地学究气。蒙田看到这样的文章,大概也要嘲笑我的苦恼和我的学究吧。

蒙田代表着我所渴望的品质,他有着我所努力向往、但可能永远都达不到的境界。蒙田亲切、随和、轻盈、有趣,性由所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而我苦恼、晦涩、沉滞、笨拙、严肃(自以为的),哪怕写一两百字都要反复修改。倘若他是一个活着的人,我想大概会难以抑制我对他的嫉妒。

蒙田从来不为任何形而上学问题所烦恼,而我却永远神经兮兮地为这些问题所烦恼。尤其恼火的是,当我为这些问题苦恼的时候,蒙田也许还会嘲笑着我的苦恼。

小曼小西说蒙田是命好。确实,就光光是贵族出身这点,就已经胜过我们今天的大部分人,包括大部分的富二代。更难得的是,对蒙田来说,拉丁是他的第一语言,西塞罗,塞涅卡对他来说都是第一作者,在这点上他免除了任何的由苦读而带来的不自然感,而今天多少人为了掌握拉丁而染上了难以去除的学究气。

确实有很多人是命运眷顾的,而更难得的是,那对于他们就像是自然的事情,不会去跟你炫耀,但是他们达到的境界别人怎么努力都达不到,他们就在哪里,他们的工作就像是神启。

就像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长期以来我一直喜欢赫克托耳而讨厌阿喀琉斯。在史诗里,赫克托耳富有责任感,他顽强、勇敢,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完美的儿子和一个完美的父亲,是特洛伊的灵魂人物,特洛伊的明灯,特洛伊人民最可靠的希望。而阿喀琉斯任性、好斗,傲慢,不能控制自己,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不成熟的大孩子,在哪方面都难以信赖。

但是后者才是神所恩宠的。哪方面他都更受人们崇拜,就是wiki的也是后者的页面远长于前者,史诗也围绕着他一个人转,以他的愤怒而开始,以他的愤怒结束,他的骄傲让后人难以逼视。

但我多眷顾那被打败了的赫克托耳。赫克托耳是人而不是半神,他的系谱跟神的关系得扯到数十代之前,他的道德观也更接近我们。而阿喀琉斯更像是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骄傲的仗着自己身世而发飙的大小孩,尤其是看他殴打河神的时候,我总盼望他倒霉。我可以由衷地崇拜赫克托耳,因为他更像我们,却总是难以心平气和地忍受阿喀琉斯,也许就像电影 Amadeus 里面萨地利难以忍受 Mozart 一样。

但是我想,在学习赫克托耳的时候,我还是应该赞美阿喀琉斯,因为他更美,更强。美总是应该受赞美的,不是么?

透过艺术的人生发现

星期六, 四月 17th, 2010

每当发生一些事情的时候,以前读过的故事,看过的人和事,读过的故事,看过的小说,在这个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拿他们跟自己的境遇,一一对应,一一想来,百味杂陈。

死掉了的作者们的心思,一点点的敏锐,这时候特别鲜活,又在自己心里复活。

然后就会用死掉了的作家们的眼睛,重新打量这个世界。

第一次看《呼啸山庄》的时候,单纯地为凯瑟琳和希思克里夫的感情所打动;第二次看的时候,忽然觉得希思克里夫的行为太多难以忍受,尤其是他甚至对爱人的子女和自己的儿子也都如此苛刻,那时候我有点道学吧,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太难以忍受而讨厌他。

不久之前又看,然后忽然醒悟,其实作者是在以她的视角来写,她要是想让希思克里夫博得更多的好感的话,她无需这样尖锐,只需要轻轻几笔,就能博得大众的同情。但这是她看世界的方式,艾米莉有着她自己的爱与恨,她之所爱,她之所恨,都如此鲜明而突出。她清楚地告诉你:这是艾米莉勃朗特的世界。

世界如此虚幻,而小说却如此真实。

看摄影的时候看过一句话,已经记不的是谁说的了。大意是,摄影就叫你如何去看这个世界。那么相应地,似乎也可以这样说,艺术即是告诉你该如何去面对这个世界。看得更多,听得更广,才突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曾那么高尚,那么单纯,那么美丽,那么悲伤,那么忧郁,而我们竟然什么都没发现,就像盲者一样,非得要别人指出,我们才恍然大悟。

以前看过一个流行的签名档,说:再牛逼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后来到处流传,最后几近烂俗。

我热爱较真,在这时候就难免要认真一下:我想说,就你那点可怜的悲伤,再悲伤十年,在肖邦面前,也不过如小孩子的过家家一般可笑。

感应结社

星期五, 三月 5th, 2010

感应结社是游戏《异域镇魂曲》里的一个派系。这个游戏里还有很多其他有趣的派系,有类似佛教的万亡会,有类似诺斯替的神明非神会,有类似天朝的和谐会,还有混沌党,无政府主义者……大部分人都可以在其中找到他们的组织。在其中只有感应结社是游戏中必须加入的。不过,这也确实是我自己想加入的派系。

这是他们的宗旨介绍:

感应结社的人相信累积各种感官的体验可以更了解多元宇宙(multiverse,相对于 unverse, 龙与地下城的一个设定)。对于一个感应结社的成员来说,想要了解一碗汤最好方式是亲自去观察它、闻它、品尝它,体验各种感官接触到汤的感觉。他们致力于开发各种感官经验,并且鼓励成员以各种方式交流彼此的感官体验扩展自己对多元宇宙的体验。交流感官体验的方式十分多样,从说故事、戏剧、绘画、雕塑等各类艺术到感知石等等都有。感应结社成员聚集的场所在游戏异域镇魂曲中有猛烈智慧欲望妓院(Brothel For Slaking Intellectual Lusts)及人民大会堂(Civic Festhall)这两个地点,两处都散发出一种类似学院追求知性的气氛。

猛烈智慧欲望妓院是游戏里一个交换故事的场所,我曾经想以此做我 blog 的名字。不过考虑到这个游戏的流行度不算高,这个名字也许会让人有意料之外的理解,所以也就算了。在游戏里,这个地方是人员最为混杂的地方,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往往,每个人交流他们的故事。

这个世界太大,大复杂,每个人又是如此地不同。我很想知道每个人是怎样的,每种感情是如何的,那么多奇特的故事和那么多奇特的人,是多么值得去了解啊。似乎我自己看的电影,听的音乐,看的书,大部分都是因为有人说他们是如此如此之好,你如果放弃了这些将会是如此地可惜。不过,确实可惜的是,很多体验是矛盾的,你不能同时做唐璜和图勒王,忠贞和放荡都是一种体验,也许都是值得一过的,但是却是不可能同时拥有的。因此感应结社注重交流他们的感觉,交流这个世界上如此不同的诸种感觉。对于我们来说,就只好在故事里为迷娘感动得泪流满面,然后继续我们的日常生活。只是这样越走越远,忽然发现其实自己所能拥有的仍然是一,而不是多。一个人理解了复杂,那么他就远离了单纯。

感应派系所热衷的不仅仅是情感,还包括智力上的乐趣。曾经有一个时代,文艺复兴的人们不仅有着漫无边际的好奇心,他们也拥有几乎无上限的自信心。“人能做他想做的”,这样的豪语对于我们是多么遥远。那个时代已经远去,我们不过是做我们能做的。突然有一天,发现漫无边际的好奇心并无漫无边际的个人能力想匹配。确实有很多东西是我想知道,但是再给我五百年也未必能够。其实,我也只想知道一下,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但是在现在,有太多想学而不能学的东西了,数理逻辑,量子力学,Lisp,小提琴……太多想学的东西了。不过转念一想,其实我们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能够做一些自己想做的,已经是够幸福的了。

老而弥愤

星期五, 十二月 18th, 2009

老而弥愤的人想来也许是有点可笑的。好像是边沁说的:“老年人而为激进派是疯癫之尤。”但是总有人疯疯癫癫,中国的有鲁迅,外国的我想到的有伏尔泰,都是那种年轻的时候尚能跟你说道理,老来的时候却是愤起来什么道理简直都不讲。不过最为老而弥愤,当然还是贝多芬。如萧伯纳所言,贝多芬的意义在于,在老得像头苍熊的时候,脾气却依然像头熊崽子。

伏尔泰一辈子是个斗士,数次入狱,数次流亡,但是终于在临死之前获得了他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当选为法兰西学院的院长,死后被迁入先贤祠,与他的老对头卢梭共处一室,极尽尊荣;鲁迅一生从愤青做到愤中再到愤老,老来时写的东西骂人都不吐骨头,死后数万人送葬,一张民族魂的旗帜漂泊至今;贝多芬在死后舒伯特抬棺,维也纳十万人送葬,在整个十九世纪崇高得如同一座神。

可是死人们是不会享受到死后的荣誉,也同样不会享受到死后的攻击,那是无关的了。其实就是死后的名声也是毫无意义的。如蒙田所云,我们的情感延续到死后,那么不过不过是死后对于生前的一种折射而已。借由死的状态,来确定生时的状态。

希罗多德在《历史》里记载了下面这个故事,吕底亚国王克洛诺斯身为世界上最为富有的人,也自认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在希腊贤者梭伦到来的时候,问他自己可否称幸福。梭伦回答道,在死前无人可称幸福。国王自然是不以为然的。然而随即居鲁士大兵挥进,吕底亚顷刻亡国,希罗多德说在柴堆上待焚的克洛诺斯念起了梭伦的话,然后吟了出来。对于一个国破家亡的人来说,他自然无法再称幸福。

后人不难发问,难道克洛诺斯的此前人生不是幸福的吗?纵然是临死的悲伤(实际上他也没死掉),又何以抵消掉此前的繁华么?不是有人说为了那一刻的繁荣死了也愿意么?梭伦立论基础当然不至于那么浅薄,他的立论基础在于命运的无常,纵然吕底亚国王没被居鲁士抓去,在平静中被死亡带走,那不过是借助死亡的力量,偶然地侥幸地逃离了命运的打击。把繁华和幸福筑居在财富和权力上的人,永远难获磐石般的坚定,更难理解真正的幸福。而最后的打击不过是让这种虚幻得以暴露而已。

生命的确定状态永远是个迷,而有多少人逃离了命运的无情的打击的呢?

人的命运无常,一个人一生能改变多少?自己把握住自己?塞内加自己聚集了那么多的财富,由因为尼禄而死,死的也绝不算光荣,可是他记下了那么多关于灵魂的故事,为他在此后的千百年里赢得了那么多知名和不知名的追随者;培根晚年获罪之后,文章是多么动人啊,刘琨早年金谷园中意气奋发,晚年困顿,可是他说的多好啊,“何以百炼钢,化为绕指柔。”锤炼的是生命,锻就的是灵魂。

那么被命运锤炼得最厉害的是谁?当然是贝多芬。海利根施塔特遗嘱让我们看到纵然是英雄,也有全然绝望的时候。可是我相信,耳聋也许不过是一个契机,我坚信无此打击的话,他也终将是一个伟人。可是贝多芬确实由此走的更高,而进入半神的状态,打击却将他带至永恒的状态。我说过,倘若在生活之中碰到此人,我多半是要敬而远之的,谁也受不了他那个臭脾气。可是他的音乐毕竟是多么地动人啊。

有时候我在想,也许也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普通人,他们遭遇的打击也许不亚于此,而他们所做的勇敢的回应也许也不下于贝多芬。但是我想对于贝多芬,倘若没有音乐的话,他未必能够坚持得了这么下去,倘若他能够达到这种境界,他无论如何都是不平凡的。其实作品至于灵魂,不过是一种证词(testimonium)罢了,一方面借由技艺的纯熟,来回答命运的质问;一方面又藉由不屈的灵魂,来确定生命的状态。

贝多芬的那些柔板让人听得柔肠寸断,OP7 的柔板,好久不听,一闻之下,仍是落泪。晚期的弦乐四重奏,OP132,始终抓不住其中的逻辑,不停地发问:为什么,为什么?每次好像随着一些东西的变化,好像就懂得多了一些,但是慢慢好像又不懂了, OP135 的吕底亚曲式,当我知道了这个曲式这个又更茫然了,希腊对于一个德国人意味着什么?古典究竟是什么?

还有钢琴奏鸣曲,这里面更加清晰。或是认真地听,或是夜静无声地听,或是玩游戏的时候听,或是看书的时候听,无论如何,那些旋律都不会消解掉它们的力量的,哈哈大笑之中,也是有悲怆的力量。

有时想想,真是可笑可叹,青春之年,却最爱那垂暮的晚霞。爱那 K622天鹅绒般的美丽,爱那 D960 漫无边际铺开的心路历程,还有那贝多芬晚期四重奏的捉摸不定的生命赞歌,好像借此即可以消除生命中的恐惧和不确定性似的。可是不安感却总是驱之不去,纵然千年也无法消解。就想我几乎每天都会念叨的一句诗一样:“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听贝多芬的音乐,如同多活了一生,谢谢你,贝多芬。

数年前的时候,在一圈朋友里自己年龄最小,可是转眼之间好像又在一圈年龄比我更小的朋友中了。其实年龄不过是借由帮助理解的东西罢了。有的人一辈子都什么都不懂;有的人年纪轻轻就懂得很多,到老来还是如此;有的人却是慢慢到老来终于什么都明白了,翻开以前的旧笔记,八年前问的问题,我今天依然难以回答:“一个人究竟能走多远?”我只能知道我还可以走得更远,可是我也知道我也不是一个人。一些朋友走得越来越远,抓住的和抓不住的,远离的和亲近的,可是我知道,一个人是走不了那么远的。

我跟一位同学的说,理想主义,其实在于坚持,不在于一时的热血,无论如何被嘲笑,总是在于自己的坚持,真是不知道能否一生。另一位同学跟我说,很多东西,不管在别人眼里如何,践行下去总是可畏的。我坚信如此。

又是数年前的时候,就有朋友说我总是喜欢引述,今天写的东西依然如此,这位朋友今天不知道在哪里,我不敢承认自己是在逃避,可是逃避的时候又有谁承认呢?谁又敢说自己能够认识自己呢?倘若真有人能看透一个人,这是一种恐惧还是一种幸福?

如此深沉的矛盾啊,我也不知道,借死人来掩盖和逃脱自己,借由死者的灵魂来建筑我自己的生命,他们的呼吸和哀怒彷佛在我这里重温,它们的歌哭好像就在为我而歌哭。没有一些人,这条路是走不下去的,愿往昔的日子重新苏醒起来,愿此后的生命得以确定起来。

如此深沉的矛盾啊,虚伪和胆怯,诚挚和坦率,好像总是相依相伴,今天记下的东西,也许十年之后看起来就是那么地可笑。可是我又想起了一位死者了,歌德在《诗与真》开头说:

就这样,我染上了一种终身不曾抛弃的癖好,就是把使我欢乐和痛苦抑或激动的事情化作一幅画,一首诗,以此了解过去,纠正自己对外界事物的想法,从而获得内心的平静。生性使然,我常常容易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所以更加迫切地需要有这种能力。我的所有作品,都不过是一篇巨大自白的一个个片断,这本小书就是企图使我的自白变得完整的一个大胆的尝试。

可是我又在我身上发现了他,可是谁又能说得清呢?再说下去我自己都要迷惘了。打住。

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这篇发出来吧,藉由此来确定自己的一个状态,谎言也好,疯癫也好,终于会在自己的时间中消解掉的。没有人可称纯洁。

12月17日,贝多芬239周年诞辰。东八区已是18日,不过德国还是17日。

——二十四岁生日前记。

摩羯座

星期五, 十二月 11th, 2009

我出生在冬至点后二十天后,因而属于摩羯座。有人说从星相学角度来说这似乎是我属于那一类比较呆板的人群。不过,我不信什么星座之类的东西。但是因为周围的人信这个的太多了,耳濡目染,总是会受到一些东西的影响。没办法,连个百合都给你标上个什么摩羯座射手座的标志。但是我从来不认为人只有十二种人格类型,而且星相学本来就不仅仅只考虑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还要考虑五大行星的位置诸如此类的东西。鉴于我自己不搞这一套,就不多说,免得献丑了。

那为什么那么多人整天很热衷这玩意?我坚持认为,这些是小女生的痴迷。如 Sheldon 一样,我坚持认为一个人对这些东西的爱好,证明了这个人属于那种爱好八卦爱好乱力怪神爱好灵媒的那一类人,而不能认为这个人属于什么土象性格之类的东西——我总不至于认为一个人出生在冬至点后二十天就注定要整天很抑郁吧?

就像《周易》一样。我坚持认为周易里面的大部分预言凶吉的东西都是鬼话,我绝不认为拿几个草签就能算出来人的吉凶。不过我认为周易里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对我来说,它的价值在于:首先作为一个文本,它极好地记载了三千年前的人的想法——即所谓的六经皆史;其次对他的不断阐释也构成了我们文化中的一个壮观的景象;最后,他本身也确实有些所谓“朴素的辩证法”的东西,例如“羚羊触藩,不能退,不能进”,总是让人若有所思。而这些东西经过后人的放大和阐释,而更加深邃而难解,但却总是清晰可辨。正如同一个汉代砖刻上的图纹母题(motif),经过反复地变奏,即使出现在千载之后的人民币上,依然让我们感到温暖和亲切。

这些是我后来看了一些宗白华的文章意识到的。他对周易里面卦象做了一些美学解释,例如“绘事后素”和“贲”卦的关系,错采镂金繁复缛丽和“离”卦的关系。这些简单的品质的对立,构成了后来美学评价的基础。而周易里关于凶吉的相互转化,如“否极泰来”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的观点。玄乎点,用斯宾格勒的话来说,就是这些东西构成了我们文化的基本象征。我认为,虽然里面的东西充满了乱力怪神等等诸如此类严重不可靠的东西,但是倘若像真正理解我们的文化,就必须理解周易。其他的古老的文本也具有类似的重要意义,例如古埃及的《死者之书》,印度的《梨俱吠陀》,波斯的《阿维斯塔》等等。

而且这类文本的一个先天性优势,就是他永远不会成为陈词滥调。因为它们很古,它们很原始,它们是被引征者而不是引征者,它们是最初的文本。他们因为修辞的贫乏而更加有力。当他们说“大哉乾元”的时候,那就是大。

扯远了,继续扯星座。同样地,我从来不认为星座本身能会预示人的命运之类,我坚信使群星歌唱的不是地上的有朽的躯体,而是那计算的规律。但是我还是认为,对星相学的阐释,构成了西方文化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对此进行探索,将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而且它还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的文学创作,甚至是文学阐释。而 Hermes 后来即成为阐释学的标志。其他一些神话也构成他们阐释的基础,尼采拿两个神祗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作为两种相对立审美标准的象征,而弗洛伊德则告诉我们俄狄浦斯情节。

类似地,我也是在一本谈文学的书里面意识到这点的。卡尔维诺在《未来千年备忘录》里面谈到他在一本星相学的书里面,墨丘利(Mercury)和伍尔坎(Vulcan)的对立。这也是两种品质的对立,前者是变化多端速度的,而后者是专注和单一的。这是一种象征,前者的人群迅捷而有速度,后者的人群缓慢而有力量。他们也是继承了他们上代神的品质:

乌拉诺斯主宰延续性不明显的“精神循环”的时代,和萨图恩主宰以孤立的自我中心为特征的“精神分裂”的纪元。

我不懂精神分析,没办法分析这其中的关系。卡尔维诺继续说“我对墨丘利的崇拜也许仅仅是一厢情愿,水星型气质只是我想成为的东西。我是一个梦想成为墨丘利的萨图恩,我写的东西反应了这两者的冲突。”这会让人很多人觉得有所感。最后他说:“要记录墨丘利的冒险和变形,就需要伍尔坎的专注和技艺。”

我深有同感,将此奉为我的箴言——这也许说明我确实有点摩羯座的性格。

为什么而写作

星期一, 十二月 7th, 2009

第一个我想说的是,我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不要跟我说什么一认真就输了,中国文化里讲究的是盖棺定论,倘若明天出门我被车撞死了,你们可以直接指着我的棺材说:“看,这里躺着个只知道认真的傻逼。”既然我还没死,就不要先忙着跟我说输不输的鬼话。

第二个,关于为谁而写作,这个是跟为什么而写作是分不开的。管风琴在这里有极好的论述,让我吃惊的是,很多人都不以为然。我在这里在上面的基础上补充我想说的几点。我认为:即是是为自己而写作,也不可能是在忽视读者群的情况真正为自己而写作。

我从04年初开始写 blog,正好是跨越了我大部分的大学时间。之前的 blog 我一篇都没删除过,有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想一下子清空一下,但是始终忍住了。有时候我看我之前的文章觉得蠢得可笑,自己看着都脸红,虽然短短的五年,但是期间的起落大概只有我自己知道了。看着自己的东西,也就像是看着一面镜子,看到了曾经的我。这也是建立在认真的基础上的。倘若我自己不认真的话,那根本谈不上对照了。一个习惯了对自己说谎话的人,大概也就慢慢会习惯把谎话当成自己。

有人以为不考虑什么功利,随心所欲地写就是了。太可笑了,等哪天到达了孔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欲规”的时候,再来说这话吧。连自己的笔都掌握不了,还谈什么随心所欲?真以为苏轼那些看似随意的随笔都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得出来的?那也是在磨练了数十年之后才能达到的境界。想到哪写到哪,不过是为自己的散漫找的借口。

关于文字和思想的关系,我之前在《修辞的力量》里面已经说了一些了,语言/文字和思想绝非是两个不同的阶段,有人以为思想和语言是隔绝的,好像大脑里的思想就在这里,然后就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就是了。差远了,人不可能脱离语言而思,而语言只有在跟人交往的时候才有意义,你用的这些词难道都是你自己创造的?常常是与其说是你在说语言,不如说是语言在说你,不精确、模糊地使用一个词,这个词反过来就伤害到你的思维;一段话说得模糊,只能是自己想得模糊。我自己从来不曾达到过令我自己满意的地步,包括这一篇。欢迎大家批判。

最后一点,给人乐趣与收益。这是贺拉斯的话,我奉为我自己的箴言。理由很简单,我自己看别人的文章的时候,我总是期待乐趣与收益,那么既然我假设我是为了取悦和我类似的读者群,那么我就必须是给别人乐趣与收益。

如果觉得以上的论述很傻逼的话,请抬头看看第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