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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宽容

星期二, 八月 31st, 2010

今天的社会可能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要更显得多元化,但是多元化究竟意味着什么?在我看来,多元文化的最大魅力是来自碰撞和摩擦及其相应所产生的火花——当然,这种碰撞和摩擦不必暴力的形式来体现。但是无论如何,多元文化所呈现出来的外观,决不应该是死气沉沉的犬儒主义式的淡然和冷漠。

很多人欣赏房龙的那本《宽容》,但在我看来那本书暗含了一种认知上的极大危险,他以一种近乎教条式的宽容来面对这个多元化的世界,而这种姿态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僵硬的。以今天的角度来赞美宽容,是一个轻松的姿态:谴责火刑柱,赞美博物馆。甚至常常看到有人鼓吹这样一个明显在逻辑上站不住脚的断语:「宽容一切,唯独不宽容不宽容。」

这种宽容最大的问题在于,这是一种诉诸教条而不诉诸理解的宽容,这种宽容只需要一个姿态,而无需任何的努力。房龙的那篇序言已经入选了中学教科书,其中最不知所谓的地方在于里面都「守旧老人」的攻击,而且到最后甚至是上升到了道德上的攻击(守旧老人没有坚持自己的立场,而是居然上了别人的车)。实际上,在历史上各个事件里面,常常是激进者更加危险,而保守的力量在起平衡的作用。房龙多简简单单地把对立方——无论这个对立方是多么地不宽容——划为邪恶的一方,相反地几乎很少去理解对方的立场,我并不是说要去赞美火刑柱,但是火刑柱们也都有其自身的理由,而且往往是非常坚定的理由。

有时候见到一个说法,说中国没有宗教战争,所以中国最宽容。我觉得不然,因为中国不曾有过这些极端的理念的碰撞,往往只能说是一种近乎捣浆糊的调和。理解宽容,这并不是一堂不费力就可以懂得的课,西方是多次宗教战争之后方才明白的道理。在汉语语境里面的「宽」容,本身就比英语语境里的 toleration 要更主动一步了。但是有时候这种「宽」却只是显得更软弱和无力,你去跟那些自杀炸弹们说宽容?成么?

在完全的宽容和完全的不宽容之间,并不是只有这么两种全然对立的立场。在这些对待不同意见和不同价值观,我想大概以下这么几种:

  1. 我是对的,你是错的,你不同意就是**,我要砍你的头抄你的家。
  2. 我是对的,你是错的,我要让你同意我的意见。
  3. 我是对的,你是错的,但是我们保留各自的意见。
  4. 我是对的,但是也许你是正确的。
  5. 世上本无对错,争论是无意义的。

再往下推到极端就是完全的相对主义了,可能还有其他的介乎期间的立场。我自己个人的立场介于2、3之间,我相对欣赏「和而不同」的态度。对于每个个体来说,各自的宽容可能各有各的原因,也许是出于仁慈,也许是出于对极端性的厌恶,也许是出于尊重。不管怎样这些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教条。而且,宽容还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某一时一地可以宽容的东西,换一个情景往往就变得不可忍受。在历史正义面前,宽容常常并不比不宽容有着更多的立足点。

Some things about argument

星期一, 八月 30th, 2010

有人说真理越辩越明,又有人说真理越辩越黑。这里的区别可能在于对「辩」这个词的理解上。中文里的辩论,争辩,争论,往往有力图说服对手的倾向。因此,在这里我还是用 argue,相对来说可能更接近中文里面「辩」这个字的本原,而且中文里面「辨」和「辩」也有着某种类似性,「辩」让我们得以更清楚地「辨」。

我只假设是在为了获得正确的认识的前提上的 argue. 在这个前提上,我觉得 argue 最大好处在于交换思想,以发现思想的不同点;如果可能的话,进一步探讨立足点的不同,从而提高自己的认识。

在任何的时候,交流的前提都是合作。如果不抱着一种合作的态度的话,那么理解往往不可能。因此在语用学上 Grice 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进而地还有一些其他的具体的准则,例如尽量确保所说的是真的,确认信息量的多少,所说的话尽量有关联,尽量清楚的表达,等等。

在 aruge 的时候,合作尤其重要。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基本不可能说服另外一个人。无论所持的观点看起来多么荒谬,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理由来坚信自己所坚信。而且无论多么严密的观点,都不可能是无懈可击的,总是能找到一些细小的问题进而纠缠于其中。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说服是不可能的。

而且尤其为难的是,网络上常常有一个剧场的幻象,一点进入角色之后,你就不能轻易地抽身而退了,而是变成角色的一部分,变成不是你自己,常常在网络的上的一些言论让平素的自我都感到诧异。在现实中可能也会有这个现象,但是网络上的众多旁观者让角色进入更容易。

因此,心平气和这类的态度问题可能还是次要的,很多人只是为了修养和礼貌而心平气和(当然这点也很重要了),但是内心的傲慢其实一点不减,最后也很难达到有意义的结果。我觉得更多地是一个认识的问题,在于对 argue 的认识。有了正确的认识,态度不是问题。我觉得重要的原则是:

1. argue 时的心态,应该不是力图 convince 别人,而是力图让别人 convince 你。因为在以求知为前提的 argue 中,如果两人达成一致的话,即有很大可能性你们都更接近真理了。但是应当尽量地弄明白你们分歧所在,服从自己的判断而不是服从对方的权威和气势。

2. 力图去理解对方的观点,倘若不值得你驳,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走开;倘若你认为对方是白痴,那么更应该走开了。网络毕竟如浮云,激烈的过于火药味的争论,只是让双方都互相极化,更加偏离正确的认识。而且网络是一个大大的过于嘈杂的环境,充满着形形色色的噪音,无人可以在其中保持宏亮的声音,让每个人都清晰地听到。即使是那些网络名人,他们所被听到的也只是本来所被期待听到的。

「古罗马式的优雅」

星期三, 七月 14th, 2010

1

今天看到有人推荐一个相册,名字叫古罗马式优雅——弗兰,这个标题让我觉得有点雷。因为无论从哪个层次上,我都很难想象罗马和优雅这两个词能联系在一起。如果说是拉丁的话,考虑到近代意大利和法国的倾向,说不定还勉强沾边,但这里偏偏说的是古罗马。古罗马给我的印象更多地是傲慢,残酷,高贵,与优雅毫不搭边。

不过这让我想到前几天看到安东尼·伯吉斯评论埃尔加的说法,很有意思:

“Elgar is not manic enough to be Russian, not witty or pointilliste enough to be French, not harmonically simple enough to be Italian and not stodgy enough to be German. We arrive at his ‘Englishry’ by pure elimination.”

熟悉古典音乐的人一下就能明白,这其中的几个形容词是针对几个特定的作曲家的,例如Rachmaninoff, Debussy, Rossini, Bach. 这类形容词并不少见,再比方说德国式的古板,法国式的轻盈,俄国式的癫狂,英国式的中庸。当然,英国式真的意味着中庸么?伯吉斯作为一个英国人,他却迷惑了,他只好通过这种减法来解释什么是英国式。他通过自己对他者文化的定义来描述自己的文化,正同斯宾诺莎所说: Omnis determinatio est negatio. (Every determination is a negation.)

可以看到的是,这种「德国——坚韧」「俄罗斯——癫狂」式的对应关系只对于他者文化有意义。它们更多地是用来做一个比喻,一个隐喻,一个借代,而对于文化背景中的人来说,这往往很难成立。当我们身处其中的时候,我们就很难理解到其中自己对他者意味着什么了。中国式的……?山寨?嘈杂?喧闹?是,又不是。我只知道在很多语言里,中文被用来做难懂的代名词。或者再如一个生活在二世纪的安纳托里亚的角斗士,他该如何理解「古罗马式的优雅」?

2

这是一种并不严格的约定俗称而已。约定俗称在我们的文化里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并不是仅仅通过语法和单词来交流的,我们的语言中包含有大量的隐喻,一个不懂得「酸葡萄」的意味的人是一个非常无趣且乏味的家伙,这并不需要他真正对其中的意蕴有真正的了解,但是他必须知道这一意蕴。有人说「堂吉诃德式的偏执」,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人读过《堂吉诃德》。一个不懂得《圣经》的人根本不可能懂得希伯来语。这些被我们称之为常识的知识也构成我们的语言体系,我们随意地运用它任何而不觉得。

指向往往是随意和个人化的。我不会下国际象棋,但是我一直觉得国际象棋里面的各种名词开局很有意思,例如苏格兰式开局,西班牙式开局,土耳其式开局(这也是一个俄国电影的名字),斯堪的纳维亚防御,西西里防御,一个对西方文化有所了解的人,每个名字都可以唤起足够多的想象。但是这可能只对我自己有意义,而且这种想象又需要对其保有距离,一个真正的国际象棋高手看到土耳其式开局大概就只会想到它的针对性走法。

有意思的是,这种隐喻的随意性往往会很快地暴露使用者的文化背景,尤其是在当使用者想要表达某种效果,但是自己并不觉察到的时候。数年前的南京的一个地产广告的标语,大概是这种:「当代思潮下的英伦风情」。其他的地产广告这种风格也很常见,如漫天所能看到的「阿拉斯加冰雪世界」,「加利福利亚的阳光海滩」……面对这样的广告,你会想到什么?

3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中学作文课的时候老师大概都曾讲过引用的必要性,但是可能未必讲过为什么要引用,也很少说如何引用。事实上,在这个权威已经不再流行的时代里,引用的用意并一定不在于诉诸权威;有时仅仅是为了获得一种强调的效果。不同引用的不同效果可以通过下面这个例子来得到说明,我们先随便编造一个名言:“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然后分别使用不同的引用。

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最常见的)

希波的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应该是最接近哲学书中的引法的)

古罗马哲学家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也许是在写教科书)

一个著名的哲学家奥古斯丁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位大概是在写作文吧?)

一位名人说过:“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很有自己炮制的嫌疑……)

记得一位名人曾经说过:“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简直肯定是自己炮制的)

你也许知道奥古斯丁,也知道他是他是希波的主教,这样他对你就有一个明确的所指,那么我们换个说法,安达卢西亚的犹太人麦阿托蒙说:“每个生命的意义只有通过考察才能得到。”

这对于一个不知道安达卢西亚是哪里的人,这又怎么办?不要紧,他只需要知道这是一个外国地名就行了,至于这个麦阿托蒙究竟是否活过,那也有什么要紧?也许还有一个安达卢斯的犹太哲学家叫迈蒙尼德斯,那又有什么关系?安达卢斯和安达卢西亚是什么关系,这同样不重要。一个陌生的地名,一个陌生的称谓,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异域文化,这已经足够。

博尔赫斯深谙此道。他的小说里旁征博引,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知道所有的典故和寓言的。当博尔赫斯想要写一个题材,那么他就假设这个书已经存在了,然后他来对这本事实上不存在的书做一个书评,这个指向的链接返回的是404错误,但是并不要紧,博尔赫斯并不在意,他的书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引征,指向一座座迷宫,而他所欲求的就是这种迷宫式的效应。你并不需要通晓所有的隐喻才能体会到他的小说的乐趣,甚至我怀疑,一个过度博学的学者会从博尔赫斯中那里读不到任何乐趣。

4

回到那个标题,「古罗马式的优雅」,这是一个可以很常见,似是而非,但有经不起太多的推敲的说辞。我们换个说法,说:

「古希腊式的优雅——弗兰」
「土耳其式的优雅——弗兰」
「潘帕斯式的优雅——弗兰」
……

或者干脆换个形容词:

「古埃及式的尊贵——弗兰」
「西班牙式的华贵——弗兰」
「奥地利式的雍容——弗兰」

同样可以成立。或者我们再指向一个更不知所谓的指称,「波江座式的优雅——弗兰」,至于波江座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三个并不需要多相关的词的拼凑,一个简单地指向,即可营造出一种看似优雅的氛围,这个技巧并不复杂。至于弗兰究竟是不是优雅尊贵华贵雍容,那就天晓得了,反正我球不多,看的两场乌拉圭队的比赛,他跟别人跑的一样满头大汗,愣是没见得有多「优雅」。

这并不是一个刻意的技巧营造,而只是一个能指过剩的世界里的又一个过剩的能指。

关于学术和思想

星期六, 六月 26th, 2010

一点个人意见,欢迎拍砖。只针对文科。

学术和思想的联系过于明显,不想多谈,这里只想说分歧。思想和学术的最大区别也许在于一个是个体性的,一个是群体性的。你可以一个人思想,但是你不能一个人做学术,你的工作必然要能为他人所用。因此,与思想不同,学术更多地是薪尽火传的事情,一个人和他的作品的重要是用他的工作对后人的帮助来谈的。

一般来说,读某书一般有两个原因,一种是因为他有影响,一种是有帮助或者说是有用。有影响的作品无所谓喜不喜欢和好不好的问题。你可以不喜欢哈贝马斯,你可以不喜欢福柯,你可以选择。但是你不喜欢柏拉图是件无意义的事情,你总得读他,你认为他是一个三流或者一流的哲学家并不重要。柏拉图的声名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他身后的「一长串注脚」建成的。

学术试图消解思想的张力,试图把思想给归纳到一个体系之中,总想让一切工作都变得可以继承,可以铺垫。

但总有那些超出了这一体系之外的人,譬如卢梭,譬如尼采,他们的工作可能作为学术的价值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尼采在写《悲剧的诞生》之后,他的老师(谁我忘记了)极为反感,认为这是一个为瓦格纳做颂歌,认为写出这样的作品的人在学术上不如说是已经死了。但是,今天大量的人读它,研究它。因为它本身已经成为一个事件,尼采对于二十世纪的影响太过于巨大。

而那些既没有影响,也不能被直接继承的工作或思想,则被自动忽略。那些有影响的人的无影响的工作,也被忽略。

比方说马克思,从学术角度来言,他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而存在的。或者更严格地来说,他只作为一个社会学家而存在的,因为他的经济学著作对于后来的主流西方经济学影响不大,对今天的学生几乎毫无意义。因此,读马克思的更多地是研究马克思的人,而不是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人。而作为预言者和社会活动者的马克思,几乎只被历史学家研究。

再比如说卢梭。除了在政治学之外,卢梭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影响者而存在的。因此,如果是研究政治的,那就是《社会契约论》,研究教育学说史(而不是教育)的就去读《爱弥尔》的,研究康德的人也许也会研究《爱弥尔》之于康德的影响。《新爱洛伊斯》只被那些研究文学史的人研究。而只有研究卢梭的,才会读这些全部。

学术往往倾向与追逐那些「正确」的东西。一个完美的学者的应该是:他的工作被继承,他的名字被纪念,但是他的个人被忘记,就像物理教材里面大把大把的常数、定理、单位一样。阿伏伽德罗的因一个常数而被纪念,但是他具体的工作已只被同行记住。一个完美的学者所做的工作应当都是那些「正确」的工作。例如,世界是不是有限的?学术上的荣誉不属于那些回答了是和否的人,而属于那些详尽地罗列了所有的回答的人。

在我看来,学术是群体性的事情,因而也是一件「有用」的事情,可能会很艰苦,也是个职业,职业的意思就是说它也可以养活自己。但是,思想并不能给你带来任何直接的收益,而且恰恰相反,很多追逐思想的人往往在生活上穷困潦倒。

永恒与一瞬

星期一, 六月 7th, 2010

西方人喜欢在永恒后面加上个说法,说永恒与一天,eternal and a day, 安哲的一部片子即以此为名,再比如一千零一夜,一千之后总要加上一天,以排除这种单调感。但是倘若把这个永恒和一天看成是对比的话,同样可以得到一些有趣的话题的。

Vermeer 的画常常被人称作有人像的静物画,无论是倒牛奶的妇女,还是读信的少女,都有种几乎难以言传的静谧感,即使是总是在运动中的人物,还是运动中的牛奶,他也能营造出一种永恒的气质出来。尤其为甚的是,甚至在他的风景画中,即 The View of Delft 里面,也有一种非常迷人的永恒的特质,很难想象一副风景画,也能营造出这种宁静的氛围,而在其他地方我们几乎再难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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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我长久地注视着这幅画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虽然这幅画有着永恒的气质,但是实际上这却是暂时的,这幅画所现的瞬间实际上是 Vermeer 在一瞬间所把握住的。我们姑且不论当时的 Delft 的运河上的繁忙的船队实际上不允许这幅画中的静谧的场景的出现的,我们也不论他刻意营造的人物的站立,我们只谈画中的阴影。

在这种城市题材的风景画中如果缺少了人,就会显得有点刻意为之和呆板。如果要是把人物画在前景中,在阳光下难免要留下长长浓重的阴影,这样就带来了一种动感,就会破坏了这种静谧感,但是如果没有阳光而是阴天的话,那么这幅画的基调就会显的有点阴沉,这更与画风有点矛盾。

Vermeer 的处理方法非常有意思,他将这幅画画成了一个多云的天气,让一朵云彩正好处于在前景的上空处,使前景都处在阴影之中,但是远处的 Delft 的新教堂以及其他的建筑却依然在阳光之中,阳光的变化带来一种运动的感觉。这样,整个画面的基调虽然仍然是静谧,但却不乏动感。 这个手法我们在 Ansel Adams 的摄影中也可以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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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说,永恒仅仅存在于这一瞬间,在那一刻,让我们确确切切地感到了永恒的存在,但是,当一阵风吹来,吹散云彩,阳光即洒满大地,Vermeer 变身为卡纳莱托,Delft 变身为威尼斯;而一旦乌云继续积蓄,山雨欲来,Vermeer 又成为丁托雷托,画风就会充满了戏剧感。但是恰恰在 Vermeer 这里, ephemeral 和 eternal 就这样并排站立,永恒和一瞬这样鲜明地对比。

这么说来的话,反倒是 Levitan 得那副直接冠以 Eternal Peace 的画更具永恒感,云彩在天空动荡不安,但是宁静的小屋在运动的对比之下,有着辽阔而宽广的视野,却显得如此宁静,仿佛云卷云舒都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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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想到《大师与玛格丽特》里的对白:

“他看过了大师写的书,”利未·马太说,“所以便请求你把大师召到你这里来,并赐予他安宁。难道这点事你这邪恶之灵还难办到吗?”

“无论什么事我都不难办到,这一点你很清楚。”沃兰德回答说。他沉默片刻,又说,“那你们为什么不带他到你们那个光明世界中去?”

“按功德他不应得到光明,他只配得到安宁。”利未·马太的声音中含着几分伤感。

“你回去转告他:我可以办到。”沃兰德回答。这时他的一只眼燃起火光,又说,“你马上离开这里吧!”

大师动荡不安的灵魂在这一刻如此地富于安宁感。

阿赖耶识恒动如瀑

星期二, 四月 13th, 2010

你能记得三十二分五十八秒前飞过我眼前的那只鸟儿的形状吗?

这个时间已经无意义,因为在我写字的时候,这个时间已经飞去,已经是三十三分,已经是三十四分。也许时间也无意义。

二十八年后,你还能记得那片枫叶的形态吗?当我试图用手指触碰它的时候,它在风中轻轻摇摆,恰当地而温和地避开了我的冒犯。

你还记得那个姑娘的神态么?她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在绿荫满地的校园里推车走过?

你还记得三十四分二十秒前飞过我眼前的那只鸟儿的形状吗?

我原来以为,回忆像是一片水池,蓄积着我对未来和过去的想象。其实就算是水池,那也是一片雨中的水池,一滴雨水落下,激起一片涟漪,然后转瞬破碎,更多的雨点落下,水面如繁星落下的大海。

它更像是河流,更像是波浪,更像是梭机。

我眼前飞过的人和物如星如沙,在这流转之中,不变者又在何处?

觉者,我很困惑。我有很多问题想问,而我又是如此地不确定。

装逼

星期三, 三月 24th, 2010

同网络时代的其他流行词一样,这个词不知在哪天突然冒了出来,然后得到铺天盖地的欢迎。大家忽然发现,这个词特别适用一种行为,而在指责一群人特别有力。“逼”这个字意指女性生殖器,至于从何产生现在这个意义,我也不是很清楚。有的时候为了避免不雅,就说装B,或者装13(我很晚才明白为什么说装13),或者干脆就直接说装。

这个词用来形容一种行为,大体而言就是不懂装得很懂,没有钱装得很有钱,没有文化装得很有文化。这种人肯定各个时代到处都有,只是网络时代特别流行。因为所谓网络上谁也不知道你是一条狗,Google Baidu 的存在又让硬性知识的积累价值大减,让装逼的成本大大降低,同时各种论坛的存在,使得侃侃其谈无比容易,即使你几乎对各个领域毫无所知。蒂博代还曾说过批评家评一本没看过的书有时比较心虚,而在今天,谈论一本没看过的书,评价一部没看过的电影,都简直是易如反掌。

我以前曾说过我很讨厌这个词的,一种行为、一个事物,被一个词固定下来之后,那么它的流通速度也大大加快,同时这个词也似乎是传染性的,一种行为为人们所熟悉之后,甚至往往形成一种风气。

但是我也无能为力改变这种风气,只是略作陈述。装逼者的气势往往很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藐视一切,最容易的就是打击别人所珍视的,这往往让新手胆怯,不知所措,感觉什么都说不上话来。不过自打这个词问世之后,很多新手就恍然大悟,开始明白对手只是“装逼”,于是一句装逼扔回去,立马将火力平息一半。但是装逼者自然会反反装逼,可以变得更加高深莫测,于是装逼者和反装逼者的军备竞赛迅速升级,互相对轰,拼得已经不再是知识,而是火力。

在心理上,一个装逼者的心态也许只是虚荣,或许只是满足一下优越的快感;但是,当火力升级之后,为了维持进一步的虚荣或者说是面子,就进一步地走向装逼。就好像一个被称为sb的,如果只是在尽力地证明自己不是 sb,那么只会让他更像 sb;而一个装逼者被炮轰时的最佳选择也不是证明自己没有装逼,而是更装逼。

我无意罗列各种各样的装逼行为,这个已经有很多形形色色的装逼指南作了很好的归纳了。自从归纳出了这个现象之后,大家奋力揭发自己心目中的装逼,归结为一本本手册。不过这个游戏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意思,玩到后来就越来越无趣了。而且这种指南特别容易暴露作者自己的底线,看看作者自己以为的装逼是什么,很快就容易判断出这个人的档次了。

如果不仅仅是文艺方面,而是从广义上的话,无疑福塞尔的《格调》是很好的读物,不过这可能也是被误读得最多的书之一──实际上福塞尔的原意在于讽刺中产阶级恶趣味。要想把握得更好的话,我个人见解,阐述得最好的,应该还是那本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有闲阶级论》,凡伯纳从理论高度来阐述了虚荣何以之为虚荣,装逼者为何而装逼。某些红色贵族们倘若读过这本书,都该立马升级装备。

相信与怀疑

星期天, 十一月 1st, 2009

人类的文明是建立在相信的基础上,极端的怀疑主义者甚至开口说话都不可能——一旦开口,就已经相信逻辑的可能性。人可以从不怀疑地过完一生,但是却没办法什么从不相信地生活。相比较而言,怀疑则是非必要的,这使得怀疑在某种意义上带有更优秀的品质。

不过,懂得真正的怀疑并不是一件真正容易的事情,有时候我们只不过是轻信和多疑。我们学会了怀疑之后,却没有学会相信。在一个相信的时代里里怀疑,和在一个怀疑的时代里相信,都很不容易。在何时怀疑,在何时相信,这两种都是需要学习的。也许大概只有真正懂得怀疑的人才能懂得相信。

在这时候,请想想克伦威尔的话:“同胞们啊,我以上帝的名义请求你们想想也许自己可能错了。”当怀疑到了一种程度之后,这种恣意的怀疑有时候成了一种惊人的自负:只有自己是可信且确切的,而他人的判断和称颂都是没有价值的。当不能理解的东西出现在面前,不去试图理解而只愿意怀疑他人的真诚性;当美好的东西摆在面前,不去欣赏而只愿意去斥之为虚伪。

因为我们这是个如此不值得相信的时代,怀疑浸透了每一寸空气。所以我更愿意请求我们自己多相信一些东西,相信他人的智力,相信文明的价值,相信美,相信善良,相信爱,相信真理,相信自己的卑微和愚蠢。在这个犬儒主义盛行的时代里,这可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不过,我相信,却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如休谟所说的:理性不足以驱散怀疑的乌云,但是大自然本身却足以达到那个目的,并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给我们以一种绝对的必要性像其他人一样生活、言谈和行动。我们的生活已经做了一些证明。

谁人使群星歌唱

星期天, 九月 6th, 2009

这是很久以前爱默生说的:“如果星星在一千年中只在一个晚上出现,那人们将会怎样相 信、崇拜和长久地记住天堂呀。”后来很多年后,阿西莫夫读到这句诗,他就此写了篇小说,一个星球上的人一千年才看到一次星星,然后他们发疯了。

不过我想的是另一个更“有用”的问题,假设地球是一颗云层下的行星,就如金星一样, 那么人类还会发展出历法、天文学、占星术,进而是整个近代科学么? 出于对人类知识的确认,我认为哪怕把他们关在桶里,给他们无限制的幻觉幻听;在无限 的时空里,他们也必然最终会认识到这个世界究竟该是如何的,不过,假设没有星空的话, 人为什么还要知道这一切呢?

旅行者号越过土星,飞向太空,并没有撞上一个托勒密主义者也许会预见上的天球,不过, 事实上这早已没有半点试验的意味了。早在两百年前人们就已经*确信*他们的天球并不存 在了。

一个托勒密主义者该如何理解世界呢?那该是一千四百八十个亿个圣天使一起在推动群星 们沿着大大小小的本轮,照着牛顿力学的模样,在天球上镌刻下一道又一道无比复杂的曲 线,让地球人可怜的人们以为地球绕着太阳转;又有一千四百八十个亿个圣天使画着大大 小小的阴翳,让地球上的人们以为那是星云、超新星和类星体;又有一千四百八十亿个天 使用各式乐器,演奏着只有神才能听懂的乐曲,让地球上的人们以为那是各种各样的宇宙辐射和宇宙射线。最后神们自己亲自低吼了一声,让地球上的人们在各个方向都感觉到同样的辐射,让他们以为这宇宙是爆炸出来的。

再想想柏拉图的那个关于洞穴的比喻,洞穴里的人们对外部的世界一无所知,他们只能看到他们背后的火光在他们对面的墙上投下的影子,永远不知道真实的世界该是如何。巍峨的群星在太空里行走,在天球上投射下一道道阴影,而洞穴里的人们就靠观察这些影子, 了解着洞穴以外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