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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看·听·读 &#187; 写作</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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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读书和笔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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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1 Jan 2011 17:49:04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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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写作]]></category>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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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朋友问我怎么读书，说来真是惭愧，我也很难说我读书有啥方法，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方法。对我来说很简单，就是拿起一本书，一直向下看就是了。如果真有什么方法可以说的话，大概是我记笔记的方法吧。 如卡尔维诺所说，一本经典从来不会丧失它能向我们说尽的一切。虚荣心驱使我们把一本书标为已读。但是我们自己知道常常不过是自欺欺人。看过一本书不代表看懂了，看懂更不代表理解了，理解也不代表记住了，记住了也不代表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而试图穷尽一本书的最好办法当然是重读，重读，反复地重读，从容往复，所谓一遍是一遍的功夫，两遍是两遍的功夫，十遍是十遍的功夫。就笔记的最方便的当然记在书边上，但是这样很难经常性地拿出来重翻。 我这人相当懒散，很少坚持培养过多少习惯，比方说到现在还没养成叠被子的习惯。真的记了这么多年，纯粹是因为自己觉得十分有用。年轻的时候以前从来不记笔记，尤其是课堂笔记，读书这么多年，貌似只有大一的数学课记过笔记。之前仰仗着自己的记忆力好，读一本书之后短期的印象总是充足的，觉得就没必要记，但过了几年后就发现当年的那些书基本想不起来了。倒是那些做了笔记，即使做的很零散，哪怕是只言片语，数年后却常常能凭借这零言碎语能略构建出一个大体的框架出来。进而重读的时候，也能获得更多的裨益。 另外的这个习惯就是，这两三年从南到北搬了几次，每次都尽量地搬大量的书，但是依然总是发现需要的书不在手边，有时候电子书是一个解决方法，但是总是不怎么方便，这时候翻能带在手边的笔记，总能帮助重新想到一些问题。 当然，任何时刻重读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对所做的笔记非常熟悉了，重读之后依然会发现一些意料之外，本来不在你的视野之内的东西。比方说看以前看的《歌德谈话录》，也是全部都是划满了东西，但是现在看划的线全然不是重点，只是当时我的能力所能理解的一些看起来漂亮的句子，旁边的批注，也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笔记本上的摘抄，也不得要点。一些细微之处，总是会随着知识和阅历的增长而日渐浮出的。 笔记另一个就是记录自己的想法。时常会有一些想法，但是想法却总是飘忽而来飘忽而去，想的时候印象清晰可辨，觉得自己想到的也许不会忘记，但是这些飘忽的没有根基的想法总是会淡化。所以自己的想法也经常性地会记下来，倘若没有价值，不够审慎，则隔段时间看也会更清楚，倘若有价值的话那就更值得保留了。有人说遗忘是最好的筛选者，但是遗忘却往往是一个自作主张的仲裁者，总是倾向于混沌和无序，而笔记则是以一种自觉的努力来对抗这种无序和混沌的最好方法。 不知道现在那种记那种卡片式的笔记的人还多不多，不过至少对我来说，笔记不是一个储物柜，而是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理解的和思索的东西，而不是一个对记忆力的弥补，倘若真的有一天，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成了自身的一部分，统统忘记也无所谓。所以我自己分门别类做的比较差，也不在意是不是需要的时候很快地找到。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经常性的重新翻阅。所以因此常常定期清理一些不必重看了的，比方说那些已经可以脱口而出成为自己思想一部分的，或者是那些现在看来觉得毫无用处的。我自己用的是活页纸，可以当书签，方便携带也方便整理，同时也方便清除。 总之，笔记是一件长期的事情，不是为今天的自己而做，甚至也不是为一个星期、一个月之后的自己而做，而是为一年或者更久之后的自己而做。就读书而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只期望我的方法能对大家有用。倘若还有什么方法可供一起探讨，欢迎提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有朋友问我怎么读书，说来真是惭愧，我也很难说我读书有啥方法，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方法。对我来说很简单，就是拿起一本书，一直向下看就是了。如果真有什么方法可以说的话，大概是我记笔记的方法吧。</p>
<p>如卡尔维诺所说，一本经典从来不会丧失它能向我们说尽的一切。虚荣心驱使我们把一本书标为已读。但是我们自己知道常常不过是自欺欺人。看过一本书不代表看懂了，看懂更不代表理解了，理解也不代表记住了，记住了也不代表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而试图穷尽一本书的最好办法当然是重读，重读，反复地重读，从容往复，所谓一遍是一遍的功夫，两遍是两遍的功夫，十遍是十遍的功夫。就笔记的最方便的当然记在书边上，但是这样很难经常性地拿出来重翻。</p>
<p>我这人相当懒散，很少坚持培养过多少习惯，比方说到现在还没养成叠被子的习惯。真的记了这么多年，纯粹是因为自己觉得十分有用。年轻的时候以前从来不记笔记，尤其是课堂笔记，读书这么多年，貌似只有大一的数学课记过笔记。之前仰仗着自己的记忆力好，读一本书之后短期的印象总是充足的，觉得就没必要记，但过了几年后就发现当年的那些书基本想不起来了。倒是那些做了笔记，即使做的很零散，哪怕是只言片语，数年后却常常能凭借这零言碎语能略构建出一个大体的框架出来。进而重读的时候，也能获得更多的裨益。</p>
<p>另外的这个习惯就是，这两三年从南到北搬了几次，每次都尽量地搬大量的书，但是依然总是发现需要的书不在手边，有时候电子书是一个解决方法，但是总是不怎么方便，这时候翻能带在手边的笔记，总能帮助重新想到一些问题。</p>
<p>当然，任何时刻重读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对所做的笔记非常熟悉了，重读之后依然会发现一些意料之外，本来不在你的视野之内的东西。比方说看以前看的《歌德谈话录》，也是全部都是划满了东西，但是现在看划的线全然不是重点，只是当时我的能力所能理解的一些看起来漂亮的句子，旁边的批注，也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笔记本上的摘抄，也不得要点。一些细微之处，总是会随着知识和阅历的增长而日渐浮出的。</p>
<p>笔记另一个就是记录自己的想法。时常会有一些想法，但是想法却总是飘忽而来飘忽而去，想的时候印象清晰可辨，觉得自己想到的也许不会忘记，但是这些飘忽的没有根基的想法总是会淡化。所以自己的想法也经常性地会记下来，倘若没有价值，不够审慎，则隔段时间看也会更清楚，倘若有价值的话那就更值得保留了。有人说遗忘是最好的筛选者，但是遗忘却往往是一个自作主张的仲裁者，总是倾向于混沌和无序，而笔记则是以一种自觉的努力来对抗这种无序和混沌的最好方法。</p>
<p>不知道现在那种记那种卡片式的笔记的人还多不多，不过至少对我来说，笔记不是一个储物柜，而是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理解的和思索的东西，而不是一个对记忆力的弥补，倘若真的有一天，所有的这些东西都成了自身的一部分，统统忘记也无所谓。所以我自己分门别类做的比较差，也不在意是不是需要的时候很快地找到。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经常性的重新翻阅。所以因此常常定期清理一些不必重看了的，比方说那些已经可以脱口而出成为自己思想一部分的，或者是那些现在看来觉得毫无用处的。我自己用的是活页纸，可以当书签，方便携带也方便整理，同时也方便清除。</p>
<p>总之，笔记是一件长期的事情，不是为今天的自己而做，甚至也不是为一个星期、一个月之后的自己而做，而是为一年或者更久之后的自己而做。就读书而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只期望我的方法能对大家有用。倘若还有什么方法可供一起探讨，欢迎提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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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周年</title>
		<link>http://justsven.net/2010/08/anniversary/</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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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Aug 2010 17:54:55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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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写作]]></category>
		<category><![CDATA[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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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下了这篇有点奇怪的博文。 实际上不确，这个 blog 其实是09年8月14号的建的，而现在已经是15日的凌晨了。不过鉴于这还是晚上，所以就还算是一周年吧。一年前的今天我还窝在帝都的一个斗室里挥汗如雨。这一年来个人发生的许多事情，比之过去的数年还要多，期间的一些选择很可能影响我的一生。 一共81篇文章，378条评论。看起来，访问数极不规则，平常时间日访问量不过50多，一个个流量的高峰在平线上显得极为扎眼。其中的大部分流量都来自豆瓣的九点。九点上的这个博客订阅量是近500人，Google Reader 上的订阅量是300多人。我自以为这个博客关注的内容还是相当之冷门，有这么多人看是还是让我欣慰的。 我的写作指导一直是贺拉斯的名言：「给人乐趣与收益。」 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怯怯，毕竟，我是什么人，敢自诩能给别人带来收益？不过看起来，不管别人赞不赞成这个信条，我自己的写作还是收到了一些关注。 对我来说，空对空是没办法写作的。在我写的时候，始终是假设跟我类似兴趣的人在看、在评价；同时也期待着他者的反馈，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而我也从来不曾对自己的任何一篇文章满意过，始终在努力、在挣扎，既对文风不满，也为思想苦恼。幸运的是，看来我的努力并不都是白费的，还收到了一些赞扬的留言，让我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其他的，不管有没有留言，你们的关注都是我写作的动力。]]></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下了这篇有点奇怪的博文。</p>
<p>实际上不确，这个 blog 其实是09年8月14号的建的，而现在已经是15日的凌晨了。不过鉴于这还是晚上，所以就还算是一周年吧。一年前的今天我还窝在帝都的一个斗室里挥汗如雨。这一年来个人发生的许多事情，比之过去的数年还要多，期间的一些选择很可能影响我的一生。</p>
<p>一共81篇文章，378条评论。看起来，访问数极不规则，平常时间日访问量不过50多，一个个流量的高峰在平线上显得极为扎眼。其中的大部分流量都来自豆瓣的九点。九点上的这个博客订阅量是近500人，Google Reader 上的订阅量是300多人。我自以为这个博客关注的内容还是相当之冷门，有这么多人看是还是让我欣慰的。</p>
<p><a href="http://justsven.net/blog/wp-content/uploads/2010/08/blog.png"><img src="http://justsven.net/blog/wp-content/uploads/2010/08/blog.png" alt="" title="blo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561" /></a></p>
<p>我的写作指导一直是贺拉斯的名言：「给人乐趣与收益。」</p>
<p>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怯怯，毕竟，我是什么人，敢自诩能给别人带来收益？不过看起来，不管别人赞不赞成这个信条，我自己的写作还是收到了一些关注。</p>
<p>对我来说，空对空是没办法写作的。在我写的时候，始终是假设跟我类似兴趣的人在看、在评价；同时也期待着他者的反馈，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而我也从来不曾对自己的任何一篇文章满意过，始终在努力、在挣扎，既对文风不满，也为思想苦恼。幸运的是，看来我的努力并不都是白费的，还收到了一些赞扬的留言，让我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其他的，不管有没有留言，你们的关注都是我写作的动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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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学的精准和模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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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Aug 2010 05:09:22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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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诗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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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是关于上文的一点点补充。 我前面一篇吐槽之后，一个意料不到的结果是我想不到很多人认为汉语本来就是一种模糊的语言，或者说诗歌和文学本来就是模糊的，我觉得这个问题真是有点不知所谓。我就不长篇大论了，我就直接举中国文学显得迷惑和模糊的几个例子吧： 比方说，庄周梦蝶有一种几乎难以复述的的惆怅，那么，为什么是庄周梦蝶而不是梦鱼，不是庄周梦毛虫梦大象梦老虎梦桌子梦杯子，或者干脆如博尔赫斯所说，庄子梦打字机？ 再比方说，为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排除掉平仄上的考虑，而不是当时已迷惑，而不是当时已惑然，不是当时已黯然？不是当时已惆怅？ 再比方说，李白的那句，「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为什么是西风不是东风不是南风不是北风？为什么是残照不是夕阳不是朝霞，为什么是汉家不是隋家不是唐家不是秦家？ 如果这些问题不曾想过，还是认为诗是一种随意的、松散的、任意的工作，那我自然也无话可说。 诗歌的理解从作者到读者，本来就已经是几重危险了，为什么要再添加上这么一重语词上的不确定的危险？诗歌确实往往显得多样性，但是这种多样性恰恰是作者力图保留的，或者是刻意为之的，倘若作者不想让你有多种解释的时候，作者不会去冒这重危险的，「床前明月光」没有任何的多余的解释空间，直抒胸臆同样可以是非常动人。诗歌或者文学确实常常显得模糊和不确定，但是这种模糊只能是来自思想或是意境本身的模糊，而不应该来自表达的模糊。 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里面的有一章专门谈「确切」。与其他的成双成对的轻和重，快和慢这样一一对应的美德不同，「确切」没有与之相应的美德，「确切」的对立面不是模糊，不是语焉不详，不是模棱两可，「确切」即是任何一名作家和诗人理应达到的境界，他理应确切地表达出他想表达的东西。倘若作家意欲表达出模糊，他就当使我们感觉到模糊。 在这里，卡尔维诺的意大利原文用的是 Esattezza，英文的翻译有 Exactitude 和 Exactness, 中文翻译的有「确切」、「准」等——对了，能分得清「精确」、「精准」、「准确」、「确切」这几个词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么？这些《现代汉语词典》都没有说。 如果准确不可能，那么模糊无意义。如《孙子》所说：「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只有本身有序才能显得慌乱，只有勇敢才能去显得怯懦，只有强大的才能装得弱小；我们同样可以说，模糊来自精确——如果你始终是模糊来模糊去，那么有意义吗？ 在卡尔维诺看来，能够抓住墨丘利不断的变形的只能是来自武尔坎的不懈的坚持和建设性的专注，「要记录墨丘利的冒险和变形，就需要武尔坎的专注和技艺。」而这种专注和技艺即是体现在那种选择上，在万千种可能的选择种选择出那一恰恰如此的——如果用极端点的描述来说，即是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只有一个最恰当的表达方式。]]></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是关于上文的一点点补充。</p>
<p>我前面一篇吐槽之后，一个意料不到的结果是我想不到很多人认为汉语本来就是一种模糊的语言，或者说诗歌和文学本来就是模糊的，我觉得这个问题真是有点不知所谓。我就不长篇大论了，我就直接举中国文学显得迷惑和模糊的几个例子吧：</p>
<p>比方说，庄周梦蝶有一种几乎难以复述的的惆怅，那么，为什么是庄周梦蝶而不是梦鱼，不是庄周梦毛虫梦大象梦老虎梦桌子梦杯子，或者干脆如博尔赫斯所说，庄子梦打字机？</p>
<p>再比方说，为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排除掉平仄上的考虑，而不是当时已迷惑，而不是当时已惑然，不是当时已黯然？不是当时已惆怅？</p>
<p>再比方说，李白的那句，「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为什么是西风不是东风不是南风不是北风？为什么是残照不是夕阳不是朝霞，为什么是汉家不是隋家不是唐家不是秦家？</p>
<p>如果这些问题不曾想过，还是认为诗是一种随意的、松散的、任意的工作，那我自然也无话可说。</p>
<p>诗歌的理解从作者到读者，本来就已经是几重危险了，为什么要再添加上这么一重语词上的不确定的危险？诗歌确实往往显得多样性，但是这种多样性恰恰是作者力图保留的，或者是刻意为之的，倘若作者不想让你有多种解释的时候，作者不会去冒这重危险的，「床前明月光」没有任何的多余的解释空间，直抒胸臆同样可以是非常动人。诗歌或者文学确实常常显得模糊和不确定，但是这种模糊只能是来自思想或是意境本身的模糊，而不应该来自表达的模糊。</p>
<p>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里面的有一章专门谈「确切」。与其他的成双成对的轻和重，快和慢这样一一对应的美德不同，「确切」没有与之相应的美德，「确切」的对立面不是模糊，不是语焉不详，不是模棱两可，「确切」即是任何一名作家和诗人理应达到的境界，他理应确切地表达出他想表达的东西。倘若作家意欲表达出模糊，他就当使我们感觉到模糊。</p>
<p>在这里，卡尔维诺的意大利原文用的是 Esattezza，英文的翻译有 Exactitude 和 Exactness, 中文翻译的有「确切」、「准」等——对了，能分得清「精确」、「精准」、「准确」、「确切」这几个词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么？这些《现代汉语词典》都没有说。</p>
<p>如果准确不可能，那么模糊无意义。如《孙子》所说：「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只有本身有序才能显得慌乱，只有勇敢才能去显得怯懦，只有强大的才能装得弱小；我们同样可以说，模糊来自精确——如果你始终是模糊来模糊去，那么有意义吗？</p>
<p>在卡尔维诺看来，能够抓住墨丘利不断的变形的只能是来自武尔坎的不懈的坚持和建设性的专注，「要记录墨丘利的冒险和变形，就需要武尔坎的专注和技艺。」而这种专注和技艺即是体现在那种选择上，在万千种可能的选择种选择出那一恰恰如此的——如果用极端点的描述来说，即是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只有一个最恰当的表达方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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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对汉语词典的几点吐槽</title>
		<link>http://justsven.net/2010/08/chinese_dictionaries/</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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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1 Aug 2010 06:45:17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category><![CDATA[杂项]]></category>
		<category><![CDATA[写作]]></category>
		<category><![CDATA[语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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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打开诸位的电脑，恐怕十个有九个里面装了各种各样的英语字典，但是十个有九个里面没装任何汉语词典，只有在碰到不认识的字的时候才会想起来找个字典。这固然是因为英语对诸位是外语，水平不够，但是诸位的汉语水平真的已经高超到无需使用词典的地步了么？其实，就是英语母语国家的人，他们的手边也都要少不了各种各样的字典，尤其以作家的和编辑为甚。 我手边倒是有个《现代汉语词典》，但是我每每有什么疑惑想从中寻找答案，却总是失望。《现代汉语词典》已经在事实上被定义为权威性的参考书了，但实际上其词义解释却相当不尽人意。而且几乎仅此一家，其他的词典都不算是对等物，比方说《新华词典》只能算是辞典，很难作语文学上的参考，再其他的《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辞典》之类的都不是面向普通读者的，《康熙字典》、《说文解字》之类的就更不用提了。 这跟英语里丰富多彩的词典真是相差甚远。英语词典编纂，首屈一指的毫无疑问是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厚厚一大堆堪比百科全书，放在书架上很是壮观，基本上一个词条就是一篇论文，每个词的第一次出现在何处，意义的变化过程，都会全部地列出来。不过那个主要是面对研究人员的，一般人也用不着。 次一点的是高阶词典，美国称之为大学词典(College Dictionary)，有 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Random House Webster&#8217;s College Dictionary,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我手边有的 Webster New World College Dictionary，还有定位类似的英国的 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和 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这两本从名字上可以看出是从那本大号的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里抽出来的。 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学习词典，顾名思义，像我手上的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Collins Cobuild English Dictionary, Oxford Advanced Learner&#8217;s Dictionary, 即卖得满大街都是的《牛津高阶英汉双解字典》的原本，此外我没用过的 Cambridge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打开诸位的电脑，恐怕十个有九个里面装了各种各样的英语字典，但是十个有九个里面没装任何汉语词典，只有在碰到不认识的字的时候才会想起来找个字典。这固然是因为英语对诸位是外语，水平不够，但是诸位的汉语水平真的已经高超到无需使用词典的地步了么？其实，就是英语母语国家的人，他们的手边也都要少不了各种各样的字典，尤其以作家的和编辑为甚。</p>
<p>我手边倒是有个《现代汉语词典》，但是我每每有什么疑惑想从中寻找答案，却总是失望。《现代汉语词典》已经在事实上被定义为权威性的参考书了，但实际上其词义解释却相当不尽人意。而且几乎仅此一家，其他的词典都不算是对等物，比方说《新华词典》只能算是辞典，很难作语文学上的参考，再其他的《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辞典》之类的都不是面向普通读者的，《康熙字典》、《说文解字》之类的就更不用提了。</p>
<p>这跟英语里丰富多彩的词典真是相差甚远。英语词典编纂，首屈一指的毫无疑问是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厚厚一大堆堪比百科全书，放在书架上很是壮观，基本上一个词条就是一篇论文，每个词的第一次出现在何处，意义的变化过程，都会全部地列出来。不过那个主要是面对研究人员的，一般人也用不着。</p>
<p>次一点的是高阶词典，美国称之为大学词典(College Dictionary)，有 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Random House Webster&#8217;s College Dictionary,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我手边有的 Webster New World College Dictionary，还有定位类似的英国的 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和 Concis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这两本从名字上可以看出是从那本大号的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里抽出来的。</p>
<p>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学习词典，顾名思义，像我手上的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Collins Cobuild English Dictionary, Oxford Advanced Learner&#8217;s Dictionary, 即卖得满大街都是的《牛津高阶英汉双解字典》的原本，此外我没用过的 Cambridg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美国还有 Macmillan Dictionary for Students，等等等等。</p>
<p>大体上来说，学习词典面向学习者，尤其是外语学习者，其中的不同词典还各有特色，这里不多说了，大学词典面向高阶使用者，要指出的是，上面这些也只是我所用过或者见过的。列出这么多的意思是想说光从数量上，咱们就已经不是对手了。当然，如果说汉语词典一本顶一万本的话，那也无所谓，问题是质量上也差也不少，就我自己的使用来说，我只能说《现代汉语词典》定位相当于英语里的学习字典，就对我平时使用上来说，至少有下面几点的不足：</p>
<p><strong>1. Thesaurus</strong></p>
<p>这个词不好翻译，因为汉语里没有相应的对应物。大体来说相当于近义词反义词词典，凡是用过的人都知道这东西的好处，基本上写作的时候你想找什么词但是又想不起来的时候，翻翻它，肯定没错。</p>
<p>前两天的我写东西的时候，我想到一句话「大时代变化中的个体却不能如我们今天这般从容」，本来脑子里跳出来的是「淡定」，但是我想避开个词，我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可以用「从容」。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深切地怀念这东西的好处。</p>
<p>汉语词典里倒也是有同义反义词词典，但是基本上都不具备权威性，给人的感觉像是面对中等学生的玩意，基本不堪大用。</p>
<p><strong>2. 精确定义</strong></p>
<p>不用《现代汉语词典》的原因很简单，查了也没用，基本上他里面说的意思可能大家都知道。一些具体词(concrete word)倒罢了，麻烦的是一些抽象词(abstract word)。随便找一个词，比方说「隐喻」, 《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p>
<blockquote><p>比喻的一种，不用‘如’‘像’‘似’‘好像’等比喻词，而用‘是’‘成’‘就是’‘成为’‘变为’等词，把某事物比拟成和它有相似关系的另一事物。如‘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荷叶成了一把把撑开的小伞’。也叫暗喻。</p></blockquote>
<p>这些东西中学上语文课的时候老师就说过了。反过来，看看英语高级词典，举最具特色的 Merriam-Webster 词典的词条来说明。它的词条解释的风格，一是循环解释，一是用大词来解释小词，可能对英语初学者来说相当头疼，但是却对高级用户来说，定义得相当准确，它对 metaphor 的第一个含义的解释是：</p>
<blockquote><p>a figure of speech in which a word or phrase literally denoting one kind of object or idea is used in place of another to suggest a likeness or analogy between them (as in drowning in money); broadly : figurative language — compare simile</p></blockquote>
<p>粗略地翻译一下，倘若汉语词典里也采用这种解释风格的话，应该是这样的：</p>
<blockquote><p>一种言词的比拟，在其中字面上指示一个物体或概念的词或短语被另一个所替代，表明它们中的一种相似和类似的关系（非常不准确，只是粗略地演示一下这种风格）。</p></blockquote>
<p>再看看 Longman Contemporary English Dcitonary, 里面的解释风格倒是跟《现代汉语词典》有点像：</p>
<blockquote><p>a way of describing something by referring to it as something different and suggesting that it has similar qualities to that thing [↪ simile]:<br />
<em>She uses some wonderful images and metaphors in her writing.<br />
</em><em>a very creative use of metaphor</em></p></blockquote>
<p>所以我想《现代汉语词典》只能定位为稍高阶的学习词典。</p>
<p><strong>3. 词义辨析</strong></p>
<p>如果单纯地是精确定义，可能还是不够显得差距，但是我觉得汉语字典里最最欠缺的还是词义辨析。我英语的语感自然不能跟汉语比，但是有时候英语里的词义的区别反而比汉语里的更清楚。</p>
<p>例如，上面的隐喻，《现代汉语词典》告诉我们，也叫「暗喻」，然后兴冲冲地翻到「暗喻」的词条那里一看，暗喻的解释就是「隐喻」，天那，难道我们就这么创造了两个完全一摸一样的词么？为什么不砍掉一个？（按我的理解，暗喻更强调在修辞里的作用，隐喻还指示了某种哲学和形而上学上的类似。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见解。）《现代汉语词典》里其他的模糊之处就不多说了，例如「晦涩」跟「隐晦」，大体上你只能靠自己的语感来猜测，再比方说其他的「暗指」「暗示」，这些微妙的词性的变化之令人头疼，可能考过公务员考试的人都对此深有感触。</p>
<p>反之英语高级词典里的这些东西基本上一下解释得清清楚楚，例如上面字典里提到了 analogy, likeness, 难免会想其中的差别是什么，我手边的 Mac 自带的 New Oxford American Dictionary 里面对 likeness, affinity, analogy, resemblance, similarity, similitude 的词性的辨析：</p>
<blockquote><p>Two sisters who are only a year apart in age and who are very similar to each other in terms of appearance and personality would be said to bear a <strong>likeness</strong> to one another. </p>
<p><strong>Similarity</strong> applies to people or things that are merely somewhat alike (there was a similarity between the two women, both of whom were raised in the Midwest), while（仅仅是相似）</p>
<p><strong>resemblance</strong> suggests a similarity only in appearance or in superficial or external ways (with their short hair and blue eyes, they bore a strong resemblance to each other). （强调的是外表和外在上的相似）</p>
<p><strong>Affinity</strong> adds to resemblance a natural kinship, temperamental sympathy, common experience, or some other relationship (she has an affinity for young children).（在 resemblance 上面又加上了自然的联系）</p>
<p><strong>Similitude</strong> is a more literary word meaning likeness or similarity in reference to abstract things (a similitude of the truth). （更抽象）</p>
<p>An <strong>analogy</strong> is a comparison of things that are basically unlike but share certain attributes or circumstances (he drew an analogy between the human heart and a bicycle pump).
</p></blockquote>
<p>何时能在汉语词典里看到如此详尽的辨析呢？</p>
<p><strong>4. 词源</strong></p>
<p>一般大学词典里面都会有一个词的词源，还是以 metaphor 为例，Merriam-Webster 关于这个词的 Etymology 一下告诉你，Middle English methaphor, from Middle French or Latin; Middle French metaphore, from Latin metaphora, from Greek, from metapherein to transfer, from meta- + pherein to bear 告诉你这个词根来自希腊文里的 meta 和 pherein。</p>
<p>Etymology 是相当有用的的东西，因为往往每个词的各种引申、隐喻、暗示、指涉往往是由其各个意义堆砌起来，往往两个相似词后面的词性的细微不同，都是由其不同的语源来决定的。例如上面的 similitude 跟 affinity 的词源不同决定了两个词微妙的差别，一个是拉丁文里的 similitudo，进一步来自 similis，像；一个是拉丁语里的 affinitas, ad+finis, 意为联系。</p>
<p>汉语里倒是有《辞源》，我没怎么看过，一直想买但因为太重而我一直居无定所所以没入手，所以不知道可比不可比，但是英语高级词典里的语源是放在字典正文里的，而且是几个高级词典都有的功能。在方便性就是不可同日而语了。</p>
<p>****************</p>
<p>对词意的精准把握，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写作的精确性。倘若词义不断变化，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编程的时候，api 不断地变化，你该怎么写？确实，以往的那些作家像莎士比亚之类，他们写作的时候也没有什么词典，但是他们足够牛逼，他们成为了经典作家之后，他们的作品很大程度上就已经了这些词典的语义来源，换言之，他们自己对词语的使用即定义了这些词的意义。而我们自己自然不敢奢望这种地位，因此在写作的时候，只能依靠自己的语感来辨析一些细微的差别，但是感觉这东西是相当靠不住的，尤其是，我的语感不等同于你的语感，而当有了不同的意见的时候，要向谁寻找裁决呢？总不会是公务员考试阅卷者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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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喜剧和悲剧之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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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9 Jul 2010 08:20:55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category><![CDATA[杂项]]></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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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哲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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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一篇晚期的随笔中，蒙田声称他的生活不为他人，而只为自己： 我日复一日地生活，恕我直言，我只为我自己生活，我的目的止于此。我年轻的时候学习是为了炫耀，后来，是为了使自己变得聪明，现在完全是为了取乐，此外别无所求。 这个说法我们并不陌生，今天大量的年轻人都以我行我素为目标。年轻的时候很多人以一句大家都熟悉的名言为座右铭：「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有时有人还喜欢在后面加个感叹号。但是无论如何，或是迷茫，或是丢失，或因父母的期待，或因他人的期待，往往到最后，自己的路就成了他人的路。 而对于蒙田，这句话却远非是一个随随便便做出的陈述，他的生活与以此为轴展开。幸运的是，蒙田的留给了一副也许是文学史上最好的自画像，我们可以在其中辨认出他的思想的轨迹和他以此而生活的根据。 说到蒙田，就难免要和培根相比较。他们论述了大量类似的话题，死亡，虚荣，高位，享乐等等。相较之下，对于一个现代读者，培根可能是一个更容易接受的读者，他的论笔更赋予现代口味。Oliphant Smeaton 在对这两人做比较的时候说： 蒙田的书对社会问题的感想较为丰富，对人生观察批评的范围也较为广大，但是我们在他的文章里看不到培根所表现的那种确凿不惑的了解，精密思想的「筋骨」，对学问全体的广泛认识，在比你事物道理方面的几乎非人间的敏锐，以及对当时各种学问的渊博。在另一方面，培根也缺乏蒙田的轻巧的笔法和刻画如生的笔调，用了这种笔调蒙田能把老生常谈的道理说得好像新鲜非凡。同时蒙田却没有培根的直达事物之灵魂的那种卓识和极高的推理天才。所以，如果说蒙田是较优的文章作家，则培根所表现的是较深刻的道德和智慧。 确实，相较培根那种让人赞叹不已的晶体似的精密和严整，蒙田缺乏严谨性而显得松松垮垮，而且蒙田一生都对学究气深恶痛绝，也谈不上学问渊博，较之培根的科学主义，蒙田更为我们所知的是怀疑主义。但这绝不代表蒙田缺乏思想性，因为没有什么魅力是只来自文笔而不来自思想的，对于一个熟悉他著作的人，蒙田的文章就像潮汐一样富于生命力，思想在其中四处出没，一个乐在其中的人可以寻求到极大的乐趣。蒙田的的文章有一种喧嚣的秩序，而恰好与他的世界共振。 在培根那里，他描述的是他思想的形状，完工了的精雕细琢的思想；而蒙田进行的的是一项远为困难的工作，他描述的是他自己的形状。而蒙田更突出的是，他第一次认识到人的多变性。在《殊途同归》一文中，他最后感慨说： 确实，人是极其虚荣而又变化无常的。对人很难做出不变和一致的评价。 Certes, c&#8217;est un subject merveilleusement vain, divers, et ondoyant, que l&#8217;homme. Il est malaisé d&#8217;y fonder jugement constant et uniforme. 在这里，蒙田用的是一个不容易准确翻译的词组，divers, et ondoyant, 大意为多变和波浪似的。蒙田还宣称，「我描绘的不是存在，而是瞬间」。因此，描绘这个变化中的瞬间，这项工作就像是描述火焰的形状一样困难。这该如何着手？幸运的是，因为描绘的是他自己，他可以慢慢来，花上数十年的时间来做这项工作。 他以怀疑主义来开始他的探索。蒙田的时代正是宗教不宽容的时代，人们为着各自的真理而互相攻讦。蒙田发问的是，我能否因为我坚信我掌握了绝对的真理而烧死对方？他的回答更接近后来克伦威尔的话：「同胞们啊，我以上帝的名义请求你们想想也许自己是错的。」也许除了老普林尼，蒙田在各方面都不轻信[1]。他先问的是：Que sais-je? 我知道什么？这句话成为思想史上的著名的问句。在另一篇文章里，他说，「我们会发现，与其说是科学，毋宁说是习惯，为我们揭去了蒙在事物上的怪诞性。」 当质问生命的意义的时候，他一开始从斯多葛式的命题入手，先从死亡开始反思。他早期的一篇文章的题目是《学哲学就是学习如何去死》，但是当探索愈加深入的时候，他却愈发现生是一件远较有趣的事情，生活的世界对他远有吸引力。 任何一个严肃地思考过生命的人，都不难发现人和世界的紧张性，这也许是根本性的紧张感。如卡夫卡所说，我们没有谁是申请来到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是误入世界。各种紧张感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社会层面都无处不在，尤其对于一个二十世纪后的人来说更不陌生；人和人的关系则更为为难，叔本华以此打过一个绝妙的比喻，就像是冬天里拥挤在一起取暖的豪猪，靠得太近则被刺扎，靠得太远又不够暖和。人和自己也处于这种紧张感之中，焦虑不好，但是适度的焦虑却又让人有作为；怯懦和谦卑，自负和自信，这些品德似乎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这种微妙的平衡性极难把握。 而蒙田致力于化解这种根本性的紧张感，他欲同世界和他达成和解。「认识你自己」，这是项从希腊时代就开始的工作，但是也许没有人比蒙田做得更好。他先确定自己的状态，他描述那些看起来不确定的状态，例如说感情。他在一篇《论悲哀》的文章里列举了那么多悲哀，文笔之恳切，让我们感同身受，但是蒙田笔锋一转，他宣称自己是不受情感所左右的： 我是很少受制于这种强烈的情感的。我的感觉生来就迟钝；理性更使他一天一天凝固起来了。 他似乎在宣称理性对情感的束缚作用，这似乎又是在追寻着苏格拉底的足迹。但是不同于他的先人和后辈的地方在于，蒙田绝不偏狭，他绝不用理性去限制他自己，他意识到自己常常并不服从理性的判断，但这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说到感性和理性，伏尔泰有句绝妙的妙语，他说，世界对于一个爱思考的人是一个喜剧，对于一个爱动感情的人是一个悲剧。但是伏尔泰这样说的时候，他暗含了一个假设，他假设生命当是某种在剧场上活动的东西，「人生如戏」，也许这对于他和他的时代是适宜的。他和他的对头卢梭正好可以做一个对比，给这句话做一个绝佳的注脚。但是这对于蒙田并不适宜，蒙田的时代是一个激荡的时代，但是在蒙田本人那里我们看不到戏剧性，这既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蒙田的生活和他的文章一样，更像是无韵的散文。 散文绝不等同于平淡。我们知道散文易写难工，诗歌有韵律，小说有故事，戏剧有冲突，而散文什么都没有，当你的话题平淡无味的时候，那就更麻烦了，那只能靠作者本身发现这种内在的魅力来吸引读者。而且尤其为难的是，蒙田的他的散文更多地是关于他自己。 今天谁会对他人感兴趣呢？我们关心自己还关心不过来，blog上和 twitter上每时每刻都充斥大量的个人信息，他吃了什么买了什么看了什么，这种转瞬即逝的信息几乎无人关心。他同时代的批评者说，谁关心你生病的时候在马上最舒服？但是读者们却在此中找到乐趣。这似乎是因为蒙田具有一种化平淡为新奇的力量，能把稀松平常的事情说得也是妙趣横生。到后来，蒙田絮絮叨叨得有时甚至接近琐碎，他兴致盎然地描绘他自己的一些怪癖，比如爱吃略变了味的肉，爱在酒里掺水，爱搔搔自己的耳朵，爱用餐巾擦自己的牙齿，两只脚爱动来动去。蒙田意识到了他的自我有理智所不能控制的部分，他承认并且服从他的自我，并乐于在其中自得其乐。当蒙田和他的猫玩耍的时候，他在想猫是不是也在跟他玩耍。 这种对自我的探索，就像伍尔芙所说的那样，「也许会使人的世俗功名受到一定损失，但它的乐趣足可以对此补偿而且有余。一个人一旦认识到了自己，便能独立自主；他再不会沉闷无聊，只觉人生短促，而他的一生都沉浸在一种意味深长而又温和适度的幸福之中。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过着真正的生活，其他人不过做了一辈子俗套子的奴隶，让生命像梦幻似的从身边溜掉。」 而给这种稀松平常的生活赋予了非凡意义的，绝非像 Smeaton 所说的那样，是文笔和描绘事物的能力，而是对生活的重新发现。当重新认识到了自我之后，蒙田开始重新发现这些细致的事情，世界对于他是有趣的，但是这并非是喜剧式的乐趣，也非是悲剧式的洗礼。每一件事都不是无意义的，他的笔给每件细微的事件赋予意义，看似琐碎的事情散发独特的光环，日常生活被更加清楚和牢固地把握住。灵魂在世界之中投下她的阴影，使得空洞的东西变得真实，脆弱的东西变得坚固，使得白日充满了梦幻，蝴蝶轻如蝉翼，幻影坚如真实。 —————— [1] 这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的特点，他们对古代世界的人深信不疑，而对现实的航海报告倒是什么都要打个折扣，蒙田的笔下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来自老普林尼的奇谈怪论。这也许是人的一个弱点，在这方面怀疑，在那方面就容易轻信。]]></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justsven.net/blog/wp-content/uploads/2010/07/Michel_de_Montaigne_1.jpeg" alt="" title="Michel_de_Montaigne_1" width="500" height="545"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496" /></p>
<p>在一篇晚期的随笔中，蒙田声称他的生活不为他人，而只为自己：</p>
<blockquote><p>我日复一日地生活，恕我直言，我只为我自己生活，我的目的止于此。我年轻的时候学习是为了炫耀，后来，是为了使自己变得聪明，现在完全是为了取乐，此外别无所求。
</p></blockquote>
<p>这个说法我们并不陌生，今天大量的年轻人都以我行我素为目标。年轻的时候很多人以一句大家都熟悉的名言为座右铭：「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有时有人还喜欢在后面加个感叹号。但是无论如何，或是迷茫，或是丢失，或因父母的期待，或因他人的期待，往往到最后，自己的路就成了他人的路。</p>
<p>而对于蒙田，这句话却远非是一个随随便便做出的陈述，他的生活与以此为轴展开。幸运的是，蒙田的留给了一副也许是文学史上最好的自画像，我们可以在其中辨认出他的思想的轨迹和他以此而生活的根据。</p>
<p>说到蒙田，就难免要和培根相比较。他们论述了大量类似的话题，死亡，虚荣，高位，享乐等等。相较之下，对于一个现代读者，培根可能是一个更容易接受的读者，他的论笔更赋予现代口味。Oliphant Smeaton 在对这两人做比较的时候说：</p>
<blockquote><p>蒙田的书对社会问题的感想较为丰富，对人生观察批评的范围也较为广大，但是我们在他的文章里看不到培根所表现的那种确凿不惑的了解，精密思想的「筋骨」，对学问全体的广泛认识，在比你事物道理方面的几乎非人间的敏锐，以及对当时各种学问的渊博。在另一方面，培根也缺乏蒙田的轻巧的笔法和刻画如生的笔调，用了这种笔调蒙田能把老生常谈的道理说得好像新鲜非凡。同时蒙田却没有培根的直达事物之灵魂的那种卓识和极高的推理天才。所以，如果说蒙田是较优的文章作家，则培根所表现的是较深刻的道德和智慧。</p></blockquote>
<p>确实，相较培根那种让人赞叹不已的晶体似的精密和严整，蒙田缺乏严谨性而显得松松垮垮，而且蒙田一生都对学究气深恶痛绝，也谈不上学问渊博，较之培根的科学主义，蒙田更为我们所知的是怀疑主义。但这绝不代表蒙田缺乏思想性，因为没有什么魅力是只来自文笔而不来自思想的，对于一个熟悉他著作的人，蒙田的文章就像潮汐一样富于生命力，思想在其中四处出没，一个乐在其中的人可以寻求到极大的乐趣。蒙田的的文章有一种喧嚣的秩序，而恰好与他的世界共振。</p>
<p>在培根那里，他描述的是他思想的形状，完工了的精雕细琢的思想；而蒙田进行的的是一项远为困难的工作，他描述的是他自己的形状。而蒙田更突出的是，他第一次认识到人的多变性。在《殊途同归》一文中，他最后感慨说：</p>
<blockquote><p>确实，人是极其虚荣而又变化无常的。对人很难做出不变和一致的评价。</p>
<p>Certes, c&#8217;est un subject merveilleusement vain, divers, et ondoyant, que l&#8217;homme. Il est malaisé d&#8217;y fonder jugement constant et uniforme.</p></blockquote>
<p>在这里，蒙田用的是一个不容易准确翻译的词组，divers, et ondoyant, 大意为多变和波浪似的。蒙田还宣称，「我描绘的不是存在，而是瞬间」。因此，描绘这个变化中的瞬间，这项工作就像是描述火焰的形状一样困难。这该如何着手？幸运的是，因为描绘的是他自己，他可以慢慢来，花上数十年的时间来做这项工作。</p>
<p>他以怀疑主义来开始他的探索。蒙田的时代正是宗教不宽容的时代，人们为着各自的真理而互相攻讦。蒙田发问的是，我能否因为我坚信我掌握了绝对的真理而烧死对方？他的回答更接近后来克伦威尔的话：「同胞们啊，我以上帝的名义请求你们想想也许自己是错的。」也许除了老普林尼，蒙田在各方面都不轻信[1]。他先问的是：Que sais-je? 我知道什么？这句话成为思想史上的著名的问句。在另一篇文章里，他说，「我们会发现，与其说是科学，毋宁说是习惯，为我们揭去了蒙在事物上的怪诞性。」</p>
<p>当质问生命的意义的时候，他一开始从斯多葛式的命题入手，先从死亡开始反思。他早期的一篇文章的题目是《学哲学就是学习如何去死》，但是当探索愈加深入的时候，他却愈发现生是一件远较有趣的事情，生活的世界对他远有吸引力。</p>
<p>任何一个严肃地思考过生命的人，都不难发现人和世界的紧张性，这也许是根本性的紧张感。如卡夫卡所说，我们没有谁是申请来到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是误入世界。各种紧张感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社会层面都无处不在，尤其对于一个二十世纪后的人来说更不陌生；人和人的关系则更为为难，叔本华以此打过一个绝妙的比喻，就像是冬天里拥挤在一起取暖的豪猪，靠得太近则被刺扎，靠得太远又不够暖和。人和自己也处于这种紧张感之中，焦虑不好，但是适度的焦虑却又让人有作为；怯懦和谦卑，自负和自信，这些品德似乎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这种微妙的平衡性极难把握。</p>
<p>而蒙田致力于化解这种根本性的紧张感，他欲同世界和他达成和解。「认识你自己」，这是项从希腊时代就开始的工作，但是也许没有人比蒙田做得更好。他先确定自己的状态，他描述那些看起来不确定的状态，例如说感情。他在一篇《论悲哀》的文章里列举了那么多悲哀，文笔之恳切，让我们感同身受，但是蒙田笔锋一转，他宣称自己是不受情感所左右的：</p>
<blockquote><p>我是很少受制于这种强烈的情感的。我的感觉生来就迟钝；理性更使他一天一天凝固起来了。
</p></blockquote>
<p>他似乎在宣称理性对情感的束缚作用，这似乎又是在追寻着苏格拉底的足迹。但是不同于他的先人和后辈的地方在于，蒙田绝不偏狭，他绝不用理性去限制他自己，他意识到自己常常并不服从理性的判断，但这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p>
<p>说到感性和理性，伏尔泰有句绝妙的妙语，他说，世界对于一个爱思考的人是一个喜剧，对于一个爱动感情的人是一个悲剧。但是伏尔泰这样说的时候，他暗含了一个假设，他假设生命当是某种在剧场上活动的东西，「人生如戏」，也许这对于他和他的时代是适宜的。他和他的对头卢梭正好可以做一个对比，给这句话做一个绝佳的注脚。但是这对于蒙田并不适宜，蒙田的时代是一个激荡的时代，但是在蒙田本人那里我们看不到戏剧性，这既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蒙田的生活和他的文章一样，更像是无韵的散文。</p>
<p>散文绝不等同于平淡。我们知道散文易写难工，诗歌有韵律，小说有故事，戏剧有冲突，而散文什么都没有，当你的话题平淡无味的时候，那就更麻烦了，那只能靠作者本身发现这种内在的魅力来吸引读者。而且尤其为难的是，蒙田的他的散文更多地是关于他自己。</p>
<p>今天谁会对他人感兴趣呢？我们关心自己还关心不过来，blog上和 twitter上每时每刻都充斥大量的个人信息，他吃了什么买了什么看了什么，这种转瞬即逝的信息几乎无人关心。他同时代的批评者说，谁关心你生病的时候在马上最舒服？但是读者们却在此中找到乐趣。这似乎是因为蒙田具有一种化平淡为新奇的力量，能把稀松平常的事情说得也是妙趣横生。到后来，蒙田絮絮叨叨得有时甚至接近琐碎，他兴致盎然地描绘他自己的一些怪癖，比如爱吃略变了味的肉，爱在酒里掺水，爱搔搔自己的耳朵，爱用餐巾擦自己的牙齿，两只脚爱动来动去。蒙田意识到了他的自我有理智所不能控制的部分，他承认并且服从他的自我，并乐于在其中自得其乐。当蒙田和他的猫玩耍的时候，他在想猫是不是也在跟他玩耍。</p>
<p>这种对自我的探索，就像伍尔芙所说的那样，「也许会使人的世俗功名受到一定损失，但它的乐趣足可以对此补偿而且有余。一个人一旦认识到了自己，便能独立自主；他再不会沉闷无聊，只觉人生短促，而他的一生都沉浸在一种意味深长而又温和适度的幸福之中。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过着真正的生活，其他人不过做了一辈子俗套子的奴隶，让生命像梦幻似的从身边溜掉。」</p>
<p>而给这种稀松平常的生活赋予了非凡意义的，绝非像 Smeaton 所说的那样，是文笔和描绘事物的能力，而是对生活的重新发现。当重新认识到了自我之后，蒙田开始重新发现这些细致的事情，世界对于他是有趣的，但是这并非是喜剧式的乐趣，也非是悲剧式的洗礼。每一件事都不是无意义的，他的笔给每件细微的事件赋予意义，看似琐碎的事情散发独特的光环，日常生活被更加清楚和牢固地把握住。灵魂在世界之中投下她的阴影，使得空洞的东西变得真实，脆弱的东西变得坚固，使得白日充满了梦幻，蝴蝶轻如蝉翼，幻影坚如真实。</p>
<p>——————</p>
<p>[1] 这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的特点，他们对古代世界的人深信不疑，而对现实的航海报告倒是什么都要打个折扣，蒙田的笔下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来自老普林尼的奇谈怪论。这也许是人的一个弱点，在这方面怀疑，在那方面就容易轻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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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死了的敏感和活着的敏感</title>
		<link>http://justsven.net/2010/07/ancient_sensibility_vs_modern_sensibility/</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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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Jul 2010 04:02:11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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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 看到豆瓣上不少人在推荐余光中的一篇文章，而且表示相当赞同，让我颇觉得惊讶。在我看来，这篇文章完全是用一种静止的观点来看文学的流变。一个熟悉语言流变的人不难写诸如《怎样改进拉丁式英文——论日耳曼语的常态和变态》、《怎么改进汉式日语——论大和民族语言的变态和常态》这样的文章来。 外来语言对汉语的「入侵」，翻译小说里最为明显。而很多译者就意图实现傅雷的理想：「一个好的译本如同是用母语写作」。这几天一直在看一本小说，蒋天佐先生翻译的《匹克威克外传》，大概也是如此。老实说，这本书看的我实在是吃力，因为译者刻意地抹去几乎所有的外来文化的特征，用作者自以为是本地化的语言来翻译，但是看起来却是无比别扭。用鲁迅的话来说，即是用一种相当之「归化」的汉语，这种译文屡见不鲜。 在对汉译中对陌生感的这种精心的「归化」中，他们所依据的是来自某种已经完善了的汉语的典范，而不是正在变化中的汉语。在我看来这即是死了的敏感和活着的敏感的区别。死了的敏感可以是藉由某个经典，而活着的敏感即是从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的事实和世界。我们今天的世界变化如此之快，几乎让任何试图追求不朽性的作家都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但这也确实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 一方面作家要有历史感，得以知道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所藉由的语词和其后的文化是如何生成的和流动的；但是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作家必须有当代感，得以把握我们当下瞬间千变万化的世界，准确地用当代所使用的同样在千变万化的语言而表现出来；一方面要紧紧地把握住词与句所具备的新含义，另一方面也要抗拒那些过于新颖的含混不清的表达方式。用爱默生的话来说，作家必须是时代的代言人，他必须为当代的读者而写作。 而在我看来余光中既没理解我们的文化的流变的事实，也未能仅仅地抓住当下活生生的汉语的事实。对连「人们」这样的词语都感觉不舒服的人，该是生活在一个多么古老和久远的世界里呀。关于余光中先生自己对当代汉语的微妙性的把握究竟到如何，我们不妨看一看黄灿然先生的《译诗中的现代敏感》，看一看对托马斯一首诗歌的不同翻译法。我完全赞同黄灿然先生的批评。 在我看来，余光中先生代表的是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可以藉由那些尚未死去的过去依然创造出不错的诗歌。也许一个人品味楚辞和诗经，可以体会那些细微而微妙的区别，但是这绝不代表他具有某种现代敏感，而能对当下的语言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 2 在我看来，余光中忽视了风格的多样性，意图以一种单一化的表达来取代另一种同样具有生命力的表达方式。在他看来，似乎汉语只能是简洁，而不能是繁复的。 　　 就比如说，「很有名」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这两种措辞是具有不同的文体价值（stylistic value）的，而且都已经被现代汉语所接受，而绝非是一种可以取代另一种，它们应该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一个正式的公告中说「很有名」无疑会显得很怪异；同样，口语或者接近口语的小说中说后者也很不自在。余文中将后者视为病态，并欲排斥之，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其他的「因为」和「基于这个原因」，这两者的文体价值也并不相同，前者更为随意，后者更为强调。 余光中认为「千锤百炼」优于「千炼百锤」，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的审美观点，因为他意欲比较两个词的优美，而不是放在文本之中来谈论。这倒更像是一个十七世纪甚至更早时期的人的审美观点：曲线是美的，直线是不美的。单纯地谈论一个词的美与不美在我看来意义不大，正如他所翻译的托马斯的诗里面，「爱情无恙」比「爱情却一定长存」看起来要美一些，但是全文的效果却要差得远了。 还有对何其芳文章的胡乱指点。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何其芳的文章，但是，明明「暴雨将至」和「暴雨的将至」、「白色的鸭」和「白鸭」都是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凭什么在他看来是应该对等的？白鸭是单纯的白颜色的鸭，「白色的鸭」则强调了其中的颜色，而白色往往有纯洁的暗示，与下面「不洁的城市」构成一个对比。 余光中沉醉于成语背后的古代文化，而忽视了这些古代文化的对当代人的意味。大量地运用成语，恰恰是丧失了对文本和世界之间的张力的敏感把握，反而意欲追求某种固定的不变的表达方式，如卡尔维诺所说，这种表达方式「变成自动性，往往把一切的表达都简化成最通用、划一和抽象的俗套，把意义稀释，把表达力的棱角抹去，把文字和新环境所引发的火花熄掉。」 想象一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样的说法的因为央视的滥用而产生的俗套吧，再比如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本来是多么地丰富和优美的说法，在现代的语境里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其穿透力，而一个具有当代敏感的作家必须能跳出这种窠臼，而不是一如既往地跳入此中。 相比汉语丧失了这些所谓的简洁美丽的特征，更为值得可虑的是现代读者丧失了这些敏感性，丧失了辨别这些细微的区别的能力。这也绝非是汉语独有的问题，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里称之为文学的瘟疫。 3 汉语曾经达到过一个很高的地步，但是那是古代汉语。近代汉语起步很晚近，相比西方四五百年的近代文学的硕果累累几乎完全不能比。现代白话文文学而成就，而留下的遗产更是寥寥无几，鲁迅曾经很长时间被视为经典和典范，但是很多人都表示他的文章相当之硬邦邦且不舒服。我个人还相当欣赏的作家还有周作人和老舍，他们的汉语纯熟运用，达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不过这两位似乎是刻意地避开了新思想的范畴，而恰恰避开了现代汉语的的最弱点。就今天我们所面临的白话汉语教学，甚至要质疑，究竟有无一个典范作家，可以担当起莎士比亚在英语、伏尔泰在法语、歌德在德语中的这种地位呢？ 中国古代的文学传统几乎不能为现代汉语所用，这除了所用的语言的语法特征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产物。 中国古代的文言文坚持了两千多年，除了我们所熟知的方块字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也是一种慢节奏时代文化的特色。任何一个满节奏文化，都有某种的保守主义的倾向。旧词和新词的战争一直在进行，保守文化里都可以见到，但是没有一个例子比得上汉语中文言文的例子更为突出了。两千多年来，甚至连所表达的东西也都没有太大变化。语言本身的的进展微乎其微，只有那些专家们才能辨别出。二十一世纪的章太炎，他的文风甚至比公元前二世纪的司马迁还要晦涩。同样的比喻同样的寓意使用了数千年，每个词都是精心雕琢，充斥着大量的典故、隐喻、暗示，每个词都无限叠加而近乎完善。一个慢节奏的时代里，可以精雕细凿地发展出一种完善得无以复加的精致的文学，但是这也几乎不能为我们这个时代所理解和采纳。更别说纯文学之外的思想领域了。 4 白话文的催生很大程度上是西方压力下的产物。近代中国的巨变，用梁启超的话来说，是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茫然醒来的士大夫们，依次意识到的是器械不如人，制度不如人，文化不如人，但是一直到相当晚近的时候，才意识到文学也不如人。早期的留洋的大员们不乏郭嵩焘、薛福成、曾纪泽等开明人士，他们都对西方的器械制度抱有了极大的热情，薛福成还兴致勃勃地描写了他所见到的栩栩如生的西洋绘画，但是无一例外地，他们的都对西方文学相当的冷漠，认为文学中国古已有之，何必去借鉴外国的？包括后来的林琴南，他的翻译的最初动机也是为了去诱惑青年来学古文。（可参考钱钟书先生的《汉语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 确实，中国历史悠久的古典文学比之任何文学传统都不逊色，这足以自傲。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近代西方兴起是由其民族语言而代表的大众文化，而中国依然是少数人把持的精英文化，不恰当地比方的话，可能相当于西方的拉丁文传统。而这晚来的觉悟，则是意识到中国的文学也不如人，无论是在表达新思想上，还是在表达新内容上，都远远不能满足近代文化的需求。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们甚至认为，中国的方块字之艰辛难学，是中国的没能产生近代文化的原因。这并不是笑谈，这是傅斯年对 H. G. 威尔斯所说的，后者把它记入他的那本巨著《世界史纲》里面。 要理解当时中国人的焦虑，可以摘抄一段蒋廷黻先生在《中国近代史》里的话： 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的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成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能的话，我们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话，我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 这种质询是那代中国人的问题。整个白话文运动，即是在类似这样的一种焦虑下产生，我们的文化能否成为一种近代文化？在那个时代，甚至连肤色都能被怀疑是落后的原因还有什么不能被质问的呢？而当亡国亡种的危机摆在面前的时候，一代中国人有着向死而生的勇气，汉语拉丁化绝非是一个空泛而没有实践过的口号，甚至连西里尔字母也曾在考虑之列。鲁迅提出的口号是，究竟是为我们而牺牲汉语，还是为汉语而牺牲我们？ 上面的背景是必须被叙述的，否则历史即不能理解。 5 就我们今天书面汉语来说，其中大体上有力的改造有几点，新式标点，繁体改简体，竖排改横排，白话文，其中白话文动静最大，但是效果也最显著，一旦成功，几乎没有任何翻案的可能性；繁体改简体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新式标点几乎无人反对，竖排改横排在悄无声息地就进行了。但是有一场并不怎么引人注目的变革，则是关于现代汉语本身的问题。算起来白话文可以至少追溯到元末明初的白话小说，但是《红楼梦》式的短句式的白话根本不能满足近代层出不穷的新思想的需求。 有人说白话译《圣经》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唯一成就，在我看来与其去赞美那几个远非是汉语大师的传教士，还不如去赞美《圣经》的翻译方式。与《古兰经》不同，任何一个民族都可以使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来翻译《圣经》，而无须担心理解不能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出于《圣经》的神圣性，翻译不允许有任何的意译和自由发挥。这也正是当《圣经》说汉语的时候所发生的。白话圣经几乎完全是逐字翻译，任何一个初读《圣经》的人，都会对那些看起来古里古怪的句式印象深刻，这完全不合中国传统白话的风格，但这也因而给现代汉语带来了大量新的用法，例如，万军之耶和华，再例如，王中之王。我不懂希伯来文，不过据博尔赫斯说，这是因为希伯来文里缺少最高级的原因，而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了几乎所有语言的通用说法。 因为中国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圣经》的翻译对近代语言的塑形并无在西方的作用大。路德的德译圣经几乎是一手奠定了近代德语的基础，而 King James 的圣经在英语文学里的重要性也绝不亚于一个乔叟和一个莎士比亚。一种语言的形成完善往往借助于另一种更加准确的语言的标尺作用，拉丁和希腊这两种语言在历史上长期互译，几乎可以到了可以毫无瑕疵地互译，古代流传下来的一句李维乌斯的翻译《奥德赛》的残稿，几乎从构词方式、词序、句式都完全一致。拉丁文化的的文法很大程度上也是参考了希腊文的部分。而现代汉语的形成，几乎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借助这些西方语文的帮助。 6 看到前一阵子有人批判周有光，理由是他当年主推汉语拉丁化的运动，顺便发明了汉语拼音。也许在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似乎将汉语拉丁化是一种罪无可赦的行为，这是对我们伟大文化的犯罪。我们的光辉文化多悠久呀，尤其是当这个持续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奇迹之后，谁还能说中国文化不如人？也许是带着点滑稽意味的是，那些高叫汉语文化伟大传统的人，有几人还能背诵全文的《论语》，或者任何一种古代经典？ 今天的中国比起一百年前的中国无疑是大大进步了，但是这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和政治上，而今天依然没能完成反复在念叨地「输出价值观」的任务，没能产生任何一名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和思想家，更别说伟大的哲学家了。我真不知道这种自大是从何而来？来自那万国来朝奥运大会，还是折腾的世博会？有意思的是，这两种方式都是标准的西方式的。几年前的邓晓芒提出的口号是让哲学说汉语，至少从今天这个状况而来，这个希望依然是渺茫而遥远。 今天的汉语依然远非是一门完善的而不可更改的语言，当然，事实上任何一种活语言，也永不可能完结。这种生命力不是依靠那些已死或者正在死的经典，而是依靠今天的活生生的流动和变化之中，这也是任何一种语言的必然特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1</strong></p>
<p>看到豆瓣上不少人在推荐余光中的<a href="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2809356/">一篇文章</a>，而且表示相当赞同，让我颇觉得惊讶。在我看来，这篇文章完全是用一种静止的观点来看文学的流变。一个熟悉语言流变的人不难写诸如《怎样改进拉丁式英文——论日耳曼语的常态和变态》、《怎么改进汉式日语——论大和民族语言的变态和常态》这样的文章来。</p>
<p>外来语言对汉语的「入侵」，翻译小说里最为明显。而很多译者就意图实现傅雷的理想：「一个好的译本如同是用母语写作」。这几天一直在看一本小说，蒋天佐先生翻译的《匹克威克外传》，大概也是如此。老实说，这本书看的我实在是吃力，因为译者刻意地抹去几乎所有的外来文化的特征，用作者自以为是本地化的语言来翻译，但是看起来却是无比别扭。用鲁迅的话来说，即是用一种相当之「归化」的汉语，这种译文屡见不鲜。</p>
<p>在对汉译中对陌生感的这种精心的「归化」中，他们所依据的是来自某种已经完善了的汉语的典范，而不是正在变化中的汉语。在我看来这即是死了的敏感和活着的敏感的区别。死了的敏感可以是藉由某个经典，而活着的敏感即是从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的事实和世界。我们今天的世界变化如此之快，几乎让任何试图追求不朽性的作家都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但这也确实是我们所面临的现实。</p>
<p>一方面作家要有历史感，得以知道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所藉由的语词和其后的文化是如何生成的和流动的；但是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作家必须有当代感，得以把握我们当下瞬间千变万化的世界，准确地用当代所使用的同样在千变万化的语言而表现出来；一方面要紧紧地把握住词与句所具备的新含义，另一方面也要抗拒那些过于新颖的含混不清的表达方式。用爱默生的话来说，作家必须是时代的代言人，他必须为当代的读者而写作。</p>
<p>而在我看来余光中既没理解我们的文化的流变的事实，也未能仅仅地抓住当下活生生的汉语的事实。对连「人们」这样的词语都感觉不舒服的人，该是生活在一个多么古老和久远的世界里呀。关于余光中先生自己对当代汉语的微妙性的把握究竟到如何，我们不妨看一看黄灿然先生的<a href="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027780/">《译诗中的现代敏感》</a>，看一看对托马斯一首诗歌的不同翻译法。我完全赞同黄灿然先生的批评。</p>
<p>在我看来，余光中先生代表的是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可以藉由那些尚未死去的过去依然创造出不错的诗歌。也许一个人品味楚辞和诗经，可以体会那些细微而微妙的区别，但是这绝不代表他具有某种现代敏感，而能对当下的语言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p>
<p><strong>2</strong></p>
<p>在我看来，余光中忽视了风格的多样性，意图以一种单一化的表达来取代另一种同样具有生命力的表达方式。在他看来，似乎汉语只能是简洁，而不能是繁复的。<br />
　　<br />
就比如说，「很有名」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这两种措辞是具有不同的文体价值（stylistic value）的，而且都已经被现代汉语所接受，而绝非是一种可以取代另一种，它们应该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一个正式的公告中说「很有名」无疑会显得很怪异；同样，口语或者接近口语的小说中说后者也很不自在。余文中将后者视为病态，并欲排斥之，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必要。其他的「因为」和「基于这个原因」，这两者的文体价值也并不相同，前者更为随意，后者更为强调。 </p>
<p>余光中认为「千锤百炼」优于「千炼百锤」，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的审美观点，因为他意欲比较两个词的优美，而不是放在文本之中来谈论。这倒更像是一个十七世纪甚至更早时期的人的审美观点：曲线是美的，直线是不美的。单纯地谈论一个词的美与不美在我看来意义不大，正如他所翻译的托马斯的诗里面，「爱情无恙」比「爱情却一定长存」看起来要美一些，但是全文的效果却要差得远了。 </p>
<p>还有对何其芳文章的胡乱指点。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何其芳的文章，但是，明明「暴雨将至」和「暴雨的将至」、「白色的鸭」和「白鸭」都是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凭什么在他看来是应该对等的？白鸭是单纯的白颜色的鸭，「白色的鸭」则强调了其中的颜色，而白色往往有纯洁的暗示，与下面「不洁的城市」构成一个对比。</p>
<p>余光中沉醉于成语背后的古代文化，而忽视了这些古代文化的对当代人的意味。大量地运用成语，恰恰是丧失了对文本和世界之间的张力的敏感把握，反而意欲追求某种固定的不变的表达方式，如卡尔维诺所说，这种表达方式「变成自动性，往往把一切的表达都简化成最通用、划一和抽象的俗套，把意义稀释，把表达力的棱角抹去，把文字和新环境所引发的火花熄掉。」 </p>
<p>想象一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样的说法的因为央视的滥用而产生的俗套吧，再比如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本来是多么地丰富和优美的说法，在现代的语境里却几乎完全丧失了其穿透力，而一个具有当代敏感的作家必须能跳出这种窠臼，而不是一如既往地跳入此中。</p>
<p>相比汉语丧失了这些所谓的简洁美丽的特征，更为值得可虑的是现代读者丧失了这些敏感性，丧失了辨别这些细微的区别的能力。这也绝非是汉语独有的问题，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里称之为文学的瘟疫。</p>
<p><strong>3</strong></p>
<p>汉语曾经达到过一个很高的地步，但是那是古代汉语。近代汉语起步很晚近，相比西方四五百年的近代文学的硕果累累几乎完全不能比。现代白话文文学而成就，而留下的遗产更是寥寥无几，鲁迅曾经很长时间被视为经典和典范，但是很多人都表示他的文章相当之硬邦邦且不舒服。我个人还相当欣赏的作家还有周作人和老舍，他们的汉语纯熟运用，达到了相当完善的地步。不过这两位似乎是刻意地避开了新思想的范畴，而恰恰避开了现代汉语的的最弱点。就今天我们所面临的白话汉语教学，甚至要质疑，究竟有无一个典范作家，可以担当起莎士比亚在英语、伏尔泰在法语、歌德在德语中的这种地位呢？</p>
<p>中国古代的文学传统几乎不能为现代汉语所用，这除了所用的语言的语法特征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产物。</p>
<p>中国古代的文言文坚持了两千多年，除了我们所熟知的方块字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也是一种慢节奏时代文化的特色。任何一个满节奏文化，都有某种的保守主义的倾向。旧词和新词的战争一直在进行，保守文化里都可以见到，但是没有一个例子比得上汉语中文言文的例子更为突出了。两千多年来，甚至连所表达的东西也都没有太大变化。语言本身的的进展微乎其微，只有那些专家们才能辨别出。二十一世纪的章太炎，他的文风甚至比公元前二世纪的司马迁还要晦涩。同样的比喻同样的寓意使用了数千年，每个词都是精心雕琢，充斥着大量的典故、隐喻、暗示，每个词都无限叠加而近乎完善。一个慢节奏的时代里，可以精雕细凿地发展出一种完善得无以复加的精致的文学，但是这也几乎不能为我们这个时代所理解和采纳。更别说纯文学之外的思想领域了。</p>
<p><strong>4</strong></p>
<p>白话文的催生很大程度上是西方压力下的产物。近代中国的巨变，用梁启超的话来说，是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茫然醒来的士大夫们，依次意识到的是器械不如人，制度不如人，文化不如人，但是一直到相当晚近的时候，才意识到文学也不如人。早期的留洋的大员们不乏郭嵩焘、薛福成、曾纪泽等开明人士，他们都对西方的器械制度抱有了极大的热情，薛福成还兴致勃勃地描写了他所见到的栩栩如生的西洋绘画，但是无一例外地，他们的都对西方文学相当的冷漠，认为文学中国古已有之，何必去借鉴外国的？包括后来的林琴南，他的翻译的最初动机也是为了去诱惑青年来学古文。（可参考钱钟书先生的《汉语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p>
<p>确实，中国历史悠久的古典文学比之任何文学传统都不逊色，这足以自傲。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近代西方兴起是由其民族语言而代表的大众文化，而中国依然是少数人把持的精英文化，不恰当地比方的话，可能相当于西方的拉丁文传统。而这晚来的觉悟，则是意识到中国的文学也不如人，无论是在表达新思想上，还是在表达新内容上，都远远不能满足近代文化的需求。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们甚至认为，中国的方块字之艰辛难学，是中国的没能产生近代文化的原因。这并不是笑谈，这是傅斯年对 H. G. 威尔斯所说的，后者把它记入他的那本巨著《世界史纲》里面。</p>
<p>要理解当时中国人的焦虑，可以摘抄一段蒋廷黻先生在《中国近代史》里的话：</p>
<blockquote><p>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的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成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能的话，我们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话，我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p></blockquote>
<p>这种质询是那代中国人的问题。整个白话文运动，即是在类似这样的一种焦虑下产生，我们的文化能否成为一种近代文化？在那个时代，甚至连肤色都能被怀疑是落后的原因还有什么不能被质问的呢？而当亡国亡种的危机摆在面前的时候，一代中国人有着向死而生的勇气，汉语拉丁化绝非是一个空泛而没有实践过的口号，甚至连西里尔字母也曾在考虑之列。鲁迅提出的口号是，究竟是为我们而牺牲汉语，还是为汉语而牺牲我们？</p>
<p>上面的背景是必须被叙述的，否则历史即不能理解。</p>
<p><strong>5</strong></p>
<p>就我们今天书面汉语来说，其中大体上有力的改造有几点，新式标点，繁体改简体，竖排改横排，白话文，其中白话文动静最大，但是效果也最显著，一旦成功，几乎没有任何翻案的可能性；繁体改简体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新式标点几乎无人反对，竖排改横排在悄无声息地就进行了。但是有一场并不怎么引人注目的变革，则是关于现代汉语本身的问题。算起来白话文可以至少追溯到元末明初的白话小说，但是《红楼梦》式的短句式的白话根本不能满足近代层出不穷的新思想的需求。</p>
<p>有人说白话译《圣经》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唯一成就，在我看来与其去赞美那几个远非是汉语大师的传教士，还不如去赞美《圣经》的翻译方式。与《古兰经》不同，任何一个民族都可以使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来翻译《圣经》，而无须担心理解不能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出于《圣经》的神圣性，翻译不允许有任何的意译和自由发挥。这也正是当《圣经》说汉语的时候所发生的。白话圣经几乎完全是逐字翻译，任何一个初读《圣经》的人，都会对那些看起来古里古怪的句式印象深刻，这完全不合中国传统白话的风格，但这也因而给现代汉语带来了大量新的用法，例如，万军之耶和华，再例如，王中之王。我不懂希伯来文，不过据博尔赫斯说，这是因为希伯来文里缺少最高级的原因，而这种说法已经成为了几乎所有语言的通用说法。</p>
<p>因为中国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圣经》的翻译对近代语言的塑形并无在西方的作用大。路德的德译圣经几乎是一手奠定了近代德语的基础，而 King James 的圣经在英语文学里的重要性也绝不亚于一个乔叟和一个莎士比亚。一种语言的形成完善往往借助于另一种更加准确的语言的标尺作用，拉丁和希腊这两种语言在历史上长期互译，几乎可以到了可以毫无瑕疵地互译，古代流传下来的一句李维乌斯的翻译《奥德赛》的残稿，几乎从构词方式、词序、句式都完全一致。拉丁文化的的文法很大程度上也是参考了希腊文的部分。而现代汉语的形成，几乎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借助这些西方语文的帮助。</p>
<p><strong>6</strong></p>
<p>看到前一阵子有人批判周有光，理由是他当年主推汉语拉丁化的运动，顺便发明了汉语拼音。也许在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似乎将汉语拉丁化是一种罪无可赦的行为，这是对我们伟大文化的犯罪。我们的光辉文化多悠久呀，尤其是当这个持续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奇迹之后，谁还能说中国文化不如人？也许是带着点滑稽意味的是，那些高叫汉语文化伟大传统的人，有几人还能背诵全文的《论语》，或者任何一种古代经典？</p>
<p>今天的中国比起一百年前的中国无疑是大大进步了，但是这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和政治上，而今天依然没能完成反复在念叨地「输出价值观」的任务，没能产生任何一名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和思想家，更别说伟大的哲学家了。我真不知道这种自大是从何而来？来自那万国来朝奥运大会，还是折腾的世博会？有意思的是，这两种方式都是标准的西方式的。几年前的邓晓芒提出的口号是让哲学说汉语，至少从今天这个状况而来，这个希望依然是渺茫而遥远。</p>
<p>今天的汉语依然远非是一门完善的而不可更改的语言，当然，事实上任何一种活语言，也永不可能完结。这种生命力不是依靠那些已死或者正在死的经典，而是依靠今天的活生生的流动和变化之中，这也是任何一种语言的必然特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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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豆瓣的评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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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6 May 2010 12:33:09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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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总体来说，豆瓣的各式各样的评论质量不高，但是热门的影音书的后面，能在数百条评论里脱颖而出的，获得数百条有用评价的，一般总是不错的。观察一下这种评论的类型，以及他们为什么受欢迎的原因，还是很有意思的。 以前看到过个说法，说科学和艺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科学是用大家都明白的语言，说出大家所不知道的东西；而艺术是用大家不知道的方法，说出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我想豆瓣的评论也可以做此划分，一种是说出自己想说而没有说出的东西，一种是告诉你一些你所看不到的东西，前者偏感性，偏抒情，偏个人化，后者偏理性，偏分析。 前者的风格到了极致就是完全的抒情文，比方说体积庞大的诸粉丝圈的诸同人作，能把文章写得再让人落泪三分的；后者的风格到了极致就是完全的技术文，从镜头调度的分析一直写到演技的归类。文风上这两种也很容易辨认，前者多半是文学化的，因为能把大家都知道的剧情说的舌灿莲花本来不容易，后者多半是极度技术化的，因为本来就是说道理，再不讲清楚就更没人看了。 就我所见，广受欢迎的，大部分都是前一种。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大家更乐意去看那些说出自己想说的东西，然后是热烈的心态去寻找同感。后者则相对更难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因为大家看碟看书多半都是找乐子，而不是去学习的，不是么？ 其实，你所看到的东西，跟我所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有高明的，也有不高明的，这不管怎么说都是存在的。继续扯下去就涉及到品位和批评的问题了，这两个话题都是有点犯忌的，毕竟，品位问题无需争辩。 其他的领域也是差不多。比方政论，韩寒的文章未必有多高明，但是他最出色的地方在于他说出了很多人想说而没有说出的东西，用韩寒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看着很解气。其他的一些热门的读物，一些所谓的普及性东西，多半也是如此。例如谈论民主的时候，普及性的读物永远更受欢迎，翻来覆去说的仍然是不超乎常识的简介，而诸如《论美国的民主》这样的论著永远静卧在书架的高处。 能把大家都明白的东西，说的妙笔生花，当然也是不容易的事情。只是，我想，这更多的是一种技艺，一种关乎写文章的技艺。 萧伯纳谈到写音乐评论的时候说，写乐评要求三个条件，一个是懂音乐，一个是懂写作，一个是懂批评。我觉得放在其他的行当里也同样适用。前两者可能容易容易理解，但是可能很多人未必分得清懂音乐跟懂批评之间的区别，往往想当然地以为懂那门艺术的人就是最懂得评论的。这其实差别很大。我觉得就我所见到的广受好评的文章，大部分仅仅只是懂写作，不多的懂写作+懂音乐/懂电影，就已经很受欢迎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总体来说，豆瓣的各式各样的评论质量不高，但是热门的影音书的后面，能在数百条评论里脱颖而出的，获得数百条有用评价的，一般总是不错的。观察一下这种评论的类型，以及他们为什么受欢迎的原因，还是很有意思的。</p>
<p>以前看到过个说法，说科学和艺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科学是用大家都明白的语言，说出大家所不知道的东西；而艺术是用大家不知道的方法，说出大家都知道的东西。我想豆瓣的评论也可以做此划分，一种是说出自己想说而没有说出的东西，一种是告诉你一些你所看不到的东西，前者偏感性，偏抒情，偏个人化，后者偏理性，偏分析。</p>
<p>前者的风格到了极致就是完全的抒情文，比方说体积庞大的诸粉丝圈的诸同人作，能把文章写得再让人落泪三分的；后者的风格到了极致就是完全的技术文，从镜头调度的分析一直写到演技的归类。文风上这两种也很容易辨认，前者多半是文学化的，因为能把大家都知道的剧情说的舌灿莲花本来不容易，后者多半是极度技术化的，因为本来就是说道理，再不讲清楚就更没人看了。</p>
<p>就我所见，广受欢迎的，大部分都是前一种。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大家更乐意去看那些说出自己想说的东西，然后是热烈的心态去寻找同感。后者则相对更难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因为大家看碟看书多半都是找乐子，而不是去学习的，不是么？</p>
<p>其实，你所看到的东西，跟我所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有高明的，也有不高明的，这不管怎么说都是存在的。继续扯下去就涉及到品位和批评的问题了，这两个话题都是有点犯忌的，毕竟，品位问题无需争辩。</p>
<p>其他的领域也是差不多。比方政论，韩寒的文章未必有多高明，但是他最出色的地方在于他说出了很多人想说而没有说出的东西，用韩寒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看着很解气。其他的一些热门的读物，一些所谓的普及性东西，多半也是如此。例如谈论民主的时候，普及性的读物永远更受欢迎，翻来覆去说的仍然是不超乎常识的简介，而诸如《论美国的民主》这样的论著永远静卧在书架的高处。</p>
<p>能把大家都明白的东西，说的妙笔生花，当然也是不容易的事情。只是，我想，这更多的是一种技艺，一种关乎写文章的技艺。</p>
<p>萧伯纳谈到写音乐评论的时候说，写乐评要求三个条件，一个是懂音乐，一个是懂写作，一个是懂批评。我觉得放在其他的行当里也同样适用。前两者可能容易容易理解，但是可能很多人未必分得清懂音乐跟懂批评之间的区别，往往想当然地以为懂那门艺术的人就是最懂得评论的。这其实差别很大。我觉得就我所见到的广受好评的文章，大部分仅仅只是懂写作，不多的懂写作+懂音乐/懂电影，就已经很受欢迎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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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何为风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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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Dec 2009 19:20:22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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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本讲文体的小册子叫 The Element of Style，在网上可以免费下载。就这个句式还有其他的著作，有本讲编程的书叫 The Elements of Programming Style，有本讲排版的叫 The Elements of Typographic Style。另外有法国人写了本讲建筑变迁的小册子，叫Charactéristique des Styles——风格的特征。风格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醒目的特征之一，当你称一篇文章一副画一部电影毫无风格的时候，这绝非是一种赞美的语调。我们渴望风格，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风格。 那么风格在于何处？风格在于选择。苹果被称为具有风格的最大因素在于，购买者告诉你：我可以买更廉价的商品，但是我“选择”了苹果——但是当满大街都是 iPod的时候，选择即不成为选择，风格不成为风格。三十年前一条补丁的裤子非常之正常，但是在现在的语境下，一个穿着补丁裤子的人，谁也不会理解为这个人穷到连新裤子都穿不起，而只愿意去理解他故意做此选择，风格成为风格。新古典为什么成为新古典？是因为这是对浪漫主义的一种回应——无论在绘画上还是在建筑上。相反在希腊，一座“希腊式”的庙宇完全不成为古典，而是最普通的建筑。 那么落实到文体上的话，文体的丰富总是件好事。就例如说“做出决定”这种句式是汉语里本来没有的，那么有了，大家不以为怪，这就是对汉语的一种补充。落实到个人上，可以选择用，也可以选择不用。其实古汉语里的文法也有很多是从梵文里借来的，例如最简单的“如是我闻”最明显的例子，“这就是我所听到的”，是汉语里原来没有的。还有其他的如“见于史籍”这样的“动词+于”的用法，都是来自梵语。有了选择之后，风格才有了它存在的地盘。简洁和简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选择，后者是一种贫瘠。 用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来说，就是如无必要，勿用复杂的表达方式；但是反过来说，那也可以说，若有必要，那一定要用复杂的表达方式——For Everything, it depends，这完全取决于你的要求。 当然，这些必须在读者意识到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作用，例如当你说“我决定……”而不是“我做出决定……”的时候，可能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对于三十年前的人来说，更不会意识到，因为他们只有这么一种说法。有时候我写的时候就考虑，到底是把话说得更无漏洞些还是更简单些。但是在今天这种大吵大闹的环境里，这些细微的变化未必能被认为是风格，反倒是诸如“梨花体”这样更明显的特征更容易辨别。我觉得，丧失了细微的辨析能力，这才是汉语的沦丧。而在网络时代，这并不是一个无谓的忧虑。 说一个时代，网络时代总有网络时代的文风，而且这种文风是相互影响的，一个圈子写的东西的影响就更明显了，例如程序员有程序员写作的风格，豆瓣电影圈有电影圈的风格。当然，每个人仍然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但是获得了更多读者认同的那些文章，总有一些类似的特征，例如文风上简捷明快，不需要读者去猜测和推敲。特征上强调较短的分段，方便阅读；强调结构化写作，方便判断大意。不过最简单的概括，还是体现在标题党的横行上，一句醒目的呐喊远比细致的阐述更容易吸引目光。 《文心雕龙》说：“铨序一文为易，弥伦群言为难。”品评一个人的作品比较容易，但是品评一个时代的作品那就为难多了。诚哉斯言。苏轼做给韩愈戴高帽子，说他“文起八代之衰”，把六朝文学一棒子打死。其实六朝文学未必全然不足观，三百多年之间写的东西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在诵读，倒是苏轼自己的那篇《石钟山记》，说了半天还讲了一通歪理（后人有驳斥的文章），前面华丽的叙述跟自己的论证几乎全然没关系，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实在算不上上佳的文章。 在恰当的时候，繁复和简同样都是美德。而一个时代的人想欣赏另一个时代的美德，总是需要点努力的。一百年后的人们，就未必能够准确把握诸如“土工”“天朝”这样的词的内涵，更不会理解“中国”这个词本身所具有的相反的文体价值了。脱离了语境之后，即使是最诚挚的坦白也能被当成是难以容忍的矫饰。蒙田在他的《随笔集》开篇就说：“你不应该把闲暇浪费在这样一部毫无价值的书上。”今天的读者不难反问：你既然不想给别人看，何必将其出版？在这个看一部电影都得留着点戒心提防各种技巧的年代，有这样的疑问完全正常。但是对于蒙田的时代，可绝非如此。继续读他的作品，读者不难做出自己的判断。 【按】 这篇是看到阮一峰的这篇文章，临时有想法，记下来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有本讲文体的小册子叫 The Element of Style，在网上可以免费下载。就这个句式还有其他的著作，有本讲编程的书叫 The Elements of Programming Style，有本讲排版的叫 The Elements of Typographic Style。另外有法国人写了本讲建筑变迁的小册子，叫Charactéristique des Styles——风格的特征。风格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醒目的特征之一，当你称一篇文章一副画一部电影毫无风格的时候，这绝非是一种赞美的语调。我们渴望风格，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风格。</p>
<p>那么风格在于何处？风格在于选择。苹果被称为具有风格的最大因素在于，购买者告诉你：我可以买更廉价的商品，但是我“选择”了苹果——但是当满大街都是 iPod的时候，选择即不成为选择，风格不成为风格。三十年前一条补丁的裤子非常之正常，但是在现在的语境下，一个穿着补丁裤子的人，谁也不会理解为这个人穷到连新裤子都穿不起，而只愿意去理解他故意做此选择，风格成为风格。新古典为什么成为新古典？是因为这是对浪漫主义的一种回应——无论在绘画上还是在建筑上。相反在希腊，一座“希腊式”的庙宇完全不成为古典，而是最普通的建筑。</p>
<p>那么落实到文体上的话，文体的丰富总是件好事。就例如说“做出决定”这种句式是汉语里本来没有的，那么有了，大家不以为怪，这就是对汉语的一种补充。落实到个人上，可以选择用，也可以选择不用。其实古汉语里的文法也有很多是从梵文里借来的，例如最简单的“如是我闻”最明显的例子，“这就是我所听到的”，是汉语里原来没有的。还有其他的如“见于史籍”这样的“动词+于”的用法，都是来自梵语。有了选择之后，风格才有了它存在的地盘。简洁和简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选择，后者是一种贫瘠。</p>
<p>用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来说，就是如无必要，勿用复杂的表达方式；但是反过来说，那也可以说，若有必要，那一定要用复杂的表达方式——For Everything, it depends，这完全取决于你的要求。</p>
<p>当然，这些必须在读者意识到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作用，例如当你说“我决定……”而不是“我做出决定……”的时候，可能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对于三十年前的人来说，更不会意识到，因为他们只有这么一种说法。有时候我写的时候就考虑，到底是把话说得更无漏洞些还是更简单些。但是在今天这种大吵大闹的环境里，这些细微的变化未必能被认为是风格，反倒是诸如“梨花体”这样更明显的特征更容易辨别。我觉得，丧失了细微的辨析能力，这才是汉语的沦丧。而在网络时代，这并不是一个无谓的忧虑。</p>
<p>说一个时代，网络时代总有网络时代的文风，而且这种文风是相互影响的，一个圈子写的东西的影响就更明显了，例如程序员有程序员写作的风格，豆瓣电影圈有电影圈的风格。当然，每个人仍然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但是获得了更多读者认同的那些文章，总有一些类似的特征，例如文风上简捷明快，不需要读者去猜测和推敲。特征上强调较短的分段，方便阅读；强调结构化写作，方便判断大意。不过最简单的概括，还是体现在标题党的横行上，一句醒目的呐喊远比细致的阐述更容易吸引目光。</p>
<p>《文心雕龙》说：“铨序一文为易，弥伦群言为难。”品评一个人的作品比较容易，但是品评一个时代的作品那就为难多了。诚哉斯言。苏轼做给韩愈戴高帽子，说他“文起八代之衰”，把六朝文学一棒子打死。其实六朝文学未必全然不足观，三百多年之间写的东西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在诵读，倒是苏轼自己的那篇《石钟山记》，说了半天还讲了一通歪理（后人有驳斥的文章），前面华丽的叙述跟自己的论证几乎全然没关系，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实在算不上上佳的文章。</p>
<p>在恰当的时候，繁复和简同样都是美德。而一个时代的人想欣赏另一个时代的美德，总是需要点努力的。一百年后的人们，就未必能够准确把握诸如“土工”“天朝”这样的词的内涵，更不会理解“中国”这个词本身所具有的相反的文体价值了。脱离了语境之后，即使是最诚挚的坦白也能被当成是难以容忍的矫饰。蒙田在他的《随笔集》开篇就说：“你不应该把闲暇浪费在这样一部毫无价值的书上。”今天的读者不难反问：你既然不想给别人看，何必将其出版？在这个看一部电影都得留着点戒心提防各种技巧的年代，有这样的疑问完全正常。但是对于蒙田的时代，可绝非如此。继续读他的作品，读者不难做出自己的判断。</p>
<p>【按】 这篇是看到阮一峰的<a href="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09/12/deciding_or_making_a_decision.html">这篇文章</a>，临时有想法，记下来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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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从“他妈的” 到标点符号的用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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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9 Dec 2009 06:35:38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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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天看到有人说用“他妈的”可以消除歧义，并且举了几个例子。这是其中的一个： 今年的考题跟作业题他妈的一样 （指与作业题相同） 今年的考题跟他妈的作业题一样 （暗指考题太简单） 其实不然，在这里消除歧义的仍然是重音、是语调。例如在这里，第一句话的重音明显应该放在“一样”上，第二句的重音放在“作业题”上。在这里，声调显然更具备说服力。应该说标点符号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模仿口语的语调的。比方说： 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把着重号放在“合法”和“人民”上面，就是两个不同的意思。而“他妈的”只是用来强调自己的语气的，而非是在语法上消除歧义。例如下面，如果说：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这时候否定掉的就是整个句子。必须仍然要用强调语气来说明是：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或者：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当然，也可以是： 人民享有他妈的合法集会的自由 或者干脆最最强调： 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 但是这时候，要表达的语气与其说是讽刺，就不如说是痛骂了。这是两种不同的表达意味，不可混淆。而且，我在上面都没有标出最后的符号，是问号和句号还有感叹号，这两者的意味又是相差万里。甚至口语中可以靠语调表现出来的挖苦的气味，在文字里也只能通过内容来表现。 而且，即使在“他妈的”这三个字，依然还可以通过重音的变化来表示不同的语气。把重音放在“他”上，他妈的，这时候有种诅咒的意味，类似于“what the hell”这样的强调语法；而重音放在“妈”上，他妈的，这时候有种山大王的味道在里面，有点类似于“他奶奶的”。 诸位如果常用，相信不难区分其中的的区别。例如： 他妈的你有种给我滚出来 这时候，重音放的不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口气。当然，如果全是轻声，那就又是一种意味了。例如： 人民享有他妈的（轻声）合法集会的自由 这时候不难表达出来反讽的意味。 汉语的书写系统里面没有英语的那么简单明了的强调方法，英语里的正规书籍一般都是用 italic 体来表示强调的。即使没有纯 TXT 格式下，也可以用全大写字母来表示。而翻译过来的话，这种强调关系如何保留，这时候处理方法就各不一样了。我看翻译的书里面，有的使用黑体表示强调： 有的是用仿宋表示强调： 有的是用着重号表示强调： 此外还有用楷体表示强调的做法，但是我翻了一下手边的书，一时没找到，就不拍出来了。其中，着重号是《新华字典》里规定的强调方法。但是终究使用起来不方便，而且在网络时代里，我也不知道如何能在 CSS 里使用这个属性。我在这里用了斜体来表示强调，严格地来说，印刷出版的时候，汉字里没有这种做法的。所以我看的书里面有强调的，一般都是翻译书。中国人自己写的书里面，从来没见到有用强调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另外在西方，Italic 和 Roman 两者最初是各自不同的发展路子，可以看看这边的介绍 Roman 和 Italic 的地方。把 Roman 和 Italic 放到一篇文章里分别表达不同的意思的，是到后来才有的做法。而且，严格说来，粗体和 italic 完成的是不同的作用，前者是突出、醒目，一般会用在标题、段落大意和关键词上。 说到这里，我就顺便多说几句关于标点符号的话。我在网上见到很多人不注重标点符号的使用，往往就是一逗到底，这让我觉得非常不解。在我看来，标点符号是非常重要的发明。众所周知，古汉语是没有那么多标点符号的，顶多就是标句子的句读。一方面这使得后代的学者非常麻烦，句读也成为学力的一个标志，而且还未必不出歧义，例如简单的：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和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意思截然不同。另一方面，没有标点，也大大限制了作者所能表达的思想范围。早期的拉丁文也同样如此，顶多用一个中间的圆点“·”来表示分句。近代汉语的改革，其中一项就是近代标点的引入，早期的标点不大规范。但是，我们今天写作，有了标点符号之后的写作，跟给古书加上标点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最简单地，口语里的简单的： “吃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看到有人说<a href="http://www.matrix67.com/blog/archives/2571">用“他妈的”可以消除歧义</a>，并且举了几个例子。这是其中的一个：</p>
<blockquote><p>今年的考题跟作业题他妈的一样 （指与作业题相同）<br />
今年的考题跟他妈的作业题一样 （暗指考题太简单）</p></blockquote>
<p>其实不然，在这里消除歧义的仍然是重音、是语调。例如在这里，第一句话的重音明显应该放在“一样”上，第二句的重音放在“作业题”上。在这里，声调显然更具备说服力。应该说标点符号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模仿口语的语调的。比方说：</p>
<blockquote><p>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p></blockquote>
<p>把着重号放在“合法”和“人民”上面，就是两个不同的意思。而“他妈的”只是用来强调自己的语气的，而非是在语法上消除歧义。例如下面，如果说：</p>
<blockquote><p>他妈的人民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p></blockquote>
<p>这时候否定掉的就是整个句子。必须仍然要用强调语气来说明是：</p>
<blockquote><p>他妈的<span style="color: #800000;">人民</span>享有合法集会的自由</p></blockquote>
<p>或者：</p>
<blockquote><p>他妈的人民享有<span style="color: #800000;">合法</span>集会的自由</p></blockquote>
<p>当然，也可以是：</p>
<blockquote><p>人民享有他妈的<span style="color: #800000;">合法</span>集会的自由</p></blockquote>
<p>或者干脆最最强调：</p>
<blockquote><p>他妈的<span style="color: #800000;">人民</span>享有<span style="color: #800000;">合法</span>集会的自由</p></blockquote>
<p><span id="more-241"></span><br />
但是这时候，要表达的语气与其说是讽刺，就不如说是痛骂了。这是两种不同的表达意味，不可混淆。而且，我在上面都没有标出最后的符号，是问号和句号还有感叹号，这两者的意味又是相差万里。甚至口语中可以靠语调表现出来的挖苦的气味，在文字里也只能通过内容来表现。</p>
<p>而且，即使在“他妈的”这三个字，依然还可以通过重音的变化来表示不同的语气。把重音放在“他”上，<span style="color: #800000;">他</span>妈的，这时候有种诅咒的意味，类似于“what the hell”这样的强调语法；而重音放在“妈”上，他<span style="color: #800000;">妈</span>的，这时候有种山大王的味道在里面，有点类似于“他奶奶的”。</p>
<p>诸位如果常用，相信不难区分其中的的区别。例如：</p>
<blockquote><p>他妈的你有种给我滚出来</p></blockquote>
<p>这时候，重音放的不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口气。当然，如果全是轻声，那就又是一种意味了。例如：</p>
<blockquote><p>人民享有<span style="color: #800000;">他妈的</span>（轻声）合法集会的自由</p></blockquote>
<p>这时候不难表达出来反讽的意味。</p>
<p>汉语的书写系统里面没有英语的那么简单明了的强调方法，英语里的正规书籍一般都是用 italic 体来表示强调的。即使没有纯 TXT 格式下，也可以用全大写字母来表示。而翻译过来的话，这种强调关系如何保留，这时候处理方法就各不一样了。我看翻译的书里面，有的使用黑体表示强调：</p>
<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42" title="DSCF2901" src="http://justsven.net/blog/wp-content/uploads/2009/12/DSCF2901.JPG" alt="DSCF2901" width="500" height="307" /></p>
<p>有的是用仿宋表示强调：</p>
<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43" title="DSCF2899" src="http://justsven.net/blog/wp-content/uploads/2009/12/DSCF2899.JPG" alt="DSCF2899" width="500" height="278" /></p>
<p>有的是用着重号表示强调：</p>
<p><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244" title="DSCF2898" src="http://justsven.net/blog/wp-content/uploads/2009/12/DSCF2898.JPG" alt="DSCF2898" width="500" height="207" /></p>
<p>此外还有用楷体表示强调的做法，但是我翻了一下手边的书，一时没找到，就不拍出来了。其中，着重号是《新华字典》里规定的强调方法。但是终究使用起来不方便，而且在网络时代里，我也不知道如何能在 CSS 里使用这个属性。我在这里用了斜体来表示强调，严格地来说，印刷出版的时候，汉字里没有这种做法的。所以我看的书里面有强调的，一般都是翻译书。中国人自己写的书里面，从来没见到有用强调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另外在西方，Italic 和 Roman 两者最初是各自不同的发展路子，可以看看这边的介绍 <a href="http://colourphilosophy.spaces.live.com/Blog/cns!22F81C91C0807FAA!1669.entry?wa=wsignin1.0&amp;sa=689670518">Roman </a>和 <a href="http://colourphilosophy.spaces.live.com/Blog/cns!22F81C91C0807FAA!1669.entry?wa=wsignin1.0&amp;sa=689670518">Italic </a>的地方。把 Roman 和 Italic 放到一篇文章里分别表达不同的意思的，是到后来才有的做法。而且，严格说来，粗体和 italic 完成的是不同的作用，前者是突出、醒目，一般会用在标题、段落大意和关键词上。</p>
<p>说到这里，我就顺便多说几句关于标点符号的话。我在网上见到很多人不注重标点符号的使用，往往就是一逗到底，这让我觉得非常不解。在我看来，标点符号是非常重要的发明。众所周知，古汉语是没有那么多标点符号的，顶多就是标句子的句读。一方面这使得后代的学者非常麻烦，句读也成为学力的一个标志，而且还未必不出歧义，例如简单的：</p>
<blockquote><p>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p></blockquote>
<p>和</p>
<blockquote><p>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p></blockquote>
<p>意思截然不同。另一方面，没有标点，也大大限制了作者所能表达的思想范围。早期的拉丁文也同样如此，顶多用一个中间的圆点“·”来表示分句。近代汉语的改革，其中一项就是近代标点的引入，早期的标点不大规范。但是，我们今天写作，有了标点符号之后的写作，跟给古书加上标点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最简单地，口语里的简单的：</p>
<blockquote><p>“吃了？”<br />
“吃了。”</p></blockquote>
<p>这样的对话就完全不可能脱离标点符号来存在，因而也不可能想象古人会写这样的句子。而且往往一个句号的位置，就会影响到一个句子甚至一个段落的意义。类似的这种没有主语而完全对话的句式，古书里也不是没有，但是极少。</p>
<p>印刷术也相应地影响了我们写作的方式。例如我们今天沿用至今的最简单的段首缩进，就是沿用印刷时代的印刷方法。不过网络时代因为没有节省纸张的考虑，一般习惯用一个空行来表示分段。不过这个无关紧要，顶多就是美学上的考虑。同样地，有了标点符号，我们写作的手段也丰富了很多，例如，破折号不仅仅可以表语意的转折，也可以表达语意的递进，甚至可以表达某种视觉效果。我们知道，有一位特别爱用破折号的女诗人，埃米利·狄金森。例如下面的这首名诗：</p>
<blockquote><p>篱笆那边——<br />
有草莓一棵——<br />
我知道，如果我愿——<br />
我可以爬过——<br />
草莓，真甜！</p>
<p>可是，脏了围裙——<br />
上帝一定要骂我！<br />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br />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br />
（江枫译）</p></blockquote>
<p>把标点去掉就完全丧失了其中的意味。</p>
<p>其他的，我们知道，蒲宁爱用省略号。铁血盛产感叹号。说到这里，我岔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喜欢用“。。。”来表示省略号，其实对于大部分的中文输入法来说，都是“^”，即 shift+6，打出来的那个符号是省略号“……”。明明一个是三个按键，一个是两个按键，为啥不打少的反而打多的。这是美学上的要求，其他的如果更细节上的话美学上的要求就更讲究了，例如是用中英混排的时候，用的是全角括号（）还是用的半角括号()，都会讲究。不过可能大部分人都不会注意到这点，所以就不多说了。</p>
<p>另外再说一点，就是不同文化圈子里相同的符号意义有时也不一样。例如在港台那边，似乎引号“”的作用，就跟大陆这边不大一样，经常看到他们使用成语的时候，一般都是加引号的。不过我不是很清楚他们的使用方法。有一个更明显的区别就是分号“；”的使用。在英语里分号一般会有转折的意思，但是汉语里一般只表示并列关系。但是经常看到有的翻译的时候，依然把分号直接抄了过来，我想也许在这时候也许应该把分号换成破折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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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为什么而写作</title>
		<link>http://justsven.net/2009/12/whywritting/</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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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7 Dec 2009 02:42:20 +0000</pubDate>
		<dc:creator>SWX</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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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第一个我想说的是，我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不要跟我说什么一认真就输了，中国文化里讲究的是盖棺定论，倘若明天出门我被车撞死了，你们可以直接指着我的棺材说：“看，这里躺着个只知道认真的傻逼。”既然我还没死，就不要先忙着跟我说输不输的鬼话。 第二个，关于为谁而写作，这个是跟为什么而写作是分不开的。管风琴在这里有极好的论述，让我吃惊的是，很多人都不以为然。我在这里在上面的基础上补充我想说的几点。我认为：即是是为自己而写作，也不可能是在忽视读者群的情况真正为自己而写作。 我从04年初开始写 blog，正好是跨越了我大部分的大学时间。之前的 blog 我一篇都没删除过，有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想一下子清空一下，但是始终忍住了。有时候我看我之前的文章觉得蠢得可笑，自己看着都脸红，虽然短短的五年，但是期间的起落大概只有我自己知道了。看着自己的东西，也就像是看着一面镜子，看到了曾经的我。这也是建立在认真的基础上的。倘若我自己不认真的话，那根本谈不上对照了。一个习惯了对自己说谎话的人，大概也就慢慢会习惯把谎话当成自己。 有人以为不考虑什么功利，随心所欲地写就是了。太可笑了，等哪天到达了孔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欲规”的时候，再来说这话吧。连自己的笔都掌握不了，还谈什么随心所欲？真以为苏轼那些看似随意的随笔都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得出来的？那也是在磨练了数十年之后才能达到的境界。想到哪写到哪，不过是为自己的散漫找的借口。 关于文字和思想的关系，我之前在《修辞的力量》里面已经说了一些了，语言/文字和思想绝非是两个不同的阶段，有人以为思想和语言是隔绝的，好像大脑里的思想就在这里，然后就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就是了。差远了，人不可能脱离语言而思，而语言只有在跟人交往的时候才有意义，你用的这些词难道都是你自己创造的？常常是与其说是你在说语言，不如说是语言在说你，不精确、模糊地使用一个词，这个词反过来就伤害到你的思维；一段话说得模糊，只能是自己想得模糊。我自己从来不曾达到过令我自己满意的地步，包括这一篇。欢迎大家批判。 最后一点，给人乐趣与收益。这是贺拉斯的话，我奉为我自己的箴言。理由很简单，我自己看别人的文章的时候，我总是期待乐趣与收益，那么既然我假设我是为了取悦和我类似的读者群，那么我就必须是给别人乐趣与收益。 如果觉得以上的论述很傻逼的话，请抬头看看第一句话。]]></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第一个我想说的是，我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不要跟我说什么一认真就输了，中国文化里讲究的是盖棺定论，倘若明天出门我被车撞死了，你们可以直接指着我的棺材说：“看，这里躺着个只知道认真的傻逼。”既然我还没死，就不要先忙着跟我说输不输的鬼话。</p>
<p>第二个，关于为谁而写作，这个是跟为什么而写作是分不开的。管风琴<a href="http://www.douban.com/note/48885371/">在这里</a>有极好的论述，让我吃惊的是，很多人都不以为然。我在这里在上面的基础上补充我想说的几点。我认为：即是是为自己而写作，也不可能是在忽视读者群的情况真正为自己而写作。</p>
<p>我从04年初开始写 blog，正好是跨越了我大部分的大学时间。之前的 blog 我一篇都没删除过，有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想一下子清空一下，但是始终忍住了。有时候我看我之前的文章觉得蠢得可笑，自己看着都脸红，虽然短短的五年，但是期间的起落大概只有我自己知道了。看着自己的东西，也就像是看着一面镜子，看到了曾经的我。这也是建立在认真的基础上的。倘若我自己不认真的话，那根本谈不上对照了。一个习惯了对自己说谎话的人，大概也就慢慢会习惯把谎话当成自己。</p>
<p>有人以为不考虑什么功利，随心所欲地写就是了。太可笑了，等哪天到达了孔子所说的“随心所欲不欲规”的时候，再来说这话吧。连自己的笔都掌握不了，还谈什么随心所欲？真以为苏轼那些看似随意的随笔都是随随便便就能写得出来的？那也是在磨练了数十年之后才能达到的境界。想到哪写到哪，不过是为自己的散漫找的借口。</p>
<p>关于文字和思想的关系，我之前在<a href="http://justsven.net/2009/11/rhetoric/">《修辞的力量》</a>里面已经说了一些了，语言/文字和思想绝非是两个不同的阶段，有人以为思想和语言是隔绝的，好像大脑里的思想就在这里，然后就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就是了。差远了，人不可能脱离语言而思，而语言只有在跟人交往的时候才有意义，你用的这些词难道都是你自己创造的？常常是与其说是你在说语言，不如说是语言在说你，不精确、模糊地使用一个词，这个词反过来就伤害到你的思维；一段话说得模糊，只能是自己想得模糊。我自己从来不曾达到过令我自己满意的地步，包括这一篇。欢迎大家批判。</p>
<p>最后一点，给人乐趣与收益。这是贺拉斯的话，我奉为我自己的箴言。理由很简单，我自己看别人的文章的时候，我总是期待乐趣与收益，那么既然我假设我是为了取悦和我类似的读者群，那么我就必须是给别人乐趣与收益。</p>
<p>如果觉得以上的论述很傻逼的话，请抬头看看第一句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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